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屋……我我我睡哪?”重六心里隐约知道祝鹤澜要对他说什么,可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只能近乎本能的、呆滞地问出这句话。
祝鹤澜低下头,在他的脖颈间低笑着,笑声震动在他们两个人的胸腔里,呼出的气烫烫的,“我这床这么大,还不够两个人睡吗?”
第110章 千人鼓(4)
重六做梦了,梦里看到了被白雪覆盖的莽莽群山,宛如暴风雨中翻腾的怒海延展到天地的尽头。锋利的断崖如犬齿般刺入天空,冰雪在金色阳光中反射着变幻莫测的光。
在这些险峻陡峭的山峦间,蜿蜒着咆哮奔腾的长河,生长着葳蕤繁盛的丛林。纵然没有如中原般平坦肥沃的土地,但林木间的飞禽走兽、水果菌菇,也足够饲育出一代代机警敏捷强壮的人类。他们崇拜着永恒俯瞰着他们的崇山峻岭,对一切自然的力量有着无穷的敬畏。
渐渐地,他们在山峦上开凿洞穴、在险峻的峭壁上铸造了一座座的壮丽宏伟的楼阁城邦。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历史,不同的部落之间时而短兵相接,时而又和亲交融。
中原人却并不知道这些,他们简单粗暴地给所有这些部落的人们起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天辜人。
由于地势条件限制,天辜人无法如中原人那样发展农耕,也很少与外界沟通交流。他们不断开采他们本有的土地上自然有限的馈赠,渐渐的,山峦间的林地越来越少,不少猎人一个月也打不到一只獐子。他们只好开始砍伐树木,从山里开凿矿石,送入中原换取粮食和日用品。
不知道几百年前,前朝中原的某一位帝王见天辜人没有像样的军队,且都是小部落聚居,手中却有那么多木料和矿山,于是起了贪念,挥兵北上试图侵占天辜人的土地。那是天辜人历史上一段最黑暗惨烈的记忆,十大部落覆灭过半,剩下的部落联合起来也难以对抗那些训练有素的中原士兵。
就是在这个时候,一名大巫在矿山中无意间找到了一道洞穴,洞穴的墙壁上刻画着一些扭曲诡异的文字。当他看到那些文字后,当晚便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一个全身漆黑面容英俊的男人穿着金色的华美长袍,身上缀满异域珠宝,面上带着魅惑亲切的笑容。他告诉大巫他是混沌之神,只要大巫按照他的要求做,所有人都能得救。
大巫在幸存者们聚居的丛林边缘进行了一场献祭仪式,杀死了十名童男童女,其中包括他唯一的儿子,作为祭品献给那位混沌之神。
那之后,恐怖却奇异的事发生了。中原士兵们原本已经将幸存的天辜人围住,眼看就要一网打尽。忽然间,他们周围的所有树木花草甚至脚下的大地,好像都活了过来。有些士兵被藤蔓勒断了脖子挂在空中,有些吸入了蘑菇散出的孢子,身上开始迅速生长出一串串葡萄般的瘤子,还有些人直接被大地吸了进去,甚至能听到他们的骨头被压碎的声音。
中原那位穷兵黩武的前朝皇帝派去的五十万大军竟无一人回去。
那之后,整个天辜人都信奉混沌之神,奉大巫为诸多部落之首。他们挖空了一座座大山,在里面建造起巍峨苍冷的黑暗神殿,铸造出一座座高大的黑曜石神像。
山中时常传出阵阵轰隆神秘的鼓声,妖异的节奏令群山战栗,树木颤抖。鼓声中伴随着天辜人的呐喊、分不清是唱歌还是尖叫的诡异呼声,时日久了,外人再也不敢涉足天辜人的领土,甚至有传言说,凡是外族人踏上了他们的土地,都会被恶灵缠身,不得善终。
而历任大巫继任者的选拔,都是从几岁大的孩子中寻找那些梦到过混沌之神的神童。这些孩子会被送入混沌神殿,一直学习成长,最后通过成为巫师的试炼。凡是通过的都可以成为巫师,但是只有那些得到了“伏行之印”的孩子,才能成为大巫,成为天辜人的下一任首领。
这一切仿佛长卷在重六面前徐徐展开。他看着整个部族从最初的混沌未开到后来归顺混沌之神,就好像这些知识原本就是他头脑中的。
一幅幅画面从他眼前掠过,忽然停在了一副颜色暗淡却带着一种即时感的画面上。
重六仿佛站在一间石碶的宫殿里,四周蹲着许多巨型蝙蝠一般的雕塑。一重重巨大而倾斜的立柱一直延伸到头顶看不见的地方。
而在他的面前,立着一面硕大无比的鼓,鼓前站着一个身着黑袍男子,背对着他在仔细端详那面鼓。
那鼓被漆成了血一般的鲜红,在暗淡的背景里仿佛本身就会发出不祥的血光来。
重六向前走了几步,走得越近,看得越清楚。鼓的表面,似乎是用皮子拼接制成,一小块一小块密密匝匝地缝制,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整块皮子。
那男子的头上戴着一面厚重的面具,周围装饰着乌鸦羽毛,与他同样漆黑的发混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哪里是鸦羽哪里是发。他伸出苍白的手,无比珍惜一样触摸着鼓面。
重六知道,此人就是天辜的现任大巫。之前黄衣记之事、无生真人被操控、南海秽爆……都是他的手笔。
可是此人并没有三头六臂,身量和他相仿,也不比他强壮多少,看体态年纪应该也不大。
重六知道自己是在梦中,便好奇地转到大巫侧面,仔细看着他的动作。
可是他没想到,下一瞬大巫忽然缓缓将头转向他。一双空茫无底的眼睛,透过面具的空洞直直对上他的双眼。
重六大惊,却动弹不得。
不可能吧?这是梦不是吗?
