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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总的古代帝王之路(穿越重生)——凔溟

时间:2020-08-04 09:25:04  作者:凔溟
  一开始是在外传播他品行不端,贪杯好色,后来又说他学识作假,根本不配当书院的夫子,然后是去年,有一回被人撞见纪夫子和卢小姐共处一室,当时卢小姐衣衫不整,哭哭啼啼,传言说是纪夫子轻薄她,这才有了后来的事情。”
  李煦暗搓搓地想:这位卢小姐怕不是脑子里有坑吧?她作天作地的,就不怕把自己老爹的大好名声做没了?
  李煦是知道古代学子对名声的看重的,文人好名,商人好利,卢山长肯定也未能免俗。
  “都这样了,那纪韩宇还不肯娶卢小姐?所以他被赶出书院了?”
  “对,虽是那卢小姐陷害于他,但在外人眼中,行为不端的是纪夫子,众口铄金,连卢山长也不信任他了。”叶长青也不知道这姓纪的书生怎么想的,他一个孤儿能娶卢山长的女儿简直是祖宗坟头冒烟,有卢山长帮衬,他将来想一步登天都行,哪会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李煦听完都不得不对他竖起大拇指,暗赞一声:真硬汉子!
 
 
第22章 天差地别
  李煦对纪韩宇更感兴趣了,吩咐叶长青说:“你再去查查他现在住在何处,以何为生。”人总要走投无路时才好招揽。
  叶长青瞅瞅左右,凑过去小声问:“殿下,可要卑职给他加把火?”
  李煦深深看了他一眼,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一样,没想到刚正不阿的林统领居然会养出个满肚子坏水的干儿子,真是太符合他的心意了。
  他给对方使了个眼色,同样小声说:“不用太折磨他,只要派人多宣传宣传他和卢小姐的好事就行。”
  这世界上,流言往往是最可怕的东西,比刀子管用多了。
  叶长青“嘿嘿”一笑,“卑职明白……殿下,晚上可以吃红烧肉么?”
  李煦:“……”真是太没出息了,真该叫林统领来看看他养子的嘴馋模样。
  “那你去市集上看看有没有野猪肉卖,有就买些来吧。”李煦也有点馋红烧肉了,赶路的时候,没太多时间做大菜,之前在洛城时,他特意做了三坛子焖肉带着上路,可惜天气热放不住,这个时代想用防腐剂几乎不可能,如果有条件,他倒是想试试真空包装,至少能延长点食物的保质期。
  “诶,卑职这就去。”叶长青说完一溜烟就跑没影了,李煦好笑地摇头,这孩子这么贪吃,要是能被吃的勾走就好了,不知道那样林统领会不会找自己拼命。
  第二天,船雇好了,但维持了一个月的晴朗天气却突然下起了大暴雨,行程自然耽搁了。
  正好李煦也要采买物资,林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再说什么赶路要紧的话了。
  考虑到接下来一个月都要在船上度过,李煦不可避免地头晕起来,他前世不晕车不晕机,但晕船,也不知道换了具身体后这毛病会不会带过来。
  晕船的人最没胃口,李煦便让刘树满城去搜罗腌菜,最好是腌萝卜,咸香开胃,比油腻的大肉更下饭,然后就是些青菜苗子,移植到装了土的竹筐里,也能供应几餐新鲜蔬菜。
  虽然邱承志说,这一路都可以靠岸采买,但船并不是每天都靠岸,估摸着三五天能停靠一次就不错了,而且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买到需要的东西,这年代河运还不发达,李煦也没听说有什么大运河,大港口还好,小港口可能连人影都没有,估计能买到的东西很有限。
  这日下午,刘树指挥着三个闲汉运了一整车的青菜苗子回来,车子一进门就被围观了,羽林军们出身都不错,在家里也见过菜园子,但从来没见过把菜种在竹筐里的。
  “这主意挺不错,就是费事了点。”一名年轻护卫摸着下巴,嘀咕道:“不知道往北边送能不能活?”
  众所周知,西北那边大漠黄沙,连根草都难长,更别提青菜了,去过那边的人都对青菜念念不忘,这名护卫有个亲哥哥在西北军队,见到这一筐筐的青菜苗子立即就想到了自己的哥哥。
  李煦正好听到,问他:“你是想送人?”
