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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他会飞(古代架空)——生为红蓝

时间:2020-08-04 09:09:57  作者:生为红蓝

   《我老婆他会飞》作者:生为红蓝

  文案
  小王爷x道士
  原创小说 - BL - 短篇 - 完结
  HE - 古代 - 小甜饼 - 年下
  梗来自“道长说这世上根本没有神仙,说着就御剑走了”
  驻守边疆不务正业成天爬山的小王爷x住在山顶上的白衣飘飘的漂亮道士
  皇帝哥哥:听说你找了个骗子神棍?
  小王爷:你放屁,我老婆真的会飞。
  道士:老婆是什么?谁是你老婆?还有我不会飞。
  ——说完道士就平地一跃窜上金殿屋脊,当着几百个宫城守卫的面踩着宫墙走了。
 
 
第1章 
  国境之北有高山,悬崖峭壁,鸟兽无踪,山顶积雪终年不化,人烟罕至。
  世人言,山上有妖作祟,白衣鬼魅,来去无踪,劫掠商队,伤人嗜血,无恶不作,若碰上貌美英俊之人,还会兽性大发将其抓走,带至山巅老巢吞噬精血。
  说书人讲到这一段的时候,镇守边关的小王爷皱紧了一张俊脸,他重重撂下粗瓷做得茶碗,恶狠狠的吐掉了嘴里的茶叶沫子。
  山顶那个道士是人是妖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传言一定是假的,否则就以他的皮相美色,那道士绝不可能一天把他从山顶上打下来三次。
  小王爷穆珩,皇子中的老幺,当年正值国力强盛,敌国进献公主求和,四十过半的老皇帝宝刀不老,收了人家水灵漂亮的小公主,转过年就搞出了穆珩这么个夕阳红的产物。
  穆珩是通婚之子,没什么皇室位分,他自幼生性顽劣好动,舞文弄墨一窍不通,骑马打仗光着腚的时候倒能一个打四个,总之是一点也没随她娘扒了三天汉文书典才取出来的名字。
  他十四岁那年,老皇帝没过去六十岁那道坎,从冬天病到夏天,秋叶未落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堆荣极过后的烂摊子。
  国丧之后,穆珩的兄长穆琮登基,中宫嫡子,英明勤勉,没过多久就将他这个流着一半敌国血的弟弟打包扔去了鸟不拉屎的边境,明面上说是这个弟弟英武骁勇,加以锻炼必成大器,其实明眼人都清楚,新帝这意思就是让穆珩有多远滚多远,别想着搀和都城里的事。
  旁人惋惜愤懑,小王爷却不这么觉得,他就像脱了缰的野马,出了笼的鸟雀,撒着欢的跑到了宫城外头。
  天下太大了,有山有水,有树有草,就像他在异国他乡早早过世的母妃所说的那样,天地辽阔,人活一世,自当去搅合一下。
  他高高兴兴到了苦寒艰辛的边疆,快快乐乐的钻去马厩里抱着刚站稳的马驹滚来滚去,守边疆的将士都是狠角色,他们起先还想为难一下这个不受宠又无足轻重的小王爷,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个半大的小崽子居然比他们当年适应的都快。
  千金之躯的小王爷,就在这样一个地方长大了,他像是见风长的野草,蓬勃张扬,饭桌上比谁吃得都多,战场上比谁杀得都狠。
  他渐渐长成了一个王爷该有的样子,备受爱戴簇拥,边疆的百姓和将士甚至在心里将他奉做战神。
  但小王爷还是有缺点的,比如他特别爱爬山。
  只要没有战事,只要练完了兵,他便会背上干粮,去爬那座人人敬而远之的孤山,没人知道他是否登上过山顶,也没人知道他是否真的见到了山上的妖怪,总之小王爷年年爬,月月爬,然后每次回来都是灰头土脸的待在自己帐里生三天闷气。
  山上没有妖怪,山上有清霄。
  清霄是个道士,一个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会练剑的道士。