“看见你了。”大巫轻声说着,声音里竟还带着一丝轻盈的笑意,愈发显得凉森森的。
重六惊慌失措地从梦中醒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那妖异的鼓声仍然在他耳畔响着,咚咚、咚咚……仿佛从梦境延伸向了现实。
“六儿,怎么了?”掌柜迷迷糊糊地紧了紧放在重六腰上的手臂,掀开迷离未醒的眼睛。
重六眨了眨眼睛,这才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
瞬间刚才梦里留下的惊悸就被推到了九霄云外。
此时被子下的两人紧紧相贴,却没有什么布料的阻隔……两个人的体温将整个寒冬的雪都融化了。
重六简直有点不敢相信。会不会刚才那个不是梦,现在才是在做梦?
不……不是梦……毕竟这让人脸红的酸痛感可是真真切切的。
掌柜近在咫尺的长睫毛呼扇两下,越打越开。一双魅色恒生的眼睛盈满如水的晨光,“六儿,早上好啊。”
重六傻乎乎地笑着,脸颊红扑扑的。
祝鹤澜见他不说话,担忧地道,“六儿你还好吗?我昨晚是不是太……激动?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没那么娇贵啊老祝……”
“啧,昨天晚上还叫鹤澜,怎么生米煮成熟饭就变成老祝了?”掌柜不满地皱了皱鼻子。
重六笑着在被窝里踹了某人一脚。祝鹤澜马上抓住了他的脚踝,“喂,一大早就要谋杀亲夫?”
“别闹了!什么时辰了?”
“没事,今天大年初一,客栈不开张。”
“可是我肚子饿了……”
祝鹤澜撑起身体,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那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厨房找点吃的。”
重六简直不相信还有这么好的事,祝大掌柜亲自给他端来早餐在房间里吃?!
然而祝鹤澜竟然真的起来,利落地套上衣服披上外袍便出了门。重六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发呆,只觉得全身暖融融,尤其是胸口,暖得都要溢出来了。
喵呜一声,狸花猫不知道从哪钻进来,跳上了床,钻到他怀里取暖。重六撸着猫,继续发呆,于安逸中隐隐生出一丝不安。
这么幸福的感觉,他真的可以拥有吗?可以长久吗?
他的眼神落到自己的衣服上,忽然想起了什么。他把上衣从地上捡起来,在口袋里翻找,找出了一样小物件。同时他的手指碰到另外一枚冰冷的东西。
他将东西拿出来。
一枚小小的青蓝色的球,表面布满触手状的纹理,不断散发着深海的冰寒。
他的兄长就沉睡在这一枚小小的珠子里,永恒寂寥,连阳光都没有见过。
而他却可以得到一切幸福……
他与他,多么接近多么相似,不过是一前一后,命运就截然不同。这样想着,不安惶恐甚至是罪恶感就愈发浓烈。就好像他不配拥有这些太过美好的东西。
正出神间,听到了房门响动,他慌忙将珠子收起。祝鹤澜端着餐盘来了,上面摆放着好几碟子精致的糕点、香糖果子、乳酪、还有热腾腾的茶汤药。
祝鹤澜一边脱了外衣端着盘子上床一边道,“小舜在厨房看到我拿早餐给你,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重六哈哈大笑,“从今以后我就是半个掌柜了,他们全都归我管!”
“你这还没正式过门,就已经要耀武扬威的了”祝鹤澜拿起一枚滴酥塞到重六嘴里。重六用嘴接过,顺便还舔掉了掌柜指尖上的乳酪。
掌柜的眼神一下子深了,“六儿,你这是玩火。”
重六无辜地眨眨眼睛,“我干什么了?”
“……”
于是热腾腾的早餐被放到了一边,等到再被拿回床上的时候,热茶汤都凉了。
重六懒洋洋地趴在床上,觉得一根手指头也不想动。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摸到了刚才从衣服里找出来的东西。
“对了,这个我已经修好了,送给你!”
祝鹤澜一看,这不是之前在重明城夜市买的那只机巧百灵鸟?
