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文道:“到时候一定教我几道菜,我连蛋炒饭都不会,就会泡面。”
沈山初心道:那倒也不止,你真是睁眼说瞎话,前面你不是做了早饭,尽管上西式的。你不止会泡面,还挺会泡茶的。
李凯文看到沈山初也在厨房里,便对他友善地笑,沈山初也报之以笑容,一副其乐融融的模样。
也就半小时时间,沈山初,甄喜甜,李凯文帮着把一道道菜端出来。钟晓风感慨道:“哇,像过年一样。”
大家心道:如果您家的过年就是父母锅台忙,你翘着腿一动不动坐在桌前看着电视等着饭端到面前,那一定是很像了。
大家把菜上齐了,甄喜甜甜甜地笑:“饭要自己装哦。才知道吃多少。”
钟晓风哦了一声,方才领悟,站了起来去盛饭了。
一道牛肉炒芥蓝,一道七彩冻鸭丝,一道金黄的炸排骨,一道白萝卜牛肉汤,一道蒜蓉炒青菜,还有一道甜品南瓜芋泥。
坐在顾云霄一旁的脑残粉李凯文再一次感叹:“顾云霄你怎么这么牛逼,真是天才。”
然后拉着大家一起和一桌菜合照,咔咔咔,自个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
沈山初心下同情:呐,可怜呢。可惜神人有情,襄王无意。
大家都吃得倍香,甄喜甜看到现场的菜基本都没有辣椒,比较清淡。便好奇问:“感觉都是广东菜,你不吃辣椒吗?”
顾云霄早就料到有人会问,就道:“我喜欢广东菜,因为这些都是天然的材料,广东菜更能让大吃到食材本身的味道。也是因为没有辣椒,晚上有了也给你们做。”
听起来倒像是个大家的御用厨子了。
甄喜甜笑:“你随便,我白吃的可不敢提要求,我就记得你湖南的不吃辣椒,倒是挺难得。”
顾云霄说:“也不是不吃,只是更常吃潮州菜。我家以前请的帮佣比较拿手,我们就吃惯了。”听起来倒是言之成理。
李凯文不爱追究这些事,大咧咧地道:“听说吃辣椒有助于排毒,我还以为你是因为常吃辣椒所以皮肤这么好。”
沈山初心道:第二招get,就是经常表扬对方,让对方受用。学习了,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派上用场。
大家吃完餐,甄喜甜按着顾云霄不让他去洗碗了,说做饭的人不应该再去洗碗。拉着沈山初一起去洗了。
洗完回来,看到大家各忙各的,就钟晓风不知道做啥,又去摆弄自己的那个黑胶唱片机了。
连甄喜甜见了都震惊,觉得他们都是独生子女,按理说都比较我行我素。
但像钟晓风做到这么让人拍案叫绝——绝望的绝——的程度的也是少。
听说他是个富二代,看这没眼色和没修养的水平,更应该说是暴发户的儿子吧。
李凯文主张大家吃完饭先喝会茶,商讨一下接下来的时间怎么安排。
摆出了一副很懂得茶道的样子,结果却手忙脚乱,手被烫了,连忙握住耳垂。
顾云霄也不想显得生活技能太突出,但还是看不下去,便道:“我来吧……”
烧水,洗被子,冲茶,第一泡茶倒掉……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那翠绿的茶叶沉在羊脂茶具底,宛如无垠的雪山上长出一棵一棵的新树,千叶万叶荡漾舒展,甄喜甜喝着热热的茶,不禁感叹:“哪里学的。你们家也不泡茶吧。”
“我家帮佣……”他还没说完。沈山初戏谑道:“你家帮佣可真累,泡茶都要帮佣来。”
顾云霄品了一杯,道:“真是感谢凯文,这西湖龙井真是一绝,清香淡远,就是可惜有点过了季。”
其实李凯文多喝咖啡,喝不懂茶,但听他这么说,想必是好茶,那这么贵也是值得。
钟晓风说:“我也喜欢绿茶。”
除了顾云霄,大家都忍不住大笑出声,林纪天连忙打岔道:“倒是看不出来。晓风好单纯。云霄喜欢什么茶?”
顾云霄道:“红茶吧,更耐泡,更浓郁,更经久不息。”
沈山初道:“看起来也懂茶?”
