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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GL百合)——麻雀的屁股毛

时间:2020-10-09 12:34:28  作者:麻雀的屁股毛
  “为什么?”
  “因为钢笔可以用很久,每次写字的时候,你都会握着它,然后就会想起送它的人。”婉姝握着这支笔,声音很轻,“不浪漫吗?”
  “但是我就不会想起程行简啊,是你太感性了。”
  “素素,我觉得……”婉姝好像有些不好意思,她纠结了一下才把话说出口,下决心似的,“程行简对你有意思。”
  “哈哈哈不是啦,我们不可能的。”我坐在婉姝身边,沙发上软软的,我躺下枕着婉姝的大腿,“如果我们之间有意思,大学就在一起了,哪会等到现在。”
  “说不定是程行简暗恋你呢。”她轻笑,用钢笔在我的脸上滑动,凉凉的,我闭上眼睛。
  “怎么啦?你害怕程行简把我抢走吗?”我哈哈大笑,翻过身压住婉姝,挠她的痒。
  “我是害怕你被人骗——”婉姝笑着,眼角沁出眼泪。
  “不会的,”我松开她,我们衣衫凌乱,随意地斜躺在沙发上,“不管是被骗,还是离开你,我都不会的。”
  婉姝没有说话,我闭上眼睛,享受着片刻的静谧。
  我其实心底明白,婉姝对我,有一种莫名的占有欲,这也许来自于女生之间闺蜜的爱,也许是因为我和婉姝认识很久,所以惯性使然,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可能存在的爱情,但是这不足以支撑我的欲望。
  程行简对我说“百分之五十”,我怎么可能去冒险?再说,其实我成功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五十,他过于乐观了,这正是我所羡慕的地方。
  世上为什么会有男女之分呢?我想,这个世界真不公平,如果存在差异,那么就会永远的斗争下去,而我们这些异数,处在夹缝中间,惶惶不可终日。
  是与不是,从来都没有绝对。难道说友情中就没有爱情的成分吗?能成为挚友,大都带着些爱意。
  有些人总在说,女生天性善妒,从前我有点迷惑,因为没有亲身经历,总是无法轻易认同或者否定。但是后来我明白了,说这些话的,大都是男人,因为女人比起男人,更容易爱上女人,女人爱上同性的概率,也许要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所以那些不懂得女生之间的爱的人,就会认为女人天性善妒,甚至连好朋友的男友都要嫉妒,这简直不可理喻。他不明白的是,那其实是连女生都没有察觉到的,朦胧的某种激情,这并不是说那种感情就是爱情,只是感情大都是相通的,人的情感中,占有欲不过是一种表达形式。
  我想了这么多,来为自己和婉姝辩解,来催眠我自己,我们的关系只不过是含有这种激情的友爱,我蒙蔽了自己很多年,甚至连我自己都相信这种说法了。
  婉姝大概也是相信的,她应该能懂得自己对我的爱,也是出于人类本能的,友情的联结,人类社群进化的必然。所以我不说,她也不用再为此烦恼。
  这是多么完美的关系,我不是一个被蛇轻易引诱的愚蠢的女人,我不是一个神造的从男人肋骨中诞生的附属,我不是轻易被混淆爱与罪恶的犯人。我只是一个被深切的友情蛊惑的普通友人。
  她知道,我也知道,我们的关系,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坚实的,不会因为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而损毁,最终消失。
  自从董少收敛了许多之后,我在公司里几乎听不到有关他和婉姝的八卦了,耳根子清净不少,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如果没有那件事的话。
  我拿着文件去复印,正巧碰上阿英去倒热水,我和她打了个招呼,没有在意。她却停下脚步,对我一挑眉毛——“我刚才听到一个小道消息。”
  “什么?”我说,单单是害怕冷场罢了,阿英实在八卦,这让我想到阿钰,虽然她也是欢快外向的性子,却从来没有让人感到厌烦。
  “我们最近可能会有总裁夫人了……是小总裁。”阿英挤眉弄眼,“说不定会有红包哦。”
  我抿着唇点点头,“是吗?你从哪里听到的?”我尽量显出不动声色的样子,或者,稍微添加一点好奇?