“你一直都没丢?”祝鹤澜震惊地接过来,将小鸟放在掌心,拧了拧发条,它便翕动着鸟喙,伶俐地走动起来。
重六笑嘻嘻的,“答应送给你的,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祝鹤澜万分珍视地捧着那只精致的百灵,眼睛笑得弯了起来。少了几分平日里的老成持重,倒是显得有些天真了。
“六儿,你的嫁妆,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重六立刻把盘子里的水晶枣冲他丢了过去。
第111章 千人鼓(5)
重六站在杂事栏前,伸手撕下了不知名的人留下的对联。短短一日时间,玄武先生便已经遣人回了信,定于五日后在位于天梁城往京畿路途中会经过的一座白茅山中因一场大火儿荒废的观音庙中见面。
若是从前,要见到两位百晓门首座,足以让重六紧张得茶饭不思的。但如今他却心如止水,该吃吃该喝喝,蹲在门口跟癞头乞丐一起吃着烤鸡聊天,淡定到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压根不是人的身份,所以觉得相比起来,大概自己更吓人一点?
客栈放了三天假,第四天开张后客人也稀稀落落。大过年的,正是回家乡和亲人团聚的时候,没几个人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住店,最多就是饭点时稀稀落落来几个客人。
重六每天拿着鸡毛掸子这儿掸掸那擦擦,虽然清闲,精神却没有他预想中那么好。
他已经从与朱乙共享的小屋里搬出来,住进了掌柜的小院。每天晚上与心上人同塌而眠,免不了总要折腾一番,累也该累得睡死过去一觉天明了……
可是重六经常做噩梦。
那鼓声,奇怪的、令人不安的鼓声像诅咒一样缠上了他。在鼓声中,他看到了许多他根本不想看的画面。
地上用红泥土画出的奇怪图腾,跳动的火光映出的一张张没有表情的阴森的脸。面前,一道深不见底的悬崖,下面瘴气凝结,覆盖着不可知的邪恶。
穿着黑袍戴着鸦羽面具的巫师跳着妖异的舞蹈,那舞蹈与祝鹤澜曾经跳过的有些相似之处,但他的手腕上没有系红绳,而是在右手中拿着一只鼓槌。那鼓槌的末端无比沉重,是一块用红布包起来的坚实的铁块。
在那图腾的中心,重六看见过的那一面鼓被横过来放置在地面上,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穿着白袍,瑟瑟发抖满脸恐惧地围在大鼓四周。
重六甚至能听到其中一个十五岁的男孩的思绪。
“不要怕,不要怕,这是你的荣耀……你将会与神合一,会为你的族人你的家人带来幸福……”
少年不断对自己重复着同样的话,似乎拼了命想要说服自己,战胜自己心中的恐惧。
当大巫的舞戛然而止,所有少男少女,同时缓慢却顺从地,主动弯腰,将自己的头放到鼓面上。
重六隐约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在极度的惊恐中,他想要闭上眼睛,想从噩梦中挣脱。可他的眼皮就像是被割掉了,没办法逃离。他只能看着那大巫举起鼓槌,狠狠地向着鼓面砸下去。
咚!
头骨碎裂的声音,却没有听到哀嚎。
所有人都安静到诡异,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狂热。
恐惧如黑色的烟雾吞没了仍旧躺在鼓面上的其他祭品。他们流着泪,口里念念有词,甚至与身旁的同伴握住了手。
但没有人逃离。
他们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丢进死亡的深渊。
咚!咚!咚!
殷红四溢,一块块的碎骨被浸透,在鼓面上弹动着。
当鼓响了十次,人群骤然爆发出欢呼声。大巫举起染血的鼓槌,向所有部族的首领举起双手。
“混沌之神接受了我们的祭品!”
强壮的战士们上前,将片刻前还鲜活的十条年轻的生命残留的躯壳从地上、鼓上捡起来,抛入无尽的深渊之中。重六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是恐惧,是愤怒,是悲伤,是无能为力。他只能看着那些白色的、没有了头颅的残躯消失在瘴气之中。
“当混沌降临,当旧的秩序崩塌,我们将得到神的庇佑!”大巫对所有人大声说着,“我们将战无不胜!”
重六每每在人群疯狂的、动物般的欢呼声中惊醒,很久都回不过神来。唯有看到祝鹤澜那安宁的睡颜,他才仿佛被拉回人间,忍不住往祝鹤澜的怀里钻一钻,在熟悉的温度中寻找安慰。
那是天辜人的献祭仪式,每十年一次。被选中成为祭品的少男少女们将会过上五年锦衣玉食的生活,被当成半个神明般供奉,然后在这场仪式中“与神合一”。他们的家人将受到每一个部落族人的尊重,再也不用担心生计。因此有不少多子多孙的家庭会争着要让自己的孩子去当祭品。那些孩子们,也以为自己做的是一件无比神圣光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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