  年轻人腼腆地回答:“是,卑职想送给兄长,他在大皇子手下当差。”
  大皇子李曌,今年二十五岁,尚武,在五年前被封为“镇北王”,手握二十万雄兵坐镇西北,是如今兵权最多的王爷。
  李煦的记忆中,大皇子从小就不爱搭理他,可能是因为身份有别,对自己从来都是不假辞色的,他尚武不假,但有勇无谋,还易冲动,说实话,李煦不觉得他能守好西北的门户。
  但大燕王朝的习俗就是这样,成年的皇子如果无缘皇位就分散到四面八方给朝廷看大门,能力强的就多给点兵守着重要的关卡,能力弱或者不得宠的就随便给点兵派去无关紧要的地方养老。
  显而易见,大皇子就是那能力强的,而李煦就是那不得宠的,待遇简直天差地别。
  那人提起大皇子后才察觉到说错话,低着头不敢吭声。
  李煦不是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大皇子手上的兵再多只要不来打他,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他俩一南一北,这辈子要想见上一面都难。
  他淡淡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卑职名叫贾平。”
  “青菜苗子不宜远途运送,就算送到了,不适应那边的气候也很难存活,本王教你个更简便更好的法子吧。”
  贾平没想到顺王这么宽宏大量,感激地说:“多谢殿下。”
  李煦回房,把黄豆芽的制作方法写给他,泡发豆芽不难,五六天就能收一茬,步骤简单又高效,而且这东西很常见,只是很多人不会自己做而已。
  他了解过,北方豆子产量高,很多人家一年到头都以豆子为主食,家里要么直接做豆饭,要么磨成面吃,豆芽只是附属产品,但也就这样了,豆腐什么的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过。
  做豆腐也不难,他小时候每到过年家里都会做一屉,做的当天吃豆花喝豆浆,第二天再把压好的豆腐炸一炸,做成油豆腐,刚出锅的油豆腐外酥里嫩,他沾着酱料就能吃很多块,然后再做一些灌豆腐,灌肉和灌菜都可以,蒸熟了留着春节吃,一般能吃上七八天。
  这么一想,李煦开始怀念豆腐的味道了,可惜人在途中,做这些不方便,而且他准备把豆腐带到南方去,让它从南越起家,以后说不定还能成为南越的特产之一。
  李煦想着豆腐,贾平却看着他写的方子发呆,他心想:殿下的学识真是令人佩服,怎么什么吃食都会做呢?而且他的胸襟真的无人能比,如此轻易的就把方子送给他了。
  贾平当年进羽林军的时候也肖想过能到东宫任职,因为大家都知道,太子脾气好,大方仁义,从不打骂下属,而且他是储君,跟着他意味着前途无量。
  现在太子不是太子了,贾平却还保留着初心,他想着,等到了南越,如果殿下需要他,他就留下吧。
  就不知道林统领那关过得了不。
  ******
  小剧场:
  李煦:“听说老大手里有二十万雄兵呢,好想要。”
  老攻:“我去抢来送你!”
  李煦:“就凭你?靠什么抢?”
  老攻:“靠我机智的大脑,卓绝的武术,诱人的美色和一颗虔诚的心啊。”
  李煦:“……”想吐。
 
 
第23章 不能死的太随便了
  青菜有了,李煦让刘树上街买稻米,他想吃白米饭,想喝大米粥,面食虽然也是他的心头好,但吃了一个多月也腻了,作为南方人,大米才是他的主食基调。
  北方的黄米和小米虽然也是米,但对李煦来说,总是差了点味道。
  稻米现在主要产地还是南方,刘树找遍了全城也只找到一家卖稻米的,而且价格昂贵,刘树没舍得多买,先买了十斤回去。
  当天晚上,李煦就迫不及待地蒸了大米饭,一连吃了三碗,配着一盘炒青菜和一盘腌萝卜,把刘树心疼坏了。
  他心想:早知道殿下如此热爱稻米,他应该把那家店所有的稻米都买回来的,贵就贵点,他家殿下的身份难道还不值得吃最贵的米吗?
  李煦吃完饭才想起来问大米的价格,知道价格后不知该喜该忧,喜的是,以后他有田有地,只要把大米往北方卖不就能赚大钱了吗?忧的是,这么贵的米南方人真的能吃饱吗?
  毕竟买一斤大米能买十斤面呢,真是太奢侈了!
  刘树眼瞅着自家殿下脸色忽明忽暗,小心翼翼地问:“殿下,稻米还买吗?”
  李煦看着他问:“你爱吃吗?”
  刘树认真想了想,说:“还好吧,没觉得和北方的米有太大区别。”
  李煦又问小公主:“姝儿觉得这稻米味道如何?”
  小公主也认真想了想,说:“香甜软糯,但不如面饼好吃。”
  李煦又问:“到了南越,面食不易得,一年四季都得吃稻米,能习惯么?”
