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只学会几首曲子,稍微复杂一些的我根本记不住,”维里说,“倒是用小提琴和人打架越来越熟练。”
“你那个小提琴确实很有意思,怎么就能变成一把剑?”肖恩百思不得其解,“我一直想不通,你那个到底什么原理。”
维里其实也一知半解:“可能是侏儒特有的铸造工艺,我的那把小提琴被校长重新修整过。”
肖恩几口吃掉手里剩下的面包,抹去嘴角的碎屑,跃跃欲试道:“那待会儿我们切磋试试。”
维里无奈地提醒:“我以前那把小提琴在尤弥尔森林,放在精灵族那里。”
“之前我们刚见面的那会儿,我看见你手里提着一个琴盒,里面的魔法波动和你以前那把很相似。”肖恩大笑,“更何况我们都多久没切磋过了?”
在维里的住所后面,有一片空地,泥土都被夯实,只种了浅浅的一层绿草。现在,这片精心打理的绿草地,就成为他们切磋的场所。
身为剑术老师,维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剑,大剑、轻剑、骑士剑,甚至是贵族大公们装饰用的细剑,他都有收藏。
肖恩挑了一把沉重的大剑,单手就把它举起来。
“就这个了,”肖恩端详着剑身,“你养护得还挺精心。”
维里正把小提琴复制品从琴盒中取出来,听见肖恩的话,他头也不回地说:“平时闲着没事做,只能保养这些收藏用品。”
“来吧。”他一只手拿着琴弓,一只手握着指板,走到草地上。天色黯淡,太阳几乎落到地平线下,只有墙上一盏挂灯提供光亮,有飞蛾在挂灯边盘旋。
雪鸮刚睡醒,激动地从房子里蹿出来,哼哼啊啊地一通乱叫。
“雪鸮,你到边上站着,我和肖恩要比试。”雪鸮单只脚翘着,发出类似于人咳痰的声音,有些不太情愿。
肖恩说:“你到现在都没问它的名字是什么?”
维里一愣:“这不重要吧。”
“怎么会不重要?它现在基本是跟着你生活,名字是你和它之间的联系,”肖恩语重心长地说,“它好歹在精灵族生活了那么久,肯定有个名字。”
维里敷衍道:“之后在说。”
他的手心电光游走,小提琴的琴身发出漂亮的银光,十分明亮,并不会让人有烧灼眼球的痛感。雷电缠绕着被银光包裹的小提琴,开始为琴身重新塑造形状,琴身逐渐拉长、变窄,有了一把剑的雏形。
这时,维里手腕法力,猛地一拔,长剑带着闪烁的雷电,从光中出现,剑锋甚至比银光还要耀眼。
肖恩大喝一声:“不错!”
他双手持剑,不管不顾地冲了上来,迎头一击,沉重的大剑伴着呼啸风声,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
维里机敏地往旁边一躲,和肖恩交上手。
十多分钟后,两人气喘吁吁,各自坐在草坪上休息。
雪鸮叼来茶壶和杯子,放到他们面前。
维里揉了揉雪鸮的脑袋,自己满头大汗,汗水浸湿他的后背,腾腾热气不断冒出来,也带走他心头横亘许久的阴霾。
“你叫什么名字?”维里低头看着雪鸮,轻声说。
“斯诺尔。”雪鸮说,过了几秒,它扇着翅膀,又重复了一次,“斯诺尔,是雪。”
斯诺尔的发音,听起来像雪的单词。如果真是雪,那这命名可以称之为简单粗暴,不过雪鸮的羽毛的确白的像雪。
肖恩挪了过来:“这发音不像通用语,应该是很久之前的古语言。”
帝国通用语是最近一百多年才流行起来的,书写的字母变化很大,但发音却没怎么变。维里曾经从家里翻出过用古语言书写的书籍,他尝试着念出来,磕磕绊绊、连蒙带猜地读完。
再往前些时候的语言,大概就是诸神黄昏时神族使用的。现在的学者们压根不知道神的存在,也没有研究。
维里说:“斯诺尔,你之前的主人,是伊格纳斯吗?”
雪鸮很聪明,也会说话,而且说话非常流畅,跟人没两样。于是它说:“你说的是哪位伊格纳斯?”
“那位堕落主教,伊格纳斯。”
雪鸮歪歪头:“是他。”
然后它又说:“我是在阿斯加尔德中诞生的。”
四周顿时安静起来,维里哑然,好像在一瞬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眼前的这只雪鸮,曾陪伴在那位神秘的伊格纳斯身边,陪着他从阿斯加尔德中走出来,一直到他走向死亡。
“维里,你们是想找到阿斯加尔德吗?”雪鸮说,“那个奇怪的教廷,也想找到它。”
维里问:“它在哪里?”
