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特意过来,是因为我得知Carson做错了事,冷落了未婚妻,而这其中,有你的原因。”邱文兰责难的目光笔直刺向季默,“我儿子有未婚妻这事,你知道的吧?她是一名与你完全不同,出生、学识、品性都足以配得上Carson的优秀女孩。”
运动后难免口渴,季默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茶水,放下茶杯,肯定道:“是的。”
“既然如此,但凡你有一丁点羞耻之心,就应该远离他们!何况你还是个男人!”邱文兰的音量陡然提高,语气严厉,盯视季默的眼神里饱含厌恶与嘲讽。
季默不语,微微垂下眼睑。
他这种称不上反应的反应,简直相当于对邱文兰的漠视,这位高贵的妇人当即决定结束这场不愉快的谈话。
她挥了下手,身旁的女管家立刻递上支票簿和钢笔。
季默见了,精神悄悄振奋。
邱文兰刷刷几笔,将支票沿着茶几推向他。
“你看一下吧。”她等着季默露出震惊的神色。
季默果真看了一眼,便有些失望地道:“……若是您后面再加个零,这张支票我就收下了。”
“我想你一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钱,识相一些,拿着它离开Carson……什么……”邱文兰双眉一竖,语含怒意,“你还嫌不够?给你个忠告,别太得寸进尺!我们闫家有的是手段,现在我用的是最温和的一种,换了我丈夫来,你不可能还好端端地坐在这里!希望你搞清楚状况,拿着这笔钱立刻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季默低低叹口气,显得十分无奈:“那好吧,虽然比我预计的少了十分之九,但既然我本就打算与令郎分手,这笔分手费聊胜于无吧。”他拿起支票,食指对着薄薄的纸张轻弹了一下。
邱文兰暗吸口气,压住怒火,反正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不需要跟这种下等人计较了。
“我给你十五分钟,收拾完东西马上走,以后不许再踏入这里一步,也不许再和Carson见面!”
季默没有异议,仅十分钟后,就带着他为数不多的行李迈出了别墅外的雕花铁门。
邱文兰站在二楼窗边注视着季默离去,开口问道:“录下来了吗?”
“是的,夫人。”女管家回答。
“发给我那儿子听听,好叫他知道自己找了个什么人。”
作为母亲的职责,就是要在儿子行差踏错时,及时帮他扭转方向,让他回归到正途。邱文兰对自己点点头,这点她做的很好,接下来就该让闫厉想办法哄回林蕾了。
第24章
行李箱的轮子在光滑的大理石地砖上滚动,发出不轻不重的噪音。
正忙于替总裁制作行程表的小刘抬头朝噪音来源看去,这一看,屁股几乎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季先生!您怎么来了?”
“闫厉在里面吧?”
“在,但是……”
听到想要的答案后,季默不带停顿地往里走。
“等……”小刘在背后张了张口,就没下文了。
其他人他敢拦,这一位他可不敢,若这会真拦了,回过头一准被总裁大训一顿,纯粹是吃力不讨好。
季默哒哒拖着行李箱,直接撞入闫厉的办公室,这番动静让面朝落地窗独坐沉思的人转过老板椅,一抹愕然划过他的脸庞,紧接而来便浮上惊喜的神色。
用脚后跟阖门,把行李箱往墙边一放,季默径自上前。
短暂的愣神后,闫厉很快做出反应,起身向季默迎去。
他抓住季默的手臂,定定凝视了他一会,说:“对不起,我母亲说了过分的话,我替她向你道歉。”
“没关系啊,她给了我一大笔钱,我应该感谢她才对。”季默丝毫不意外闫厉知晓邱文兰找过他的事。
闫厉脸色变了变,暗里琢磨季默这话的意思,隔了几秒才道:“她想给,你尽管拿,用不着有心理负担,她说过的话,你也不必放心上。我了解母亲,她虽高傲,却是多年吃斋的人,顶多放放狠话,其实根本不会做什么。”
季默明白他的意思,直说道:“你放心,我不是来提分手的。”
一句话让闫厉神色一松,眼神更加柔和,温柔缱绻地胶着在眼前之人身上。
“我来找你,是有其他事。”季默道。
“你只管说。”
只要不是分手,什么都好说,哪怕季默说想登月,闫厉都会马上召集研发团队造火箭。
“我想用这笔钱设立一个慈善基金,帮助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他拿出那张支票。
闫厉一怔,看出季默的认真,正色说道:“好,这事我会派专人处理的。”
“嗯,那你接着忙吧,不骚扰你了。”说罢,脚尖后转。
闫厉哪肯放他走,双臂箍住他腰间,凑上去啄他的嘴唇,啄了几下,下巴抵在他肩头说:“等我一会,批完这几份文件,我们一起走。”
季默勾起了笑,忽然咬住闫厉的耳垂,舌尖勾勒着他的耳廓轻轻搔刮。
“唔……”闫厉当下软了腿。
“你看,我在这的话,你根本无法专心吧?”
