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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近代现代)——郁华

时间:2020-11-04 10:21:47  作者:郁华
  周宏远眼里的泪几乎要盛满溢出眼眶,却生生被忍住,他撑着眼眶,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程毓见状却只是皱了皱眉头,转身回了屋。
  程毓向来心慈手软,一个上午都惴惴不安,几次透过猫眼往外看,都瞅见周宏远一动不动地坐在门外,就连对门的大婶都几次出门,问他这些年究竟干什么去了?知不知道他叔叔找了他好久。
  周宏远看着对门大婶的满脸横肉,苦笑着想,十年究竟有多久?久到半老徐娘风韵消弭,久到咿呀学语的孩童背上书包成了小大人。
  程毓知他昨晚淋了雨,又没吃没喝地在门外呆了一整晚外加一上午,恐他病倒无人照料,坐立不安百感交集,可若说放他进来,又觉得愤愤难平。他再不愿与周宏远产生任何瓜葛与纠缠,哪怕此时的周宏远对自己只剩下最单纯的愧疚,再没有半分绮念。程毓一辈子活得干净寥落,未曾占过别人一丝一毫的便宜,哪怕此时周宏远有钱有势,他也不愿与这个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重修旧好”。他虽然只是个穷酸书生,却也有自己的坚持与骄傲,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斯文有持。
  程毓心中纠纠结结,往日种种缠上心头,正当他难以抉择之际,门外传来对门大婶尖锐的叫声,“你怎么回事儿啊?你怎么倒在这里了?”程毓“嘭”地一声站起来,下一秒,听到大婶“咣咣”地砸门声,“小程,小程,这孩子一直坐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啊,你快出来看看,他晕倒了!”
  程毓拉开门,看到周宏远倒在自家门前,怀里还抱着自己丢过去的那个毛巾被。
  程毓鼻头一酸,蹲**去,一只冰凉的手抚上周宏远的额头,滚烫的体温让他几欲弹开,一阵酸涩从心中涌动,他咬了咬嘴唇,推了周宏远几下,口中喊着,“你醒醒,进屋休息吧……”
  周宏远的眼球转了几下,想睁开眼却使不上劲,程毓胳膊上施力将他架了起来,紧接着,往家里拖去。
  程毓常年伏案工作学习,肩周和腰都落下病根,稍有不注意就酸痛难当,周宏远个子高,人又壮,一百几十斤的体重,拖着着实困难,刚到玄关处,程毓就觉得腰酸背痛,他眯着眼睛歇了片刻,看着周宏远通红的脸,心一横,用足了力气,将周宏远扛到了沙发上。
  程毓替周宏远脱掉鞋子和湿漉漉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裤,头,箍在身上,随后从卧室抱出被子,掖好被角将人好好裹进去。他倒了杯水,特意滤了好几遍,待水不热不凉刚好喝时,才唤醒周宏远。程毓一只手端着玻璃水杯,一只手拿着两颗药片,温声道,“来,喝水,吃药。”
  周宏远许是烧迷糊了,又许是这一刻时光太过仁慈,眼前这人又太过温柔,他竟有些分不出今夕何夕了。他一张脸通红,头发乱糟糟的,接过药和水杯的同时点点头,有种不合时宜的乖巧。等周宏远吃过药、喝过水,程毓才放了心,刚要站起身来,却被周宏远一手抓住。
  程毓本想甩开,可周宏远的手滚烫如炽铁,让程毓的心一下软了,他回过头,看着沙发上这个脆弱而无助的男人,说,“我去做饭,你吃过饭,就赶紧走吧。回北京也好,睡酒店也罢,总之别缠着我了。”
  周宏远苦笑了两声,声声唤他“叔叔”。
  以前,每每周宏远睡觉时怕了、心里不踏实了,总会唤程毓“叔叔”,没什么意味,可每每程毓听到了,却丝毫不嫌烦,温声回他,“叔叔在、叔叔一直守着你。”往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只是这一幕幕皆成了时光里干涸的标本,只容人瞻仰赏玩。
  听到周宏远叫自己,程毓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却没再停留,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洗菜与切菜的声音,声声入耳,熟悉地令人心里发疼。
  失去意识前,周宏远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有多久、有多久没吃过程毓为他做得饭了?又有多久没吃过一口家常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的海星和评论,爱你们!希望这期能有榜单吧……
 
 
第68章 
  在药物和棉被的双重作用下,周宏远很快睡着了,他的头好沉,半梦半醒间,虽然能听到程毓在家里踩着拖鞋轻轻走来走去的声音,却无论如何都张不开双眼,他想出声叫一叫程毓,却只能发出旧风箱一样粗重的喘息声。
  周宏远恢复意识时,阳台外已经是一片火红,晚霞映在落地窗上,分外好看。他提不起精神来,兴致怏怏地朝外瞅着,一旁响起程毓悠悠的声音,“起来了就赶紧过来吃点东西吧。”随后,指了指茶几上的叠好的一套新睡衣,说,“前几天刚买的,还没穿过。”
  周宏远垂了垂头,他伸手把睡衣拿在手里,摩挲了两下,胸中涌起股不甚明显、却也不容忽视的失望。他有多久没贴近过程毓的身体,又有多久没嗅到过程毓的气息了呢?