雪鸮说:“它在天空中,在巨人的身上。”
肖恩烦躁地抓抓脑袋,揪住雪鸮的翅膀,胡乱揉了一通:“胖鸟,你这相当于什么都没说。什么巨人?什么天空?”
雪鸮尖叫:“我就知道这些!伊格纳斯把我带出来的时候,我还是个没睁开眼睛的雏鸟!”然后它扑腾着翅膀,要从肖恩怀里逃出来。
“肖恩。”维里及时解救了雪鸮,不赞同地看了他一眼。
肖恩装死,在草地上躺平装死:“我好累,我想睡觉了。”
维里啼笑皆非,他抚摸着雪鸮的羽毛,低声说:“谢谢,我有头绪了。”
肖恩来的匆忙,没带衣服。好在他多留一道心眼,刚刚买面包的时候,顺便去裁缝店买了几件备用的衣服,虽然没有平时穿的剪裁那么精致,但聊胜于无。
沐浴更衣后,他们俩坐在壁炉边烤火。
雪鸮蜷缩在沙发上,像个玩偶,刚刚它上蹿下跳,又把积攒起来的体力用完,现在正在呼噜。
窗户大开,夜风捎来若有若无的歌声,维里凝神细听:“是学生们组织的合唱团。”
歌声很细,隔着遥远的距离,几乎听不清内容,只能捕捉到几丝旋律。肖恩跟着哼唱几句,竟然意外的好听。
维里笑道:“没想到你还是去学了唱歌。”
“虽然吟游诗人没当成,但歌我还是会唱的,”肖恩望着窗外摇曳的花朵,“这也算是我为数不多的爱好。”
他忽然转过头:“我还没给你唱过,你想听什么?我给你唱一首。”
维里摇摇头:“我不知道最近流行什么歌。”
“你会什么小提琴曲,你伴奏,我来唱。”
“那我只会《小夜曲》。”维里一本正经道,“你来唱。”
肖恩面如菜色:“……那算了。”
《小夜曲》是一首流传上百年的曲子,改编成了各种乐器曲目,但始终没有人知道是谁谱写了它。它没有词,只有旋律,对它来说,歌词是画蛇添足,会破坏曲子本身的意境与美好。
维里被逗笑:“算了,我拉一首给你听吧,就当是庆祝你重新找回梦想的礼物。”
“哪有礼物是《小夜曲》的。”肖恩嘴上抗议。
维里站起来,架起小提琴,开始演奏这首宁静的琴曲。伊格纳斯尤其钟爱它,维里习惯了伴着这首琴曲入眠。
对他来说,《小夜曲》就像是伊格纳斯的歌声,能为他开辟出一方净土,与外界的纷杂隔开,享受着伊格纳斯的陪伴——哪怕是虚幻。
琴声悠扬,维里阖上眼,耳边的呼吸声、木柴燃烧的声音都在逐渐远去。
取而代之的是似曾相识的鸟鸣。
维里睁开眼,看见苍翠的绿色,他听见自己说:“我是兰德尔·瓦伦丁,瓦伦丁夫妇的后裔。”
第39章 钥匙
兰德尔站在树木簇拥中,树叶层层叠叠地簇拥着,挡住头顶的阳光。他穿着一身朴素的魔法袍,就像一位平平无奇的普通魔法师。
这里是迷雾之森边缘,平时经常有佣兵来往,地上也被踩出一条光秃秃的小路。
他环视一周,身边树影重重,除了偶尔出现的鸟鸣声,寂静到诡异,让人不由自主地冒冷汗。
太阳即将落山,迷雾之森马上就要陷入黑暗之中。夜晚的迷雾之森极度危险,哪怕这里只是森林边缘。孤身一人的冒险者多数都会因为疏忽而丧命,哪怕是资深的佣兵都不敢落单,必定会轮流守夜,提防魔兽、或者心怀不轨之人的突袭。
兰德尔在附近走来走去,丈量出一个正方形的地方。
在这片区域,有一棵树异乎寻常的高大,树身比旁边的树要粗好几圈。
他拨开垂下的藤蔓,找到了这棵奇特的树。树下堆积着几块巨大的石头,石头上覆满青苔,兰德尔剔去那层青苔,稳稳地踩在上头。
这里的魔法元素十分充沛,比其他地方的浓度高了好几倍。
作为一个天赋极高的魔法师,他对魔法元素极为敏感,凭借脑海中父母的日记,和他出众的元素感知力,才准确地找到这个伪装成树的入口。
丰富的木系元素不断滋养着面前这棵大树,使得它远比其他同类高大粗壮。
兰德尔仰起头,凝视树冠,再一次铿锵有力地说:“我是兰德尔·瓦伦丁,瓦伦丁夫妇的后裔,我来寻找失落之城,阿斯加尔德。”
世界好像停滞了一瞬间,风声、鸟鸣在这一刻都消失了。
兰德尔屏住呼吸,看见了一道白光突然出现在眼前,猛地将他吞没。
他昏迷了过去。
再度醒来时,他听见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
衣袍擦过草地,发出簌簌的声响,兰德尔半睁着眼,看见一双精致的牛皮靴。
“瓦伦丁,你来了。”牛皮靴的主人说。
那是一道极好听的男声,清冽如泉水,年纪很轻,应该是二十多岁。
兰德尔浑身被碾过一样,疼得厉害,四肢都提不起劲。他吃力地抬起头,想要看清这人的样貌。
“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那个人说,“你能站起来吗?”
