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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近代现代)——郁华

时间:2020-11-04 10:21:47  作者:郁华
  周宏远本来还竖着耳朵听程毓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声音,可他实在太累了,几分钟的工夫,就打起了瞌睡,恢复意识时,已经是周六的早晨八点半了。
  周宏远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起床后,只觉得浑身清爽,连步伐和呼吸都轻快了许多。他走到客厅,看到餐桌上摆的早点才觉出饿来,肚子“咕咕”叫了两声,他看着桌上的菜包子咽了口唾沫,抓起来就往嘴里填。
  程毓正坐在一旁看文献,听见声音了便瞅了周宏远一眼,“慢慢吃,没人跟你抢。”
  周宏远有些不好意思,他没说话,匆匆吃完两个包子,才舒舒服服地往椅子后背上一仰,口中小声说,“叔叔,你对我真好。”
  程毓连头都不抬一下,“你知道就行。”
  程毓博士毕业后,开始在S大的博后流动站工作,平时不仅要面对巨大的科研压力,还要给本科生代课。平日不得闲,就算是周末,也时时挂心着任务,不是读文献,就是写文章。周宏远看他一直低着头看论文,一整个上午都不动弹几下,心疼不已。如今,程毓早就不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了,这样熬时间日子久了肯定要吃不消。周宏远便故意在一旁捣乱,“叔叔,叔叔你别看了,看看我吧。”
  程毓觉得好笑,放下手中的活,看着周宏远,“你有什么好看的?”
  周宏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论文又有什么好看的?”
  程毓耸耸肩,“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周宏远气恼不已,他没见过这么固执的人,“那你的黄金屋呢?你的颜如玉呢?”
  程毓顿了顿,过了许久,才悠悠地说,“那自然比不上你了,北大金融才子,海归财经专家。”
  周宏远听了这话,顿时没了脾气,连身形都不免矮了几分,他语气里带着讨好与怯懦,“我这不是,我这不是不想你太辛苦么。”
  程毓回过头去,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我耽搁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又有什么辛苦的呢。”
  周宏远心里一酸。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程毓,也是这样心无旁骛的坐在桌前,一门心思扎地进学术里。周宏远既为程毓的今日感到开心,又为那些平白蹉跎的岁月而难过。想到这里,周宏远再说不出话来,老老实实地坐在一边,守着他的小叔叔。
  作者有话要说:
  先姑且甜一下,后面还有虐点……
 
 
第78章 
  早晨九点钟的时候,程毓准备去趟超市,周宏远吵着要跟他一起,他却说什么都不肯,只让周宏远在家好好休养。周宏远不敢跟他硬拗,只得答应了。
  程毓回家时,提了两袋子的菜和肉,在沙发上歇了一会儿,就奔着厨房去了。周宏远站在他身边儿,看他在案板前娴熟地切着茄子条,问,“你怎么做这么多菜,是有谁要来么?”
  程毓一边儿加紧手上的工夫,一边敷衍道,“嗯,一会儿你李锐叔叔过来吃饭。”
  周宏远小声“嗯”了一下,心中却起起伏伏。饶是过了这么多年,每当想起李锐时,周宏远还是忍不住心里犯嘀咕。一方面他惧怕李锐商人的精明,第二方面则是他隐隐觉得李锐从一开始就瞧不起他。更何况,当初他在北大遇到赵启明时,还打出了李锐的幌子与赵启明套近乎。五六年前,他进入知名投行以后,在饭局上又遇到过赵启明一次。当时赵启明已经离开了高盛,去一家国资券商做高层,周宏远有意结交,便提及了十年前的那场初遇,顺势再次搬出了李锐的名字。赵启明显然是对周宏远没什么印象,却给他留足了面子,口口声声叫他侄子。周宏远听了这个称呼突然就觉得恶心起来,赵启明递来的名片他妥妥帖帖地收进了皮夹,回到家却马上丢进了垃圾桶。
  如今,想起这些往事,周宏远直欲作呕。他沉着脸回了书房,反复思量赵启明与李锐的交情究竟有几分,而赵启明又是否曾告诉过李锐有自己这样一个人存在。不过转念一想,若是赵启明曾与李锐说起过自己,那么程毓必然早已知道了自己的下落。然而,他非常清楚,程毓这些年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又在做什么。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这些九曲十八弯的心思,只觉得他反应古怪,不过也不及细想,毕竟,好友相会,他心里自然是轻松快乐的。
  李锐与程毓相识多年,不必讲究那些客套,更何况他一个人管着几家店,忙得很,大摇大摆地卡着饭点儿来到家里时,程毓已经把菜一盘盘端到了桌子上。
  李锐明显发福了,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肚子紧紧顶在了餐桌前;头发也明显稀疏了不少,寥落地塌在头上。他一见周宏远从书房出来,先是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则是握紧拳头,一双肉手看不出青筋,却能从颤抖的声音中窥探出他的愤怒,“你来干什么?程毓,他谁啊,你干什么放他进你家?”李锐做了这些年的老板,把尖锐都藏在了肥肉里,搭眼看上去虽温和圆滑,可若是当真生了气,一嗓子下去还是很能唬住人的。
  周宏远见到李锐的第一面就不禁想,他的叔叔真是人间尤物,明明与李锐是同样的年纪,却还生得年轻帅气,连身材都一点没变。周宏远自然知道李锐为程毓生气、为程毓不值,可他周宏远什么样的市面没见过?他稳稳地走过来,坐在了李锐的对面,只淡淡地叫了一声“李叔叔”。
  李锐现在比不得十年前了,三高样样没拉下,听了周宏远叫他李叔叔,气不打一处来,脑袋“轰轰”作响,“你还要不要点脸了?”
