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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团宠是福星(古代架空)——姑妄信之

时间:2020-07-31 11:05:10  作者:姑妄信之

   《洪荒团宠是福星》作者: 姑妄信之

  文案:
  柳疏舟倒霉了22年,一朝穿越到洪荒,却成了被大佬们捧在掌心里的团宠
  被人欺负,大喊一声:“妈!”
  转眼,干娘女娲扛着招妖幡飞奔而来,怒目而视:“谁敢欺负我儿子?”
  吃饭没钱,大喊一声:“师兄!”
  转眼,师兄赵公明拎着钱袋子匆匆而至,壕气冲天:“师弟莫慌,这家店为兄已买下了。”
  身体不好,大喊一声:“师伯!”
  转眼,太上老君端着丹炉火速赶来,满脸慈爱:“师侄病了?来试试师伯刚炼的金丹。”
  ……
  圣人是他师父,三足金乌是他坐骑,走遍洪荒,处处都有他的学生
  柳疏舟:别问,问就是躺赢!
  【文案二】
  洪荒穿来个小福星——
  因为他,女娲抟土造人
  因为他,红云逃过一劫
  因为他,三清得以感悟天地,立地成圣
  还是因为他,洪荒有了网络,有了直播,有了……
  内容标签:种田文 洪荒 仙侠修真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柳疏舟┃配角:洪荒众大佬┃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是团宠,也是福星
  立意:华夏神话,洪荒传奇,人定胜天!
 
