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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子清单(近代现代)——反派二姐

时间:2020-12-10 10:19:10  作者:反派二姐
  昨天宗迟开车开着的时候,他起初完全没有意识到,直到下了高速才开始慢慢觉得不对劲。直到停在那扇铁门前——虽然记忆里的小楼还要恢弘漂亮许多,但简常彻很确定这个地方他来过。
  “然后呢?”宗迟听愣了。
  “没有然后。”
  “什么啊,你看见我了吧,你说你见过我的。”宗迟焦急地问。
  “对啊,就看见你了呗。好像你刚从什么挺远的地方回来,带着一个大旅行箱,一脸不爽的样子。”简常彻口齿含混地说。
  宗迟苦思了半天,从记忆里愣是找不出一丝线索,他只能推断大概是他大学期间某次回国时候的事,其余一概想不起。
  “看吧,还口出狂言,根本不记得。”简常彻说,比划了一个高度,“我当时可瘦了,大概只有这么高。”
  宗迟呆了片刻,衣服恍然大悟的样子:“怪不得,我说那厨房那么难找,你怎么一下就找到了。”
  他瞪着眼,十分认真地说:“你就见了一面就记住我了?我知道了,你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简常彻愣了——话题为什么转移到那里去了?
  “怪不得呢,我说我俩第一次见面,你看我眼神就不对劲,还偷偷把我衬衣藏起来。是之前在医院见到我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吧。”宗迟故作惊讶道:“我不会是你初恋吧!”
  简常彻原本听到衬衣的事情,脸皮一红——他早忘了那玩意儿的存在,那天搬沙发他不在,居然被对方看见了,不要太丢脸。但是又听见宗迟之后的迷惑推理,啼笑皆非——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两人瞎扯了一通,已经来到一片叶夜风摇曳的小土丘上,参差的草叶微微泛黄,零星开着几朵坚韧的小花。从这里可以俯视整座小镇,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他们下榻的酒店。
  简常彻忽然说:“我其实是个很悲观的人。”
  宗迟转过脸来定定看着他,点头说:“我知道。”
  简常彻轻轻摇头,依旧眺望着脚下灯火渐熄的小镇:“我是个很悲观的人,我潜意识里觉得,人和人的相遇,就是为了分开。我们所有人邂逅、相识,都只是一个过程,是为了将我们准备好迎接下一段人生,而这个过程却不是永久,而是早晚会结束的。”
  “亲人、朋友、爱人,在一起都是会分开的,不论是以什么方式。因为生命短暂脆弱,生活又充满了意外和不幸。”简常彻叹息般说到,“如果幸运,是被死亡分开,如果不幸,是被时间分开。”
  宗迟还从没听过有人将“死别”归类为“幸运”的。
  “所以,如果在一个人身上倾注太多感情,如果承认自己的感情,离别的时候,就会更加麻烦,更加困难。”
  “会更加伤心。”宗迟说,一边拉过他的手腕,叫他和自己一起坐在草皮上。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只有尽早认清并且适应这个真相,才能更好地调整预期,避免失望。”
  宗迟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
  “是这样没错,每个我认识和爱过的人死去时,我都觉得自己的一部分也跟着死掉了。”
  “但是在那之前呢?”宗迟又问,“人究竟要如何证明自己存在,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难道不就是靠着人和人之间的联系、人和世界之前的联结吗?孤独的你遇到了孤独的我,无趣的生命开始出现了别的刺激。你之所以会觉得这种联系的断裂,也就是所谓人的生离死别象征着部分‘存在’的消失,不正是因为你也认为‘联系’才是存在与活着的根本吗?”
  简常彻没答话——他没有这样去想过,宗迟说得有点绕,他一下子消化不过来,也说不上对还是不对。但平时总是胡闹又爱撒娇的宗迟此刻看起来十分冷静成熟,他声音沉稳有力,带着安抚人心的奇妙力量,简常彻终于第一次实感对方的确是比他年纪更大一些、更有阅历的成年人。
  “更何况,时间不止会将人分开,还会提供证明。”宗迟说。
  他的话语有些隐晦,但简常彻听懂了。
  在我们分开之前,都是在一起的,这就是存在的当下。再完美的誓言也打不败命运的捉弄,所幸他们都不信这个。
  简常彻依旧在顺着宗迟的话语深思,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宗迟轻声道:“回家之前,想去给爷爷奶奶扫个墓。”
  “回家”这两个字听起来十分熨帖。按理说,这里才是宗迟的“家”,再不济,那个高层公寓他也独自住了好几年,但简常彻的“家”,才是他唯一想要回去的地方。
  简常彻勾起嘴角:“扫墓什么时候都行。”
  他站在小山包上回头看别墅区的光带,脱口而出:“你应该把这里买下来。”
  宗迟抬起头看着他,定了定,说:“不便宜。”
  连宗迟都说“不便宜”,简常彻感觉自己就算问了价格也没有概念。
  于是他只问:“那你付得起吗?”
