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天气十分异常,不到四月就如同往年的六月一般热,赵戈带着人已经守了数天,他只能用这种笨方法守株待兔,不敢派人前去探查,那样很容易被发现,导致功亏一篑!
一连等了一个月,五月初三这天,视线里出现了一队人马,一旁的线人十分肯定,这就是那辆马车。
赵戈示意所有人准备,等那马车行到预定地点时,他们齐齐放箭!
“有刺客!保护公子!”
见马车被射穿,赵戈并没有立刻冲出去,因为那些护卫的反应不像是他们“公子”已经死了,他先让一队人进入战场,查探秦王到底死没死,若是没死,那就逼出秦王真身,而他则带着人躲在暗处,伺机再来一场偷袭!
双方人马都是训练有素之人,一时打的难舍难分。
赵戈巡视战场,发现一个身着布衣的少年好整以暇地坐在牛车上,一身轻松肆意,好像所处之地不是战场一样。
“难道这才是秦王?真是阴险!竟然假扮成一个庶民!可惜他绝对想不到我赵戈正看着他吧?”
赵戈冷笑,眸光阴冷,他抬起弩,瞄准那颗跳动的心脏。
“咻”
“锵”
赵戈大惊失色!他竟然挡住了!
他手里的弩是墨家最新制成的,射出的箭亦是特制,这么近的距离之下,箭的后坐力有十石,穿透力则达到了百石!
为了报仇,为了这样的神器,赵戈不惜杀害了自己的岳丈,苑娘也在他面前自裁,可这样的神器,竟被一柄青铜剑挡住了!
怒火冲垮了赵戈的理智,他冲出树林,让躲藏的手下们进入战场,而他,则要亲自了结“秦王”。
赵戈阴冷地看着“秦王”,等待他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秦王”很有耐心,这是赵戈一开始以为的,直到自己的人死了大半,他才知道,“秦王”是笃定自己不会成功。
“秦王,不如让你的人停下,我们谈个交易?”
赵戈忍辱负重说出这句话,他以为秦王会对他口中的交易感兴趣,但他只看到秦王微微勾起的嘴角,他在笑!他在笑我!
刘季见这刺客头领突然发疯一样冲过来,一脸懵逼:不是,大哥,你刚刚不是才说完“不如停下,谈个交易”吗?这就动手你亏不亏心?
不过这人看起来应该是刺客里面的高手,这一战绝对能打个畅快!
刘季站在原地迎接了刺客头领的第一招,接下来就是他自己的主场。
这次他没有专挑人体弱点打,而是把对手当作喂招对象,一招一式都留有余地,而这个刺客头领也不出刘季所料,几乎是见招拆招,刘季很满意。
赵戈十分不满意!
除了开头那一剑是他自主发出,后来就被“秦王”压着打,自己的每一招都是“秦王”引导而出!
若这是教导他的师傅,赵戈必定感激涕零,让他端洗脚水都可以,可眼前人是谁?是秦国的王,是他的杀父仇人,是他们赵国四十五万好儿郎的仇人!
刘季见赵戈目眦尽裂,满脸涨红,一副七窍生烟到随时休克死掉的样子,赶紧戳了他右手麻筋,并且好心地提醒他:“我不叫秦王,我们这里没有叫秦王的人。”
赵戈右手一麻,差点握不住剑,待听了这话,直接怒极攻心吐出一口血来,原本涨红的脸迅速灰败下来。
他凄惨无比的倒在地上,又不甘心地撑着剑想要站起来。
尝试数次,最终也只能支撑起上半身,他盯着一旁的刘季,沙哑着声音问:“秦王在哪儿?他在哪儿?叫他出来与我一战!”
不等刘季回答,赵戈像是突然又有了力气,大喊道:“秦王!你出来!你出来!我乃赵国赵戈,赵括之子,秦王!你出来!”
“都说了这里没有......”
“孤就在此处,何事?”
孤?自称?秦王?
这声音也好熟悉!刘季觉得一时间信息太多,他的脑袋要宕机了。
啊啊啊啊啊啊!!!男神!
今天见到了男神!好幸福!
还和男神说了好多话!好幸福!
男神每天都吃我做的食物!好幸福!
啊啊啊啊啊啊!!!男神!