 
第1章 
  驾着云前往紫霄宫的路上,伏羲突然发现妹妹女娲不见了。
  伏羲有点慌,倒不是担心女娲遭遇危险,他们兄妹俩的实力在洪荒中虽不是最顶级的,但也足够笑傲群雄。他唯一忧虑的,是生性好动、好奇心旺盛的女娲又被什么新鲜事勾去了魂,连正事都给抛之脑后——
  鸿钧圣人在紫霄宫举办的千年一次的讲道班快要开始了,错过这回,只能再等千年。
  伏羲原路而返,终于在一个光秃秃的山顶上找到了满脸兴奋的女娲。
  不等他开口,就见女娲手指几丈开外的一个倒在地上的人,语气神秘兮兮:“哥,你看那里!”
  伏羲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差点一脚踩空,从云上翻下来。
  “这、这是……”伏羲上下打量那不知是昏迷还是已经嗝屁的人,惊魂不定,音量提高了八度,“天生道体?!小妹,等——”
  没等伏羲阻止,女娲疾步走到那人边上,俯下身探出手,把那背对着他们的“天生道体”翻了面。
  “……等。”伏羲嘴角抽搐,忍不住扶额。他早该知道,自己这妹妹好奇心过旺,又天生胆大,除了老师鸿钧,谁都治不了她。
  纵有千般无奈,伏羲还是立刻护在女娲身前,手搭在身后背着的伏羲琴上,以防有不测发生。
  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随着女娲的动作,伏羲终于看清楚了那“天生道体”的模样——
  柔顺的黑发被剪成奇怪的模样,与洪荒流行的长发截然不同,细碎的发丝贴在前额,更衬得肤白如冬日山涧的雪。他双眼紧闭,长睫在下眼睑投下两道扇形的弧,眼角晕染淡淡的桃花红,右眼边上缀着一颗不太明显的浅褐色泪痣,鼻峰高挺,妃色的唇瓣紧紧抿着,眉心微拢,似乎不太舒服的样子。
  伏羲更加确定对方是天生道体的猜想,从他身上压根看不出任何化形过的痕迹,也完全窥不透他的跟脚。
  看不出跟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对方修为比自己高,要么对方是天生道体,并非由他物化形而来,自然就没有跟脚。
  自祖神盘古开天辟地以后,洪荒中万物皆有生命,机缘之下可化形修炼。远的不谈,他和妹妹女娲的本体就是蛇,他们修炼千年后才得以化为道体。
  天生道体,顾名思义,一出生就是道体的形态,无需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化形。除此之外,天生道体修行要比他们这种后天道体更为快捷方便,是天生修行的好材料。
  像他和女娲这样的妖族,在洪荒中比比皆是,据说他们的老师鸿钧在成圣前的本体就是条蛐蟮……当然,自鸿钧成圣以后,就再无人敢议论他的跟脚了。
  活这么大,伏羲还没亲眼见到过天生道体,甚至连这个词都是从神话中听来的——传言祖神盘古就是天生道体,所以他才能开辟洪荒,成为不朽的传说。
  但毕竟盘古开天辟地的传说距离这个时代太过遥远,他和女娲都是在洪荒第一次量劫龙汉初劫后才出生,对开天辟地时的事知之甚少。伏羲甚至一度以为,所谓天生道体不过是上古传说罢了,不可能真实存在。
  如果眼前这位真的是天生道体……
  伏羲的呼吸微微急促起来,他还能勉强维持平静,身边的女娲已经忍不住跳起,死死拽着他的胳膊,再三确认:“哥,这是天生道体吧?我应该没认错吧?”
  伏羲好不容易把袖子从自家妹妹手中抽出,正要开口,耳中传入一声细弱的呻|吟,就见女娲神色一变,想都不想把广袖一扬,那位似乎有苏醒趋势的“天生道体”又结结实实昏睡过去。
  “……小妹,你这是作甚?”伏羲面无表情。
  女娲拍了拍胸口,长吁一口气:“好险好险,多亏我手快。”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当然不能让他醒来,否则——”
  伏羲转念一想:也是,这天生道体也不知是善是恶,若是个恶的,他们兄妹碰上他,也不知能否逃脱。看来女娲真是长大了,想法比过去成熟缜密了不少。
  伏羲正感欣慰,又听女娲道:“……否则我还没准备好,怎么收他为徒?”
  伏羲的微笑僵在脸上,露出“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的表情,半天才硬邦邦挤出两个字:“收……徒……?”
  “当然啦,”女娲理直气壮叉腰,“既然这天生道体是我发现的,自然就是我的徒弟了!”
  不知是由谁带头的,近年来洪荒颇流行收徒,听说蓬莱岛的通天教主一口气收了上百个徒弟,跟脚参差不齐,大都是些披毛带角之辈,其中好些还是没化形的,为此他哥元始天尊没少挖苦他。
  女娲自诩修为、跟脚、身份都不输人,在收徒这方面自然也不能被人比下去。虽然不至于像通天那样合眼缘的就收,但也不能一个都不收不是?
  她女娲堂堂大罗金仙,紫霄宫听道还有个蒲团的那种,要收徒,那就要收个资质好的,否则说出去岂不是很没面子?
  收徒之事,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真正实施起来却叫人头秃。洪荒中资质不错的修行者倒不少见,奈何这些修行者不是已有了师父,就是不想为人之徒。想想也是,他们明明凭借自己的能力就可以生活得很好,又有什么必要给自己找个师父呢?
  伏羲知道女娲一直在物色好徒弟,他也没少帮忙,可当听说她想收这个天生道体为徒时,还是吓了一大跳。
  自家妹妹该不会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附体了吧?伏羲开始认真地思考这种可能性。
  “哥,我没开玩笑。”兄妹俩心有灵犀,女娲见到伏羲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了,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我查看过了,这天生道体似乎很弱,我感受不到他有半点修为。”
  “没有修为?怎么可能!”不怪伏羲吃惊,在洪荒之中,没有修为压根就活不下去,更何况对方还是天生道体,最适合修炼的体质。
  “喏,不信你自己来看看。”女娲摊手。
  伏羲亲自检查了一遍,果然,对方丹田中空空荡荡,感受不到任何灵力。
  如此一来,伏羲倒是能明白女娲的心思了。此人天生道体,却无任何修为,有如空坐宝山而不自知,倒是最好的徒弟人选。
  “哥~”女娲拉着他的胳膊前后晃动,神态娇憨。
  女娲这一撒娇,伏羲不由心软了。他知道妹妹有多想要一个徒弟,如今天上掉下这么个徒弟人选,女娲绝不会轻易放弃的。
  虽然还没弄清此人身份,但显然对方很弱,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伏羲思忖了片刻,点头道:“也可。不过,紫霄宫讲道就要开始了,再把他送回不周山,这一来一回,路上恐怕要耽误不少功夫。”
  兄妹俩都挺宅,长住在不周山上,这次是为了去紫霄宫听鸿钧讲道才出门的。
  “这还不简单?一起带到紫霄宫呗。”女娲对他眨了眨眼,手掌轻抬,就把那昏睡中的人收入自己的袖里乾坤当中。
  “万万不可!”伏羲大惊,忙劝道,“紫霄宫乃圣人之所,咱们还不知晓此君身份,若是贸然带去,恐老师怪罪。”
  “怕什么!”女娲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把他寄放到凌云殿不就行了?”
  凌云殿,乃紫霄宫宫殿偏殿,具体用处是存放道友们的坐骑和行李杂物。毕竟鸿钧讲道一讲就是千年,若是不把坐骑随身带着,只怕讲道结束后坐骑早已不知所踪。还有一些杂物不适合带入紫霄宫内的,也都寄放在这里。这是圣人的地盘,谅也没人敢作乱。
  兄妹俩达成一致,等到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后,女娲朝侍童瑶池招了招手。
  瑶池和她的搭档昊天的本体乃是石头,鸿钧成圣后点化而成,平日里就负责紫霄宫内外的杂物,凌云殿就归瑶池管。
  “女娲姐姐好久不见。”瑶池是小女孩的模样,头上一左一右梳着两个可爱的小抓髻,圆圆的苹果脸红润润的,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女娲笑眯眯对小女孩道:“瑶池,姐姐有件事要拜托你……”
 
