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阿笙你反思反思,怎么每次记起来的都是这种事情?
第14章 【修】
塔木格里的行程意外的顺利,顺利的让秦牧感觉不真实。
上一世,他们一共来了塔木格里两次,第一次沙漠兰花未到花期,他们迎头撞上了飓风,第二次猝不及防撞上毒蜂,被追赶得异常狼狈。或许是上一世太艰难了,这一次才会在对比之下显得如此轻松。
没有飓风,也没有毒蜂,连林辰锐都没有遇到,秦牧不禁想,是命运终于开始眷顾我们了吗?
在来之前,秦牧准备了很多,包括弄清楚林辰锐的真实身份,解开心中的疑惑。
狼王和阿笙的父母是多年挚友,当年阿笙父母死亡的真相以及阿笙哥哥的身份去向,狼王全都清楚。
因此,出发塔木格里之前,秦牧曾私下找狼王询问,林辰锐确实就是阿笙失散多年的哥哥。
果然如此,虽然还是有很多疑问都没有解开,不过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血脉相连,见到林辰锐这个人,阿笙本能的就会亲近一些。而林辰锐,没有半点顾念兄弟亲情,利用阿笙的信任,达到自己的目的,伤害更多的人。
这一次没有碰到,或许,并不是他们幸运,而是林辰锐太幸运。
村里一户人家计划后天宰杀骆驼,所以两人一狼又在村子里住了两天,最后的结果就是买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们三个根本带不回去。
胡云笙一琢磨,要不要再买一只骆驼,让骆驼把东西运回赤云山。
一听到要养骆驼,小雀立刻来了精神,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胡云笙和向导,就等向导点头,把骆驼卖给胡云笙,那回到赤云山后就有好多骆驼肉可以吃了。现在买的根本不够,最多就是一顿零嘴。
向导看看自己的骆驼,舍不得,这几头骆驼养了好几年了。又看看客人们堆起来的行李,一拍手就想到一个更妙的主意,“两位客人,我带着我的骆驼给你们送东西,送到了我再回来,二位看行不行?而且我比骆驼便宜多了。”
这倒也是个主意。
出门之前,秦牧让他帮忙找过路的商人,当了随身多年的玉佩,换来他们这一路上的盘缠,买特产买骆驼肉也都是秦牧花的钱。
其实,在老家的仓库里,胡云笙还是有不少银子的。都是这些年路过赤云山的商人们送的,名义上就是拜托胡云笙护送他们过山的护送费。
一开始,胡云笙并没有要护送他们的意思,只是单纯和山里那群猴子不对付。不过,揍完猴子,商队顺利度过赤云山后,那些扬溢在脸上的庆幸、喜悦的表情,感染了胡云笙,不知不觉间,胡云笙也会感到高兴,慢慢从一次次护送中找到了满足感。
他似乎理解了当年村民遭难时候,娘亲奋不顾身冲下山的原因,大概是一种使命感吧。
经年累月,堆在仓库里的银子越来越多,胡云笙很少会用到,这次出门也就忘了还要带这种人类间通用货币。眼看着秦牧的钱袋子越来越轻,胡云笙一时也舍不得再花钱了,于是就同意了向导的意见,由向导运送。
胡云笙的眼睛到处乱转,把心里想什么全都暴露给了秦牧。
虽然秦牧看上去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眼睛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不高兴的只有小雀,总感觉到嘴的骆驼肉飞了。
秦牧付了定金,胡云笙和向导打商量,不用跟着我们,晚出发两三天都可以,只要除夕之前送到就行。
秦牧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心情很愉快,他知道阿笙是在替他着想。已经死了的人绝对不能暴露身份,如果回去的一路上都需要蒙头捂脸欺瞒同一队伍中的人,那路程实在是不愉快。
安排好行李之后,两人一狼就正式踏上了返程的路。
途径宜辉陂的时候,迎头碰到一队正在休息的商队。
途径赤云山的商队大多友善,给胡云笙留下不少好印象。此时看到商队也格外亲切。
商队大约有五十人,前后都是货物,中间却夹杂着一顶轿子,非常突兀。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有人拿着水壶送进轿子,恭恭敬敬,礼数周全。
轿中是一蒙面女子,接过水壶,“还有多久的路程。”
“禀告圣女,咱们现在是在宜辉陂。再有两天就能到达阿和赞头领确定的新定居点。”仆从恭敬道。
蒙面女子点点头,“宜辉陂距离雁国太近了,通知大家尽快启程。”
“怕什么?圣女莫不是忘了,”商队中又一男子走近马轿,“秦家军已经全灭,秦牧已经死了,现在驻守在雁北的,不过是一群废物。”
“既然是一群废物,”女子眼神轻蔑,冷笑道,“咱们为什么要假扮商队回部落呢?”
男子大笑,毫不客气地掀开轿帘,凑近轿中人,“我们这么做当然都是为了圣女的安全着想。赶路辛苦,还望圣女好好休息,珍重身体!”
