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维的保险柜里锁的基本上都是文件,这个表拿到手里了以后,也就是随随便便的摆在桌子上,才误打误撞给了原宜盗窃作死的机会。
当然,买表的青年也是陆维一手安排,所以现在这块表才能够物归原主。
盗窃罪一般如果犯案者能主动退回全部赃款,判的都不会很重。陆维可不想原宜这种人渣在牢里关个几年就被放出来,再在他面前恶心的晃来晃去。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陆维站起身,朝客厅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原初正在厨房里洗碗收拾,陆维坐在客厅柔软的沙发上,用遥控器打开几乎有大半个人高、占据了小半面墙的高清液晶电视。
以前的原身虽然在娱乐圈,手下带的艺人也经常会拍电视剧,但他工作十分忙碌,一年就没几天在家,基本上都从电脑网络上摄取信息,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这点倒是和陆维本人相似。
而齐箐虽然有一般主妇看剧追剧的习惯,却是个吃过苦受过穷的,就算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家中很富裕了,生活上也舍不得大手大脚,不会消费几十万就为自己买个电视看剧,这个电视是陆修磨着齐箐买回来,给他打游戏用的。
最近这几个月,使用这个电视机频率最高的人是原初,陆维不在家的时候,原初做完了份内事,有时候觉得累了,就会用电视机看看电影什么的。
原初刚刚洗碗收拾完,就听到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因为知道陆维的习惯,难免觉得有几分诧异,于是解开围裙擦干净了手,走出厨房来到客厅。
基于对自己身体每一寸结构的完全控制,陆维就算是经过了一整天的高强度工作,略带慵懒的坐在那里,也完全没有他这个年龄段男人常见的老态和疲惫感,而是躯体修长舒展,筋骨间又暗藏着力道,优雅精悍的如同一头猎豹。
原初看着这样的陆维,想到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耳根一热,胭脂般的红色慢慢攀上耳尖。
陆维抬头看见原初,伸手拍了拍自己旁边的沙发:“过来坐,一起看电视。”
原初也没有多想什么,走到陆维的身旁坐下,心里带着丝隐约的忐忑和欢喜,和陆维一起看正在播放的本市新闻。
直到女播音员用字正腔圆的声音开始播报
“我市最近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的入室盗窃案……”
然后屏幕上出现了原宜的脸。
原宜耸着肩膀低着头,脑袋已经全部被剃光,穿着橙红色的囚服站在审讯台上。他一审被判了无期,后不服上诉,两个月下来却仍然保持原判,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指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完全垮掉,一脸死灰。
看完这条新闻之后,陆维就关掉了电视。
原初霍然转过头,抖着声音朝陆维道:“我弟弟他……入室盗窃?”
“是啊,我过年离开的那几天,你弟弟来过吧。”陆维把遥控器扔在茶几上,与原初四目相对,神色冰冷,“他进了我的书房,拿走了几样东西,所以我报了警。”
“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原初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把裤子都抓出了褶皱,嗫嚅着,“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但是,无期是不是太重了一些?我去见见他,跟他说说,让他无论如何把东西还上,是不是能改判轻点?他本性不是那么坏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陆维脸上露出讽刺的笑容:“价值一千多万的东西,你让他怎么还?你替他还吗?”
“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否则的话,你当法律只是摆在那里看看而已?”