  “助理啊……她告诉我董少最近经常预定一些高级餐厅,还安排花啊什么的,这很明显是有动作了嘛。”
  “这样啊,那么我们应该恭喜董少了。”
  “唉,也不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女人呢——”阿英装模作样叹了口气,在满足了她的表达欲之后,拍拍我的肩,“我走了,不要告诉其他人哦。”
  “嗯嗯。”我胡乱答应着,我明白即使我不说,不久她就会说给所有人知道。
  对于董少的行为这点,我的心里没有太大波动,因为我一直在给自己催眠,这种催眠已经持续了足够长的时间,长到让我足以忘记痛苦,甚至在表面上可以欣然接受那个男人——董少在我眼里和任何其他男人没有区别,不管是谁,总会有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婉姝身边,站着的那个空缺。
  我早已不会因为嫉妒而面目丑陋,我要保持从容,因为婉姝需要我,这样就足够了。
 
 
第23章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我看到程行简给我发来的消息【晚上去西街?】
  我失笑,本来以为程行简会因为白□□程的疲惫而躲在酒店睡觉,没想到他依然精力满满,看上去是真的在认真玩乐。我不由得羡慕起程行简的精力充沛。这几天他给我发了很多白天去游玩发的照片,他带着墨镜在古城里,挑选纪念品的照片,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他眯着眼睛对着自己自拍,看上去活力满满,依然是个大男孩。
  不过他这几天倒是没有再找我出去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答应,因为毕竟我在北城,没有尽到地主之谊。
  正想着,婉姝给我发来消息【今天你又要自己回家啦,我们加班(苦笑)】
  那么……既然回家也没有人,更没事可做,不如和程行简去西街逛逛吧。去和他尝尝西街的小吃,看看北城的夜景吧。
  我给他们俩都回了一个【好】,放下手机。
  说起来,我有点想喝酒了。
  西街是北城的老街,街道不是那么宽阔整洁,却因为它自身的文化底蕴而别有一番风味,有几条小巷更是有着百年老字号的店铺,小吃一绝。到了夜晚,街道两旁的商家亮起各式各样的彩灯,照得老街热闹非凡。
  因为离家里不远,我骑着车来到西街。远远看到程行简穿着一身舒适的休闲装,站在灯下等我,手里拿着一些小零食袋子。
  “你怎么都买了这么多?”我把车停下,走过去,“一会你吃饱了,不要怪我没提醒你,西街美食很多的。”
  “我没吃很多,只是看着新奇,就买了一些。”程行简眉眼弯弯,把几个小袋子递给我,“你骑车来的,快吃一点吧。”
  “你买了什么?”我拿过袋子看了一眼,“炸鱿鱼!我超喜欢的。”
  “吃吧,”他说,也从里面拿了一串鱿鱼出来,边吃边说,“我刚才看见那边有人唱歌,我们一会去看看吧。”
  “瞧你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笑了,“西街每天都会有人唱歌,有时候还会有乐队呢。”
  程行简点点头,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迷蒙而璀璨,“那你带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去见识见识。”
  我们在西街走着,街边有很多卖工艺品的小铺子,我忽然想到大学的时候,程行简和我去动物园的事情,“程行简,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原来去动物园的时候,你买了很多熊猫玩偶?”
  “记得啊,怎么了?”程行简转头,看见我在吃吃的笑,也露出一个笑容,“你在笑我幼稚吗?”
  “没有,只是忽然想起来,这里有一家森林主题的酒吧。”我咽下最后一口鱿鱼,满足,“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程行简看上去很高兴,我不禁很想笑,一个大男人竟然对熊猫有着这样强烈的热爱,“就在前面不远,我们走吧!”
  这家酒吧环境很好,装修不像那些夜场一样花里胡哨的,反而有种清静的感觉,放的音乐也很舒缓,所以我和婉姝来过几次,但都没有喝酒——婉姝不喜欢酒味,其实我也不太能喝酒,只是总有些心痒。
  这次和程行简一起来,总算可以一饱口福了,这家酒吧有许多看上去赏心悦目的鸡尾酒,对那些漂亮晶莹的杯子和缤纷的酒液,我总是很心动。
  “怎么样?很有意思吧。”我颇有些得意,拿起一个熊猫形状的杯子,“我上次来看见这个杯子,就想到你来着。”
  “确实有意思,这地方看上去真不错。”程行简坐在吧台,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对我说:“你要喝什么?”
  我们俩点了酒,就坐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喝着,我点的酒度数不大,是清透的浅绿色,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很是好看。程行简点了一杯苦艾酒,这种酒很烈,所以加了很多水来稀释。
  “‘一杯苦艾与一轮落日又有什么分别呢?’,这句话是谁说的?”苦艾酒的颜色迷离而梦幻,我不禁想起从前听过的这句话,“的确和落日一样梦幻。”
  “王尔德?我不记得了。”程行简喝了一口,眯了眯眼睛。
  “怎么样?好喝吗?”我看他的表情,很是好奇。
  程行简对我露出一个复杂的微笑:“不好喝,你要试试吗?”