  小王爷初到边疆那一年,他那位还有点良心的哥哥给他带了不少行李,其中不乏能存放月余的糕点,他到军营的前一天,正是风雪交加,车队寻了背风的地方避险,夜里他在车里搂着手炉睡得四仰八叉,恍惚间他听到了细微的动静,他迷迷糊糊的睁眼一看,只见一个清瘦的白衣人正抱着糕点盒子吃得两腮鼓鼓。
  于是,纵横边疆劫掠数年的清霄道长就因为这一盒从没见过的糕点实在太过诱人,忘了拿回山里去吃,便被迫开启了一段甩不掉的孽缘。
  穆珩是不通诗书的粗人,他说不上清霄有多好看,也说不上他心里的念想应该叫什么。
  他就觉得这个道士仿佛是突然从天上落到他眼前的,本该遥不可及的翩翩仙人吃了他的芝麻酥饼,就应当赔他一份与之相当的香甜,比如一个拥抱或是亲吻。
  当然,他这份美好愿景迟迟未有达成,因为就算他能力战敌军,能在沙场上拼杀七进七出,他也叩不开朝思暮想的山门。
  ——因为他的清霄道长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练剑,并且是剑不出鞘就能将他揍得四脚朝天。
 
 
第2章 
  进不去山门的小王爷很苦恼,山顶上的清霄道长也很苦恼。
  他久居深山,不晓人世繁华,小王爷当年那一盒芝麻酥饼让他魂牵梦萦了好几年,可惜军营里的大师傅只会做粗面馍馍,又糙又硬,还没有马匪随身带得烤馕好吃。
  小王爷第一次气喘吁吁的爬上山顶来见他,一身尘土两袖清风,他把瘫倒在地的少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在确信没有酥饼的迹象之后,他便面无表情的随手一挥,直接让小王爷咕噜咕噜的滚下了积雪的山路。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小王爷在没有参悟到重点的情况下,傻兮兮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要跟他的神仙道长说上话。
  几年的时光过去,小王爷爬这爬山爬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上山的路程从三日到两日,又从两日缩到半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神仙道长看向他的目光还是冷冷清清的,但他的武功却因而突飞猛进。
  ——在山顶上挨揍挨得越狠,在山下的战场上就越能横行霸道,这一切都是他家神仙道长的良苦用心。
  小王爷捂着被剑鞘揍青的后腰如是说道。
  清霄并不是神仙。
  他只是在山里住得太久了,除了传他剑术的师门长辈,他从未与外人有过交流。
  他曾对过于执着的小王爷解释过自己的来历,但这傻王爷对他的滤镜太厚,一听他主动开口说话就傻愣愣的红了脸,一边红脸一边笑,最后直接心跳加速就地昏厥。
  山上积雪阴寒,小王爷又是外家功夫没什么内息,道士立在原地面无表情的思索了一会,慢吞吞的俯下身去思考怎样才能把人弄醒,谁料血气方刚的小王爷正巧缓过劲来,一睁眼就瞧见他俯身过来,于是又激动过度,再次昏了过去。
  山里只有一间屋舍,小王爷昏睡之中擅长周公打拳,抢被子抢枕头咬人说梦话,还扯着他的头发不撒手,所以清霄道长真的很苦恼。
  苦恼的清霄道长隔天一早就把小王爷裹着毯子扔下了山,小王爷昏昏沉沉跌坐在山脚思考良久,一手捶着大腿一手搂着毯子,痛心疾首的在营帐里闭门思过,后悔得三天没吃大师傅做得的粗面馍馍。
  转年开春,花红柳绿与边疆没有关系,小王爷跑遍了每一处犄角旮旯,好不容易弄到找到几株淡紫色的小野花,他把花连根挖起,插在水囊里带上了山。
  花很好看,但是不能吃。
  清霄练了半日剑,正是饿得时候,他收了剑势,又准备归剑入鞘把小王爷揍下山,可这回小王爷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温热,粗糙,有力,同样的一个人,同样的一只手,却远没有夜里抓着他头发那会那么可气了。
