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只是当个好学生,不是孙远均的全部梦想。想要成功,想要追名逐利,想要得到更多人的肯定,这是人的共性,孙远均也不能免俗。
整个高二下学期到高三上学期,正是普通中学生积累知识,玩命学习准备高考的日子,孙远均和李思却辗转于全国各大选秀活动,通常情况下通过海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接来下的比赛流程里,几乎什么情况都遇到过。
毕竟这种电视台举办的全国性的比赛,参赛选手里高手如云。不仅有大学专业学声乐的学生来报名,甚至有已经得过奖的歌手又准备回炉重造的。
孙远均也见过明明什么都不如自己,可是依然每次比赛排名却依然很靠前的。后来才知道人家自身条件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背后可是有强大实力的资本支撑的,这就是所谓空降部队。
然而自己相比之下,真的什么都没有,他拥有的只有一张看起来青春可人的脸,可是娱乐圈真的从来都不缺长得好看的年轻人。
他亲眼见识了别的歌手唱歌时那华丽的转音或者高亢的歌喉,他那种较为文艺的摇滚风真的一点都不吃香。
甚至有时候面对人多的舞台,还会下意识的紧张,不止一次台下的评委刻薄的评价他“只有一张脸对得起观众”,甚至有一次一个评委得知他还是高中生后,不留情面地点评到让他好好读书,别再在音乐上浪费时间了……
那一次,孙远均神情恍惚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台。
那天晚上他和李思在宾馆里一夜没睡,聊了很久,很多。那是一种非常沮丧的感受,一直以来在学校里和小地方的舞台上建立起来的那种天之骄子的自信,好像一瞬间被现实击打得粉碎。
李思比孙远均大一岁,心智也要成熟一点,像个大哥哥一样安慰着他。
“你呀,就是太自负了,又太要强了,哪有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啊?”
“是吗?”孙远均苦笑了一下。
李思点头道:“对呀,你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女生的崇拜里,老师的夸奖里,像个神一样,你就真以为自己是神啦?”
孙远均转念想了想,在女生心里是怎么看待他的,他并不知道,但是在宋昱的心里,却可能真是把自己当神一样崇拜着的。
于是在那一瞬间,孙远均又特别想给他打电话。
其实宋昱的妈妈是看了他们之间的短信,可是具体内容也就是一些“很想你,想死你了”之类比较暧昧的话。
宋昱一直在担保他和孙远均绝对不是她想的那种关系,再加上她本来就对孙远均印象非常得好,过了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她对于这件事也就默默地淡忘了。
手机宋昱偶尔也会用,可是再也不敢发什么有意思的内容了。
孙远均一条条翻看手机收件箱的内容,无非就是那些看起来特别普通的内容。
“吃饭了吗?”
“今天我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红烧猪蹄,我吃得特别多。”
“我长到一米七八啦!”
“这次数学考试好难啊,后面三道大题都不会做,这是给人做的题目吗?”
翻看着这些既无聊又温馨的日常,就好像他最喜欢的全世界最萌的小孩儿此刻就坐在他对面和他撒娇一样。
然而,这一次好像是心有灵犀一样,那个熟悉到可以倒背的号码自己拨通电话给他了。
电话那头的宋昱用控制不住的激动语调说道:“孙远均,我今年过年可以回来啦!”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今天网易云给我推荐了《离别的车站》,厉害了!
