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呀?”女孩子们炸了,“明明是她做错了,干吗要我们盛朗去道歉?”
“占了便宜就得卖个乖。”林知夏说,“虽然这事是杨素素不讲理,可盛朗是男人,和她一般计较,也太跌份了。”
“是得道歉。”孙明珠的脑子也转了过来,“不仅得道歉,还得当众道歉,全校围观,越轰轰烈烈越好。不然怎么配得上杨素素她九中小公主的身份?”
“你们呀……”叶云漫在旁边听了半晌,终于忍不住苦笑,“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教训够她杨素素记一辈子的了,何必赶尽杀绝?要是杨家真的要为难盛朗,我们还真拦不住他们。见好就收算啦。”
“师姐说的是。”林知夏夹了一颗鸡心放在叶云漫碗里,“我打算让盛朗写一封道歉信给杨素素。意思尽到了,接受不接受,是她的事。”
“万一她不接受呢?”孙明珠问。
“她家里人会让她接受的。”林知夏说。
叶云漫笑:“看样子,小夏心里都有数。”
王悦灵他们都一头雾水。
“杨素素她哥只是来吓唬盛朗的。”林知夏说,“他们那种人,真的要对付盛朗,怎么会亲自来招呼一声?”
在场的同学们社会经验几乎为零,不大懂其中的奥秘,只有叶云漫笑了起来:“是这个道理。”
“所以,只要杨家那边不继续找盛朗的茬儿,就让这个事过去了吧。为这种事分散了学习精力不划算。咱们可不像杨素素,没有教育局高官的亲戚保航护驾。”林知夏夹了一大块五花肉放进盛朗的碗里,“喏,你爱吃的。”
今天有叶云漫在场,盛朗的话就特别少。他一直默默地帮林知夏涮着他爱吃的鸭肠、毛肚和腰花,自己吃的反而不多。
叶云漫忍不住称赞:“小夏真是学习又好,又通人情世故。而且长得又帅,对女孩子又温柔体贴。将来不知道哪个女生那么走运,能做你的女朋友?”
在座的好几个女生的神色都有些异样。
平时磕CP是好玩,但是要说心里没对林知夏抱着一点绮思,也是骗人的。
那么俊秀优秀,温柔细心,哪怕家庭条件差了点,依旧是货真价实的校园王子。
林知夏低着头没吭声,专心地帮叶云漫涮着牛肉,白净的脸颊被热气熏得一片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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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学校宿舍的路上,冬日的月光落满整片操场,犹如下了一层雪。
林知夏和盛朗踩着这片月光并肩走着,手揣在口袋里,缩着脑袋,呼吸出来的热气凝结成一团团轻飘飘的白雾。
“你今天吃饱了吗?”林知夏拿手肘碰了碰盛朗,“没见过你像今天这样这么斯文。还是哪里不舒服?”
“没。”盛朗简洁地回答。
“钱维安请客呢,都不敞开来吃。连烤脑花你都只吃了两份。你不是最爱那玩意儿吗?”
盛朗没回答,过了片刻才忽然问:“小夏,你将来想找个什么样的女生?”
林知夏噗哧笑:“我破案了!你小子最近是思春了,不然怎么整天都在研究妹子?”
“问你呢。”盛朗有些认真。
林知夏便也认真地想了想,说:“聪明能干的,人品好的,性格合得来的,当然还得漂亮……真要列举条件,那就太多了。关键还是看能不能看对眼吧。看对了眼,哪怕条件一点都不符合,也会很喜欢。”
少年雪白的面孔在月色的烘托下,宛如一块莹润的宝玉。
盛朗很想将这块宝玉捧在手中,轻轻地吻一吻,好生摸一摸。可他什么都不敢做。
“是啊……哪怕条件一点都不符合……也很喜欢……”盛朗呢喃。
林知夏突然转身将盛朗拦住,抬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碧眼。
盛朗猝不及防,撞在林知夏身上,又笨拙地后退了半步。
“你和我说实话,小狼。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什么人?”