 
第2章 
  “瑶池,许久未见。”
  眉眼间洋溢着飞扬之色的男人含笑朝凌云殿的方向走来。
  他身着霜色水墨纹八卦仙衣,衣袍上布满用神文写成的墨字,脚踏木履,满头乌黑的长发用一根朴实无华的细竹簪随意盘着,腰间松松垮垮系着滚金边腰带,衬得腰身精窄身姿颀长,衣袂无风自动,打扮得很是洒脱不羁。
  一句话,不像是来听道,反倒像是去野外采风。
  瑶池远远就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眼前一亮,疾步迎上,笑道:“道君来了,多宝和定光还好吗?”
  瑶池还清楚地记得,上回紫霄宫讲道,眼前这位带了只多宝鼠和长耳白兔,看上去憨态可掬,可把瑶池给萌化了。此等还未化形的牲畜不便带入紫霄宫中,通天便交给瑶池照料,等讲道结束他们离开后,瑶池还失落了好一阵子呢。
  见小丫头垫着脚眼巴巴地往自己身后看,通天忍俊不禁,伸手揪了揪她脑袋上的抓髻,语气平和:“别看了,多宝和定光没来呢。”
  “哦……”瑶池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通天话锋一转,意味深长朝瑶池眨了眨眼,从宽大的袖中拎出一物递到小姑娘跟前,“看,这是何物?”
  “金毛犼?”瑶池到底是圣人门人,年龄不算大,见识倒是广博。
  通天见瑶池认出了自己这新收的徒弟,心情更为畅快,美滋滋地炫耀道:“正是,此乃本君新收的弟子,看起来不错吧?”
  似乎听懂了师父的夸奖,被缩小为巴掌大的金毛犼低吼一声,露出尖锐的獠牙。
  奈何瑶池更喜欢多宝鼠长耳兔那种又小又萌的动物,对金毛犼这种长相凶巴巴的猛兽没多少兴趣,甚至还有些害怕,后退了几步。
  “别怕,金光平时很乖的,不咬人。”通天把金毛犼往瑶池面前一怼,安慰道。
  瑶池看着眼前一排森森的尖牙:“……”你猜我信不信?
  通天见她这副怯生生的模样,也不勉强:“罢了,还是本君把金光送进去吧。”
  瑶池忙不迭地闪开让出位置,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心想这通天道君可真奇怪,听说他极爱收徒,什么模样资历的都有,被不少道友诟病,他也不在乎。
  通天自然不知道瑶池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了也只会一笑而过——收徒之事,自己觉得开心就好了,开心最重要嘛。若是像他那个冷面兄长元始一样,收个徒弟还得挑挑拣拣万般考虑那多没意思?
  为了收徒是该看资质跟脚还是该看眼缘这件事,他们兄弟俩没少吵。这回也一样,元始那老古板说什么也不肯跟自己一起来凌云殿,说什么与未开化的畜生共处一室不合礼仪。俩人差点在紫霄宫外吵了起来,最后还是大哥道德天尊出面这才停战。这会儿道德天尊还在凌云殿外劝导元始呢。
  “你师伯啥也不懂,就是一老古板。金光最乖了,师父爱你哟~”通天用力撸了一把金毛犼的脑袋,手感极佳,心里满意到不得了。他当初就是看中了金毛犼的长毛才决定收它为徒的。
  ——徒弟什么的,如果不能撸(rou)毛(lin),那多没意思?
  丝毫不觉得有自己的思想有哪里不对的通天捧着金毛犼进了凌云殿,殿内静悄悄的,为了防止自家灵宠坐骑乱跑,大多数修道者都选择给其下昏睡咒,让它们一觉睡到讲道结束。
  饶通天再是不羁,在圣人的地盘上也不敢太过放肆。金毛犼不同于鼠类兔子那种个性温顺的动物,在龙凤统治的时代还敢与龙打架,可见其凶残。他新收的徒弟虽然只是金毛犼中的幼崽,但也不敢大意,一个昏睡咒施下,金毛犼沉沉睡去。
  “好好睡,等师父千年后来接你。”通天给金毛犼找了个舒适的位置,拍了拍它的脑袋,正准备转身离开,眼角突然瞥见了什么。
  三清当中,通天是最活泼的那个。老大道德天尊成日沉迷于炼丹制药,不问世事。老二元始天尊素来板着一张扑克脸,脾气差三米之内生人莫近。唯有通天,从降生之日起就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凡是热闹的地方就有他,否则也不会从犄角旮旯里找出各种奇形怪状的徒弟了。
  本着看一眼又不吃亏的精神,通天决定上前看一看那个引起他注意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好看!想……收为徒弟!
  这是通天的第一反应。
  全洪荒都知道,通天收徒,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眼缘。合眼缘的,哪怕对方跟脚再差,他都愿意抱回去,不合眼缘的,就算再有资质,他也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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