  周宏远不愿与李锐起争执,最起码不愿在程毓面前。
  程毓皱了皱眉头,拍了拍李锐的肩膀,反倒宽慰起他来,“你急什么啊。”
  李锐气不打一处来,“我急什么?程毓,当初急的可不是我。”
  程毓被老友接了伤疤,顿时脸红了一层,他咬了咬嘴唇,半天才挤出句话来,“算了,都过去了。要是天天揣着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心得多累啊。”
  李锐怔了几下。他很想告诉程毓,其实你与周宏远的情分也只是陈芝麻烂谷子罢了,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既然程毓想认回这个侄子,既然程毓自己考虑清楚了,他就算有再多不满也只能接受。李锐最懂得审时度势,既然老友喜欢这个结局,他又何必给人添堵呢?
  李锐气狠狠地吃了两碗饭,三个人间的氛围颇有些尴尬,程毓无奈地“斡旋”着,却没什么成效。
  三个男人吃起饭来可谓是风卷残云,几盘菜很快见了底。李锐突然
  突然拿出了车钥匙,对程毓说,“嗨,我这才想起来,车里有个西瓜,你去拿一趟吧。”
  程毓接过车钥匙就要往外走,周宏远正欲起身,对程毓说不如自己去拿西瓜,便对上李锐玩味的眼神。周宏远便鬼使神差地坐了下来,不说话了。
  程毓刚一出门,李锐便“啪”地一声放下了手里的碗,一双眼睛如鹰般盯着周宏远看了许久,仿佛要将这个人看穿似的。周宏远不怯他,直面李锐的审视。
  李锐突然收回了目光,他皱了皱眉头,轻声说,“你知道么,程毓曾经是S大数学系最优秀的学生,无论是成绩还是发表的论文,都在系里数一数二。”
  听了这话,周宏远的神色明显缓和了不少,他甚至还很有些骄傲地对李锐说,“我当然知道。”
  李锐听了周宏远的话,突然笑了一声,眉头皱成个川字,“他在数学方面很有天赋,一上大学的时候就想读博士,想搞研究。”
  周宏远心中隐隐地发疼,他不知道李锐为什么要突然跟他说这些。
  “你知道么,当时他其实已经保研北大了。”
  周宏远睁大了眼睛,他定定地看着李锐,一字一句地问,“你说什么?”
  读大学以前,周宏远不懂这些事情,后来念了大学,周宏远几次觉得奇怪,为什么程毓的成绩明明那么好,还发表了几篇核心,却没能保研,更没有考研,不过,当时周宏远的心思太杂,关注点早已不在程毓身上了,是以他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此时被李锐特地翻出来,他才意识到这背后可能存在别的故事。
  “可程毓却放弃了,放弃了学术理想,也放弃了自己的未来。”
  “因为他收养了一个叫周宏远的孩子,因为这个孩子在学校里被人打碎了眼球,因为他需要八万块钱给这个孩子做手术。”
  “他当初只是个大学生,没工作、没积蓄,只有套三四十平的小房子,还要带着你一起住。那时候国家管控的严格,他想向银行贷款都贷不到。他能怎么办啊?赵启明那个混账对程毓说,只要程毓肯放弃保研资格,这笔钱他出他了。周宏远,你告诉我,当时那个情况下,程毓除了放弃保研,还有别的选择么?”
  “听说,赵启明现在已经是知名券商的高级总监了。你是北京金融圈儿的,想必听说过他的大名吧。”
  “周宏远,程毓为你放弃了多少你还不知道吧?当初你拍拍屁股走了,有没有想过程毓该如何自处?”
  “他为你放弃的,是一辈子的理想啊。”
  ……
 
 
第79章 
  直到李锐连吃了两块儿西瓜,心满意足地离开后,周宏远都再没抬起头来。这些日子以来,惯常是周宏远刷碗,程毓瞧周宏远半天都没动静,心中觉得古怪,多看了他两眼,才发现周宏远一直低着头,一副受挫的模样。
  程毓伸出脚轻轻踢了他两下,“怎么了?”
  周宏远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皱紧眉头,须臾后,方长吸一口气,待将这口气沉到胸腔后,才缓缓说,“叔叔,我对不起你。”
  程毓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无措地咬了一下嘴唇,“好端端的说这些干什么……”程毓无比地抗拒着这个话题,他分明已经不想再考虑这些了啊,他分明只想安安稳稳地做个鸵鸟,为什么周宏远到现在都不肯饶过他呢?
