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腐朽之物,却泛着新芽似的青涩气味,裹带着勃然的生机,不由分说地闯入他的鼻底。
生与死,荣与枯,盛与衰,便如这泥浆里的草叶一般,在天地间长久纠缠。
琳琅万物面前,一介凡夫俗子的性命更显得卑微渺小,不值一提。
尽管如此,柳红枫依然想要活下去。
在过往的人生中,他不曾品尝过半刻真正的快意,他行于江湖,却背着沉重的罪业,他戏谑嬉笑,却笑得像是一张徒有其表的皮囊。每个被噩梦惊醒的凉夜里,他总是反反复复地咀嚼同一个念头,他想,只要大仇得报,他便可以追随逝者,安心离开这满目疮痍的人间。
但他断然想不到,在死亡真正降临的时刻,他竟生出了畏惧。
段长涯还停在他的面前,任由马儿跺脚抬尾,摇头晃脑,始终紧紧勒着缰绳,目不转睛地凝着他。
于是,他开口催促道:“你还赖着不走么,我平生最讨厌胡搅蛮缠的男人。”
他分明看到乌黑的眸底闪过一丝受伤的神情。
他想,段长涯已然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就连赖以傍身的天极剑也遗失在茫茫大海中,再难寻回。这人在世上已经失了归宿,行囊中的宝物也所剩无几。
可是,他还是要将段长涯狠狠推开。
他非得狠下心不可,因为他们还有事未竞,还有罪未赎。他们的性命不只属于自己,更属于那些因为他们而逝去的无辜者。
段长涯的肩膀总是挺得笔直,饶是千钧的重担,也能稳稳地挑在肩上。
柳红枫再一次开口,问道:“你还记不记得龙吟泉下的吊桥?”
段长涯怔住了,显然对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充满疑惑,但他还是如实点头:“记得。”
柳红枫接着道:“你与我就像是走在吊桥上的两个人,因为脚底无根,天摇地动,身边只有彼此,所以才会生出互相思慕的错觉。其实我全然衬不上你的期许,只是你被困在局里,没的可选罢了。只要你往前走,越过这座吊桥,你很快便会忘了我。”
段长涯却摇摇头,道:“不会的。”
简单明晰的三个字,驳倒了满腹长篇大论。
柳红枫再也找不出更多说辞,他甚至有些懊恼,有些怨恨,他怨段长涯实在太过执拗,即便到了最后时刻,仍不愿赐予他一条体面的退路。
但若失了这颗执拗的心,段长涯也就不再是段长涯了。
他们在错误的机缘中相逢,走过漫长的歧路,却在尽头寻到了正确的答案。
段长涯是他生命中的奇迹,那张紧紧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如果告诉他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他也会信以为真。
他的声音哽住了。
不知不觉间,他的脸庞已被泪水沾湿。
他说:“等我死后,我会让小千将我葬在家母长眠的地方。到时候你若还没忘记我,就来看看我吧。”
他虽噙着热泪,口吻却异常轻快,仿佛在邀请对方一同游山玩水,喝酒谈天,寻欢作乐。
段长涯点了点头,道:“好。”
柳红枫的眸子眨了眨,补充道:“最好带上一束槿花,我喜欢槿花的香味。”
段长涯答道:“好。”
然而,段长涯的手还悬在半空,还在徒劳地等候他的回应。
柳红枫一动也不敢动。
他怕一旦递出手,便再也无法收回,一旦将对方抓住,便再也不舍得松开。
毕竟他从小便目睹了残酷了死亡,那是乱坟岗的棺木,是满身的脓血,是丑陋枯萎的脸颊,是溃烂腐朽的手脚。
他的心里住着一个懦弱自私的野兽,恨不得用甜言蜜语将眼前人留在身边,抛却道义荣辱、家国天下,陪他一起躺入坟冢,化作泥土,不分彼此,永世缠绵。
但他不能这么做。
段长涯是注定要活在光芒下的。
他不敢触碰咫尺外的手,只能偷偷向前挪了一小步。
朝阳尚斜,将两人的影子拖得很长,因着他的一小步,灰蒙蒙的影子末端终于贴在一处,模糊的边缘微微粘连,好似在亲吻似的。
他的余光瞥见影子的形状,于是缓慢扬起嘴角,满足地笑了,就像是真的尝到了唇边的温暖与甘甜。
然后,两条影子分开了。
段长涯撤回手臂,勒马转身,灰色粘连的部分被缰绳生生扯断。
决然远去的背影,像是将他的一部分魂魄也带走了。
四野寂寥空阔,他的胸中亦然。东方的天际,一轮旭日殷红似火,燃烧生命的辉光将人间照亮。
槿花一日自为荣。
短暂而平凡的生命,得以窥见这般美丽的壮景,就算是无憾了。
风穿过他空无一物的胸口,发出无声的恸泣。
“枫公子,你还好吗?”
