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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天才钱小可(近代现代)——秦三见

时间:2020-08-04 09:30:37  作者:秦三见

   《恋爱天才钱小可》作者:秦三见

  文案:
  又名《爱情骗子钱小可》。
  江同彦在朋友的生日宴上被一个小醉鬼给缠上了。
  小醉鬼抱着他:我没人疼没人爱,我就是地里的小白菜!
  第二天一早,俩人在一张床上醒来。
  小醉鬼:你睡了我,我脏了。
  江同彦:听说醉厉害了是不能那个的。
  小醉鬼:我不管,你就是那个我了。
  于是,江同彦就真的那个了他一下。
  之后江同彦试图对他负责,结果对方却说:不了不了,还是不了吧。
  江同彦认定这个叫钱小可的家伙是个爱情骗子,骗身又骗心。
  钱小可:我今年才20,就这么被你睡了,我太可怜了。
  江同彦一看他身份证:你他妈明明27了!而且是你让我睡的!
  钱小可:我今年才20,我爱过100个人,结果100个人都不爱我。
  江同彦:求求你,闭嘴吧。
 
  一个比较欢乐的非典型炮友变情人的故事。
  PS:就是一篇用来快乐的搞笑文,无脑甜文,唯一的目的就是开心,主角脑回路异于常人,所以他们很快乐,不要代入现实,拜托了,手动鞠躬。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钱小可,江同彦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爱情骗子我问你,你的良心在哪里
  立意:论恋爱天才的真正含义。
 
