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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近代现代)——靡宝

时间:2020-10-27 09:17:25  作者:靡宝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了上风。骨子里捕食者的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的皮肉那么光洁柔滑。盛朗的牙龈酸胀,只咬一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的变态,居然对最好的朋友产生了这么猥琐的念头,成为了自己最鄙夷的人的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我……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了手。
  必须起身了,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了。
  一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的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的。
  况且已经偷到了甜头,虽然只有一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一肚子的酸水,和枯等了大半个小时的委屈。
  “我说你情绪一上来就爱动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的脖子,“靠,有印子了!”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
  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了,“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了。”
  “没什么不想说的。”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够我偷笑了。可惜这么好的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我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的刀,在他心头划拉了一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的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一点,又温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的男生了。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的时候,那种灵魂共鸣的样子。哎哟我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仨瓜俩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的青春娇媚和身体的曲线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聒噪得慌。
  可盛朗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别的男生有什么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的傲慢和自私。
  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了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的道理吗?
 
 
第28章 
  进入了十二月,寒流一波接一波南下,将丰市逐步封冻。
  丰市碰到很冷的年头,也会意思一下飘一阵细雪米,但是多数时候是不会下雪的。
  可湿冷才要人命。一整个月阴云密布,不见天日,湿气能渗透三层厚衣服。
  不论天再冷,盛朗都会起来晨练。
  跑圈,俯卧撑,引体向上……几组动作做下来,热汗浸透保暖衫。
  晨练完,盛朗食堂打了两份早餐,往宿舍楼走。
  盛朗经过高中部教学楼的时候,就见叶云漫推着轮椅,试图从一个小斜坡上下去。
  夜里地面降了一层霜,盛朗早上出门走得急,还差点跌一跤。
  盛朗看叶云漫那架势就有不好的预感,可还没来得及出声,轮椅就失控地滑了出去,侧翻在了地上。
  叶云漫这一跤摔得有些重,不仅人从轮椅里摔了出去,额头还在花坛边上磕了一下。
  剧痛过去,叶云漫捂着额角,感觉有温热的液体从指缝中渗出来。
  正慌张着,就被一个人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
  叶云漫轻抽了一口气,抬头就看见一双翡翠般的绿眼睛。
  少年俊美出奇的面孔第一次离她这么近,那份漠然的神态更给人一种沉着可靠之感。
  叶云漫身上出了一层冷汗,脸却是飞速热了。
  “盛……盛朗?谢谢呀……”
  盛朗没吭声。他皱眉看了看叶云漫顺着脸颊往下流的血,抱着她朝医务室快步走。
  林知夏匆匆赶到医务室的时候,叶云漫的脑袋已经包扎好了。
  校医手艺的好坏程度,看样子是视对象而定的。
  给男生们缠得都像一个偷工减料的破茧子,给叶云漫缠得就特别工整漂亮。
  叶云漫正一个劲向盛朗道谢。
  “多亏盛朗及时过来。我当时都摔懵了,附近又没有人,还不知道能不能自己爬起来呢……”
  盛朗抄着手站在一旁,如平时一般沉默寡言,连客气话都是林知夏替他说的。
  这本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插曲。
  盛朗因为这个事被班主任在班上表扬了一番,叶云漫又请他和林知夏吃了一顿火锅表示感谢。大伙儿的关系好像比过去更亲近了点。
  可盛朗抱着叶云漫去医务室的那一幕,也不知道被谁拍了下来,又被个多事的人投到了“男神墙”。
  没有意外地,第二天就被挂了出来。
  三四秒的一个短视频,拍到了盛朗俯身将叶云漫一把抱起,转身朝医务室快步走去。少年身材挺拔,抱着少女举重若轻,动作有干练果决,气场一丈八。
  底下的留言,一串儿的尖叫。
  “什么叫男友力?这就叫男友力!”
  “简直就是霸总本总了!我要为狼哥爆一万盏灯!”
