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澍长官要被迫与一个不爱的男人结婚,这件事要是自己哥哥知道,他会怎么办?尹生疯狂思考,可是哥哥已经没法再回答问题了。
沙漠中,无论发生任何的事,太阳一定会照常升起。哪怕是一个营地几乎被掠光,被摧毁得一干二净。
张牧想都没想到,自己的营地会遭遇这种重创。他的大腿和胳膊都中了子弹,今天勉强才能下床。
“爸!”张艺一瘸一拐地进来,“爸!你还不能走动!伤口会崩开的!”
“别拦我!”张牧跪在地上翻衣柜,里面堆满了衣服,但是在衣服的夹层当中,还藏着一把自制的手枪,“给我叫人!把大家伙都叫起来!我……”他刚站直,又立刻向后方倒去。
“爸!”张艺扔掉拐杖跑过去扶,自己的腿也被打伤了,两个人一起栽倒。
“别拦我!”张牧想挣扎着起来,想起营地在那个夜里发生的事,就痛不欲生,恨不得这几颗子弹直接把自己打死,“叫人,大家伙一起去救人,把人……把人都救回来!”
张艺一手搀着父亲,一只手悄悄地擦着眼睛。还叫什么人啊,有的男人直接被打死了,有的被打伤,到现在姐夫还在昏迷当中。营地里的枪都被抢走了,马也被抢走,那些人跑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姐姐,还有姐姐的孩子,怕是再也回不来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这么多人需要照顾,张艺真想追着那些人去,死也要把大家救回来。
可是现在,他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你姐!你姐姐啊!”张牧的手捂住伤口,大腿上的缝合处已经破了,血染透纱布,疼得他说不出一句完整话。饱经风霜的刚毅的脸,仿佛在短短两天里苍老了,鬓角的白发一瞬间全冒出来。
泪水顺着眼角和眼尾的皱纹往下流,也只能懊恼悔恨地拍着大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痛恨自己没有足够的信息,还不知道现在已经有了专门靠抢劫掠夺为生的营地。他恨自己确实是老了,没法保护自己的营地,也没法保护自己的女儿,和即将出生的两个孩子。
一瞬间,所有的恨意积攒起来到了手上,张牧放下了枪,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女儿这算是没了。
张艺也哭,甚至希望父亲这一巴掌是抡在自己的脸上,人在特别无助的时候,真的希望被人直接打晕算了,否则每分每秒都是痛苦。这是他第二次见到父亲的眼泪,上一次,还是母亲过世的时候。
现在父亲又哭了,可是已经长大的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他以为自己学了医术就能救人,没想到在武器和野蛮面前,屁用没有。
“小灵!张牧,张牧!”周颢摇摇晃晃地冲进帐篷,脑袋上包着绷带,他刚醒,可是已经想起妻儿被劫走的事,也是强撑着,从另外一个帐篷冲过来,见着张牧身旁的枪,比见着自己的命还珍惜,一把夺过来就要起身,“我去找她!”
“姐夫你坐下!”张艺擦干一把眼泪,又把他扶下来,母亲去世后自己也没哭过,这会儿眼泪止不住,“你可能是脑震荡,现在咱们的药不够,这个病严重了是会死人的!”
“死人?死人!”周颢吼得额头青筋爆起,“你姐和营地出这么大的事,我死了又怎么样!”可是还没走几步,强烈的眩晕袭击了他的脑袋,眼瞧要摔倒。
他只好由着张艺来搀扶,慢慢坐倒,嘴边还有没擦干的血迹。
张牧看着他,看着营地里可能仅剩下的这一把枪,无言以对,痛苦也无法言说。他很少低下的头,这时候不得不低下来了,承认自己无能为力,连自己的孩子都护不住。
“爸,姐夫,你们好好养伤。”张艺这时候把那把枪拿过来,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我去找我姐,我去找。”
张牧摇摇头,又摆摆手。女儿已经回不来了,小艺说去找,其实他就是做好了送死的准备。他只有这一把自制枪,那些人的武器,自己都没见过,一发子弹就把帐篷掀翻,小艺去找他们只会被打成筛子,打成肉片儿。
“别去。”张牧的手又摆了摆,彻底垂了下来,像一头暮年的老狼,眼神失去了光彩。
忽然,营地周围响起了他熟悉的声音,像从风沙中传来,把荒漠都穿透了,一开始声音不大,逐渐变得清晰。
张艺也听到了,但是他不敢相信,再仔细听听,一下子绷直了双腿,从脚后跟开始发热,发麻。没有错,没听错!是狼的叫声,拖着长音在叫,叫声中带着愤怒和悲伤。自己从小就听这个,因为狼群总是跟随营地转移,保护营地的边缘。它们数量众多,叫声也越来越大。
周颢也听到了动静,长长短短地叫着,他一时半会儿没听清楚是什么,只看张艺兴奋地站了起来。
“小捡哥他们回来了!爸!他们回来了!”张艺不可置信地继续聆听,“是狼,狼也回来了!”
