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丽坚某科学家大惊失色:“原来种花国真的有这种超级黑科技!”
他亲眼见到了个人英雄主义爆表的中二少年一下子就变得谦逊有礼了,并且他遵守的竟然是种花国的文明礼仪!
“这件事实在是太糟糕了!”向来以为自己天下第一的霉丽坚科学家感到了恐慌,能够一秒改变人类意志的药物,会不会还有能够一秒策反人格的药物。
会不会已经有几百万几千万的霉丽坚民众早已经被洗脑了?试想一下,某天所有的霉丽坚人全都一颗红心向着种花国……
霉丽坚总统不寒而栗,这种情况比他昨晚梦见自己在沙滩上唱野狼disco更可怕!
霉丽坚毫不犹豫的拨款,着手研究这种可以瞬间改变人格意志的药物,霉丽坚需要这种超级黑科技!
霉丽坚的拨款全都打了水漂,无数的资金浪费在了这个无底洞里之后不得不中断了研究。
好消息是,其他国家这方面的研究项目同样毫无进展。
无数参加过研究的科学家如同牛顿一样走上了神学的道路。
十年后……
林欣妍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下班回家,电梯里,她几个同事互相闲聊着八卦,电梯的角落,一个男同事脸上带着微笑,丝毫没有在意众人对他的忽视。
几个好姐妹对此见怪不怪,每个公司都有一些这样的人,把他当空气就行,反正不和他说话,他一整天也不会说出一句话来。
林欣妍叹气,自己表姐也是这个样子的,姑姑整天愁眉苦脸却还要强颜欢笑。
已经上了年纪的李阿姨羡慕的看着隔壁刘大姐一家子热热闹闹的欢声笑语,再看看自己这个只会微笑点头的儿子,李阿姨决定多做一些儿子爱吃的胡萝卜,希望能唤起儿子心中的亲情。
刘大姐看着李阿姨又买了一堆胡萝卜,只是好笑的摇了摇头。
孩子不听管教、和家长的意见相左,家长就觉得孩子“变坏”了,可每一个变坏孩子,都有他们坏的原因、也都有他们坏的悲哀。
熊孩子背后都是熊家长,把责任全都推卸到孩子身上,以为靠着棍棒让孩子变得听话懂事就是对孩子的好,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写的结局是“好孩子药丸”的神秘成分被破解,某些野|心家制定了邪恶的“蜂巢计划”,让普|通|民|众变成永远只会服从与微笑的工蜂,以达到阶|层|固化的目的,人类群体变得如同蜂巢中的蜜蜂一样……
第89章 夺嫡
深夜。
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在树林间的小路上狂奔着, 突然间脚下一个踉跄,男人摔倒在地,眼看着后面两个黑衣人立刻就要追杀上来。
“没想到我竟然会死在这里……”狼狈不堪的林逸之喃喃自语, 还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能做出一番惊天动地名留青史的大事业呢,没想到就这么死了, 真是不甘心!
林逸之闭着眼睛等死。
Piu!Piu!两声闷响, 黑衣人挂了,一个身影走到了林逸之的面前。
“六王爷!”林逸之又惊又喜的看着这个把自己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
胡谣淡定的抓起一身狼狈的林逸之, 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府邸。
一路上林逸之都在考虑,他和六王到底有什么交集,为什么要冒着风险来救自己。
“来人, 带他下去洗漱一下!”胡谣颇为嫌弃的对仆从说道, 林逸之的身上到处都是血腥味。
林逸之颇为尴尬。
胡谣再见到林逸之的时候,他已经恢复成了翩翩少年郎的样子,只是脸色惨白, 浑身充斥着虚弱的感觉。
林逸之立刻就要跪下行礼感谢,胡谣直接扶住了他, 道:“这里没别人, 我开门见山的说了吧,其实我也是穿越来的。”
林逸之又惊又喜,情绪激动之下差点晕了过去,随后有涌起了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愉悦感。他一点也不怀疑胡谣的话,能说出穿越这个词, 肯定是穿越来的!