刘季眼冒星光转头看向正执剑大步走过来的男人。
正是刚刚和他搭话的那个人,轮廓分明,面如冠玉,目似朗星,鼻若悬胆,瑟兮涧兮,赫兮喧兮,身着玄衣劲装,一步一步走过来。
秦王见刘季突然转过身来盯着他看,眼睛中仿佛有星光晶莹,脸上泛着大大的笑容,明明是极其无礼的直视,却因那种干净的笑颜而不忍苛责。
他一直以为这是个厨艺十分好的庖工,不想今日这一战着实令他惊讶。
赵戈师从名家,比起他手下的李信蒙恬等人虽有差距,但也是属于一流高手,而刘季,按他刚才表现的实力,打败王贲绰绰有余。
可他看得清楚,刘季明显是放了水的,这少年可真是奇异至极!
刘季见男神走到刺客头领面前,啥也不说,一剑刺进那人胸口,再抽出,这动作一气呵成,半点迟疑也没有。
而那刺客头领显然早已预料到了这个结局,神色平静,眼中仇恨如火,口中嘶哑道:“赵国人,还有万万数,你必死,死无......”
刘季见这人就这么死了,倒不怕,只是心里有些疑惑,怎么不留下这人的性命?现在杀了如何找到幕后指使之人?
也许是刘季疑惑的表情太过明显,秦王解释了一句:“他是赵国人,不用审。”
这话刘季听了也没懂,但就如同天下间的每一个粉丝见到男神一样,刘季紧张的说不出话,别说问问题,他连吞咽口水都觉得困难!
片刻后,刺客全部绞杀完毕。
这时候潼关郡守才带着人姗姗来迟,一番见礼交谈后,留下一队人清理战场,刘季等人随着大部队继续赶路。
坐在牛车上,刘季砰砰乱跳的心脏终于缓和下来,脑袋也开始正常运转。
然后一堆杂乱的信息就随之而来,正好看见萧何醒来了,就迫不及待讲出来,“你知道马车里是谁吗?是秦王!我一开始以为是秦王,后来才知道秦王是秦王!”
萧何: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刘季完全没给萧何说话的机会,继续说到:“要不是今天遇刺,恐怕一起到达咸阳都不知道咱们和秦王一路!啊,今天真是好日子!”
想到遇刺,刘季又接着问萧何:“那个刺客头领说他是赵国赵戈,赵括的儿子,这人谁啊?还有秦王为什么不留下活口?幕后指使不用找吗?”
萧何见刘季一张嘴就噼里啪啦一大堆,实在是好奇他睡着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只可惜他醒来时正好看见郡守带着人齐齐跪倒在地的场景,以及遍地的横尸血泊。
“长平之战,秦国白起对阵赵国赵括,秦国胜利,白起坑杀了四十五万赵国人,两国是世仇,所以赵国人来刺杀秦王,很正常,不用审也知道幕后指使人,是全体的赵国人。”
刘季重复:“四十五万?这么多?怎么不收做俘虏?”
萧何轻叹:“第一,没有那么多的粮食供给,第二,因为秦国的军功爵位制度。”
“啥?爵位?制度?”啥也不懂理科生发出灵魂疑问。
“全名叫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商君设立的,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这是庶民和奴隶的唯一翻身之法,而王族宗室没有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
刘季觉得这制度挺好,这样打起仗来,士兵就会为了前程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不对!封爵位是不是也要给土地?”
见萧何一脸“你是白痴吗?这种问题也好意思问出口?”的表情,刘季就知道这制度怎么可能只有优点!
这天下就这么大,土地也就这么点儿,迟早要封赏殆尽。
而且若是都封给了功臣,庶民也会失去土地,要么成为拥耕,要么卖做奴隶,到时候国家就是一个空壳子。
而占地拥民的昔日功臣也难保忠心依旧,时间一长,天下必定再起祸乱。
刘季想着想着,突然有了一个猜想,历史上的刘季会不会就是因为这样才造反的?
可惜现在换成了自己,造反是不可能了,不仅不会造反,还要使出浑身解数帮助男神统一六国,建设大秦帝国!
第17章
酉时末,一行人紧赶慢赶进了潼关城,因为跟着秦王,所以刘季三人也住进了官方邸店。
“一路上风餐露宿,终于能睡床了!”
一夜好梦。
第二天醒来之后发现秦王一行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问邸店的伙计,只说给他们三人留下三个字:咸阳见。
之后一个个都闭紧嘴巴,什么都不透露,刘季有些郁闷,怎么都不叫上他们!一起走不好吗?男神虐我千百遍啊!
萧何尝了一口皮蛋瘦肉粥,很咸,再看刘季一早上出神八百回的模样,都创历史新高了!心想:看来今天得吃些简单的菜才行,太复杂的交给这样的季弟纯属浪费食材!
曹参则是直接说出来:“季弟啊!你今天又怎么了?怎么这么咸?”
刘季毫无反应,手里举着勺子,神思却不知道飘到那里去了。
曹参:......