  道士缓缓眨了眨眼睛,居然没有生出什么反感。
  小王爷要走了,西境大乱,朝中调他去支援,战事凶险,朝中势力虎视眈眈,他这一去无论是胜是败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所以他这次是来和他的道长作别的。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同理可证,临别当头,小王爷胆子特别肥。
  他吸着鼻子抱住了近在咫尺的白衣人,他爬山爬得耐力渐长,早已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累得拄着膝盖吐舌头。
  “我要走了,我要去打仗,打完我就回来,你要等我,一定要等我。”
  小王爷红了眼圈,闷闷的收紧了手臂,他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这番话会有用,因为他都不知道他的道长记不记得他的名字。
  但他还是说了,他固执又坚定的把这句话说了两遍,山顶的风将他呓语送得很远,他在自己哭鼻子之前撒开了手,头也不回的下了山,这是他第一次不在外力的作用“帮助”下自己离开,道士看着他的背影面沉如水,久久没有回应。
  春天不会来到边境,更不会来到山顶。
  小王爷留下的花没有成活,他们歪头搭脑的在道士挖来的土里枯萎腐烂,和黑黢黢的泥土融为一体。
  而小王爷也没有回来。
  清霄从不觉得寂寞,他生于孤山,长于孤山,他与长剑和积雪为伴,他熟悉这里的每一处山石,熟悉每一股吹过山涧的风。
  他更不该觉得寂寞,他是天生的剑客,剑为道,道为剑,天地人间繁华十里原本就与他毫无关联。
  可他罕见的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小王爷终于又上山了,他梦见身披战甲的小王爷满身血污,染红了山路的积雪,倒在了他的面前。
  他在天明前清醒了过来,淡去的月光落在床头隐隐震颤的长剑上,他坐去床边,握上斑驳古旧的佩剑沉吟许久,最终起身披上了素色的道袍。
  ——他要下山了,不是平日里打劫口粮的那种下山,而是去西境。
  他要去小王爷去的西境,兴许路上他还能找到一份芝麻酥饼,到时候他们一人一半,也算公平。
 
 
第3章 
  清霄不认路,他照着日落的方向走了十日,路上所见的只有草草收殓的坟茔。
  他到西境时,战事已经结束了,血水浸透的土地被勤劳的农户开垦成新的农田,倒塌的屋舍和边防也都被重新筑起。
  穆氏一族立国于中原腹地,强敌环伺,虎豹成群,世代居于边境的百姓早已习惯烽火硝烟,他们是这最平庸无奇的寻常人,也是这个国家最坚韧的屏障。
  然而,道士注定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他初入西境之时,一身素白道袍,眉目清俊恍若谪仙,许多人都当他是来超度英魂的慈悲道人,可他并不是。
  他背着长剑走遍了西境的每一个角落,神情漠然的路过了那些来不及下葬的将士尸体,他没有生与死的概念,更不明白什么赤胆忠心,为国捐躯。
  说到底,他只是孤山上清修练剑的道士,心中只有天地剑道、芝麻酥饼、外加一个令人苦恼的小王爷。
  清霄在西境找了两天,一无所获。
  人长得好看还是有些好处的,西境的百姓并没有被他的淡漠激怒,反而将他视作了正八经的神仙。
  小王爷打了胜仗,虽是惨烈却保住了边疆寸土不失,半个月前,皇帝下旨将重伤的小王爷召回京城行赏,西境的百姓不傻,他们知道小王爷此去凶多吉少。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搜罗出了一切值钱的东西,统统堆在了清霄面前,乞求他能保佑西境,也保佑被召回京城的小王爷平安无事。