闫厉眼角泛着浅红,眼眸暗沉,仍旧固执说:“别走。”
心底生出无奈,闫厉的黏糊程度超出他的预计,季默半真半假地叹气:“哎,闫总你这样可不行啊,一秒钟都不愿我离开你的视线吗?那若是有天我死了,你怎么办呢?”
“别胡说。”闫厉蹙眉。
“人都会死,谁还没有个死期啊?意外指不定哪天就会发生。”
“别再提这个字。”
稍一想象那情景,闫厉的心就揪起来,他不满地撕咬了下季默的下唇,真心真意道:“若有这一天,也是我在你前面,无论什么意外,我都替你挡下来。”
季默心底叹息,垂下眼睑,掩去其中的复杂情绪。再抬眸时,又是那带点儿懒散的神情。
“这么好?该给你一点奖励。”
两根手指放到闫厉唇边,他命令:“张开。”
得到顺从的配合后,季默的手指头从牙关探入,夹住那条软肉玩弄,又滑过口腔内壁和牙床,一番肆无忌惮地搅弄。
闫厉扶着季默的肩膀才能勉强站稳。
不知不觉,两人纠缠着退到了落地窗前,季默稍用力一推,闫厉的背脊便抵住了玻璃。
轻微的撞击令闫厉稍稍回神,伸手覆盖在季默解他皮带的手上,哑着嗓子说:“这里是办公室。”
季默没有停下的意思,舔着他仰起的下颌。
“所以呢,不行么?”含着情、欲的嗓音低沉地响起在闫厉耳边。
闫厉微偏过头,看到窗外艳阳高照、楼下车水马龙。
他放开手,认同季默为所欲为。
一轮结束后,闫厉失了力气一般背沿着落地窗滑落,坐到地上,两条腿止不住地微微发颤。裤子堆积在脚边,他脖子上的领带被摘了下来,皱成一团躺在地上。
刚才季默就是用它绑住他的嘴巴,让他在最激动之时也只能徒劳无功地呜咽,美其名曰防止他叫得太大声让别人听见。
绝不分手,这是闫厉的底线,对季默的其他行为他则能包容就包容,何况只是这种床笫间的小手段。休息片刻后,他缓过神来,整理好衣服,抽了几张纸巾擦拭自己射在玻璃上的污浊。
季默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我到一楼的咖啡厅等你,你忙完来找我。”
见闫厉有点欲言又止,眼神透出些不放心,他又说道:“安心吧,行李放你这,我所有证件都在里面,没有它们我哪也去不了。”
闫厉这才打消了疑虑,大方道:“嗯,你去吧,我尽快下来。”
季默不禁失笑。
他曾顾虑过闫厉肯定是一旦心动就对恋人占有欲格外强的人,到如今还是有些出乎意料。没想到论黏人的劲,闫厉在他历任交往者中也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再这么发展下去,怕不是连上个厕所都要一起。
如此一来,他是绝对受不了的。他不喜任何形式的束缚。
季默转身离开时,心底发出不知是侥幸还是不幸的叹息。
只剩自己一个人时,寂寞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不是特别大的办公室,闫厉此时却觉得分外空旷。
如果他马上追下去,季默肯定会认为他很奇怪吧?明明还有很多工作,又是独立的成年人了,为什么连几分钟的分别也无法忍耐?
就连闫厉自己,理智上也承认这样的状态是不可取的,可是他放任自己沉沦下去,连一点挣扎的意图都没有。
刚刚使用过的部位有些轻微的不适,但跟初次承受时比起来已然好了许多,只做一次的话,体力也不会消耗过多影响到上班。不过办公室里不会准备BYT,事后也没有做过清理,于是季默的东西还留在里面,一动似乎就会流出来。
这种隐秘的羞耻感反而叫闫厉获得了一点安心。
然而过不了多久,闫厉越来越心神不宁,不管是电脑屏幕上的报表,还是白纸上的文字,一个个字符在眼前晃荡,可是他完全无法把它们组织起来连成有效的信息。
难以忽视的焦躁感促使他从座位上离开,以最快的速度乘坐电梯来到一楼。
随着电梯门朝两边移开,外面人荒马乱的场景也随之涌入视线。
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强烈的恐惧令他放缓了脚步
那些惊叫和叫嚷仍然丝丝传入他的耳里。
“快!快叫救护车!”
“有没有人会急救啊?他流了好多血!”
“妈的,扣住司机,别让他跑了!”