陆维忽然伸出手,撑在原初脑后的沙发靠背上,欺身靠近,与原初两人之间呼吸可闻:“还有,你违约了。”
原初睁大了眼睛看着陆维,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危险气息,整个人又被他圈在沙发里,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能再次重复:“对不起。”
虽说是原宜自己找上门来的,但原初知道,只要他再度和原宜联系,就算是违背当初签订的合约,更何况是把人带到了家里。
他当时烧的厉害,在当时心灵和身体的双重痛苦中,原宜对他表现出来关心照顾、所说的话就变得令人无法拒绝。
所以,一切都是他的错。
原初的全身都在发抖,从心灵深处产生了恐惧。
按照那纸合约,陆维出20万买断他的后半生,如果他达不到上面的要求,就必须赔偿50万违约金,并被扫地出门。
他不怕赔偿钱,他至少还有几十年命,也能吃苦干活,一年攒个2万块左右,后半生总能把钱慢慢还清;如果再不行,卖肾卖器官也是使得的,是他自己做错了事,给陆维带来麻烦,陆维显然并不缺这个钱,但只要陆维能接受他的歉意,他心甘情愿。
但是,他怕被陆维扫地出门,从此再不能相见。
他这一生中,就是在监狱服刑的那段时间,心里也从来没有像这样恐惧害怕过。
陆维看着原初,从嘴里吐出语调缓缓,却冷酷无情的话语:“我这个人呢,有个习惯,就算是养一条狗,也会把它养的皮毛光滑、打扮得体面好看。牵出去的时候让每个人见了,都得夸赞句,那条狗遇到了好主人。”
“我觉得,你到这里几个月了,现在还没有认清你的身份。”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支付那50万的违约金,并且离开这里;第二,接受一条狗不听话的惩罚。”
原初的脸色和唇色都变得惨白,他嗫嚅了几下唇瓣,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陆维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知道,如果他还有半分自尊自爱,就应该选择第一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并以余生偿还欠款。那样的话,说不定陆维还能高看他几分。
但他说不出口,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所以到最后原初只是惨白着一张脸,缓缓的垂下眼帘。
“果然是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舍不得离开,又害怕背上债务,所以哪怕当我的一条狗,也无所谓吧。”
陆维的话如刀锋,将原初的心伤得鲜血淋漓,他惨笑了一声后回答:“是的。”
原初只能承认陆维说的话,因为他不想离开的真正理由,比陆维所说的更加不堪。
就算事实真如陆维说的那样,他在这几个月来从陆维身上感受到的好,只是陆维“养狗”的习惯,他也根本就不能想象,自己离开陆维后会变成什么样。
他这大半辈子,亲情、爱情、友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得到过,但陆维却是他唯一想要紧紧抓住,怎么都不愿意放手的人。
陆维从沙发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看着原初的表情变化,心里有几分满意。
根据他的调查,原初这辈子最重视的人无非是他的弟弟原宜以及陆修,他虽然因为看不下去,出手改变了原初的命运轨迹,但现在他把原宜送进监狱,又这样当面讽刺羞辱原初,原初的内心一定非常痛苦。
更何况这大半年来,陆修也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不止,想必不久后,原初就能看见陆修的下场。
既然原初的系统,是以吸收宿主痛苦的负面情绪为能量,这样的话,原初这一世的任务就能完成的很好。
陆维伸出手,从旁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亮晶晶的项圈,俯身扣在原初的脖颈上,用修长手指勾了勾上面的小巧银铃铛。
清脆的铃铛声响了起来,不是很大,却非常清晰,像是风铃的声音,一连串的叮叮当当,还带着悠扬的尾音。
“狗项圈,很适合你,也能让你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陆维最近看了不少戏剧理论,说着变态的台词,居然觉得有点上瘾,“只要在这间屋子里,你就不能摘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葛英戴着狗狗耳朵发箍,摇尾巴趴在陆总跟前:听说陆叔喜欢养狗,你觉得我这样可不可爱,想不想带回家养呀~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1枚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171章
从此以后,原初每次回家,就会按照陆维所说,戴上那个具有侮辱意义的“狗项圈”,以及一个毛茸茸狗耳朵的发箍。
有时候陆维回家的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凑过来,用手指拨动原初脖颈上的那个小巧银铃,让它发出叮叮铃铃的声响,然后像摸狗一样,抚摸两下原初的头发、挠挠原初的下巴。
其实那个项圈亮晶晶的,款式十分精致,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如果不是陆维特意说出来,根本就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个狗项圈,反而像是戴在脖子上的精美饰物。
但这种饰物一般都是年轻人戴的,原初纵然这段时间恢复了些昔日风采,毕竟40多岁的人了,之前又被生活磋磨的过于厉害,年龄摆在那里,戴这种亮晶晶还会响的东西出门实在过于羞耻,所以只能够在回家的时候戴上。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陆维对他的恶意已经很明显。