  “那还是算了,”我摆摆手,“我的这个果酒就很好,你小心,据说苦艾喝多了会致幻的。”
  “也许就是因为它有致幻的效果,才会被人们所追捧。”程行简晃动着杯中绿色的酒液,“毕竟生活有时候不像梦里一样好。”
  酒吧里缓缓流淌的女声嗓音低哑深沉,唱着听不清楚的小调,我和程行简一时都没有说话,享受这有些迷幻的安静的氛围。
  一曲终了,酒吧里的人都纷纷鼓掌,下一个歌手上台,音乐声又起。
  “程行简,你觉得庸俗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说的不是贬义词。”
  “庸俗吗?”程行简沉思,“庸常,和大家一样,有一些幸福,有一些痛苦,但是最多的是平淡。”
  “你想过这种生活吗?”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总愿意用自己的幸福去换取痛苦,其实我们只是被泡在平淡的水里。
  “我觉得庸俗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所有人都不甘心,或者说,不承认自己是庸俗的。”程行简说,“我们想要追求自己的愿望,但是大多数人没有勇气脱离那洪流,所以我们都变成了河里的水珠。”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爱酒的原因吧。”我低头看杯中的酒,“起码喝起来不那么像水。”
  我们俩都笑起来。
  婉姝是一个勇敢的人,我却劝她去过庸俗的生活,也许是我不够勇敢,所以会害怕这种勇气。
  “我不行了,头有点晕。”我拉着程行简,“我们出去吧,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我们出去了,西街依然热闹,人潮涌动,灯光落在每一个人头上,像是天上的星火。
  “我们去听唱歌吧。”程行简和我向前走,有乐队在前面演唱,传来很大的声音。
  三四个穿着潮流的青年,拿着各自的乐器,尽情挥洒他们的青春和激情,主唱是个很俊美的青年,看上去不大,一身薄薄的白色短袖,脖颈处可以看见微湿的汗渍。
  “真好啊,年轻人。”我感叹,“主唱真是青春年少,唱的也好。”
  “我比他唱的好多了。”我没想到程行简那么臭屁。
  “那你上去。”我撺掇程行简,“露一手。”
  程行简被我推得有点慌乱,急忙退后,笑着摇头,我嘲笑程行简说大话。
  这时周围人群一阵鼓掌,我们抬眼看去,原来是主唱唱完一曲正在鞠躬,大家都在鼓掌。
  我和程行简也跟着鼓掌,忽然从侧面走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和主唱低头说了几句,然后主唱笑了笑,把吉他拿给他。
  那男人坐在椅子上,拨弄了几下琴弦,抬起头来,注视着人群中某个方向。
  人群爆发出一阵小小的惊呼,因为那男人长相实在帅气,他弹着吉他,分外深情。
  我的体温却渐渐降下去,浑身僵直,表情也凝固了,程行简问我:“怎么了?”
  我顺着那男人的眼神看过去,看见婉姝的背影立在人群中间,周围人都在欢呼,这场景很美好——
  可是我觉得晚风有点冷了。
 
 
第24章 
  男人抱着吉他唱着一首歌,具体是什么,我听不清楚,也不想听清楚——他的声音充满缱绻的情意,眼神专注温柔,如果我说这个场景不浪漫,不令人心动的话,我一定是在骗人。
  没想到董少卸下平日里在公司的严肃面孔,换上平易近人的微笑,是这样的一个翩翩公子。
  程行简察觉到了我的异常,他站在我的身边,顺着我的眼神看过去,他也看到了人群中的婉姝。
  “你……”程行简用手碰碰我,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最终没有说出口。
  看吧,他知道说什么都一样的,因为我们都明白,安慰不是治疗伤口的药剂,而是催化的毒药。
  唱罢,董少站起来,眼角带着笑意,期待地走向婉姝。
  因为我看不见婉姝的表情,所以这种可悲的想象成了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或者也可能是压到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是什么呢?婉姝是一脸羞涩地微笑,还是冷冷看着向她走来的那个男人,抑或是皱着眉,露出那种抗拒而冷漠的神情。
  我什么都看不见,董少走到婉姝面前,他们说了一两句话,从董少的表情中,我读不出来是快乐还是难过,只看见最后他们给了对方一个简单的拥抱,然后董少和婉姝一前一后,在人群中渐渐隐去。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眼睛没有聚焦,只是看着他们离开的那个方向,“这就是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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