  周宏远向前探了探身子,拉住程毓的手,程毓想用力挣脱,却被周宏远更紧地握住。程毓心中发毛,他不再挣扎,反而舒了力气,整个人软踏踏地靠在椅子上。
  “叔叔,你当初是为了我才放弃保研的。”周宏远用了好大力气才将这句话吐露。在周宏远活得最自卑又最骄傲的那几年,他无数次不解于程毓的选择,为什么程毓要放弃学业,为什么要选择那样一份平庸普通的工作,为什么容忍自己的天赋毫无用武之地,为什么放弃理想与抱负,甘愿过庸庸碌碌的日子,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人生糟蹋成那副样子……那副任人摆弄、失去自我的样子;那副蒙了油渍、粘上烟酒的样子;那副自己厌恶的、逃避的、不愿意见到的样子……曾经太多的不解,甚至是隐隐的鄙视,都在这一刻化作无限的愧疚与震撼。原来,不是程毓没有理想与追求,不是程毓甘愿平庸自甘堕落,而是那些年里,程毓所有的梦想,都止步于自己。
  程毓听周宏远说得肯定,心里只觉得烦躁。他越是想回避的东西,越要被人摆上台面,他越是不愿面对的伤疤,越要一遍遍被人掀起。他扶了扶额头,再睁开眼时,眼睛红了一圈儿,他嘴唇几次颤抖,却没说出一句话来,几经平复,才勉强得说,“都过去那么久了,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周宏远摇了摇头,当然有意义了,怎么可能没意义呢?少年时代,那些抹不开的不解,那些隐隐作祟的鄙夷,原来从一开始都是彻底的笑话。程毓的那些郁郁不得志,那些蹉跎了再蹉跎的岁月,那些痛苦与挣扎,原来全都归功于自己。怎么可能没有意义呢?那是程毓的心血与梦想啊。这么些年,这么多的日日夜夜,程毓竟对自己守口如瓶,从未透露过半分。
  周宏远心口“嚯嚯”地流着血,他声音颤抖,“怎么没意义的?怎么会没意义呢……叔叔,你就从来没想过自己么?”
  周宏远知道,程毓是爱他的,哪怕到了今天,哪怕自己将他丢了十年,程毓仍是不舍得他。可自己又给程毓了些什么呢?自己又拿什么来回报这样毫无怨言、毫无私心的爱呢?
  程毓皱了皱眉头,“我考虑过自己啊,我考虑过的。”说着,他笑了笑,“我想有个亲人,我想有个家,我想我的侄子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他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难,我想他今后的人生能顺风顺水,平安喜乐。我想过自己的,只可惜,我的侄子没有想过我。”
  程毓地声音很轻,也很肯定,不带什么抱怨的意味,一字一句,却像一把把利剑,穿透周宏远心口,他用力握着拳头,“是我不好,我毁了你。”
  程毓对这个说法很是不满,他用力抿了一下嘴,接着揉了揉自己的睛明穴,一副疲惫至极的姿态,“你没有毁了我,我现在过得好好地。”
  “叔叔,你后悔么。”
  程毓说得坦然,“不后悔。宏远,我做过得事情,我都不后悔。”
  周宏远用力地摇了一下头,“叔叔,我后悔了。我一开始就不该把你拖下水,不该扰乱你的人生,不该打搅你的生活——”
  程毓极快的打断了他,“收养你也好,治好你的眼睛也罢,统统是我自己做得决定。你没必要这样。至少,我从来没有因为这些怪过你。”
  周宏远别过头去,程毓是不会因为这些而怪罪自己,可程毓却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了。他眼睛中闪烁着泪的晶莹,“可是我怪我自己啊。”
  程毓淡淡地笑了一下,“你是该好好怪怪你自己。”
  周宏远抹了一把脸,回过头来,盯着程毓,他声音坚定而决绝,“叔叔,我的一切都是你给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没有程毓,他可能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李艳华和周云伟夫妻的阴影,他可能一辈子都要留在肮脏破败的周镇,他可能现在只是个搬砖工,或者水泥匠,在风吹日晒中煎熬,更何谈那些野心与抱负?周宏远非常清醒,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清楚这些,只是那些年他被浮华遮住了眼,被名利蒙住了心,他将这些恩情弃如敝履,还妄图得到安宁。什么月亮和六便士,他根本不配说起月亮的名字。
  程毓看了他两眼,轻轻摇了几下头,“我什么都不要,你的一切,你的钱、你的房子、你的迈巴赫,在我这里统统一文不值。”
  周宏远当然知道程毓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了。如果他在意,他不可能在还是一个穷学生的时候收留自己;如果他在意,不会心甘情愿地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予自己。诚然程毓没什么钱,至少跟自己比起来没什么钱,可钱在程毓这里,恰恰是最没价值的。可周宏远已然不知道自己还能如何弥补程毓了,他能给的,除了金钱以外,就只剩下这颗卑劣而肮脏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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