胡云笙耳力很好,隔着五六里的距离,只要他想听,那些刻意压低的对话全都听进了耳里。
只是,“他们叽里呱啦地说什么呢?”
胡云笙听了一耳朵,然后一句也没听懂。
“是部落语言,和我们说的不一样。”秦牧解释。
胡云笙一直都特别得意自己的耳力,平日里没少在秦牧和戈沙面前炫耀。没想到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秦牧居然也能听到那几个人说话,胡云笙脸瞬间拉了下来,感情平日里秦牧这个鸟人都是故意装聋作哑的?
秦牧笑眯了眼睛,“我听不见,但我认识那个女人。”
认真算下来,前世今生,秦牧认识胡云笙已经近十二年了,朝夕相处,熟悉的不能更熟悉了。胡云笙稍微皱一下眉头,秦牧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个女人是阿和得勒部落的圣女,是首领阿和赞之下最受尊敬的人。”秦牧继续解释,“距离太远,看不清楚脸,不过她带了面纱。圣女出行,必须蒙面,是阿和得勒部落的习俗,”
胡云笙:“这样啊。”
“阿笙,我很好奇,他们说话声音那么低,你不注意去听的话应该也听不见,为什么突然偷听别人对话?”秦牧寻了块避风的大石头站定。
走了一上午,也该休息休息了。
“想知道啊?”胡云笙得意洋洋,心情瞬间好的不得了,秦牧没有骗他,原来不是听见的,是猜的。
“想。”秦牧十分老实地点点头,就地而坐,乖巧的不像话。
胡云笙很受用,踢踢腿换了个大佬的坐姿,“我见过数百个商队,商队一路穿山过河,风餐露宿,非常艰苦,商队里不分男女都是骑马的,最多就是坐在货车上架马,还从来没见过跟商队的女子乘轿的。”
“确实不正常。”秦牧道。
“不止这个,”得到秦牧认同,胡云笙更加得意,如果他有尾巴的话,现在早就翘上天了,“商队长途赶路,大多擅长苦中作乐,只要没遇上危险,大部分人都是笑着的,开心的,互相之间有无数能聊的,这个商队人人僵尸脸,神色肃穆,戒备,看着倒像是你们军队里站岗的士兵。”
小雀跟着胡云笙也见过很多商队,商队里的女人都是豪爽粗放的,没有这么娇滴滴的人物。这么一看确实很不一样,非常认同地点头。
胡云笙继续说:“还有最最明显的一点——”
“车辙痕迹。”秦牧顺着他的话补充道,“如果前后其它车里装的全是货物的话,车辙痕迹不应该这么轻。”
“完全正确!”胡云笙兴奋地揉了一把小雀的脑袋。
小雀一张毛脸十分抗拒地左右扭头,却怎么也逃不脱胡云笙的魔爪,这个半妖真讨厌。
秦牧选的避风石非常大,大到完全遮挡住了他们三个的身影,他们动静非常轻,直到现在假商队都没有发现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辛苦的伪装在别人看来,几乎透明。
许是小雀抗议地太激烈,胡云笙干脆揪住了小雀的头毛,神情兴奋,“你说他们要干什么?赶路就赶路呗,装也装的不像样子。”
阿和得勒部落迁徙,最先转移的必然是能够稳定人心的圣女,最后是头领。
就算前世的记忆不能照搬,阿和得勒也应该早早就迁徙了,不可能等到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迁徙了,商队这批人是为了保护圣女留下来的。
至于为什么本应该最先迁徙的圣女,如今却还在路上,是个疑问。
就在秦牧他们左右想不通的时候,远处休息的商队有了动作,秦牧撑在石头上查看,那些人朝着生涩的汉话大喊:“走了走了,整队。”
这回终于听懂了的胡云笙扯扯嘴角,“原来会说人话啊。”
胡云笙没离开过大雁,自小听人们说的就是雁国话,这些蛮族讲的鸟语听不懂,就很不爽。
刚才和轿中女子说话很是嚣张的男人,翻身上了最前面的马匹,越走越近。即使戴着厚重的头巾裹着面,秦牧也能认得这人。
阿和赞的四儿子堪坍。
第15章 【修】
最不像商队的商队,最不像商人的领头人堪坍,全身裹着厚衣服,只剩下一双眼睛,一个看似戒备实际上吊儿郎当的商队领队。
胡云笙摊开手掌,一丝无形的妖力从掌心渗出,翻越大石,飞过草丛和零星的灌木,停在道路中央。
常人看不到的,无形无影的蝴蝶不断拍打着翅膀,妖力幻化的花粉从翅膀身上散落,静静等着商队的马匹过来。
“阿笙。”
一只手突然按在了胡云笙的手腕上,随即又慢慢把胡云笙摊开的手掌合拢。
堪坍的“商队”越走越近,穿过妖力凝聚过的路面,又越行越远。很快就只能看到商队队尾溅起的尘埃。
被紧紧握住的手终于挣脱,胡云笙一拳砸在秦牧肩上,秦牧直接摔出去摔倒在地。
胡云笙怒吼,“你干什么?”
