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气,我翅膀破了!
作者:嘉寒
文案:
胡云笙是一只蝴蝶半妖,拥有一双特别美丽的翅膀,他超级喜欢他的翅膀。
但是,有一天,有人伤了他的翅膀!
疼还可以忍耐,但看着心爱的翅膀上多出来大洞,胡云笙怒火冲天。
谁知第二天,他爹也被同样的武器伤了后腿!
胡云笙带着狼群包围了敌人的山洞。
新仇旧恨,“秦牧,你完蛋了!”
-----
一朝重生,秦牧本以为可以从头开始好好爱所爱之人。
怎料,大局已定。
昨天伤了爱人的翅膀,今天又伤了老丈人。
秦牧晃进记忆里躲藏过的山洞,心道:完蛋了。
------
全文架空,HE,秦牧攻X胡云笙受。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云笙,秦牧 ┃ 配角:预收《我是海里最会说的》球个收藏呀~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有个翅膀的仇怨想和你了结一下
立意:.
第1章
夜色近,日落方向,一片片流云宛若跳跃的火苗,一把烧红了天。
这种景色是只有在太阳将落不落的日暮时分,在赤云山的大树树顶上选个好位置,才能欣赏到的极致美。
倒不是别的地方不能欣赏这漫天红霞,而是只有胡云笙选中的位置,才会有“我一把火把天烧了”身临其境的肆意。
“嗷呜——”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这就回。”
“我走了。”树顶上,胡云笙有些不舍的和天际挥挥手,继而展开他华美的翅膀,不紧不慢地落到地面。
树下,一只灰白色长毛大狼凑近蹭了蹭胡云笙,转身叼起胡云笙放在树下的牛角叉,走了。
这只大狼是狼王最小的儿子,高大壮实,能孤身应对一头小野猪。胡云笙却给它起了这么个又菜又弱鸡的名字,狼群自然是不会通过名字来沟通,所以叫这个名字的只有胡云笙一个人。
生而为狼,十分记仇,小雀对待胡云笙一直都十分敷衍,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看不见自然就没人叫它名字了。
天黑了,隐藏在黑暗里的蜘蛛就会不动声色地爬出来,爬到任何角落里。若不是因为胡云笙怕这些玩意儿,它才不会出来找胡云笙。现在它走在前面,帮胡云笙清理路上早早冒头的蜘蛛,好叫这个胆小的半妖能够顺利回家。
一狼一人中间间隔有七八尺远,小雀是天生的捕猎者,走在树木草丛中间,没有一丝动静,悄无声息。反观胡云笙,明明收拢前翅就可以毫无障碍地跟上小雀,偏偏不,带着几分有狼保护就无所顾忌的嚣张,左扭右让避让树身和半人高的草叶,宛若刚化身的蛇妖,还不会走路。
日暮,树林里越来越黑、越来越静,充满了未知危险的气息。
如同以往一样,小雀停下脚步,回过头十分嫌弃地等着胡云笙跟上来,故意张开血盆大口打一个漫长的哈欠。
往常这种时候,胡云笙确实会败在小雀嫌弃的眼神之下,把他虽然美丽夺目但却碍事的大翅膀收拢起来,飞快地跑过去,纵身飞扑,扑到小雀背上,“四条腿的不准嫌弃两条腿,快走。”
胡云笙眯起眼睛盯着小雀,收拢后翅。小雀的哈欠打到一半,嘴巴张得巨大,眼睛被迫眯成缝隙,就是现在!