“……”
闫厉脑子昏昏沉沉,双脚如踩棉花,周围的一切褪成黑白二色,唯有前方那滩血是红色的。
红得刺目。
这一刹那极短,对于闫厉来说却是极长,长到仿佛过去了一辈子。
继而他无意识地发出一声怪叫,像上了发条的机械人,抖抖索索地迈着怪异的步子朝血泊中的人走去。
季默还留有一丝意识,身上不觉得疼,但是一阵阵冷。
卧了个槽,现实版死神来了!喝个咖啡都能碰到失控的货车撞碎玻璃冲进来,这么多坐窗边的人没死,偏他这个坐屋子中央的被撞死了,什么世道?亏他事先还观察了环境,选了一个认为最安全的位置呢。
眼皮上糊了血,视线所及都带着一片猩红,朦胧间他看到闫厉朝他跑来,颤抖的手抚上他血污的脸颊。
季默张张嘴:“你……别……”
大滴大滴的眼泪从闫厉的眼眶往外冒,他凑过头去倾听季默说话。
季默努力了一把,终究抵不过黑暗的侵蚀,彻底失去了意识,最后一个念头是:肖齐你别怪我,哥尽力了,其实非洲也挺好的,安心去那攀登人生巅峰吧!
第25章
青罗帐幔从中分开,里面倏忽钻出一个少年,瞧模样打扮是个书童,年纪不过十五六,眉目甚是清秀,眼珠黑白分明透着机灵。
他双脚落地,匆匆整理身上有些凌乱的外衫,套上鞋袜,小声喊道:“三爷,快些起了吧,奶奶还等着您呢。”
过了一会,只听里面的人用鼻音“嗯”了声,懒洋洋道:“再困会,天还早呢。”
名为春晖的书童急得不行:“哎呦,我的好三爷,还早呢?过会就该用午膳了,您还躺着!奶奶要是等久了,您是不要紧,我和玉穗姐可就倒霉了,少不了一顿责罚。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小的们吧!”
里面那人闻言,不免又和床褥亲热了一阵,才不太情愿地伸个懒腰,慢吞吞坐起。
春晖一喜,赶紧唤了大丫鬟玉穗进来伺候。玉穗又是服侍穿衣,又是端漱口水递面巾,一通忙活,总算把主子收拾齐整了。
这占了黎家三少爷躯壳的便是季默了。这一世他名为黎修齐,是福书村黎家的嫡三子,上头有两个兄长、一个姐姐。他作为幺子受尽父母亲疼爱,身边丫鬟小厮伺候着、锦衣玉食供养着,旁人羡慕至极。
若季默从来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自然能视作理所当然,可是这壳子里的是个现代穿过来的成年人,对封建大家族的那套不太感冒。
试想,清早一睁开眼,身边就围绕着一大堆人,他一天吃了什么、用了什么、咳了几声、出了几次恭,都有人事无巨细地汇报给他这一世的娘亲。季默深感自己无时无刻不处于一双双眼睛的检视下,堪比全方位无死角的摄像头,令人难以忍受。
况且作为一个手脚俱全的大男人,实在不需要别人给他穿衣布菜,比起仆从环绕,他更怀念自由无拘束的空气。他尝试过拒绝下人的伺候,其结果就是吓得这群人扑通扑通跪了一地。
季默只能强压性子又忍耐了一段时日,忍到最后,便是忍无可忍,以他喜清静为由,硬是赶走了大半的丫头嬷嬷,内屋只留了大丫鬟玉穗使唤,外屋留两个小丫头做些打扫的粗活。
他娘亲对他向来溺爱,怜惜他体弱多病,怕他顺不过气,不敢过于拂他的意,但免不了对这留下的几个丫头耳提面命一番,言道若是她们照顾不周,必当狠狠责罚,又在屋子外围派了个年长可靠的嬷嬷照应,吩咐她无事不可打扰三爷,可若三爷有什么风吹草动头痛脑热,须立即告于她知。季默心知这已是黎奶奶底线,也只得退让默许。
春晖是季默的书童,这会过来给他送两本打发时间的话本,却被还在懒床的季默拉到床上作弄,连外衫都扯开了。春晖早习惯主子胡闹的性子,任由他欺负了一通,若不是玉穗来叫奶奶要见三爷,怕季默是还有的闹。
季默现下这副身体,虽不至于像天生有心脏病的林宇那么惨,可也属于弱不禁风那一挂的,每一入冬就大病小病不断,平日没少吃黎府搜罗来的名贵补药,可就不见管用,依然病来如山倒,并去如抽丝,他染一个风寒,全府上下都得严阵以待。
季默七岁那年,来了个古怪的游方和尚,断言他活不到而立之年,唯一避开此劫的方法,就是要随他出家,被黎老爷叫家奴乱棍打了出去。季默倒觉得这和尚未必是神棍,他前几次穿越全是英年早逝,这辈子又摊上了林黛玉的身子骨,十有八、九也是活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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