妖蝴蝶停靠在路面上空,人不知鬼不觉,一旦那个名叫堪坍的家伙骑马穿行过来,必然会沾染上妖力花粉。花粉侵入肌肤,侵入骨髓,在血液里重新汇聚,凝结成冰,势必会叫堪坍后悔来人间走这一遭。
赤云崖的那个夜晚,时隔半年,胡云笙每每想起,都是一阵痛心难过,替秦家军三万将士痛心,替秦牧痛心。痛心这个人的遭遇,痛心这个人一夜之间失去亲人兄弟,而那一切的最初不过就是堪坍那个不是人的玩意儿,纵马践踏农田。
所有的,一切的阴谋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胡云笙想要杀了堪坍,杀了承诺当废纸的阿和赞。可是,被欺负被伤害的主人公在干什么,拼尽全身力气阻止胡云笙出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那个人不是堪坍吗?不是你的仇人吗?你出手救他?”胡云笙气的大吼,放在身侧的手伸出去又愤愤地收回,任由秦牧躺在地上。
刚才那一拳,胡云笙又怒又急,没注意力道。秦牧只感觉左半边身体在一瞬间全麻了,左胳膊软绵绵没有力气,一时间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胡云笙虽然暴躁易怒,但是大多数时候并不会真的生气,只是玩笑打闹。小雀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过胡云笙真生气的样子了。超凶。
大石头布下的阴凉之中,小雀悄悄站起身,肉垫踩在地上没有丝毫声息,后退后退再后退,退出阴凉区域,绕转到石头另外一边,趴在地上,晒太阳。爹爹说,多晒太阳有利于身体健康。远离生气源,避免被波及。
石头另一侧,胡云笙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伸出去又收回来,最终还是咬咬牙没有去扶秦牧。
他知道秦牧现在不能露面,也不能暴露身份,所以耗费大量妖力想要致堪坍死地。杀人无形,就算人类中的大夫再如何厉害,也绝对不会查出来,谁都不会知道堪坍是怎么死的。
胡云笙感到十二分的暴躁,他替秦牧伤心,替秦牧难过,替秦牧复仇,到头来,他捧着满满的关怀递过去,却被打翻。当事人都无所谓,他何必自找麻烦?
秦牧的左半边身体的麻木退去,骨头仿佛断了一般,细细密密的疼警告着秦牧,来自胡云笙的愤怒。也提醒着秦牧,你刚才放走的到底是什么人。
秦牧艰难地爬起来,也不管疼痛泛滥的胳膊,“复仇还有很多机会,不一定要现在做。塞外多巫师,与大夫不同,擅长各种巫术,制作巫蛊、降头、诅咒,未必查不出来……”
“查出来又怎么样,那也不是你做的,你怕什么?”明明在上一秒,胡云笙已经打定主意要冷战,回到赤云山之前都绝对不和秦牧说话,哪想到秦牧解释的话还没说完,就忍不住回嘴质问。
“可是他们会追踪到你,追踪到赤云山。你与堪坍无冤无仇,为什么突然出手攻击他,他们势必会认为你和我是一伙的。”秦牧顿了顿,继续说道,“堪坍是阿和赞最疼爱的儿子,极有可能就是阿和得勒下一任首领。从秦家军的事情上看,他们已经和林辰锐内外勾结,林辰锐是当今皇帝燕响养子,假若堪坍现在死了,他们查到是你,阿和赞必然会想办法请动林辰锐出兵围攻赤云山,我不想因为我,牵连到你和狼群。”
“我们本来就是一伙的,”胡云笙听进去了秦牧的话,可到底还是忍不住顶嘴,“那你说堪坍什么时候能死?”
秦牧动动左半边肩膀,有点疼,却抵不过心里的甜,“你翅膀受伤,妖力也因此折损了不少,等到我们找回翅骨,找到其它几样药材,等你养好翅膀的伤,彻底恢复妖力。再帮我报仇,好不好?”
胡云笙没出声,伸出手按在秦牧肩膀上,妖力渗入秦牧身体,揉按冰敷被打疼的地方,约莫半刻钟后,妖力离开秦牧的身体,回到胡云笙身上。
而秦牧再动胳膊,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了,只不过有点凉,冰冰的。
“那你还生气吗?”秦牧问。
“嗯哼。”胡云笙不说生气,也不说没生气,拎起行李,“休息够了,该赶路了。”
秦牧笑笑,“好。”
冬天的太阳不烈,像小狼崽的肚皮暖呼呼的,晒在身上刚刚好,小雀已经舒服的快要睡着了。
谁能想到那两个人翻脸翻得比兔子快,和好和的比野鹿更快呢,只能极不情愿地翻身爬起来,叼起装着零食的行李,上路了。
刚下过雪,一路上都是白茫茫的,走到哪里都是白色,时间长了,视觉疲劳了。加上沿途遇上的村落都在准备着过年,更是时刻催促着两人一狼抓紧赶路。
11/39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