  ——只可惜百姓眼中的神仙自然是不用吃饭的,所以这堆贡品里并没有好吃的。
  京城在东边,离西境十万八千里,填饱肚子和找人显然是后者能重要一点,清霄垂着眼帘思考了一下,忍痛决定即刻动身。
  可百姓们却当他是不应允,走投无路的男女老少立刻跪去地上将头磕得直响,清霄脊背微僵,被这番场面惊了一跳,他暗自咬了咬牙,只能放弃顺走供案上仅有的两个白面馒头,径直平地纵身跃上半空,运起气劲消失无踪。
  从西境到京城,再快的军马也要走上半个月。
  小王爷窝在马车里颠了一路,心肝脾胃肺被晃得四处乱窜,身上那几处不算严重的伤都变得严重了起来。
  他到京城时,是皇帝亲自来接的,笑起来不见眼睛的皇兄和蔼可亲的将他塞进了皇宫里的小黑屋禁足,美名曰专心养伤。
  金銮宝殿,锦衣玉食,小王爷过得索然无味,他一直觉得他的皇兄不是坏人,因为他的皇兄坏起来简直不是人。
  汤汤水水的各色补药灌得他一晚上跑三次茅房,白日里还得陪着皇兄批改折子,可怜他之乎者尚且念不利索,却要咬着毛笔勤学苦读,一旦打了瞌睡还会被拧着耳朵薅起来。
  皇室的血脉亲情没有外头传得那么凉薄,小王爷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的皇兄不曾害他,他与他的母妃都是受中宫母子荫蔽的,穆琮继位后一心铲除朝中顽固奸佞与外戚干政,将他扔去边境其实是想保全他。
  而今,朝中肃清,天子掌权,自然也到了他该回来分担的时候,可他早就在军营里野了性子,保家卫国他义不容辞,治朝理政他屁都不想管。
  他想念他的清霄道长,尽管他都不确定他的道长是不是还记得他。
  有关弟弟被人勾去心神这件事,穆琮知晓一二,他到底是当朝天子,穆珩身边自然有他的眼线。
  他也是年轻过的,知道那股头脑发热的冲劲,不过他并没有太过在意。
  穆珩是他唯一一个弟弟了,将来是要替他扛起重任的,国事当头哪有什么儿女情长,等穆珩再大一些,肯定会明白这个道理,更何况穆珩惦记那人只是个边境之处的乡野村夫,而今的穆珩是要在京城里落脚生根的,他们两个天壤之别,日后断不可能再有联系。
  “——啊啾!”
  每每想到这,穆琮总会无端的打个喷嚏,今日这个喷嚏格外重,他久坐桌前正批着折子,一个喷嚏打完恰好闪了腰。
  为君王者,必有过人之处,比如预感比较准。
  穆琮一个喷嚏打完,清霄刚好抬脚步入了京城的城门。
  从西境到京城,他只用了十日,许是懵懵懂懂的意识到小王爷可能有危险,他昼夜兼程,素白道袍满是尘土,脚上的鞋子也几乎磨穿。
  偌大的一个京城,比西境还要大上一倍,好在高墙环绕的宫城足够醒目。
  皇帝不是好人,小王爷会有危险,至于看守宫城的人应该都是听皇帝的,所以即便去询问他们也不会得到有用的信息。
  山下的世界很麻烦,但总归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清霄道长在宫门前站定,认认真真的用仅有的常识思索了一下,随后便定下了计划。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再多麻烦,砍完就行。
  于是他抽出背上的长剑,缓步走向森严的高墙,古旧斑驳的剑身无法被阳光反射出光亮,看守宫城的禁军头一回碰上青天白日提着钝剑来闯宫门的刺客,即便再训练有素也不免嗤笑出声。
  不过他们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就在他们纷纷握刀搭弓一涌而上的时候,他们感到了一阵风,这风不急不缓,没有夏日的燥热,反倒裹挟着陌生又森严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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