盛朗的面颊微微紧绷了一下,唇倔强地抿着,俊朗的脸因此更显得分明立体。
心在胸膛里狂躁地跳动,就像蒸汽机的活塞。混乱的气息顺着气管往上冲,那是他亟待吐露、却又必须掩藏住的情感。
林知夏的双眼清澈明亮,探照灯似的一路朝心底照进来。盛朗不由得一阵心慌,匆忙挪开了视线。
“算了。”林知夏忽然又说。
盛朗重新望了过去。
“不愿意说就算了。”林知夏笑了笑,“说好了不逼你的。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
林知夏耸了耸肩,继续朝前走。
“是的……”身后传来低沉微弱的声音。
盛朗说:“是喜欢是了一个人。”
林知夏怔怔地注视着他,好像没想过盛朗会真的交代了。所以他对这个答案没有准备,一贯伶俐从容的他,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应的好。
“还真的……是我认识的人吗?是我们学校的吗?”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神十分复杂,却又出奇地温柔。
“唉,说好了不逼你的。”林知夏讪笑,可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是你上次提过的那个女生吗?心眼儿多,又会打人的那个?”
“长得还特别好看,成绩也超级好。”盛朗补充。
“真是她呀!”林知夏的失望并不掩饰,“你上次居然是认真的?”
“他人很好的。”盛朗却是越来越开心,绽放了一脸笑意,“他是我认识的最聪明,最可爱的人了。你也会喜欢他的。”
林知夏“哦”了一声,显然有一肚子不赞同的话想说,但是想了想,还是咽回去了。
“你喜欢就好啦。”他勉强笑道,“什么时候带过来认识一下?”
“不好说。”盛朗踢着路上的石子,“他还不知道我喜欢他。”
林知夏声音里的活力又回来了:“搞了半天原来是单恋!你就是因为这个,这段时间才这么不对劲的?等等,你不会是喜欢杨素素吧?”
林知夏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
但是光是心眼多,会打人这两条,还真的能和杨素素对得上号。杨素素的成绩也过得去,至于长得好,那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怎么可能?”盛朗白了林知夏一眼,“我现在听到她的名字就少吃三两饭。”
“那就好。”林知夏松了口气,忽然觉得只要不是杨素素,盛朗喜欢别人,也不是太难接受的事了。
盛朗埋着头走着:“虽然是单恋,但是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林知夏没出声了。
“看不到他的时候总想着他,在一起的时候,眼睛总离不开他。觉得他哪儿都好。说话、笑,写字的样子,发呆的样子,连生气的时候骂我打我都好看……”
“我说盛朗,”林知夏忍不住,“你内心里居然是个抖M?我认识你四五年了居然现在才知道!”
“才不是。”盛朗说,“我只愿意被他一个人打罢了。”
“……你这解释并没有起到作用。”
“你不懂。”盛朗认真地说,“等你喜欢上了一个人,你就知道那种感觉了。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要他能开心,你做什么都是高兴的……”
他凝视着林知夏的侧脸,目光脉脉:“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一点都不害怕。你会想保护他,会变得强大……”
盛朗的变声期已快结束,嗓音固定在了非常低沉动听的频道。当他低声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微微的喑哑,感性,醇厚,拨动听者的心弦。
林知夏有些茫然。
两个少年,林知夏一直是较为成熟世故的那一个。可是听了盛朗这一番话,惊觉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一股蛮劲儿的傻小子了。
爱情让盛朗瞬间长大,领悟了林知夏还不懂的情感。男人对伴侣的责任感让他成熟了起来,让他从单纯开始变得富有层次。
两人之间有一种微妙的距离突然拉开了。
人们都说,再好的朋友,当各自有了喜欢的人后,都会有所疏离。爱人会取代友人,成为自己最亲密的人。
一股失落猝然地涌上了林知夏的心头。
酸涩,空虚,像是突然飘浮在半空中,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似乎前一刻,盛朗还是那个总和他黏糊在一起的,忠诚又体贴的密友。下一刻,他就和自己分开了一段距离,有了秘密,有了没法和自己分享的悲喜,有了要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做的事。
这本是人之常情,可林知夏无法抑制那一阵强烈的失落带来的忧郁。虽然他很清楚,朋友和爱人本来就是不同的,有朝一日他恋爱了,他也会做和盛朗一样的事。
“加油,小狼。”林知夏浅浅地笑,拍了一下盛朗的背,“我相信以你的魅力,绝对能追到人家的。我们狼哥这么帅,谁不爱呢?”