 
第1章 
  钱小可说:“这一切都得从一场生日宴开始说起。”
  钱小可有个朋友,朋友名叫周末。
  周末这人,长得好看又有钱,能说会玩儿懂交际,他以前是个空少,后来跟一个有钱的老板好上了,俩人相知相爱还在国外领了证结了婚。
  照理说,钱小可这种买T恤都要严格控制在50块钱以下一件、牛仔裤最好都不能超过100块的“贫困人口”是不应该跟周末这样的人认识的,但命运这个东西说不准的,首富的儿子都可能跟一流浪汉坐在一桌吃过饭。
  钱小可大学那会儿闲来无事,满腔基情无处发泄,于是摸进一个同志论坛,发了一个帖子。
  好多年过去了,那个论坛已经被封了,在论坛的里的辉煌历史也彻底成了被尘封的往事,不过,当初发的那个帖子的标题钱小可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八一八我和性感邻居的那些年!
  当初的他,因为这个帖子一炮而红,成了论坛红人,每天更新三五百字,每次更新完都在最后人工加亮:真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其实,真事儿个屁啊,他那会儿住校,跟另外三个室友过着半夜起来打蚊子早上起来找拖鞋的日子,至于那个帖子,编故事罢了。
  不过他编得来劲,别人看得也来劲。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一封论坛私信。
  私信他的人就是周末,当时论坛最火的小帅哥。
  那会儿周末已经工作了,经常发自己穿着空少制服的自拍,又骚又帅,好多人垂涎。
  但钱小可不垂涎,因为俩人明显撞号了。
  周末给他发私信说:你这都是编的吧?
  钱小可不承认,结果周末十分认真地把一切不合逻辑的地方都圈了出来,直接让钱小可低头认错。
  不过后来钱小可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儿停更,因为周末还挺喜欢看他乱编故事的,没当众戳穿他,甚至追更追得更起劲儿了。
  俩人就这么认识了,一直到钱小可毕业,还成了不错的朋友。
  钱小可学中文的,学的不咋地,学校也一般,毕了业,找工作费劲,那会儿周末已经跟程森好上了,就走了个后门,让钱小可去程森他们工作当前台去了。
  一个月工资扣完五险一金,到手三千五。
  钱小可跟人合租,一间又小又旧的次卧,每个月不算水电煤气还得一千五。
  日子过得挺紧吧的。
  但钱小可这人向来乐观,总觉得明天会更好。
  不过,他同事对他说:“小可,你知道吗,像我们这样的人,要彻底改变命运,就得傍大款。”
  钱小可:“我们这样的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
  “被资本压迫的底层人民。”
  钱小可承认自己是个穷鬼,而且没什么翻身的资本,但是他觉得抱着那种傍大款的心态活着,不是很正能量。
  “我傍不到的。”钱小可说,“这比高考还难。”
  同事打量了他一下:“也对。”
  钱小可:“……”
  “你看咱那男老板娘,花蝴蝶似的,会说会扭的,就得那样的人才能傍上程总那个等级的。”
  钱小可扁扁嘴:“周末自己也赚很多的。”
  “嗨呀嗨呀,你不懂。”同事摆摆手走了。
  虽然不是很认可这位同事的价值观,但钱小可很认可的是他傍不到大款。
  他觉得自己没有苏妲己那种美貌,也没有诸葛亮那么聪明,除此之外,也没长一张王熙凤的嘴能说会道,什么都不行,没人爱他是正常的。
  不过,钱小可虽然没正经八百谈过恋爱,他暗恋过的人可不少。
  什么吴彦祖,什么金城武。
  什么罗纳尔多和贝克汉姆。
  每一个都被他深深爱过。
  只是很可惜,他的每一段暗恋都无疾而终。
  周末生日那天,其实也是钱小可的生日,原本周末说可以一起庆祝,但钱小可表示:“算了算了,我就当嘉宾去参加你的生日宴好了。”
  其实钱小可的潜台词是:我没钱,你千万不要拉我入股!
  那天,钱小可快乐地去参加周末的生日宴,快乐地跟帅哥跳了舞,快乐地喝了不少酒。
  不过后来,他就快乐地喝醉了。
  喝醉之后,钱小可晕晕乎乎的,知道自己说了很多话,但不记得都说过什么,在他失去意识之前,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印象是,有一个大帅哥正抱着他,而且这人看起来就很有钱。
  总之,等钱小可醒来,他光着身子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白色的被子裹着他白净的胴体,他的大脑也一片空白。
  他用余光瞄了瞄旁边,床的对面,一个男人正站在窗户边抽烟。
  那个人,背影伟岸,让他想起朱自清的一篇文章。
  突然有些口渴的钱小可,想吃橘子了。
  但很显然,这个人不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会穿着衬衫西裤,也没有这么高这么结实的手臂肌肉。
  虽然有讽刺自己爹的意思,但钱小可知道,他爸不会生气的。
  他动了动,对方回头看他。
  是个大帅哥。
  那种很有型的大帅哥。
  钱小可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间,他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抓起被子捂在了自己胸前。
  钱小可一脸惊恐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他隐隐约约记得这个人,他们之前一起跳过舞。
  “你!”钱小可此刻宛如脑残言情剧里的脑残女一号,“我!”
  江同彦一手夹着烟,一手揣在裤子口袋里,站在那儿冷漠地看着床上见了鬼一样的男孩。
  “醒了?”
  声音也挺好听的,低沉性感,是个老烟枪该有的声音。
  钱小可就喜欢这样的嗓音。
  但是……
  “你把我睡了?”钱小可大惊失色,“你不经我允许就把我给睡了?”
  “……我没有。”江同彦皱着眉看他。
  “你一定有!”钱小可斩钉截铁,“不然我为什么没穿衣服?”
  “因为你昨天晚上吐了,吐得特恶心。”
  “骗子!”钱小可说,“完了,我脏了。”
  江同彦翻了个白眼,抽了口烟。
  “昨天晚上我也喝醉了。”
  钱小可一听:“你不要试图用这个借口给自己开罪!”
  “我的意思是,据说醉得很严重的时候是没法bo 起的。”江同彦说,“理论上来讲,我们只是单纯地睡了一觉,我没对你做任何事。”
  钱小可抬手,示意他闭嘴。
  “不用说了,我懂了,你就是个睡了我还不承认的骗子。”
  江同彦无奈地看着他:“那你想怎么样?”
  钱小可深呼吸,突然躺了回去。
  “让我一个人哭一会儿。”钱小可说,“二十岁的我,也有权利为自己逝去的贞操流泪吧!”
 
