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你不知道,能在万岭书院开一场讲学,那是每个读书人的梦想,多好的镀金机会,我怎么好错过呢。”
黑山相当好骗,闻言就道:“当真?”
“不信你问潘小安。”
同样非常好骗的潘猫猫愣愣地点了点头,能在万岭书院讲学的人,确实都很受读书人追捧。
黑山见此,竟略带着欣慰道:“你竟还有这般的进取心,本座还以为你要猫在汤溪这地方一辈子呢。”
确实没啥进取心的程县令:……为什么听出了一丝恨铁不成钢的意味啊,现在的妖,胜负欲都这么强的吗?
是日入夜后,二更天,大多数人都进入梦乡之际,水婢阿念带着陈明允出现在了万岭书院。
“阿念,此处便是书院讲学的大讲堂了,举凡有大儒高官至此讲学,都会在此开课,故而此地是万岭书院学子最向往之地,你将此地毁了,便是毁了金家的金字招牌。”陈明允心想他也不会再回人间,万岭书院如何,关他何事,反正毁了这里,绝对能让金家人脸上无光就是了。
水婢阿念哪里懂什么凡人书生的朝圣地,只觉得这讲堂大归大,却是平平无奇,既没有宝珠镶嵌,也没有锦绸铺陈,甚至桌椅都已经用旧,空气里全是陈旧的笔墨味道,当真是难闻得紧。
于是她就捂着鼻子嫌弃道:“果然是些登不得台面的凡人,这样的地方都拿来当块宝,公子你且站远些,待阿念施法毁了此处。”
水生的妖自然不会火法,而且如果用火烧,凡人肯定也看不出是龙宫发下了警告,阿念便掐动法诀,想用水浸湿所有的桌椅,并用留下不会干涸的水印警告金家人。
却未料自己的术法还未完成,就被一道横空而来的力量打了个措手不及,若不是及时后退,恐怕她不死也得重伤。
陈明允见此,当即上前抱住阿念:“你怎么了?”
阿念只摇头,虚空中传来一股强大的威压,让她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提起最后一点力气带着陈公子出了金家,待出去很远,她才一脸惊惶未定地开口:“陈公子,我受了内伤,金家恐怕是有大妖坐镇。”
“什么?这不可能!”陈明允一瞬怀疑,但他很快就否定了,“阿念你可能不知道,这金大儒是个正统读书人,只会结交读书人,应不会供奉什么大妖。”
阿念却更相信自己的判断:“肯定是大妖,且法力极为高强,阿念无能,不能与之为敌,此事恐怕需要公主出手了。”
陈明允能哄得十公主嫁他,自然很懂迎合女儿家喜好,如非不得已,他并不想让公主去见那金家小娘子。
“阿念,你不能再试试吗?”陈生一脸怜惜地开口。
水婢阿念一听,当即脸上一红,心里也恼自己的没用,竟只一个照面就被妖打成这样,便道:“好,奴婢明日白天再去一趟书院。”
然而真实情况是,如果陈明允不是自作聪明给水婢出什么毁了大讲堂的馊主意,黑山其实是不会管这等小事的。
程晋是第二日起来,得知这个消息的。
“他竟真的来报复金家了,还当晚就来了?什么狗东西啊!”猫猫那叫一个满脸惊诧啊,不过也是该,毁哪里不好,非要毁那什么讲堂,程酸酸明日要在那讲学,黑大人能让妖毁了那处才叫见鬼了。
“然而狗又做错了什么,要被用来类比陈明允这等败类。”
猫向来跟狗的关系不大好,但潘小安闻言,却是非常赞同地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辱狗了。”
黑山:……
程晋的教案早就已经备好,难得光明正大来了一趟苏州,他自然要出门游玩一番。如今正是春日里,春光明媚,杨柳岸和风拂面,苏州的街景最是好看,程晋同金家的门房打了个招呼,便带着猫猫出门玩去了。
金老爷子昨日被陈明允气得不轻,这会儿门房过来汇报,才想起了好友这位弟子,他一拍脑袋,脸上有些愧疚:“是老夫行事莽撞了,亦安是个好孩子,老夫实不该此刻叫他来苏州。”
管家立在一旁,当然宽慰道:“程公子明理知事,并非陈明允之流。”
金老爷子刚要开口说话,却见仆人一脸惊慌地奔进来,口中还喊着:“老太爷,前院出出出事了!”