盛朗莞尔,把手臂搭在林知夏肩上,和他一道继续朝宿舍走。
“我不稀罕别人,我只要他一个。”
第31章
盛朗在林知夏的指导下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寄给杨素素,然后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
虽然中运会结束了,可是运动员是不会长期闲着的。盛朗依旧每周还是要去训练四次,以让身体保持在巅峰状态。
如今,游泳对于盛朗来说,也成了非常好的发泄情绪的手段。
他在水中奋力向前冲刺,一方面试图把所有烦恼就此抛在身后,一方面又希望能就此冲到林知夏面前,将他拥抱住,倾吐所有的情愫。
运动过后的疲乏也会让盛朗进入一段麻木期,郁闷的情绪暂时不会困扰他。
这一日,队友们训练完都回去了,盛朗还在练习50米冲刺。
男人的脚步声被哗哗的水声覆盖。
少年如一尾矫健的人鱼在水花中起伏。水从光洁雄浑的背脊滑落,看得人恨不能化身成那片水,抚过他青春的身躯。
盛朗抵达岸边,手臂一撑,直接从水里起身,坐在了池沿上。
他摘了泳镜,大口喘息,水从鼻尖、下巴成串滴落。
“不错嘛,确实有两下。”身后传来男人的声音。
盛朗冷冷地扭过头,眯起眼,充满戒备地盯着杨景行。
杨景行今日穿得还是那么精致。直身大衣,浅灰的开司米衫,格子围巾,深灰色的西装裤,皮鞋贼亮贼亮的,手里还装模作样地捏着一副皮手套。
在盛朗的生活环境里,从没见过这么讲究穿戴的男人。而且在他的朴素的观念里,男人这么风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这男人是杨素素那刁蛮女的哥哥,那就“不是好东西×2”了。
面对盛朗的敌意,男人倒是回以善意的微笑:“我还没做过自我介绍,我叫杨景行。”
盛朗轻挑了一下眉。谁在乎你叫什么名字呀。
杨景行说:“你的道歉信,我妹妹收到了。写得挺……考究的。是你自己写的?”
盛朗的那封道歉信,几乎是林知夏口述,盛朗动笔抄的。
林知夏那鬼精的人,创作出来的道歉信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明面上是道歉,用词也足够诚恳,态度也非常严肃。可通篇读下来,总觉得有一股浓浓的嘲讽藏在字里行间。想要去抠字眼,又不大找得到确切的证据。
杨景行调查过盛朗的背景,觉得就他的文化课成绩,应该写不出这么一篇讽刺学佳作。
“当然是我自己写的!”盛朗理直气壮。他还因为写了错别字,又被林知夏抽了脑袋呢。“怎么?杨素素不接受我的道歉?”
“这倒不。”
非但没有不接受。杨素素看了道歉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喜笑颜开地开始梳头换衣服,准备回学校了。
“那就行。”盛朗起身,抖了抖头发上的水。
杨景行后退了半步,仔细打量着对方。
盛朗比杨景行年轻七八岁,却高大半个头,体格也要大一号。
游泳运动员的美是流线型的,被水冲刷雕琢出来的,漂亮得浑然天成,远非健身房拉铁练出来的生硬肌肉可比。
盛朗的洋鬼子血统让他的肌肉比同龄人要更饱满些,肩背宽阔雄浑,往下收出一把劲瘦的细腰,腹肌轮廓清晰,双腿更是像是鱼尾化成的,修长而匀称。
水珠顺着光洁的肌肤往下滚,杨景行的视线也追着水珠一路下滑,一寸一寸地描绘着这具身体。
没有了衣服的遮挡,这少年的美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期。
如此地原始、鲜活、完美!
杨景行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兴奋。他同上一任男友分手后,已有两三年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感觉了。
其实自从上次见过盛朗后,这少年俊美的面孔就没有从他脑海里离去过。
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杨景行虽然年轻,却有一双老辣的、会鉴赏美丽的眼睛。盛朗就是他无意之中发现的瑰宝。
上一次见面后,杨景行回去飞速调查了盛朗——以他家的权势,做这类事相当容易。
贫寒的出身,不知去向的父母,野狗一样的成长经历,运动特长是这少年唯一出人头地的机遇。他野生野长,却偏偏比那些精雕细琢的孩子长得更加完美。可见老天爷是多么偏爱他。
这么俊美的面孔,完美的身躯,天生孤傲不羁的神色,却只做一个运动员,太糟蹋了。
素素配不上这少年。杨景行心想。
这少年是一个奢侈品,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
他值得用资源去堆砌,去往高处捧。他完全配得上珠宝和华服,他应该站在灯光下,受万人观摩和敬仰……
杨景行的思绪千回百转之际,盛朗已冷着脸裹上了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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