  “只要能被他这样抱一回,要我去撞柱子都没问题。”
  “回楼上,我愿意去撞火车。”
  “楼上的,你要小狼哥拿着火钳沿着铁路给你收尸吗?”
  “这女的是谁呀?好走运。”
  叶云漫的信息和正面的照片很快就被八了出来。
  学霸小姐姐,长得又漂亮,还身残志坚,一条条都符合言情女主角的人设。
  有个匿名的说了一句:“盛朗和她很熟,这段时间经常看到他们俩在一起。盛朗好像还特意等她下课。”
  都说最完美的谎言就是部分的真相。
  这段描述掐头掐尾,抹去了林知夏这么一个大活人的存在,瞬间制造出了一段劲爆的校园绯闻。
  当事人都是心里只记挂着学习的好学生,压根儿还不知道网络上出了什么事。
  所以当杨素素带着几个小姐妹,去生物实验室找叶云漫“谈一谈”的时候,在场的林知夏觉得有种“我是不是昏迷过,错过了什么剧情”的感觉。
  -
  杨素素气势汹汹而来,发现林知夏也在,也是一愣。
  杨素素是九中的小公主,家中长辈亲戚都在本省的教育界担任着高官要职,以至于老师们都对她开绿灯。只要她不明显违纪,便一只眼闭一只眼。
  杨素素成绩不错,念文科三班。可是自打喜欢上了盛朗后,这姑娘的智商就突然掉了线。
  不说成绩一落千丈。光是为了追盛朗,她三天两头都会闹出点新闻。而且仗着有点特权,预定了盛朗女友的位置,和所有和盛朗走得近的女孩过不去。
  盛朗自己是不会去招惹女生的,但是追他的女生很多。有些爱出风头的,多多少少都和杨素素起过摩擦。
  女生们要不是斗不过杨素素,要不是不想和她计较,大都选择退避三舍。
  到目前为止,杨素素也只在一个女生跟前铩羽而归,就是孙明珠。
  孙明珠作为盛朗的老朋友,刚入校的时候又一个班,是盛朗平日唯一来往的女生。
  杨素素将孙明珠列为头号情敌,不自量力地去找孙明珠麻烦,结果一脚踢到了铁板上。
  孙明珠的永安北区小一姐并不是浪得虚名。论骂街和撒泼的道行,杨素素顶多刚筑基,孙明珠却已经结丹了。
  杨素素和她的姐妹党被孙明珠喷了一头狗血,溃不成军,倒是确定了孙明珠和盛朗关系清白,便转去对付别的女生了。
  叶云漫这样的学姐,杨素素也不是没有对付过,并不放在严重。但是林知夏在场,这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杨素素丝毫不腐,只当林知夏是盛朗的好兄弟。她不敢在林知夏面前露出泼妇样,怕他去告诉盛朗。
  于是,已经到嘴边的刁难和挤兑硬生生地收了回去,临时转码成了一番虚情假意的问候。
  “听说学姐之前受伤了,现在恢复得怎么样了?对了,我是盛朗的好朋友,平时比较低调,所以你可能没听说过我。”
  叶云漫只是腿瘸了,耳朵却没聋。有关九中小公主杨素素的八卦,她一入学就从同学那里听了一火车皮。
  叶云漫看了看林知夏,有点弄不明白情况。
  林知夏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站在叶云漫的轮椅边,冷眼看着杨素素表演,眼神里夹着针。
  杨素素讪笑,临场胡乱发挥:“那个……盛朗最近事儿多,担心对学姐照顾不周,特意让我替她来看看你。以后你有什么事,只管和我说……”
  “太好了。”林知夏突然开了口截了话,一脸虚情假意的喜悦,“盛朗说给我们找帮手,没想到一下来了这么多。谢谢各位了。”
  杨素素:“???”
  林知夏开始给她们分发一次性手套:“既然来了,就赶紧开始干活吧。”
  于是,在林知夏的指使下,杨素素和她的几个小姐妹洗干净了水槽里所有的试剂杯,把地板拖了一遍,又捏着鼻子给实验室里养的几只兔子铲了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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