“你……”林逸之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我穿越过来的时候,看见了你写的清平调, 所以就知道你是穿越来的了。还有,我今天只是路过,顺手救了你。”胡谣淡淡的说道,就算都是穿越的,是老乡的可能性也不大。
历史相似度高达99.99%的平行世界多了去了,说不定林逸之的世界有牛战士万磁王呢。只是胡谣向来不喜欢试探来试探去的废话,索性直接挑明了。
林逸之却没有想那么多,他现在还沉浸在终于找到了队友的喜悦中。
从有手机有游戏的现代社会突然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历史朝代,林逸之并没有像某点小说主角那样,一秒融入新世界开启自己收后宫的种马龙傲天之旅。
孤身一身来到陌生的世界,周围没有任何一个人与自己有共同语言,那种寂寞与安全感的缺失足以逼疯一个正常人。
“真佩服那些穿越了之后能够无缝插入新世界的人。”林逸之说道。他自从穿越以来,一点都不敢暴露自己的异常,时时刻刻的伪装起来实在是太累了,他现在非常急迫的想要和胡谣多说几句话。
胡谣认真听着林逸之的倾诉。
“我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其实还是很兴奋的!”林逸之缓缓的说道。
穿越到了某个架空的历史朝代,虽然是个种地的平|民出身,但林逸之也曾经把自己代入了主角模板。
某点那些小说不都是这样的开场么?
穿越到古代,然后把李白、杜甫、白居易的名作拿出来当成自己写的,名震天下,随随便便就可以考中状元,然后被某个王爷/丞相赏识,送财宝送地位送女儿;
自己发明|火|药、肥皂、玻璃或者发现高产粮食土豆红薯什么的,被皇帝赏识,然后皇帝送财宝送地位送女儿,和皇帝把酒言欢,掌控全国的经济命脉,最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林逸之已经构想好了自己的未来,可惜啊,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打脸。
第一步想通过写诗刷名望就难上加难。古代不是现代,没有互联网!
在小地方写出一首诗,传播速度太慢了,想一夜成名,太不现实。
胡谣认同的点点头,穷乡僻壤没有多少读书人,没有认识字的人,谁知道你写的什么玩意儿。在封建时代,皇帝的政令都不一定及时的传遍天下,何况只是一首诗?
林逸之笑了,他很快就发现了古代信息传播速度的问题,他这种小人物做的诗能传到下个村子都不错了,所以林逸之改变了计划,他打算老老实实的种田。
发酵有机肥、种葡萄、酿葡萄酒,穿越种田文不都是这么干的么?自己酿出来的极品葡萄酒,绝对会被某皇子、某王爷、某身份贵重的人看重,然后自己就可以展示一身的才华,走上封王拜相的成功之路。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依旧很打脸。
穿越前作为一个理工宅男,林逸之对葡萄的了解,仅限于葡萄很好吃,葡萄酒很好喝,完全不知道怎么种葡萄!
胡谣长叹一口气:“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考虑当地的温度气候土壤降水问题,那些穿越了过去,直接引进种植新作物,一次就能成功的种田文主角,纯属是运气太好。”
况且,胡谣鄙视的看着林逸之,你知道葡萄酒的酿造过程么?就敢种葡萄酿酒?照着课本上的知识就能酿出来?
弄两瓶自己喝还行,想要大量的生产葡萄酒,就这种生产条件,能做到么?葡萄这种东西不容易保存,万一没有销路,你就等着饿死吧!
林逸之苦笑,想要种葡萄酿酒这种念头,刚一出现就被打消了,因为他也想到了这些问题,他只有贫瘠的理论知识,根本没有操作经验。
所以,林逸之又走起了第三条路,做美食!现代那么多的花样的食物,他肯定能通过这条路变成一代巨富!
然后,林逸之就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古代的调味料太特么贵了,用来做食物完全回不了本!
胡谣点头,明朝之前,胡椒都是从其他国家进口的,而且现代很多常见的调味料,在古代都是珍贵的香料药材,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
林逸之笑笑,就是这么回事。小说看太多,他居然把种田文当真了。况且,他家里那些极品亲戚都不同意他去经商,因为商人会被人看不起。
屡战屡败的林逸之总算是从穿越的兴奋中冷静了下来。他决定入乡随俗,安心读书考取功名。
在这种穷乡僻壤,无人知晓他的才华,但是参加科举之后,想要名扬天下求个官做,总该容易一些了吧?
然而林逸之发现,科举比起高考,难度更甚。科举要考核四书五经、考核对于时事政策的想法、要写八股文。他这个自诩经历过义务教育的现代人都觉得科举实在是太累人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朝代的科举对平|民极为不友好!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会被关在考场里好几天,食物自备,平日里吃不饱营养不良的平|民死在考场都是常见的事情。
“我还以为科举是寒门出贵子的唯一通道呢,哪成想这个朝代根本就没有打算给平|民晋升的出路!”林逸之恨恨的说道。
胡谣嘿嘿的笑了,对林逸之说道:“一看你以前就是理科生,不怎么读历史书。”
隋朝的科举制度是贵族门阀举荐制度,五品以上的官员推荐的人,才能参加科举;
唐朝的科举一年只选拔三十人,几乎都被贵族子弟垄断了,李白都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花费千金炒作自己的名声才能得到皇帝赏识,但依旧是个小官,还要受到贵族排挤。
只有宋朝的科举制度与现代的高考极为接近。
林逸之叹气,穿越之后以为自己抄袭几首千古绝句、搞一些现代发明,就妥妥的能进入朝廷做大官泡妹子,不太现实。
“我那时候还傻傻的去别人家猪圈里看看,有没有人拿红薯去喂猪。”林逸之继续说道,那些穿越小说的主角随随便便就能在山沟沟或者猪圈羊圈找到土豆,他也不死心的想要试一试。
胡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土豆原产地是南美洲,穿越到古代在亚洲大陆上找到土豆?纯属做梦。
就算有土豆,又怎么可能拿去喂猪?古代农民大多吃不饱穿不暖,土豆或是红薯,怎么看都像是块茎类的食物吧。况且,古代是怎么养猪的,你已经见识到了吧?”