身后隐约传来关切的呼声,他微微侧过头,木雪的脸庞撞入眼帘,却只剩一片模糊不清的轮廓。
他用低哑的声音喃喃道:“我已将段长涯平安送走。”
木雪点了点头:“我知道。”
他的嘴唇微微起伏,却没能吐出下一句话。
崎岖的道路前方,一团孤绝的背影愈行愈远,一次也没有回头。
如此便好,他想,他终于可以安心休息了,他消瘦的身躯已被戾毒蚕食殆尽,生命尽头的陋态,段长涯最好永远别看见。
似乎还有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但他已经听不清了。
他微微仰起头,像是最后一次亲吻落在唇尖的阳光,而后,他终于阖上双眼,好似倦鸟收拢羽毛似的,任由周遭的世界沉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最后在他耳畔回响的,只有若隐若现的马蹄声。
*
在宋云归的心目中,所谓俗世,便是大大小小的条框规矩。贱民不能挡了官家的道,这是规矩。奴仆要给主子屈膝跪叩,这也是规矩。规矩就像筑墙的砖瓦,将这城池宫阙垒砌得庞大恢宏,皇亲国戚立于高阁之上,惬意言笑,孰不知压在阁底的贫贱百姓要抗下多沉的重量。
宋云归也曾是砖瓦中的一块,奔波于市井,不分寒暑昼夜辛勤行商,总算攒下一些积蓄,却被边疆的战事连累,赔得一文不剩,险些横死街头。嶼;汐;獨;家。
若不是那一日,南宫忧对他伸出手。
从那一天起,南宫忧的面庞便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他天性喜好男色,也曾出入花街柳巷寻欢作乐,但尊贵如平南世子,断然不可能与他苟且厮混,这也是人间铁打的规矩。
倘若恪守规矩,他一辈子也别想如愿以偿,所以,他非得将规矩踩在脚下,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当然,饶是大胆如他,也未曾料到平南王竟会主动找上门来,轻描淡写地将亲生儿子当做筹码,摆在他的面前。
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疯癫之人如何才能避免自取灭亡,唯一的办法便是让天下一齐陷入疯狂。这便是他协助平南王谋逆的理由。他对芸芸百姓没有恻隐之心,也不贪图江山社稷,他的一刀一剑,都只为私欲而动。
早在十年前,早在东风堂白手起家的时候,他便切断了身后的退路。
长夜尽头,他追着白帆的踪迹,终于登上堤岸。
然而,他设在岸边的伏兵却没能拦住段长涯的脚步,幸存的武林人仿佛不要命似的,与守军殊死相搏,落得两败俱伤,尸横四野,血流遍地。
一片狼藉中,唯独不见段长涯的踪迹。
宋云归寻了一路,心中愈发焦躁,索性咬紧牙关,快步冲进驿站马棚。
清晨时分,马槽中的牲畜都还在昏睡,然而,黑暗中却矗着一个突兀的人影。
人影异常单薄,脚底仿佛浮在半空中似的,令人不寒而栗。
宋云归怔住了,直到人影向他走近,他才终于看清对方的脸庞。
那是他最为眷恋的一张面孔。
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悬着的心也放松下来,他踱到对方面前,道:“殿下,你怎么跟来了,快去歇息吧。”
南宫忧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问道:“你要去哪儿?”
宋云归答道:“靠人不如靠己,我打算亲自将段长涯赶尽杀绝。”
南宫忧的脸色一沉。
宋云归顿了片刻,再度开口时,声音变得更加温柔:“放心吧,我一定会替你报仇的,不会再让他跑了。”
南宫忧的身形比宋云归矮小许多,在一片晦暗中抬起眼,幽幽地望着他,苍白的嘴唇缓缓开启,喃声道:“云归,我好冷啊。”
忽地被唤到名字,宋云归心下大喜,立刻张开双臂,将南宫忧抱在怀里:“不然你陪我一同去?毕竟段长涯是害死你姐姐的罪魁祸首,你若想亲手报仇,我一定成全你。”
“是么?”南宫忧缩在宋云归的臂弯中,仰起头,脸上的阴郁之色一览无余。他问道,“害死姐姐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家父和你么?”
宋云归顿觉背后发凉,手臂也僵住了,但他还是含着笑意道:“怎么会跟我扯上干系。阿瑾是为了给段长涯治病,才自尽采血炼药,你难道忘了么?”