  “付得起。”宗迟笑起来,“其实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回来和你逛过之后,更加坚定了。”
  简常彻平时连一块钱还是一块五的菜都要比选的人,此刻却毫无犹豫:“我觉得这里本就是属于你的家,有你小时候和爷爷奶奶的回忆,不应该随随便便处理掉。交给那些不珍惜的人,未免也太可惜了。如果我当时有能力,肯定也不会卖掉我爸妈的房子。”
  宗迟笑着说:“好。”
  “嗯,走吧。”
  简常彻拍拍裤子,迈开腿轻巧地下坡。他一边走,一边轻声哼哼。
  “我无法拯救自己,我已我能为力,我的心已没有归期。”
 
 
第32章 湖岛
  次日,宗迟还果真搞了一艘小游艇和一套像模像样的钓具——两样都是借的,斗志昂扬地号称要带简常彻出湖去钓鱼,
  简常彻拎着沉甸甸的钓具箱子,跟在宗迟身后七拐八钻,穿过一片小树林。这一片的树大概是因为水土丰盛,长得特别好,都初冬了依旧生机盎然,树叶红棕夹杂,相当好看。
  在绕过最后几丛明显过于放肆的枝丫后,一片碧波粼粼的湖面果然出现在了眼前。
  一个简单的丁字形小码头静静伫立在水面上,岸边一整排栓船的桩子,目前只停着一艘白色小游艇。两人顺坡下到湖边——圆木柱浸水的根部攀附着一些贝壳,水草在阳光照射下浅浅摇曳,白色小艇左右晃动,波纹轻轻击打在岸边石壁上,发出好听的水浪声。
  宗迟弯下腰解开绳子,而后一头绕过栓船柱拽着,以防船飘走,长腿一迈便跳上了船。他回头伸出手。简常彻愣愣地把钓具递出去,宗迟却没有接,而是往前一伸够住他胳膊拽了拽:“上来啊。”
  简常彻小心翼翼保持着平衡踏步上来,问:“你会开?”
  宗迟嘚瑟道:“这有什么不会的。”
  “哦。”简常彻没多问,估摸着估计会开船开飞机兴许也是土豪的标配。这倒还是他第一次坐游艇——小船体积不大,白色漆面的船体内搭橘棕色的皮质内饰,脚下是巧克力色的防潮木地面。船的两侧、船头和船尾都悬着气囊,避免靠岸的时候磕碰,此刻已经被宗迟收起来了几个。
  今日又是个晴天,湖上有风,但太阳暖洋洋,水面一片晶亮闪烁。
  宗迟今日穿着一个利落的风衣短外套,下身难得是牛仔裤,塞在黑色短靴里,脖子上倒是依旧围着那个灰色的围巾。他带着墨镜,头发随意抓了抓,绷着脸,一副酷哥样。酷哥坐进驾驶座,钥匙环在手指上饶了一个圈,插进仪表盘下面打开开关。电源灯亮,宗迟转动了一下方向盘——船体轻微地扭了扭,而后纹丝不动。
  “怎么不走?”宗迟纳闷道。
  简常彻观察了他半天,迟疑地问:“你……给油了吗?”
  宗迟闻言打开膝盖朝下一看,还真忘了有个油门,他下意识一脚下去,船“咻”地朝前猛地耸了一下,差点没给站在船尾的简常彻掀下去。
  “你不是说你会开吗!”简常彻咆哮道。
  这时船又急剧偏右拐了个急转弯,把简常彻一屁股摔到凳子上。宗迟忙放缓速度,连连说:“现在会了,现在会了。”
  简常彻气不打一处来,抓着船内的扶手小心翼翼地挪动到宗迟身后,狠狠敲了他脑瓜子一下。
  宗迟“哎哟”起来,哼唧了一会儿,说:“倒点酒喝,冰箱里。”
  简常彻低头一看座椅旁嵌着的小冰箱,打开发现里面东西还挺全乎。他惊魂未定,于是简单给两人一人开了一瓶啤酒,凑到一起碰了一下,宗迟咧开嘴:“节日快乐。”
  “什么节日?”简常彻嘬了一大口冰啤酒,透心凉,随手放在了一边——小桌放杯子的地方都有防洒的一小圈护栏。
  “冬至快到了呀,”宗迟说,“回家请你包饺子。”
  简常彻纠正他:“请我包饺子还是请我吃饺子啊?”
  然而宗迟不怀好意地“嘿嘿”笑起来,简常彻明白了——这坏家伙根本没嘴瓢,就是等着他包饺子吃!
  虽然开头十分拉垮,但宗迟果真迅速掌握了开船要领,很快便从码头一路匀加速,驶出运河带,来到了更为开阔的湖面上。
  简常彻没想到这片湖的水域竟然有这么大,一眼竟然望不到头,只有几个湖心小岛零星散落。宗迟把船速提了起来,迎着风大声说:“秋天这里可好看,有很多水鸟!”