张牧低着的头,慢慢地抬了起来,眼泪翻滚出眼眶,还没来得及淌过泪沟,就滴到了地上。没错,这是狼群呼唤同伴的声音,是那些狼回来了。
那一年,在营地边缘搭小帐篷住的狼崽子和小半瞎回来了。
宋捡从玛丽的背上跳下来,完全不认识这个地方了,他们离开营地的时候,这里井然有序,边缘地带已经建立好木刺和篝火,张牧也组织了巡逻队,大家伙都在过自己的小日子,尽管沙漠生活艰苦,但是快乐又自由。
张牧不是没指挥没魄力的男人,否则不会带领营地这么多年,还有这么多人信服他,他早知道武器、种植、医术的重要性,所以挨家挨户都备上了手枪。他公正又严厉,还培养了那么多副手学会看天气,大家伙明明可以长长久久地生活下去。
却没想到,碰上一帮专业的强盗,一帮以前沙漠里没有的强盗。
现在目之所及狼藉一片,木刺和篝火都被破坏了,好多帐篷都被烧焦,布料都变成了黑色。宋捡跑在最前面,越往张牧的大帐篷跑,越不安。
为什么会这样?他不懂,荒漠里的流民以前从不残杀,而这些人的武器又是哪里来的?他跑过几个完全烧焦的帐篷,终于看到了张牧家。
大帐篷有一半倒塌了,栅栏里以前有很多匹荒漠马的,现在马都不见了,连十几条猎狗都不见了。
小灵姐种植的那一小块移动的菜地,也被火烧得干干净净。他冲进帐帘,就看到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站起来,地上只有一把小小的自制枪。
“小捡哥!”张艺见着了宋捡,不顾一切地扑过去,紧紧地勒住宋捡的身体抱住了,“你可回来了!”
“怎么了?大家伙都怎么了?”即便已经听过李韩讲述,可是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宋捡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才发现现况比李韩说的还要糟糕。
张牧和周颢都伤成这样了,可想而知……别的人会成什么样。
“你怎么回来了?”张牧喜忧参半,这孩子是哨兵,要是他知道营地被偷袭,一定会去找那些人算账。可是他只是一个人,那边是好几百个,还有致命的武器,打不过的。
宋捡呆呆地看着四周,这个帐篷里面曾经多漂亮啊,是自己最羡慕的大帐篷了,现在被毁得支离破碎,完全不像一个家。他腰上的小包袱刚好松开,因为奔跑颠簸从身上滑落,掉在了脚边。
刚好晒成干的青果和木棍糖,滚了出来。
周允先安抚好狼群才带着李韩进来,狼群躁动不安并且呈现出了攻击性,说明它们闻出了血的味道,还有枪火的气味。血让它们兴奋,枪又让它们产生了敌意,因为狼群中刚刚出生了幼崽,这时候的母狼最凶狠。
而他的愤怒也影响了其他的狼,连眼睛看不见的黑狼都开始叫了,情感在狼群中流动,传递着消息。
他没想到,离开时还好好的营地竟然被打垮了,每一个地方都很熟悉,但是好像又不认识了。他和李韩冲进帐篷,宋捡刚好从蹲姿站起来,手里捡了一把枪。
“李韩?”张艺又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他没找到李韩的尸体,还以为这个人死无全尸了。
可是看打他脖子上的伤口,张艺又明白了,是李韩趁机逃脱去找了小捡哥和周允,他们才回来。
“张牧。”周允朝着这位领头人的方向走近,仇恨再一次在他心里汇集,他还记得自己刚被樊宇带回营地,这个男人是多么强壮,“我们回来了。”
张牧闭上了眼睛,点了点头。虽然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可是还是感到了一丝安慰。
“他们往哪个方向跑的?我去找。”宋捡这时打开弹匣,检查武器,里面只有几发子弹。
够用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捡捡:我要大开杀戒!
第121章 未觉醒者
听了宋捡的话,张牧的嘴唇只动了动,可眼睛里没有半点儿生气,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周颢看着宋捡拿在手里的枪,他知道张牧心里担心什么。那个营地有几百人,还拿着先进的武器,别说这边只有一个,就算是有一百个人也没法硬拼。
但是他心里的痛苦像潮水怒涨,要将他压碎碾碎再窒息身亡,即便知道这一去大概率是有去无回,他还是站了起来。
“我也去。”他对宋捡和周允说,耳垂上,长长一道血迹。
“姐夫你不能去。”张艺站在大夫的角度替他考虑,“你的伤很重。”
“我答应过她。”可周颢直挺挺地站在他们面前,面色仿佛死过一次,“我起过保护她的誓言,无论她发生什么事,我都会把她接回来。宋捡,我可以给你指路,今天我们就走,不能再等了。”
宋捡站在帐篷的中间,这个曾经他最喜欢的大帐篷已经被毁掉了,破了一大半。隔间里是小艺的书房,但是他的医书和人体骨架掉了满地,一个用了多年的笔记本也被烧掉了一半。
那些……都是他的心血啊,荒漠里的人是多么努力想要活下去,为什么会有人来抢劫呢?连狼群都知道,一旦猎到足够的食物就不能再杀了,每一匹狼只享用自己的那一份。宋捡转过身,看着帐篷里唯一一件完好的家具,就是那张大床。
其他的家具全部变成了零散的零件,掉得到处都是。刚好外面一束光从帐篷顶的大洞射进来,照到了宋捡冰冷的表情上。他紧紧地攥着手,身体有些发抖。
“杀了他们。”宋捡在他们面前站定,半张脸淹没在光照不亮的阴影里。哨兵的本能在血液里开始流动,像困不住的野兽,迟早要爆发出来。
张牧缓了一会儿才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宋捡和周允的归来给了他一些信心,能替死去的兄弟们讨回公道,能把被掳走的女人们全部接回来,能重新建立营地,重新找回自己的女儿。
“召集人手。”他再一次对张艺说,只不过这一次张艺没有再反对,“所有能用上的人,全部跟着他们走!”