说来也是巧,程晋前脚离开,后脚水婢阿念就来了书院,见没了那股大妖的威压警告,她秉承着速战速决的原则,只在万岭书院门口用水诀于虚空之中写了一封警告信。
大致意思就是希望金家给陈明允道歉,否则后果自负。
然而有读书人的地方,就有活体杠精,只见第一个看到这行水字的学子脸上并不是惊慌,而是震惊:“谁写的字啊,比狗爬的还要丑!还有错别字,伤眼呐。”
……夺笋呢,阿念在暗中听得俏脸直接一红,有心施法小惩大诫,却未料这书生站在院墙之内,她的术法竟无法伤害他。
如此阿念才发现,自己竟连金家院墙都进不去了。
好可怕的大妖,她也顾不上羞赧,径直就跑了。
程晋带着潘小安游玩一日回来,就听到了金家遭太湖龙宫寻仇的风言风语,原本大家都不知道一年前在太湖上消失的陈明允回来了,现在么,不该知道的、该知道的都知晓了,并且承包了今日的书院热搜头条。
“嚯,这水婢是不是蠢啊?居然连名带姓地写,金家何等名声,她是觉得陈明允的名声太好了吗?”虽然外界不知道陈明允与金家小姐有一段往事,但作为万岭书院无脑吹,此书一出,已经有书生在给陈明允编故事了。
猫猫已经快乐地变成小猫咪出去听八卦了,估计不到入夜,是不会回来了。
水婢阿念回到太湖边与陈明允汇合,陈明允一见便迎了上去,关心道:“阿念,你没事吧?他们可有伤了你?”
阿念忙摇了摇头,羞怯道:“没有,凡人怎么可能伤得了我,我已经在金家示警,如果他们还不道歉,咱们便禀报公主,给他们些厉害瞧瞧。”
在阿念看来,龙宫是天底下一等一厉害的存在,这什么书院既然造在太湖边,得龙宫气运庇佑,便该好声好气跪着迎接她家公主,若有半分无礼,便教大王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哦对了,我方才施术前,还听说那金家早就开始给那金小姐相看男子了,那男子如今就在书院中,才不是他们所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呢。”
陈明允一听,气得整个恼了:“什么?竟还有此事?好一个金家啊!果真是家大欺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他们有什么脸面!竟还好意思来骂我!”
“不行,我非要去找他们问个明白!”
阿念见陈明允气呼呼地要走,思及金家那股怪异的法力,当即拦住道:“公子且慢,婢子还有话没说。那金家不仅如此,听闻还抬举那公子在书院讲学,时间就定在明日。”
陈明允一听,气得眼睛都发红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嫉妒的。
当初他那会儿金家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还不许他在外头说,现在呢,真是上赶着嫁女啊,不仅让人住在书院里,还要让其讲学,多大年纪啊,承受得住嘛。
他气极反笑,忽有了一个极好的主意:“好啊,他金家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客气了,既然他们敢让个年轻学子去讲学,那我去踢馆,自然也是合情合理的。”
水婢阿念自然认同地点头,在她看来,陈公子文采过人,自不是普通凡夫俗子能比的。
作者有话要说:【已捉虫】程县令:哦豁,本官很期待哦~
第222章 打脸
普通凡夫俗子程某人猛打了一个喷嚏, 忍不住伸手拢了拢身上的衣衫:“这晚间竟还有些凉意,也不知道是有人在骂我呢,还是今日出门受了凉啊。”
猫猫今天吃了一肚子的瓜, 这会儿开心地趴在软垫上半眯眼呢:“那肯定是前者,你那身板打虎都打得,怎么可能吹点春风就受凉了, 矫情。”
“本官如此文质彬彬, 如何能与武松相提并论啊!”程晋发出了不服的声音。
猫猫略略抬头发出疑问:“那武松是何许人也,本喵怎么没听说过?”
哦对, 水浒传并不存在来着。
“一个喝了几碗酒就能打虎的能人。”
猫猫一听,立刻趴了回去, 一副索然无味的模样:“酒壮怂人胆,你不喝酒也能打,还是你比较健壮。”
健壮这个词,程晋摸了摸自己的身板,拒绝接受健壮文人的设定。
“说起来,你今天都听了什么故事回来, 也不分享分享?”