原初知道,他作为陆修生父、齐箐前夫的这个身份,陆维没有理由喜欢他这个人,彼此间又完全不认识,可以说是纯粹的陌生人。之所以买断他的后半辈子,留他在身边,怎么想也不会是出于怜悯之心。
虽然陆维能接受男人,但演艺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那么多,就算陆维没有和年轻俊美的葛英好上,也肯定不会看上原初。
所以内心尽管不想承认,但思来想去,只剩下最初陆维说出的那个理由
他欠陆维的,所以要用后半生的任由驱使和人格侮辱来偿还。
但他仿若是中了陆维的毒,就算明知道是这样,就算陆维嘴里只会对他吐出刻薄的话语,就算陆维现在愿意毫无代价的放他走,他也不想离开陆维。
原初看着温和可欺,其实在骨子里,是有着一股执拗狠劲儿的。否则的话,当初他不会在既无背景又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刚成年就离家到城里去谋生路。
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进监狱的那会儿,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舍命相抗,导致瘸了一条腿,成了个残疾人。
就算是原宜一家子和陆修,之前对付原初的手段也是以软磨和欺骗为主。
但只要是面对陆维,仿若是遇到了天生的对头,他那些执拗狠劲儿,就如同暴露在炽烈阳光下的薄雪,化成一滩软弱的水,身心都再不能抵抗。
原初无疑是痛苦的,但在这痛苦之下,又有着隐秘的欢喜。
他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上个世纪某位作家的一句话,觉得非常适合他现在的心境
“遇见你,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心却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
又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到了初夏时节,毛凌那边传来好消息。
高导拍摄的那部电影因为充满了社会性,以及对人性心灵的拷问,再加上毛凌的演技出色,在国内有了不错的反响,影评基本也都是正面,之前就被提名了国内三大电影奖项之一的最佳女主角。
对于一名新人的处女作来说,起点可以说非常之高。
而现在,毛凌即将参加电影奖的颁奖典礼,不管这次能不能得奖,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都是一种荣耀。
陆维作为一手把她捧到这个地步的经纪人,像这样重大的场合,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
颁奖典礼在魔都,而为了打点上下以及提前做好各种布置安排,陆维提前一周就离开帝都飞了过去,留下原初独自在家。
这半个多月,发生了很多事情。
在原宜入狱之后,陆维趁机让人把吴青手上捏着的,属于原初的养老存折要了回来,并还给原初;吴青没有了男人,也没有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摆在她面前的就只剩下两条出路,一条是收拾包袱回老家,另一条是投奔她那看起来越活越滋润的女儿原玉兰。
其实在老家,还有原宜父母留下的宅子,以及一些分配的耕地和财产,吴青要是回去,虽然乡下日子过得辛苦一点,却并不是没有活路。
但吴青因为在城里呆了几年,再看不起在乡下劳作,选择了后者,现在跟原玉兰住在一间小公寓里,帮原玉兰干干家务洗洗衣服什么的。
吴青文化不高,穿着长相都很土气苍老,原玉兰因为面子问题,也因为在圈里要自抬身价,甚至不愿意承认这是她自己的妈妈,对外称吴青是她雇佣的阿姨。
吴青面对这种状况,本应该生气,她也一直对女儿现在所做的“工作”痛心疾首。但在如今的吴青看来,她的后半辈子都要指望原玉兰,于是也只能默默忍受下来,每天看着女儿白日里睡觉,一到夜里打扮的花枝招展、出没于灯红酒绿的长街。
个中滋味,也只有吴青自己心里清楚。
至于陆修那边,还了孔哥20万、避免了割肾危机之后,倒是老实了一段时间。他账户上的钱已经弹尽粮绝,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还试图出去找过工作。
但他这人从小就被齐箐宠坏,眼高手低,高端的工作做不了,低端的工作来钱少,他这人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又瞧不上。
听说业务员既不要求有多高的学历,又能赚到不少钱,他就跑去做业务。但这个行业虽然不要求学历,却是需要吃苦耐劳,而且情商一定要高,懂得揣摩客户的心理、服务周到,才能真正赚到钱。
陆修如果是个既吃苦耐劳又情商高的人,当初也不会被陆维扫地出门,可想而知他业务做的怎么样。咬牙撑过一个月,拿了千把块钱的底薪,看到身边是个人就比他强,他就再也做不下去,并从此放弃了找工作的念头。
工作做不下去,待在家里又无聊,也没有个朋友来往。虽然孔哥之前坑过他,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回头找孔哥,有时候当一下孔哥坑人时的“演员”,跟着混日子。
虽然当一次“演员”就有一两千块,但孔哥这人做事比较谨慎,每次布局都务求让对方抓不住把柄,这种事情他两个月都做不了一单,缴纳公寓水电气的费用都不够,仍然入不敷出,每天苦哈哈的跟着孔哥蹭点吃喝。
孔哥见陆修过的挺惨,就端出关心他的模样,说是有一个来财的路子很适合他,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做。
陆修虽说没本事也吃不了苦,但模样身材还是挺不错,有六七分原初年轻时的模样。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曾经是陆维的继子,算是个落魄少爷,很多顾客都偏爱这一口。
他只要豁得出去卖身,就不会再愁钱的事儿。
陆修想了两天,内心痛苦挣扎了几番,最终还是答应了孔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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