第16章
这一年,孙远均十八岁,宋昱十七岁。
为什么今年宋昱可以回T城过年,还是因为宋昱的爷爷生了病。本来八十多岁了还一直挺健康的,可是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就爬不起来了。
爷爷被送到医院一检查,很严重的脑出血,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家里有一个这样的病人,免不了要忙上忙下。幸好爷爷有三个儿子,加上儿媳照顾的人也多。宋昱到了医院,看着插了管子神志不清的爷爷,也难过地掉了泪。
小小年纪的他还不明白,为什么人的生命看起来那么顽强,却又那么脆弱,甚至脆弱到简直不堪一击。
孙远均今年高三,和其他地方所有地方的高三一样,寒暑假都是要补课的。孙远均因为近一年来参加选秀比较多,翘课也多,成绩很自然地跌到了年级五十名开外,心情最差时参加的那次考试竟然前所未有地排到了年级一百名之外。
毕竟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不学就会的天才,就连孙远均那从来不关心儿子学习的母亲都开始打来电话,对他进行了一番严厉的教育。
而随着有关他的学霸人设一起崩塌的还有很多,老师开始把他参加过多的社会活动而导致成绩下滑的事情作为反面教材到处宣扬,孙远均这么一个对八卦从来不感兴趣的人都有耳闻一些不太好听的话。
有说他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有说他贪心,学习成绩和出名什么都想要的,对于这些他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最夸张的是说有个娱乐圈的很有名的女导演想要包养他的,他一听这个立马就火了,这都是哪儿和哪儿啊。
对于成绩他反而不是特别担心,毕竟他相信自己的实力,这半年冲刺的时间哪都不去,专心下来,他就还是原来的孙远均。
可是他有软肋,自从知道了宋昱要回来的日子,他从两个礼拜前就开始每天掰着手指数着日子过。当今天收到宋昱发来在校门口等他的短信时,他恨不得直接翘课跑出来。
可是墨菲定律简直是神奇得不得了,偏偏最后一节课是班主任老秦上课,整节课老秦一双眼睛简直就像长在了他身上。
他胆子再大,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和老秦硬来。如果他这样都敢直接溜掉的话,估计得直接得背个留校察看的处分。
等下课铃声响起,他拿着书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校门时,宋昱已经在寒风中整整等了他四十分钟啦。
因为是寒假补课,又是寒潮来临的日子,一中校门口的人并不多,六点多的傍晚,因为天气不好的原因,也几近天黑。
然而即使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两个人仍然因为来之不易的重聚,而开心激动到血液简直都要为之沸腾。
孙远均看着宋昱冻得一直来回跺着脚,搓着手,赶紧把自己的白色羊毛围巾解下来帮他戴上。
就因为这个细心的举动,因为吹了四十分钟冷风本来有点生气的宋昱一下就开心起来了,宋昱把冻红的鼻子埋进围巾里嗅了嗅,那熟悉的味道简直舒服得让他心里发颤。
面前的男生又长高了,变得更帅了,是那种在校园里只要随便看你一眼,小姑娘就会发慌的校草级帅哥。然而这么一个人却只对自己这么好,宋昱想,这不就和中了头彩一样幸运吗?
两个人心照不宣的一前一后走进了离校门口不远的那个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小巷子里,孙远均霸道的一把将宋昱压到墙角,不由分说就抱住了他。
他解开自己的羽绒服,用体温温暖着宋昱有点冻僵的身体。宋昱把自己冰冷的手放进他的大衣口袋里,头靠在孙远均的颈项间,像小动物一样蹭着,嗅闻着他身上熟悉的青柠味道。
两个人就像是一对一出生就从未分离的连体婴一样黏在一起,好像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
直到有路人经过,发出了一阵惊呼声,孙远均才拉着宋昱飞也似地跑了。
不知跑出去多远,孙远均才想起来对于宋昱来说很重要的事。
“饿了吧?”孙远均主动问道。
“嗯。”宋昱红着脸如实答道。
“老地方哦?”孙远均又问。
“好的。”宋昱乖巧地点了点头。
孙远均说的所谓老地方是一家叫“心苑”的小面馆。面馆的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据说是因为曾经的“迷藏”乐队带火了店里的生意,所以每次去老板都特别热情。
这家店本来就价钱公道,而且对待他们还有特别优待。牛肉和肥肠等配料加得非常足,足到有时俩人都不好意思的地步。特别是女老板,非常喜欢宋昱,每次都左一声弟弟,右一声弟弟叫得特别得亲切。
这次,好久不见,女老板特别过来聊了两句,还坐了下来就一副不想走的架势,和宋昱聊起了家常。
“弟弟越长越乖喽,标志得不得了,像是电视上的明星。”女老板赞叹道。
“哪个明星啊?”孙远均问道。
女老板托着腮想了半天,说道:“像那个陆少灵!”说罢她又心疼的一把拉过宋昱,问道:“弟弟是不是不好好吃饭,怎么那么瘦呀?”