  对于程毓,周宏远此时是充满怯意的。他不声不响地穿好衣服,随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餐桌前,才发现程毓已经吃完晚饭了,此时正坐在餐桌上看书。自从周宏远走后,程毓便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傻乎乎地等人吃饭等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了。身体是自己的,快活也是。这个道理,好在他明白的不算太晚。
  周宏远低着头,拿起筷子和馒头,他还病着,又刚刚才醒来,没什么胃口,吞咽了唾沫一下,便滞住了,他偷偷打量着对面的程毓,程毓却只是看着手中的书,仿佛从来都没把他放在心上过一样。
  程毓只做了两道最平常不过的菜,一盘是炒土豆,一盘是茄子条。土豆丝切得根根分明,不像是程毓切得,反而像是饭店里的大师傅做出来的。周宏远看着这盘土豆丝愣了好久,这一刻,他倒有些想念当初那个厨艺不精的叔叔做出来的土豆棒来了。他皱了皱眉头,动了动筷子,夹起几根土豆丝放进嘴里,这滋味可口诱人,周宏远不吃不要紧,一吃那酸酸的味道瞬间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他将近一天没进食,此时胃口大开,却无论如何都不忍去吃那盘土豆丝,于是便就着馒头,将程毓吃剩下的那大半盘茄子条吃了个精光。
  周宏远不敢在程毓面前作威作福,吃饱喝足后,一副乖巧状地起身收拾碗筷,程毓听到声响,才抬起头来,瞅了眼盘子里几乎没被周宏远动过的土豆丝,淡淡地问,“怎么不吃土豆丝?不合你胃口?”
  周宏远的嘴角用力往下抿了一下,一时间全身都僵**,过了几秒钟,才小声说,“叔叔,你做的土豆跟以前很不一样。”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接着,他又将周宏远的话反复玩味了一番,才盯着周宏远的眼睛,淡淡地说道,“周宏远,我总不能过了十年还一丁点长进都没有吧。”
  周宏远的心脏猛地向后缩了两下,许是因为病痛,又许是因为对时光和过去的无能为力,他的身躯明显的佝偻了几分,过了许久,才恢复笔直,缓缓地朝厨房走去。
  程毓看着周宏远的背影,蝴蝶翅膀似的长睫毛颤了两下,接着,强迫自己低头看书,不再理会那个虚弱的男人。
  只看进去了几行字,程毓的思绪便不知跑去了何处。他无声地苦笑了两下,十年前的程毓,恐怕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任由发烧的周宏远站在水池前洗碗刷锅吧。这些年,他自己的长进是各种意义上的,而这长进的大半,都要归功于周宏远的残忍与卑劣。
  周宏远很多年没做过这些家务事了,一时间竟已不顺手起来。他手上沾了洗洁精,不停地打滑,险些将碗跌出去。他稳了稳心神,生怕出了什么岔子,惹得程毓更不开心。周宏远现在真是怕极了程毓,比当初刚从周镇来J城时更怕几分。
  待周宏远干完活儿回到客厅,程毓已经把书本收起来了,他下巴朝书房努了努,对周宏远说,“去书房睡吧,里面有干净的被褥。”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他看到那间曾经属于自己的房间如今大门紧闭,他不知道里面如今成了什么光景,更不知道在自己缺席的这十年间,又有谁曾经住进来过。这个念头起初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变成甩也甩不掉的噩梦,一遍遍在他脑海中盘桓,他不敢问,甚至连提都不敢提。他的感情本就是背德的,更何况自己还是个无耻下流的小人,如今十年过去了,又有何资格过问程毓的感情与生活?他知道,程毓肯收留自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理性让周宏远接受程毓的这个安排,可感情却先其一步,让他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而有趣,紧缩的眉心,抿起的嘴巴,无一不昭示着这个‘外来者’的不满。
  程毓突然觉得面前的周宏远分外滑稽可笑,是以说出来的话尖锐到连自己都觉得诧异,“你不满意?你觉得十年过去了,我的家里还会留着你的房间?”说完这话,程毓又觉得不妥,皱了一下眉头,低下头去不愿再看周宏远。
  周宏远的身体瞬间变得紧绷,继而松弛下来,他缓缓摇了摇头,说,“没有,叔叔肯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
  程毓用力咬了一下嘴唇,“我只收留你一天,你今晚早点睡,明天一早就走吧。”
  周宏远的心猛地疼了一下,也不知勇气从何而来,他突然蹲在程毓脚下,牵住程毓的手,“叔叔,我不想回北京,你再收留我一次吧,求求你。”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待看到周宏远脸上的认真与严肃后,才止了笑声,他的脸色几番变化,最后浮现出一种看傻瓜一样的表情,他定定地看了周宏远好久,甚至忘记把自己的手从周宏远手心里抽出来,说,“再收留你一次,再被你背叛一次么?周宏远,我的确不是个聪明人,可也没蠢到被一个石头绊住两次。”
  周宏远的肩膀颤抖了两下,他更用力的将程毓的手往自己怀里拉了拉,直到那一只白皙的手覆在自己“怦怦”作响的心脏上,才一字一句说,“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会再背叛你了,我会好好对你,好好爱你。就像你曾经爱我一样。”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容分说地将手抽回来,接着,拍了拍周宏远的脸颊,平静地声音像刀子一样划在周宏远的心上,“可我不想被你爱,也压根不在乎你说得话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周宏远抬起头,一双腥红的眼睛紧紧将程毓锁住,“叔叔,我不会再骗你了,我再也不会骗你了……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程毓的神情淡淡的,像是在谈论J城糟糕的空气与交通,“行啊,我相信你。那你现在告诉我,在我和你北京的事业之间,你会怎么选择?”