 
第2章 
  江同彦觉得,这人脑子可能不太好。
  昨天晚上周末生日宴,他跟周末其实不熟,但跟周末的老公那是多年的好友,这次也是赶巧,他从纽约过来谈一个项目,于是就接受邀请过来了。
  江同彦答应参加周末的生日宴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周末说要给他介绍个男朋友。
  据说,那人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人帅话少人品好,爱岗敬业赚得也不少,相传这位被誉为“民航第一帅哥”。
  江同彦不是那种凡事儿都要看脸的人,但如果对方能长得好那自然是件美事儿。
  情路一直不怎么顺畅的江同彦就这样答应了,意外的是,这位帅哥还真挺符合他口味的,甚至可以说完全就是按照他的喜好定制出来的完美理想型。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生处处有意外。
  就在江同彦意外于自己真的遇见了理想型的时候,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死对头”沈徽明跟这位帅哥似乎有着那么些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关系。
  之所以说沈徽明是江同彦的“死对头”,是因为,江同彦这些年来情路所有的坎坷都是因为这人。
  当年两人是大学同学,但凡他看上的,最后都看上了沈徽明,江同彦因此受了打击,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离沈徽明远远的。
  第二个决定:封心锁爱。
  那之后,沈徽明回国开公司,他也收到几个很不错的国内的offer,但为了远离沈徽明,江同彦毅然决然留在了纽约,而且,也再没惦记过要谈恋爱。
  怕了。
  但是,千算万算,他怎么都算不到自己“相亲”的时候都能遇见沈徽明,他觉得就他俩这些年的爱恨情仇要是写进小说,那绝对是耽美网文中相爱相杀的典范,还带着前世恩怨纠葛的那种。
  自己的相亲对象被截胡了,这事儿已经让他很想翻白眼了,没想到,麻烦事儿还在后面呢。
  生日宴上,他跟一长得挺好看的小男孩跳了个舞,跳完舞就自然而然地坐在一块儿喝了几杯酒。
  这家伙倒好,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酒量真的那么差,没一会儿就开始耍酒疯。
  中国有句俗语:酒品既人品。
  这小子酒品是真的不咋地。
  三杯酒下肚就开始抱着江同彦的胳膊哭。
  “哥哥,我真的太惨了,我怎么能这么惨啊!”
  江同彦:“冷静点,我不是你哥哥。”
  “哥哥,你看我长得是不是也挺好看的?但为什么没人爱我呢?”
  江同彦:“冷静点,大家都喜欢高岭之花。”
  “哥哥,我没人疼没人爱,我就是那地里枯黄的小白菜!”
  江同彦:“冷静点,白菜卖了还有人买,你卖的话……贩卖人口是违法的。”
  ……
  总之,生人勿碰的江同彦在那个晚上被这个小醉鬼揩了不知道多少油,这家伙就跟长在江同彦身上了一样,撕都撕不下去。
  江同彦愁啊,尤其是当他看见自己的相亲对象跟沈徽明一起离开之后,他更愁了。
  于是,他也开始喝酒。
  就这样,在哀怨的泣诉中,在散不去的愁思中,他也喝高了。
  两人是怎么从生日宴回酒店的,江同彦记不清楚了,他能记得清楚的就是这小子吐了两人一身。
  江同彦这人没有严重的洁癖,但确实是个爱干净的,一般情况下不熟悉的人碰都不要想碰他,也别想用他的东西,更别想睡他的床。
  所以,当他突然被人弄脏了衣服,瞬间就酒醒了一半。
  他火速把两人脏了衣服都扒掉,然后,扔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里。
  被吐过的衣服是洗不干净的,细菌和可怕的记忆会永远留在那上面。
  不过江同彦也就只清醒了那么几分钟,之后他隐约记得自己拿着淋浴头把两人都给冲了一遍,然后就没记忆了。
  早上他醒过来的时候确实是跟这小子躺在同一个被窝里,都光溜溜的,甚至还抱在一起。
  当时的江同彦也惊了,他下意识觉得这事儿可能真的有点儿操蛋,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跟人做了这事儿。
  但是后来他冷静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学术讨论,是说男人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是没办法□□的,除此之外,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被窝里的环境以及两人的身体——是的,虽然很羞耻,但他确实把人家看光了,还是仔仔细细打量的。
  江同彦几乎可以肯定,他们俩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睡了一觉。
  他是不相信自己天赋异禀喝高了也能那个别人的。
  但很显然,他面前这个人不这么觉得。
  钱小可说:“我太惨了,我的贞操啊……”
  江同彦懒得理他,看了眼时间说:“行,你先默默缅怀吧,我出去一趟。”
  缩在被子里假哭的钱小可一听他要走,猛地坐了起来:“你要去哪儿?”
  “约了人吃饭。”江同彦面不改色地说,“待会儿你哭完了可以……算了,你还是等我回来吧。”
  钱小可抓着被子捂在身前:“你又要对我做什么?”
  “冷静点,我只是想说,你昨天把衣服吐脏了,让我给扔了,”江同彦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家伙虽然已经把头发睡成了鸡窝,但还是挺可爱的,当然,如果他脑子正常一点儿就更可爱了,“你现在出不去,除非你想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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