女老板说的陆少灵正好是最近因某部古装剧最近爆红的一个大明星,孙远均又细看了下,眉宇之间和宋昱还真是有点像。
但是气质还是很不同,陆少灵可能因为老是化浓妆的原因,是一种妖艳的感觉,但是宋昱给人感觉虽温柔,但是不失男孩的英气。
孙远均和宋昱都被老板的问话逗笑了,孙远均也很纳闷,明明就吃得很多呀,怎么那么瘦呢。
孙远均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有时候吃不完的,宋昱也不嫌弃,从不浪费食物,拿到就吃。他个头比孙远均小了一个号,竟然比孙远均吃得还多。
吃完了晚饭之后,宋昱在回自己家还是孙远均家这件事上面,犹豫了很久。
孙远均显然也很明白他在想些什么。
在T城冬季那么冷的街道上,两个人硬是在寒风中压了很长时间的马路,两个人都舍不得说出要回家的话来。
两人沉默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即使围着孙远均的加厚羊毛围巾,宋昱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
宋昱的大衣没有口袋,双手冻得通红,孙远均不由分说地抓住了他冰冷的双手,放进了自己羽绒服温暖的口袋里。
他像以前一样永远做着最暖的事,口中却不忘数落着宋昱。“简直是个傻子,那么冷的天,不穿羽绒服,一件大衣怎么扛得住?”
宋昱的双手感受着孙远均温暖的体温,他先是有点害羞地看向地面,像是最终下定决心一般,用他那又圆又大的黑眼睛盯着孙远均,像他们小时候一样,问了一句。
“哥,我能去你家睡吗?”
孙远均有点震惊,但很快他眼中就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惊喜之色,他还怕宋昱不懂,又确认般地问了一句:“你想好了吗?”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还挺明显的,他觉得宋昱应该会明白。
宋昱的嘴唇微张,口里哈出了一口热气,孙远均居高临下地很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发。
路灯下,两个人的身影越靠越近,任谁看过去都像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恋人。
四目相对下,孙远均的目光一直锁定在宋昱嫣红又盈润的嘴唇上,他今晚因为这个已经不知第几次走神了。
终于,他像受到蛊惑一般地靠近了宋昱,他用手稳住了他的头。宋昱好像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他砰砰砰砰的心脏狂跳声,说明他此刻的内心对即将发生的这件事又紧张又充满了期待。
终于宋昱红着脸闭上了眼睛……
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宋昱书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声音非常大声。
两个人像是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坏事一般,立刻心虚地分开了。
宋昱接了电话,妈妈在电话里告诉他,就在刚才他的爷爷进了重症监护室,可能快不行了。
宋昱的眼泪立刻掉了下来,孙远均陪着宋昱一起赶到了医院。爷爷最终没有抢救回来,没有活着从重症监护室里出来。
在得知噩耗的那一刻,宋昱在医院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特意回来看爷爷,却在爷爷去世的时刻自己竟然不在,他感觉自己在做的行为简直应该天打五雷轰。
寒假回到T城的日子本来就很短暂,还几乎全部花在处理爷爷的丧事上了。后来过了好长时间,宋昱才原谅了自己,从失去爷爷的伤心中缓了过来。对于此事,孙远均也连带着觉得挺内疚。
回到成都之后很久,宋昱还是忘不了孙远均,他比以前更想他了。
长久的分离造成了疏离,他曾以为他们之间的某些羁绊好像因为时间空间而慢慢地变淡了,可是感觉却不会骗人。
再见到孙远均的那一刻,炙热的眼神和慌乱的呼吸和心跳声无一不诉说着爱意,他无比确认彼此之间的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好像更深了。
孙远均好像从来没有说过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但是有些话根本不需要说。看看眼神就知道了。眼睛是从来不会骗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先说一句,请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评价他们哦,小说中的人也不是圣人,不可能凡事都符合大家的三观。
第17章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孙远均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种标准意义上的好人,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那种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不在意中间过程是如何达成的人。
他从十八岁开始参加各种选秀,开始半只脚踏入娱乐圈,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潜规则。看到别人的上位,他不是没有羡慕和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卖自己。
当年学校里风光无限的“迷藏”乐队,没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灵魂主唱,但其实也并不是毫无机会。
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实有不少娱乐圈的经纪公司有私下来打电话找过他,问他要不要单飞,说愿意捧红他,却不愿意让他以乐队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国内比较著名的几家大公司也有人来单独找过他。
很明显,他们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张看起来光鲜亮丽的脸。孙远均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这幅皮囊,总会有看厌的一天。
他也许会出道,也许能短暂的昙花一现,但是他走不了多远,就像当年很多红极一时的选秀歌手,很快媒体和公众就会对他们审美疲劳了,然后他们的消失就和他们的走红来得一样的快。
当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这个中学时代一路陪伴他长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讨厌同性恋讨厌得要命,却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之间偷偷摸摸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甚至每当他和宋昱吵架或冷战时,他还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间和稀泥,想尽各种办法,让他们和好。
高三一年,孙远均收心学习,终于以年级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则上了北京一所没什么名气的一般本科,但好歹凑到了一起,乐队还是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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