  周宏远神色骤变,他无论如何都没想过程毓会问出这种问题。他正思忖着如何回答,就听到程毓平静的声音,“你知道错了,可你根本不后悔。就算能重来一万遍,你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周宏远心里刮起一阵阵寒风,那彻骨的凉意似乎要将他击穿,他震惊地看着程毓,下一秒,就听到他的叔叔用最温柔的话,说出了最残忍的事实,“我们从一开始就三观不合、性格不投,还是当陌生人好。”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作者的书如果海星少评论少,会被人嘲的,认真脸(我有在认真的暗示哦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69章 
  周宏远身躯一震,他自然知道自己与程毓是截然不同的性格与追求,更知道自己这些年汲汲于功名利禄比不上程毓斯文有持霁月风光,只是这最简单直白的事实被程毓说出口后,竟让他痛到难以自持。他抬起脸来,直勾勾的看着程毓,“那你呢,叔叔,是不是后悔当初收养我了呢?”周宏远的声音轻地像棉絮,挠的程毓心里痒痒的。
  程毓看了他两眼,声音中没带什么感情,全然一副就事论事的态度,淡淡地说,“你太轻看我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顿了一会儿,程毓才接着说,“做过的事,我都不后悔。”程毓不后悔出席自己亲生哥哥的葬礼,不后悔在人走楼空后收养周宏远,不后悔疼他、爱他、倾其所有、竭尽所能,甚至不后悔为他放弃保研,平白在银行蹉跎了十载岁月、不后悔知道所有真相后继续毫无保留的关爱这个与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选择都是自己做的,程毓只想对得起良心,更何况,从始至终,他都没想过要周宏远报答他。
  周宏远痛苦地用力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他没想到事到如今程毓还能如此坦诚又直率,更没想到经历了自己所有的背叛与残忍后,程毓到今天都没有一句后悔。他突然扯住程毓的衣角,感激、愧怍齐齐压上心头,他声音颤抖,“就真的没有挽回的可能么?”
  程毓的脸上浮现一丝厌恶,他一生之中,少有的爱恨全系在了这一个人身上,好不容易过上了平静安稳的生活,这人又偏偏搅乱他的心绪。
  十年有多久?这个问题不止周宏远在想,程毓也在想。这十年,他还清了房贷,攒下了积蓄,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他离开了银行,考研,读博,终于过上了自己向往的生活;他人至中年,住了两次院,动了一次手术,好在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十年到底有多久?久到他已经认不出周宏远的身形,久到周宏远已经吃不惯也看不惯他做惯了得土豆丝。哪有那么多缺憾可以挽回,哪有那么多的破镜得以重圆,多得是说书人口中的老桥段,小说家笔下的俗套妄念。更何况,他与周宏远那点儿被十年时光稀释了再稀释的情谊,又哪里值得挽回一二?
  周宏远看到程毓的表情,一颗心瞬间凉了一半儿,他垂着头站起来,过了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叔叔,就连个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么?你就真的这么恨我……”
  程毓只觉得好笑,“我不恨你。”说完,生怕周宏远不信似地补充道,“我恨过你,但很快就不恨了。”自己一手养大、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孩子,说愤怒太浅薄,说恨又太沉重,而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就只剩下了陌路一条。
  周宏远痛苦地摇了摇头,他再一次攀上程毓的手,“你再原谅我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好不好,叔叔,叔叔……”他嗓音沙哑而绝望,声声叫着程毓叔叔。以前程毓就最受不了他这个样子,就好像世界那么大可他的依靠便只有自己,那一声声“叔叔”就像只巨大的手,攥着程毓的心脏。他握紧自己的手,终是没说话。
  自从当年搬进这套三居室,周宏远就从没在书房睡过,时隔十年,他甚至连里面的构造都有些记不清了。他摸了摸笨重的书桌和书架,想象着以往的无数个夜晚,程毓就是坐在这里看书学习的。他坐在桌前,本想通过些照片探寻程毓这些年来的经历,可桌面上却光秃秃的,唯有两本专业书,名字拗口得很。玻璃板下,压了张科研进度表,上面是程毓潦潦草草的字迹。抽屉落了锁,他打不开,百无聊赖之下,只好又拿起那两本书,随手翻了两下,里面是满满的勾画与笔记,连纸页似乎都被人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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