顾云霄谦逊道:“只能说略懂吧。我想做个茶品牌,所以有在研究。”
李凯文听了大感兴趣:“真的,那可别忘了我,到时候给我投资的机会。”
沈山初心想:追人还得懂茶道,还要花钱投资,这下大血本了,看来李凯文是势在必得。看来追求人还需要百折不回的勇气。
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钟晓风忍不住有点佩服:“云霄哥真的懂很多。”
沈山初戏谑道:“说不定下一期学开私人飞机,他说他早就会了。”
顾云霄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温言道:“难说……”
李凯文大笑:“瞧瞧这自信,到时候你真的会我完全不吃惊。”
沈山初跟着笑:“牛逼,你是中国懂王。”顾云霄照单全收,不管他话语里有多少是夸奖多少是挖苦。
大家排了计划,最终顾云霄把木屋的平面图简单画了下来,一边走,一边听着做标记。
大家一同在屋子里转悠,大发意见。顾云霄建议先定下一种总体的风格,之后大家又是要给木屋换上更和衬的灯,又是要重新做地板,还需要给屋子装订一个原木的书柜,至少可以摆放老人家的相册和勋章。
更别提还要种花种菜,沈山初内心崩溃,觉得这辈子的家务活都会在这里干了,这大概是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报应吧。
节目组把大家想要的书柜组件拉过来,大家七手八脚帮忙安装,又是看安装说明书,又是拧螺丝,七手八脚,花了半个小时才给装上了。
李凯文汗嘘嘘叉着腰看刚装好的书柜,感叹:“到时候还要学开飞机,我们参加这个节目是要能文能武,不容易。”
忙这忙那一会就晚上了,山里昼夜温差大,夜凉得很,风吹过群山,群山给予温柔的回响。
天上万颗星,亮晶晶,俯瞰苍茫大地。蓝幽幽的天空是个弧形的盖,世界是一碗凉的粥。
偶有飞机飞过,慢慢消失在天际,顾云霄凝视着,李凯文跟着看过去:“你看什么?”
“有飞机……”顾云霄道。
大家也都看到了。只是庭院里蚊虫多,本来想聊聊天,最后不得不总结:“明天还得给各个窗户上装上防蚊装置。”
浪漫不堪一击,现实风尘苦旅。
“对了,还有一种防蚊的花草,明日可以搞一些来种。听说蚊虫受不了它的体味。”大家心情轻松,苦中作乐,一起哈哈笑。
顾云霄和沈山初同一个卧室,共用一个浴室,顾云霄道:“你先洗?”
沈山初疑道:“你怎么都让我?”
顾云霄道:“不然一起洗?”
沈山初翻了白眼,不理他了,自己本来就累得要命,早洗早超生。
好不容易洗了澡,用顾云霄爱屋及乌送来的珍贵吹风机吹干头发,本来夜就凉,他还开着空调,窝在被窝里,舒服得要瘫了,感觉这一天受的苦都值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微信提醒响了一下,是甄喜甜发来的微信。
他拿了手机翻起来看,以为甄喜甜又有什么要吐槽的。结果只看到十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字:宇宙大发现,顾云霄喜欢你。
第35章 二十五/ 山居首夜(倒v开始)
他听到浴室传来声音, 一惊差点手机掉地上,还好顾云霄并没有出来。
他想在山中一日,就疯了一个。回道:“你疯了吧, 疯婆子。”
甄喜甜便把今天下山和顾云霄的对话以及她破案涉及的行为逻辑侦查学用说书人一般夸张的语气和他讲诉了一遍。
沈山初听完觉得很震惊,原来顾云霄竟然不喜欢甄喜甜。这人真的太会搞暧昧了,渣男。
又想这女人为爱疯狂, 顾云霄不喜欢她,她就得把自己推出去做替罪羊才能弥补心里的失落之感, 地地道道的蛇蝎美人啊。
甄喜甜道:“你别不信。”
“不信……”
“我都和你分析得这么清楚了!”甄喜甜咬牙切齿。
“你半个月前也分析得特别清楚, 说他喜欢你。怎么爱就消失了?”
甄喜甜写道:“那是我分不清主体, 其实当时我已经离真相非常接近了。”
沈山初嗤之以鼻,不信这女柯蓝的蛊惑。
甄喜甜说:“大家都知道李凯文是gay对不对。”
“嗯……”
“可是你看, 他肯定也听说过, 也知道李凯文对他有好感,还赴约。
这和以前顾云霄多不一样, 顾云霄以前肯定烦得不得了,知道李凯文对自己有这种心思,估计还得拳头相向。”
沈山初有点点动摇, 顾云霄以前确实反应会很大,可是他现在明明知道别人喜欢他还赴约, 这不就是渣男?
甄喜甜转而道:“那也不是, 毕竟你们的关系不好, 他也会灰心,有人喜欢他, 能给他一点信心。你看他现在和李凯文还是朋友关系。”
听她说得振振有词,把顾云霄的心理拿捏得鞭辟入里,沈山初有一点点动摇了, 讽刺道:“你可真是恋爱专家。为什么恋爱就没成功过!”