猫猫立刻来了兴致, 爬起来就道:“这可就多了去了, 万岭书院受天下学子爱戴,金老太爷更是德高望重,仅凭一封凭空而来的信, 怎么可能撼动得了金家的地位。”
“这些刚好知道, 说些新鲜的呗。”
“你性子什么时候这么急了,这不需要铺垫一下嘛,陈明允不过才消失一年,他确实交友广泛, 书院中仍有人认识他,正好里头就有一个跟他不太对付的人,这人就给他编了第一个故事。”猫猫忍不住啧啧两声,文人相轻真是太好看了,“他说一年前陈明允为了自身体面,曾在地下银庄借钱置办行头,因还不上借贷,故而在太湖上乍死逃债,后来被金家发现,他恼羞成怒,恨上了金家,特意找了个会变戏法的把式搞了这么一出戏。”
程晋:“……这但凡去查证下,逻辑不自恰啊。”
“所以很快就被另一个故事取代了,说这陈明允被狐妖迷了心智,被金家人找到后,不思悔改,金家消灭那狐妖后,他怀恨在心,如此找了又一狐媚来报复万岭书院!”猫猫说完,笑得前仰后合,“怎么这些书生只会编排狐妖,那骚狐狸在此,怕是气得要撸袖子直接上了,哈哈哈!”
程晋:“……还有吗?”
猫猫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他对这些最是感兴趣,那可真是读书人一张嘴,能气得那圣人都背过气去。
程晋听了几个,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不过是些想奉承金家的阿谀奉承之辈罢了,这编故事的想象能力不行啊。”
猫猫也是认同点头:“确实,还没现实精彩呢,说起来,咱们需要帮那陈夫人提前传点风声铺垫下吗?”
“不用,这样也未免太刻意了一些,咱们又不是唱戏文的,书院毕竟是读书的地方。”
猫猫撇了撇嘴,偷偷揪了块桌上的糕点塞嘴里,又猫了回去。
第二日是个极好的艳阳天,虽然昨日谣言传得沸沸扬扬,但书院都是读书人,八卦虽然好听,但学业也不能落下。
“听说了嘛,今日讲学的那位程大人,是上届的探花郎,曾得国子监大人称赞,称其在算术上的见解,远超郭孟啊。”
郭孟是本朝算术最厉害的两人了。
“这传闻小生也听过,也不知是真是假,今日总算是能一听究竟了。”
当然也有人唱衰,毕竟程亦安此人可太年轻了:“也有可能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不过也难怪,无殊公子日光耀目,谁又能在他旁边熠熠生辉呢。”
“小生赞同兄台的话,如今无殊公子已是位列尚书之位,做师弟的却……”
“还请兄台慎言,即便那位程大人不如无殊公子,也是天纵奇才,本朝又有多少人能在他这般年纪就荣登一甲的呢。”
……说到底,学院中不少人都比程晋大,甚至有些能大上一轮,背地里酸言酸语,不过就是羡慕嫉妒罢了。
阿念却不懂其中弯弯绕绕,她被陈明允派来打探程晋的底细,如此听了一段后,她就回去告诉陈明允,说此人是个绣花枕头,根本比不上他同门师兄。
陈明允一听,当即换上最好的袍子,又用白玉珠冠簪发,务必要闪亮登场,好教这些编排他的臭嘴齐齐闭上,他还要让金家颜面扫地,以出心头这口恶气。
“怎么样,本公子今日这身如何?”
所谓人靠衣装嘛,陈明允穿上锦衣,配着他那点儿书卷气,确实比一般学子要风采照人许多,阿念一见便红了脸,只糯糯点头,小声称赞道:“公子自是极好的。”
陈明允被奉承,高兴地笑开了:“阿念果真是小生的知心人啊。”
一主一仆出门时踌躇满志,因书院阿念进不去,所以她替公子捋平衣衫后,就目送人进了书院。
举凡万岭书院开讲学,俱是对外开放的,所以陈明允很是顺利就进入了大讲堂。
他来得其实已有些晚了,至少程晋已经热场完毕,一道题都讲完了。
在程晋没开讲之前,来的学子多少都带着点质疑,但等他讲完一道题后,大家就心服口服了,毕竟能来听课的,都不是傻子,正所谓懂的都懂,就是这个意思了。
如此天资,难怪能被周大儒收为弟子了,他们不酸,真的不酸。
其实原本书院里还有不少人想去京城赶考时拜访周大儒,最好是能被其收为弟子传授心得,现在看看人招弟子的水平,还真是得才貌双全啊。
程晋来得匆忙,也没带什么正式的衣服,就昨日在苏州城内买了身成衣,他身材标准,只让绣娘略作修改,今日就穿着过来了。
因他年纪轻怕显得轻佻,故而选了身黛蓝色圆领襕衫,只领口袖口和裙摆处有些暗色的竹绣,实称不上多么好看的衣裳,不过他不喜带帽子,故而只用玉冠束发。
这样一身打扮,搁普通人身上扔人堆里都找不见,可偏生他生得好,气质舒和又带着股独特的明亮,众人一见,就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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