张艺点着头倒退,一转身,掀开帐帘跑了出去。周允则散出了全部的精神丝,深入链接了宋捡的后脑,安抚哨兵即将冲破极限的仇恨。
他将这些仇恨吸食,全部清理到自己的感官世界里,再将精神丝分出几根来,链接了李韩。他同时给两个哨兵做了加强,接下来,是一场硬战。
也是他成为头狼之后的第一场保卫战,这个营地是他的领地,是他的地盘,既然有人胆敢闯入挑战权威、烧杀抢掠,就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小狗真的生气了,无论小狗想要杀谁,他都会帮他。
张艺跑出去了,依次跑到各个帐篷里去通知大家,把所有还能走动的男人召集起来。大部分人都受了伤,但也有轻伤的,紧锣密鼓凑齐了五十个能跑的,再加上一定要去的张牧和周颢。
大家一听要去救人,纷纷拿起仅剩的武器来,但也只是些冷兵器,甚至还有棍子。可是即便条件这么不好,也没有人愿意退缩,都觉得这一去必死无疑,但又不肯退缩。
只因为他们的家人死的死、伤的伤,年轻的女人都被抢走,连十几岁的女孩儿都没放过。他们要去救的不止是人,更是他们的家。
那群人逃跑的方向是张艺给指出来的,但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到底他们去了哪里。宋捡骑在小黑身上,手里抓着一件小灵姐穿过的外套。
“张牧,你们没有马,速度太慢,所以只要跟着我们就好。”周允站在远处说,身后是他的狼群,当他说话时,每一匹狼都不再发出声音,仿佛可以听懂,动着耳尖认真聆听头狼的号召。
看不见的黑狼和受伤的灰狼留下了,它们负责保护幼崽。而所有母狼则跟着狼群一起行动,在动物的领域里,雌性不代表柔弱,母狼的杀伤力有时令公狼望而却步。
李韩骑在自己的精神体上,他和宋捡已经换好了移动基地的哨兵服装,那一身荒漠迷彩。在夜晚,这身迷彩是最好的隐身术,很不容易被人发现。
“我会在你们前面发射照明弹。”周允又一次背上了背包,上一次他背上还是为了带大家前往地下掩体,“每隔一小时,发射一次,如果我们接近那些人的营地了,就停止发射,大家暂时原地不动。”
“你们停止发射了,我们怎么确定他们的位置?”底下一个男人杵着木棍说。
“我会有办法让你们确定方向的。”周允看向天边的云,一场小型的狂风暴正在形成,这是他在移动基地里学来的知识,小型的狂风暴会像两个世纪之前的龙卷风,按照一定轨迹出现,再瞬间消失。
“哥,咱们出发吧。”宋捡抓起了小灵姐的衣服,他极度愤怒,但是眼球黑白分明。周允开始链接他,加强他,同时也感受他,明明这一次捡没有狂化,可是他的想法却那么疯狂。
宋捡闭上眼,源源不断的精神力触碰哨兵的身体,每一根精神丝的链接都像一次过电,仿佛是电线搭在了自己的胳膊上、肩膀上,尽管看不见它们,但是哥和自己的链接感如此真实,甚至末梢靠近皮肤都能把胳膊上的汗毛吸起来。
嗅觉的加强使得宋捡闻到了更多的气味,他把小灵姐的外套反复细嗅,记住了这个香味。没错,这个香味就是小灵姐头发上的味道,她那么爱干净,每天都会用香香的水来梳头发。
可是那些人已经离开几天了,空气里能捕捉到的气味非常少,宋捡任由哥加强自己的嗅觉却不喊停,他必须要闻出来,才能循着气味去找。
在哪边呢?在哪边……宋捡几乎用鼻尖朝向天空了,突然上嘴唇一热,他伸手一捂,竟然流了鼻血。
热热的血流到嘴唇上,因为嗅觉增强过快所以引起了毛细血管破裂,也就是在这一刻,他从几百种气味里抽丝剥茧,找出了那股淡淡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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