“滚,是我不想处了,男人千篇一律,令人疲倦。肉体不过是不断流逝的时光。
你不懂。倒是你,一个恋爱没谈过,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幸亏老天派了我来指导你,你可快跪下谢恩吧。”
“我怎么觉得你要害我!”沈山初说,感觉聊得太深入了,怕冷不禁顾云霄出来,他便把头钻进薄被里,在被窝里聊天。
甄喜甜道:“天地良心,你真不知感恩,我是提醒你,毕竟你们现在也住在一起,小心着了人家的道。”
沈山初有点半信半疑,甄喜甜又重复说:“你告诉我不经过缜密的调查谁会知道你会在宗祠出现?去时装发布会见你,去宗祠偶遇你,去你家里找你,如此用心良苦,我怎么就误会是喜欢我了呢,都怪你蠢。”
沈山初心想现在确实走到哪里都能见到顾云霄,真是大怪事,但又想自己真的相信起来了,甄喜甜这人是魔鬼吧,是娱乐圈的传销圣手,她成了明星真是直播卖货届的一大损失。
甄喜甜又来一段棒喝:“他还为了你弄了个节目,你听说了吧,他和公司的续约条件就是你。
我的天,这么说来真的感天动地,我怎么就没遇到这么为我掏心掏肺的狗男人。”
一提这段,本来沈山初也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这节目非自己不可?
他被甄喜甜强大的逻辑说服了,心里很是震惊:没想到这家伙一会找茬一会献殷勤,竟然是因为惦记本直男,男人心,海底针,太阴险了。
但是对于他对自己有这样的企图倒也不反感,他想如果是以前的顾云霄也就算了,空有皮囊确实遭人烦。
他承认现在掉了皮的顾云霄算得上人间佳品,内心深处承认其实他比自己还是厉害一些的,所以就不反感。
他又想,别人喜欢自己又没错,为什么要反感?那自己也就太不厚道了,感情的事本来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如果能,想来顾云霄肯定不想喜欢自己。而且这不是说明自己特别有魅力?
从小到大一大把姑娘追自己,自己向来眼高于顶,现在自己魅力值高到连男人都能吸引。
而且这个男人还是自己曾经的死敌,说明什么?说明现在的自己真的特别优秀。
连顾云霄这样的人都被我吸引,自己真真是个地球村里一个卓尔不凡的好男儿,想着想着心中顿时充满了奇怪的感觉,又觉得自己特别通情达理,催出了满满的正能量。
正要和甄喜甜继续说什么,被子忽然被拉开,眼前一阵光亮,出现顾云霄顶着湿漉漉头发的脸:“被子盖着头睡,不太好。”
顾云霄心想这和林飘风一个毛病,基因都隔了几代了,能力还是很强大。
沈山初听着顾云霄饱含关怀的责备话语,心中警鸣大作:我的天,实锤了,这狗男人可能真的喜欢我。
沈山初一个晚上睡得迷迷糊糊,各种虚无缥缈的迷梦,一点都不踏实。
醒来的时候看了下手机的时间,还早得很。但是另一张床上的人竟然已经不见了。
他有些吃惊,坐了起来,发现空调温度已经调高了,难怪他觉得热。心想:那渣男这么一大早去哪里了?
他穿上睡袍走到窗边,拉开了一点窗帘,却看到有一个人弯着腰在那里看花,不是顾云霄又是谁。
此时天还未亮,山雾笼罩,天与山都蓝浸浸的,云里透着一点微光,像是盛唐的一个清晨,宏伟的朱色城门还没有开,城门外有些细细的,遥远的声音,早起的少男少女们推开了窗梳妆,只是普通的一个清晨,没有人知道自己身处在最好的时代里,以后会有多少追怀每一个大唐的清晨。
顾云霄穿着普通的月白衬衫玄色西裤,显得修身笔挺,每一块骨头与每块肌肉都那么相称,没有一点多余。
沈山初仔细看,他手里还拿着剪刀,原来在剪花。他转过来,看到窗边穿藏蓝色睡袍的沈山初,对他笑了笑。手捧着刚剪下来的红色玫瑰花,款款走了回来。
沈山初心中又是警鸣大作,完了,他是不是要送我亲手剪的玫瑰花!
他太疯了吧,我要怎么拒绝才显得不那么尴尬,又不显得太目不下尘。
节目组拍到了,这该怎么解释?观众会怎么想。我太难了,我现在躲起来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不及,顾云霄已经到了门口,推门进来,两人相对无言。
沈山初看到他的衣服有些湿气,衬衫贴在了胸上,透出了肤色,看到了结实的胸肌,是雾气打湿衣服的缘故。
顾云霄朝着沈山初走过去,沈山初死马当活马医,决定他一拿出花他就立刻像把整个气氛搞得像是两个男人间的一场恶作剧。
顾云霄走到沈山初面前,沈山初面如死灰,顾云霄穿过了沈山初,把花插在沈山初背后床柜的花瓶上里。
沈山初目瞪口呆,该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本来应该高兴,结果他像是老人家对虚拟货币一样充满了不可置信和时代的失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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