  小公主笑了笑,“父王不是说过,习惯只要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了,姝儿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
  李煦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老怀安慰,之前因为小公主总是习惯了早起给他请安,说了几次也没用,他想让小姑娘多睡会儿懒觉,就告诉她,习惯只要坚持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不信她试试。
  这会儿才试到第十天,她的习惯就改了,所以她对此深信不疑。
  李煦心里却想:面包蛋糕还没问世呢,他的美食连锁店也缺不了面粉啊,还是得想办法弄条稳定的商路才好。
  李煦到底没让刘树大肆购买稻米,只买了几十斤屯着自己消耗,然后买了不少大豆,准备在船上发豆芽吃,小公主爱好面食,李煦又让刘树多买了几十斤小麦。
  比起大豆和小米,小麦的价格也更高些,做出来的面食也更好吃,在这个年代,各种粮食的产量都低,而且靠天吃饭,遇上风调雨顺的年份能多收些,粮价也会低些,遇上灾年,大家吃不上饭不说,粮价还高的出奇。
  因此,耕种土地的农民日子并不好过,能维持温饱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了。
  李煦这一路走来见到民生艰难的事太多了,而按照邱承志的说法,从京城到沧州这一带已经是全大燕最富有的地方了,越往南情况越糟糕,扬州一带风调雨顺的年份多,按理收成更好,百姓应该不愁吃才对,可那一带也是海盗最猖獗的地方,朝廷兵力有限,水师力量薄弱,遇到海盗上岸,最先跑的就是那些当兵的,留下的百姓为了活命往往只能贡献出一整年勤劳耕种的粮食。
  后来逐渐演变为,被海盗控制的村镇,每年固定上缴粮食和女人,才能免除被烧杀抢掠。
  以李煦的看法,一旦哪天村民们交不上足够的粮食和女人,他们连最基本的反抗能力都没有。
  不过这些问题也不是李煦现在能解决得了的,能活着抵达南越才是他目前的首要目标。
  又过了一天,叶长青神神秘秘地来找他,“殿下,您跟我出去一趟吧。”
  李煦猜测是纪韩宇的事情有了进展,但他这身份一出门就可能面临着危险,保镖没带够他没安全感。
  他想了想,把贾平也带上,好歹有过一菜之恩,李煦对贾平还是有五分信任的,而且他认出贾平就是之前拒绝抱他下马车的年轻侍卫,偶然听他们开玩笑说,贾平当时是太激动了,所以反应慢了三拍。
  李煦把刘树留在驿馆里照顾小公主,叮嘱他有事找林统领,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这两个小的也能活命。
  可能是经历过一次惨痛的意外,李煦现在格外看重身后事,以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拖家带口的一家之主,不能死的太随便了。
  他特意换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摘掉头发上的玉冠,只用一根发带固定起来,看着和寻常富家公子没两样。
  见到等候在门口的贾平,他问道:“林统领可知你跟着本王出门?”
  贾平拘谨地回答:“知道的,统领大人同意了。”
  李煦点点头没说话,他这段时间的小恩小惠还是起了作用的,至少大部分羽林军都对他客客气气的。
 
 
第24章 眼高于顶
  外头下着下雨,李煦撑了一把自己做的油纸伞出门,他身姿挺拔、墨发如瀑、身后还跟着贾平和叶长青这两个魁梧的大帅哥,一上街立即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大燕王朝并不像后期封建社会那样保守,街上随处可见各个年龄层的姑娘大妈,而且他们热情的程度让李煦大开眼界。
  李煦一路收了不知道多少手帕荷包,好些个大胆的姑娘朝他暗送秋波,更搞笑的是,有几个年纪比李煦还大,直接往他怀里塞金子,李煦想:如果哪天我走投无路了,出来卖个色应该也能养家糊口。
  走出两条街后,他们三人被一辆牛车拦住了去路。
  两名少女从牛车上跳下来,看衣饰就知道是一主一仆,为主的那个小姑娘用帕子遮住半张脸,俏生生地瞧着李煦,为仆的那位则跑到李煦面前高傲地说:“这位郎君,我家主子乃魏氏阿曼,魏氏五服内的千金,你可愿意与我家主子结亲?”
  李煦上辈子出名后也遇到过拦路表白的女孩,但人家一般只说要谈情说爱,可没一上来就谈婚论嫁的。
  “抱歉,我不认识什么魏氏阿曼。”李煦直接拒绝。
  “你……连魏氏都不知,也不知道哪来的穷酸子,你可想清楚了,能入赘到我主子家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李煦气笑了,抖了抖腰间挂着的玉佩,问:“你哪只眼睛看出我穷酸了?”他虽然今天穿的很低调,但也是皇宫出品的衣服,一身行头低调而奢华,说他穷酸,他手上那把伞都不能同意。
  但两个小姑娘哪里懂得看这些,只当这沧州城内找不出比魏家更高贵的门第,自然是眼高于顶的。
  不等对方回答,李煦傲慢地说:“抱歉,你家姑娘配不上我,还是另寻佳婿吧。”
  叶长青和贾平齐齐喷笑,他们没想到顺王说话如此直接,倒是和那姑娘主仆不分高下了。
  那魏家千金听完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她把帕子拿开,跑到李煦跟前,质问道:“你觉得我配不上你?我不好看吗?”
  李煦凭良心说:“还行,一般般。”这个时代的女孩并非不好看,只是化妆技术和二十一世纪差太多,脸涂的死白死白的,嘴唇又涂的血红血红的,看着像恐怖片里的女鬼,李煦欣赏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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