——胡云笙未收拢的前翅快速扑闪,借力扑向小雀。
这次可绝不仅仅是骑上去了,还要趁它哈欠没打完,狠狠吓一跳,胡云笙想到。小雀身为弟弟,每次都不给他这个大哥面子,该教训一下了。
“……痛……”
胡云笙扑到小雀身上的那一刻,一道短小精悍的利箭破空而来,直接穿透胡云笙的前翅,钉进地面。
小雀察觉危险,迅速调整姿势朝着利箭飞来相反的方向狂奔,绕了很远的路直到确认安全,才回到狼群聚集的山洞。
刚才那个人类的武器不知道伤到了胡云笙哪里,严不严重?跑进山洞内部,小雀停住脚步,伏下身体,狼群纷纷上前,想要尽可能温柔地“搀扶”胡云笙下来。
谁知,胡云笙不仅不需要搀扶,反应速度似乎比没受伤之前还要好,落地后几步跳出围过来的狼群,奔进山洞更深处,留下一众狼面面相觑。
这天晚上,胡云笙没有吃东西,水都没喝一口。狼王带着狩猎的队伍回来后,听说胡云笙受伤,担心不已,立刻就要冲进来看看伤势,胡云笙躲进角落里,死活不让看。
胡云笙的亲生父亲是一只蝴蝶妖,因为父亲的原因,胡云笙生来就拥有一双蓝色系的蝴蝶翅膀。与一般蝴蝶不同,胡云笙翅膀上有细小的骨骼支撑,使得这双翅膀可以自由地收拢、舒展。
这双翅膀,是属于胡云笙的独特印记,绚烂华美的蓝色,晴空蓝、阴天蓝、兰花的蓝,任何能够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蓝色似乎都融进了胡云笙的翅膀。二十年的半妖人生,还从来没有谁能让这双翅膀受伤。
这双翅膀虽然不能像是其它蝴蝶的翅膀那样让他飞起来,但也可以让他肆无忌惮地从高空跳下不至于受伤,也可以让他跑得比狼还要快。山洞深处,伸手不见五指,胡云笙展开翅膀,小心翼翼地伸手上去摸。
前翅这块应该是深蓝色的,有一些零碎的浅色花纹,再往下颜色逐渐变浅。胡云笙一点一点摸过翅膀的每一厘,抚摸到一处时,一直缓慢移动的手不由自主地停了。因为他的手指摸空了,这里有一个丑陋不堪的破洞,是那支人类的短箭造成的。
短箭这种特殊的兵器,正常来说造成的伤口只会深不会大,偏偏胡云笙运气不好。那支短箭射来时候带过来几片树叶,脆弱的蝴蝶翅膀承受不住短箭,也承受不住飞射过来的树叶的攻击,瞬间就被伤了一个坑坑洼洼的洞,一节骨头被打断。
小雀跑得急,胡云笙没来得及带走那支伤他的短箭。不过,记住模样的时间已经足够,那支短箭精铁铸就、尾羽处刻着一个“秦”字。
一点一点缓慢抚摸过破口的每一处边际,胡云笙咬牙。
王八蛋,等爷抓到你,一定把你大卸八块,烤了吃!
漆黑静谧的山洞内,胡云笙面对石壁坐着,十分忧伤地叹了口气。
“我超好看的翅膀啊……”
受伤的翅膀没办法收拢,只能任由其在身后铺展,胡云笙背榻成弓状,低垂着头,真的是郁闷极了。
一.夜过去,天空泛起鱼肚白。
除少部分在洞口巡逻的狼外,群狼还在沉睡。这时,堆放武器的角落突然传来几声极其细微地响动,睡在近处的几只狼睁开了眼睛。
“嘘~~”
是阿笙,群狼只看了一眼,就又都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
夏天最是讨厌,森林里到处都是结网的蜘蛛。又一次在几尺外的草叶子上看到蛛网和一团黑色的东西后,胡云笙果断选择换一条路,不去看更不去想挂在那儿的是什么丑陋东西。
出来得太早了。
胡云笙又一次转弯后,看着脚下的路愤然想到。
日头攀升,无尽的鸟语蝉鸣在林间响起,层层叠叠,一刻都不停歇。林叶间洒下来的光宛若一道符咒,吓退了所有挂在半空中恶心死胡云笙的生物们,把它们逼退进阴暗的角落。
沐浴着日光和林间好闻的草叶香气,胡云笙终于能够畅快地呼吸,放开了手脚在林间寻觅敌人的踪迹。
昨日是小雀太过恐慌,跑得太快。胡云笙仔细回忆起来,昨天那支箭射来的时候,他隐隐闻到了血腥味,虽然味道被刻意隐藏过。但在狼群占领的山头,血腥味是最敏.感的东西,藏是藏不起来的。
狼群不会攻击人类,但那个姓秦的人类受了伤,那必定是从山下逃上来的。既然上了山,那就别想再下去了!
……
……
聒噪了一天的知了消停了,飞鸟归林。
“该死!”
没有小雀带路的日暮,胡云笙不得不再次面对清晨的路况,转弯、绕道,避开天敌。
只是这次转弯后,前面不远处依旧挂着一道蛛网,蛛网上没有蜘蛛,但是却有一只奋力挣扎的鬼美人凤蝶。胡云笙想要原路撤退的腿不得不停了下来。
这只鬼美人挣扎的幅度太大,不消多久,蜘蛛就会出现,然后……
胡云笙犹犹豫豫地举起带出来的牛角叉,够不着,往前走小半步,再走小半步。
这时,蛛网旁侧的草丛窸窸窣窣响动,一只半人高的大狼宛若天神一般降临。它轻轻挥动爪子,鬼美人得救,扑闪着翅膀飞走了。
胡云笙长长地松了口气,擦了擦憋红的脸,收起牛角叉,“三叔,你来得太是时候了。”
大狼前腿下压,身体下伏又起身,走在胡云笙前面,示意胡云笙跟上来。
“三叔,三叔别走。”胡云笙急急忙忙叫住大狼,“再给我半个时辰,我肯定会找到的。”
他找了整整一天,虽然还没找到,但已经有了线索。那个人类的名字叫做秦牧,是个叛国的罪臣,和他的副官两个人受了重伤逃进了山里,眼下山里还有一批士兵奉命在搜捕他们。
如果是让那些人先找到了,那他可能就报不了仇了。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可惜,狼三叔不是小雀,不听他的。扯着胡云笙的衣服把人拽自己背上,干脆利落,抄近路回到山洞。
到了洞口,狼三叔把胡云笙放下来。
“三——”一股腥甜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胡云笙顿住,“怎么这么重的血腥味?爹爹是猎到鹿王了吗?”