南宫忧摇摇头:“根本就没有什么隐疾,是父亲同你联手给段长涯下了毒,然后诱骗段启昌,使他相信是祖上莫须有的血缘所致。”
宋云归的声音带着颤意:“是谁告诉你的……”
南宫忧道:“是素姨告诉柳红枫的。她宁可说给一个外人,都不愿说给我,可我偏偏听见了。”
宋云归箍紧了怀中人的肩膀,道:“她在故意扯谎,为的是搅乱柳红枫的心神,是我指使她说出这番话。”
南宫忧勾起嘴唇,露出一抹苦笑:“你说过的谎话实在太多了。十年过去,恐怕连你自己都忘了真相吧。”
一抹银光掠过宋云归的视野,他迅速意识到,那是南宫忧藏在袖底的短刀。
可惜他察觉得太晚。
刀刃又轻又薄,出手的力道也很虚弱,没有半点技巧可言,但偏偏是这样一柄不起眼的兵器,却径直没入他的侧腹,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毕竟他们距离那么紧,拥抱得那么紧。
他的肩膀抽动,喉咙里发出本能的呼声:“来人啊!救我——”
他的声音浑厚响亮,虽在马棚中响起,却传出很远的距离,但南宫忧像是没有听见似的,神色仍旧冷漠如常。
他瞪大眼睛望着对方:“你疯了么……你对我下手,东风堂和天极门……不会放过你的……”
南宫忧只是叹了一声,道:“东风堂弟子,还有衙门捕头,都被我收买了。”
“什……”
“你将忠孝仁义之士统统逼走,留下来的当然只有势利小人,如此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不明白么?”
南宫忧说着,终于向后退了一步,从宋云归的怀抱里抽身而出。
宋云归的手臂已经失了力气,像死物一般僵在半空。刀柄还留在侧腹,鲜血沿着刀口缓慢淌出,刀口未被血色浸润的地方还泛着冷光,好似一抹讥嘲的笑容。
他的生命,便在世间万物无情的讥嘲中,一点一滴被抽干。
他举目远眺,越过南宫忧消瘦的肩膀,隐约看到东风堂众的脸,昔日的弟子就站在远处,一动不动,漠视他走上穷途末路。
他的视线再一次落回到南宫忧的脸上,颤抖的声音里带了些哭腔:“你为何要这么对我?就算我骗了段启昌,也是为了你……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盼着能同你在一起,我的心里就只有你啊……”
南宫忧也凝着他,眼底似有水光闪烁:“为了我,你什么都可以做么?”
宋云归答道:“当然。”
南宫忧道:“那么便为我去死吧。”
话毕,他便握住刀柄,将刀身抽了出来。
鲜血从伤口涌出,如新鲜的泉水一般丰沛,宋云归的双膝终于失了力气,不受控制地弯曲,触及泥泞的地面。他保持着跪倒的姿势,双手撑着地面,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法起身。
他实在没想到,自己百般谋划,千番算计,最终却落得和段启昌一样的下场。
半晌过后,他的手脚终于停了下来,他像是彻底放弃了求生,只是抬起头,用模糊的视线凝着咫尺外的人,道:“……你若愿意让我死,我便死给你看,我的心都可以割给你……”
可他的伤口里哪看得到心脏,只有滑腻的肠子被血水冲出腹部,像蛇似的垂到地上,丑陋难堪。
南宫忧不禁皱紧了眉头,脸上浮起不加掩饰的厌嫌。可不知为何,他却没有移开视线,仍旧死死地盯着宋云归身下那滩殷红色的血泊。
这一抹鲜艳热烈的红,是他生命中从不曾享有的色泽。他的生命是苍白的,宫阙中寡淡的日月,冷漠疏远的父亲,郁郁寡欢的母亲,形同陌路的兄弟……
他生命中唯一的亮色便是南宫瑾,他年长十岁的姐姐身上有母亲的温柔,亦有女人的妩媚。然而,她却像是盛开的槿花,短暂绽放,迅速凋零。
南宫忧低下头,凝着宋云归的身影,喃喃道:“罢了,天生就是废物的我,也就只配得到这样的馈赠。”
宋云归还在流血,死亡降临得太过缓慢,伤口的痛楚使他发出扭曲的呜咽声。直到他的唇间骤然一热。
不知何时,南宫忧竟蹲了下来,轻轻搂住他的肩膀,主动倾身向前,贴近他的嘴唇。
南宫忧洁净的衣衫很快被血色侵染,可他像是全然不在意似的,抬起一只手,贴上宋云归的脸颊。无数个长夜里,两人曾经贴得比现在更近。交换更加缠绵悱恻的亲吻。但这一次,宋云归在熟悉的口舌中尝到一丝陌生的滋味。
“是毒……你服了毒……”
宋云归睁大眼睛,用残存的力气将南宫瑾推开。
下一刻,他便如做梦似的呆住了。
南宫瑾跪在他的面前,与他距离不过咫尺,双唇沾满血色,好似涂抹了胭脂红妆。
无数个日夜里,这人曾穿着女人的华裙,扮作女人的模样,但却没有一次比现在更加美艳动人。
南宫忧像是看穿了对方的心思,慢慢提起嘴角,露出一个微笑:“我陪你一起死,你还不开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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