  简常彻回头看船尾远去的白浪,将手指从船沿伸出去感受水花的拍打,虽然颠簸,但这感觉十分自由,像是在飞,他觉得心里无比畅快。
  二十分钟后,船行到一个小岛跟前围着绕了半圈,在码头边缓缓靠近。据宗迟所说,这小岛等涨潮之后面积就只剩现在的三分之一,也就趁这几个小时能转一转。
  船到岸边,简常彻先爬上船头,再跳到岸上,牵着绳子把船拉近,嘴里故意哼哼道:“妹妹你坐船头。”
  哪知不要脸他从来不是宗迟对手,酷哥立刻摆出扭捏的样子,回道:“哥哥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简常彻非常想把绳子扔水里走人。
  有他协助,但两人都没什么停船的经验——宗迟这家伙明显也是第一次掌舵,估计以前都是有专人开船的,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才勉强停好。
  拎上没喝完的啤酒,两人开始顺着码头边荒废的铁轨线开始走。这铁轨既浅又窄,比公园小火车还不如。
  “这是矿车的铁轨,”宗迟解释,“以前这里有矿,但很快就挖完了。后来又因为军事战备用途被征用了一段时间,现在岛上偶尔还能捡到鱼雷的空壳呢。”
  简常彻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
  “岛上有人住吗?”
  “曾经有个七户,不到二十个人,现在不知道了,不过倒是有一家餐厅。”
  “就二十个人还有餐厅?”
  宗迟点点头,顺着路往右一指:“对,咖啡做得还听不错呢,以前就经常有人专门开船过来喝。”
  开着私人游艇到一个无人岛上喝咖啡,你说的“有人”是不是你自己。
  察觉到简常彻的内心吐槽,宗迟冤枉得很:“是真的!就我家里那些朋友,他们家的度假屋都在这附近,几乎每次夏天过来都会到这个岛上玩一下。”
  简常彻重复道:“家里的朋友?”
  “对,大多是我爸朋友的儿女,”宗迟忽然想起来,“啊!记得上次我们找她借狗的那姑娘吗?她家有个度假屋,就离我奶奶家两百米远。”
  两人趴在餐厅的玻璃上往里瞧了瞧——没开灯,许是今天不营业。
  说来有趣,要放在以前,听到宗迟随口说来的这些事,简常彻心里难免会想“普通房子都买不起,这些人还有所谓什么度假屋”,或者“果然相似背景的人从小就在一起认识了”之类的,今天却完全不被此类想法所困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好,或者空气太新鲜,他此刻竟然只是好奇更多年少宗迟的往事。
  他本来就从来没忘,现在更是清楚地记起来了——当年在宗宅里的惊鸿一瞥。
  简常彻那时候只是一个再不起眼不过的送餐小弟,他反戴着鸭舌帽,穿着布料廉价、版型松垮的背心,又黑又瘦。身后是开了空调就带不起发动机的破车里,旁边是一箱一箱搬运新鲜娇嫩的瓜果蔬菜,头顶是毒辣的日头。
  忽然,大门打开,一辆酒红色的漆面豪车拐进院子里,而后从里面走下来一名高个男孩儿。他也戴着墨镜,遮住了半张不耐烦的脸,浑身透出拽兮兮的劲儿,像什么明星似的。天气炎热,男孩儿将袖子挽到胳膊肘,黑色表带下的手腕特别白皙。他面无表情地环视了一圈周围,墨镜格挡了他的目光,简常彻感觉对方似乎看向自己这边,短暂地停留了一下,又毫无感情地移开了。
  简常彻记得自己彼时大概是局促地用裤子蹭了蹭手,赶紧收回目光继续帮忙搬货。
  等到全部卸货完毕,带他来的司机师傅和房屋的管家核对货物时,简常彻忍不住还是往楼前的院子走了几步。他看见那男孩儿仍旧站在大门前,行李已经被司机从后备箱里拿出来了。与自己脏脏的布鞋面不同,那男孩儿与他身后那漂亮得不真实的大房子相衬十分协调,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就在这时,男孩儿朝他看过来,眼神定住了。简常彻顿时有点慌,他怕惹祸——这个工作可是他好不容易才求来的。然而在看见他这个搬货小弟之后,那男孩儿只是抱怨了一句:“怎么又搞聚会啊,刚回来第一天,能不能让人歇口气。”
  记忆中的少年和眼前的男人重合在了一起。
  他们的五官还有多少相似之处,说实话,简常彻已经不太记得了。但他还记得彼时的自己,那时候,他脑子里最在意的的大事无非也就是能找到一个工作,找到个便宜的合租房,然后永远地离开福利院。现在想来,他其实并不恨那个地方,他想要逃开的,更多只是过去的自己和有关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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