狼三叔不会言语,只是焦躁地推着胡云笙往里走。这个反应太不正常,胡云笙心里突然冒出一种不好的感觉。
胡云笙和狼三叔急匆匆跑进来。洞内狼群都围在一只受伤的狼身边,时有悲呜声,见胡云笙回来,纷纷给他让开。
受伤的大狼正是狼王,胡云笙半跪在狼王身侧,赫然看到狼王的后腿伤处有一支短箭。小雀就站在一旁,不断将嚼碎的药草撒在伤口处,试图止血。然而药草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血依旧顺着箭尾源源不断地流出。
“箭头上可能有引血的倒钩,必须拔.出来。”胡云笙仔细检查伤处,快速道,“爹爹,你忍一忍。”
胡云笙按住伤处,用力将箭拔出,小雀快速用药草堵在伤处。箭已经拔出,可止血的药草依旧没有效果,血依然在往外冒。
“呜——”
胡云笙凑近看着伤口,把伤口周围被血沾湿的狼毛拨开,露出伤口周围的皮肤,隐隐发紫。山洞内光线暗淡,胡云笙一咕噜爬起来跑出山洞,借着洞外的光终于完整地看清楚了那支短箭。
箭头上没有倒钩,但有一个特殊的凹槽,在箭射出之前,里面可能藏有东西。爹爹的伤口不深,但伤处四周泛紫,极有可能是中毒了。
胡云笙用衣服擦干净短箭上的血迹,在短箭的尾羽处刻着一个字——秦。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欢呼
----
下一本想写个沙雕快乐的狗血爱情故事,文案放下面,球收藏呀~
------
新文大概就是个快乐搞事业,快乐欺负前夫后被前夫按住嘿咻的故事
《我是海里最会说的!》(ABO)
白溪离婚后,还没来得及享受单身生活,就出了意外。
再次醒来,他成了一只生活在海底的鲛人。
既来之则安之,白溪适应地很好,直到他人身中第一次发情期的到来。
白溪身为SSS级Alpha不仅变成了鲛人,还信息素逆转改变,成了Omega。
发情期,他想象中的被失去理智的Alpha们围攻的恐怖电影没有出现。身边的鱼甚至看家的老海龟都拼了命地远离他,能有多远就多远。
白溪:……行叭,这可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恐怖电影。
第2章
事不宜迟,胡云笙立刻召集二十只狼离开山洞,寻找那个名字叫秦牧的人类。
“他有一个同行的同伴,两个人身上都有伤,这种短弓箭武器属于远程武器,大家都小心些。”胡云笙收起短箭,把狼群分成三队,“西边已经搜过了,我们分别去其它三个方向,记住,遇上其他人类不要起冲突,目的是拿解药,抓秦牧!”
……
夜色沉沉,森林里漆黑一片。秦牧在一片杂草丛中醒来,什么也看不清晰,只有模糊的影子。
是地狱?还是乱葬岗?阿笙现在在哪里?
还没等秦牧想清楚,忽然感觉前方有动静,下意识屏住呼吸。
就在几尺外,六只狼排队经过。
是狼,狼群!
秦牧倍感亲切,这些狼都是阿笙的兄弟姐妹,是阿笙的亲人。他们是赶来支援的吗?
不,不要过来,快走,有埋伏。秦牧想要大声提醒那些匆匆走过的狼兄弟们。怎料,一张嘴就吐出一大口血。
是了,秦牧的记忆慢慢归位。他和胡云笙错信了林辰锐,落进了陷阱。
林辰锐的长.枪穿透他的心脏,似乎是……有些疼的。
秦牧躺在几尺高的草丛里,抬手摸向胸口,这里应该有一个口子。
没有!横在胸口的不是枪伤,是刀伤。
并且,到此时此刻,秦牧才发现自己身上不仅有刀伤,还有剑伤、擦伤、摔伤以及草草包扎过的箭伤。腹部的剑伤伤及内脏,所以他才会吐血。
大伤好几处,小伤数不清。秦牧反应过来后,才感觉到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在作痛。右腿的伤口裂了,或许这才是他晕倒在这里的原因。
胸口没有长.枪造成的横贯伤,反而其它各种伤痕无数。秦牧躺在夜色里,感受周围环境中各种微小的声音,他不是在地狱,也不在乱葬岗,应该是在野地里或者树林里。
上一次受这么重的伤还是在和阿笙相遇的山林里。秦牧想到,也不知道阿笙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
等等!
月亮爬上山头,给暗黑的森林带来稀薄的光亮。秦牧撑住地面挣扎着爬起来,借着月光看清楚了周围的环境,这里是森林。
1/39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