林逸之仿佛回忆起了某些不堪的事情,一脸的恶心,古代的养猪方式,真是让人难以接受。[注1]
林逸之最后还是成功的考取了功名,当了个翰林待诏,时不时拿出一首李白杜甫的诗装装逼,偶尔透露一些现代的知识,日子过成这样,简直不要太惬意。
然后,林逸之就“被生病”,没几天就“病逝”了。实际上林逸之却是三王爷抓走了,被人严刑拷打把自己知道的那些现代知识全都写出来。
胡谣平静的说道:“在21世纪的现代,都有很多的无良导师抢夺学生论文的第一署名。更何况是这种道德水平不太高的封建时代呢?
为了抢夺两句诗,杀了亲人的人都有。唐朝的宋之问不就抢了自己的外甥的诗,然后干掉了外甥刘希夷。
在古代一下子露出了这么多不符合时代的智慧,又没有什么背景,这种下场才是正常的走向。”
那些穿越回去搞种田的、搞发明的,以为自己拿捏着什么|火|药配方、把持着什么土壤施肥的秘密,别人就要敬着你、捧着你,根本就是扯淡!
严刑拷打,看你说还是不说?
在封建时代,一个平|民想讲道理讲人权?嘿嘿嘿……
林逸之憋在心底的心事总算是一吐为快,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萦绕在眉宇间的忧愁之色却少了许多。
“我把自己能想出来的东西全写下来了,结果三王爷立刻就要杀我灭口,我是费尽全力才逃出来,这才遇到了你。”林逸之有些后怕的说道。
林逸之一直觉得自己还算个人物,就算被绑架了,最多也就是软禁,还要好吃好喝供着他。没成想三王爷直接用酷刑逼迫他,难道就不怕一不小心把他打死了?
胡谣疑惑的看着林逸之,被打击了这么多次,还把自己当男主角呢?无论是被敌人绑架、俘虏、活捉,都舍不得伤害你一根头发丝?
就算你是人才又怎么样,不能归自己用的人才,那就是没用,死了就死了,三王爷没有任何损失。相反,能从你嘴里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那都是他赚到了。怎么都不亏,你说他会怎么对待你?
以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超人、唯一一个异能者、唯一一个重生者,就不会被解剖、被拷问、被切片?
解剖失败了,几乎没有损失,现在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万一成功了,那就是名留青史功在当代。人类历史上损坏唯一样本的事情还少么?
林逸之被打击的脸色泛红。
“我想,你应该是带着金手指穿越的。”胡谣说道。
“有金手指还会混的这么惨?”林逸之觉得好笑。
“九死一生的金手指啊。”胡谣笃定地说道。
能从防护周密的王府里逃出来,能在马上就要死的时候,恰巧胡谣路过救了他,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林逸之不信。这又不是玄幻世界,被人吊打之后,在生死一线间突然顿悟,然后疯狂升级完爆对手。
“没想到好不容易当了官,居然会是这么一个下场……”林逸之感叹的说道,但是他一点都不后悔。
他穿越到这里之后没多久,就认定自己一定要当官!他不是官迷,他只是想要获得一份尊严,不用见了人就跪下的尊严!
当平民玩一辈子种田很有意思么?
见了县令要跪、见了知府要跪、见了王爷要跪,哪怕是见了最底层的衙役举人,也要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
作为一个现代人,林逸之根本无法接受!哪怕对方是皇帝,他也一点都不想跪。
因为这是先进文明对落后文明的鄙视。这是属于现代人的优越感,并且他永远不会动摇这种想法!
但现实是,就算他当了官,依旧为了活命不得不向着这些愚昧的古代人跪下,三拜九叩。
“只有清朝才有三跪九叩,官员跪奏皇帝的习惯。”胡谣淡淡的说道。
林逸之惊讶了:“古代见了皇帝不用跪下么?我看唐朝那些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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