无奈之下,曹参一口气喝完一碗粥,又喝了一杯子水,才觉得好受些,之后就跟萧何说了一句“我出去逛逛”就不见身影。
萧何吃了几口,觉得太咸了吃不下去,放下碗,拿起布币打算出门吃碗潼关出名的骨汤面。
于是等刘季回过神来后,发现一个人也没了,再尝一口已经冷掉的粥,“呕”好咸!
刘季不可置信:这东西竟然出自我手!
这下他可算是知道萧何和曹参为啥不见了,这都是被迫出门觅食了呀!
心有愧疚的刘季进了厨房给自己单独重做了一份葱油拌面,正吃得津津有味时,曹参风风火火地回来了。
曹参一进门就看见刘季吃得正香,旁边还放着满满的一碗粥。
刘季装作不知道自己早上干了什么好事的样子和曹参对视。
曹参笑骂道:“要不是有要事,我非得打你一顿!”
刘季赶紧问:“什么要事?先说给我听听,大河哥出去了。”
曹参坐下,示意刘季给他倒水,刘季自然殷勤无比,不仅倒了水,还把“罪魁祸首”——那碗粥顺便抬走。
曹参让刘季一边吃一边听他说,“我刚刚出去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好东西!叫舂锥!”
见刘季面露疑惑,又细细解释道:“你看我们舂米是不是抱起舂米杵一下一下砸到舂米桶里去,是不是很累?而且也舂不了多少米?
但是,今天我看见的舂锥,只需要一个半大孩童,或是一个瘦弱妇人就能使用,还能舂出更多的米!”
曹参激动不已,这舂锥是能救人活命的东西呀!
许多人不是死于没有粮食,而是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去舂米!没有去壳的大麦和小麦根本不能吃,很多人可能是看着满仓的粮食饿死!
而舂锥,则改变了那些老弱病残的命运,他们只需要一把子小力气,就能舂米。
刘季听明白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现代社会是怎么去稻谷和麦子的壳,但他自己也舂过米,一天下来那真是全身酸痛,几天下来手就直接肿了。
后来他想办法搞了一个石磨,磨出来的有麦壳有麦粒,然后再轻轻把麦壳吹走,因此,他们多数是吃麦面粉,麦饭里的麦粒都是比面粉稍微粗一些的那种。
但就算如此,在中阳里也是解放了许多人。
听曹参所说,这舂锥舂出来的是完整饱满的麦粒,还有稻谷,魏国的稻谷是贵族才能吃,庶民吃了犯法,刘季活了十七年就没吃过一粒米!
刘季表示非常想念大米!
“我好想吃稻米!”
曹参:这话题是怎么转到这里的?不过曹参已经习惯刘季这样突然发问了,他熟稔地回答:“在秦国可以吃,不过有点贵。”
“真的!走,走,走,现在就去买!从今天起,都吃稻米饭!”
刘季放下筷子,拉着曹参就往外面走。
“你俩要出去?”
萧何提着一个竹篮正准备开门,就见门先开了,刘季一眼看见萧何竹篮里放着四个茄子、一捆竹笋,一捆青菜,还有一个布袋子,不知道里面有啥。
“季弟要去买稻米,还说以后都吃稻米了。”
萧何微微一笑,“不用去了,我买了一斗稻米,等咱们走的时候再多买一些路上吃。”
“大河哥,你真懂我!今天给你们做好吃的!”
“只要别跟今天早上那么咸就足够了!”
刘季:......都是男神惹的祸!
午时,刘季做了红烧茄子,竹笋香菇炒肉,青菜蛋花汤,以及米饭!
虽然只有三个菜,但比起那些一天只吃两顿,且都是菜汤泡饭的强多了。
三人饱餐一顿后,刘季表示他要去看看曹参说的舂锥。
曹参对此只是颇为感慨地来了一句,“我申时出去找你,别走太远!”
刘季:......这邸店如此显眼,难道我还会找不到路回来吗?
不过刘季没敢放大话,他对自己的方向感已经毫无信心。
但若是一路沿着街道向左走,不管遇到什么,都绝对不改变方向,他就不信这样还能迷路,原路返回难道还会错不成?
于是刘季从热闹的街市一直行到一处长满野草树木的地方,草地上还有一群小孩子嬉笑玩闹,几个老人也坐在树荫下,或闲聊,或下棋。
刘季正想继续左拐,不经意间看见地上的杂草有些眼熟,这杂草怎么那么像老板桌上的宠物草?
老板是个特别奇葩的花草迷,听同事科普(八卦),他从小到大都在养花养草,但历经四十年,连仙人掌都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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