兰德尔声如蚊呐:“不能。”
男人极轻地叹了一口气,下一秒,兰德尔便从地上浮了起来。有无形的手扶着他的胳膊,支撑着他站立。兰德尔抬眸,终于看清了他的的脸庞。
在他的背后是一座高大宏伟的祭坛,石柱顶天立地,而在祭坛内部,有金色的光在闪烁。
男人则逆光而立,身形颀长,长得很高。
他和兰德尔一样穿着斗篷样式的魔法袍,面容精致俊美,银色的长发如同月光,用缎带束在脑后,绑成高高的马尾。最让人吃惊的是他的眼眸,竟然是瑰丽的紫色。
兰德尔从未见过有谁能拥有这种颜色的眼睛。
随着光线的变化,男人的眼眸颜色变淡了些,但不论是谁,都不会把这双眼睛错认为别的颜色——那是再纯正不过的紫罗兰色。
兰德尔吃惊道:“你是……”
年轻男人说:“我是伊格纳斯·斯托克。”
兰德尔失声叫道:“你是那位堕落主教伊格纳斯?”
在他父母的日记中,清晰地记载了主教伊格纳斯的容貌特征,金发蓝眸。而眼前这个自称伊格纳斯的男人,不论怎么看,都是银发紫眸。
兰德尔没法昧着良心催眠自己。
伊格纳斯:“你说的那位堕落主教,是我的父亲。”
“不可能,他明明终生未婚,也没和哪位女性交往,不可能有后代。”兰德尔下意识反驳,“你是谁?”
“父亲这个称呼,不仅是用于血缘上的。”他低头抚摸着自己的心口,轻声说,随后,他直视着兰德尔的眼睛,从容道,“我听见了你哼唱《小夜曲》,你也用日记证明了自己的身份,瓦伦丁的后裔,你为什么想要前往阿斯加尔德?”
兰德尔愣了一下,神情变得呆滞,然后无意识地说:“我想复仇。”
“为什么?”
“教廷杀了我的父母,洗掉了我的记忆,让我一无所知地长大,成为教廷的爪牙。”兰德尔眼神空洞,像是望着虚空,找不到神采。
伊格纳斯若有所思:“原来如此。”
兰德尔倏地恢复了神志,他满脸惊惧,立刻就要往后退。
“我能读取到你的情感,很浓烈,像烈酒,燃烧着火焰,看来你确实憎恨着教廷,”伊格纳斯淡淡地说,“你来到这座祭坛,就是有求于人,而我是这里的守护者,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
“教皇想要找到权杖紫罗兰,那是开启失落之城阿斯加尔德的钥匙,”兰德尔低声说,“妈妈的日记告诉我,只有主教知道阿斯加尔德的具体位置,因为他是神族后裔,是阿斯加尔德现在的主人。教皇是教廷的核心,只要杀死教皇,教廷就会分崩离析。”
“为什么不现在就杀死他?”
“他的实力深不可测,他根本不是普通的法圣,我在他面前就是一只随手可以碾死的蝼蚁。”兰德尔苦笑,“恐怕我穷尽一生,也没法追上他的实力,即使我自认魔法天赋已经足够出众。”
伊格纳斯微微低下头:“你说的没错。”
兰德尔不再说话。
恢复记忆后的这些岁月里,他一直处于焦躁当中。
他痛恨教廷,又痛恨自己。为什么他这么弱小,无法离开教廷,只能装作无知的样子,和人虚与委蛇。
阿斯加尔德是他唯一的机会。这是一场赌博,教皇肯定会亲自前往失落之城,可能会获得城中的宝藏,也可能会死在城里。即便只有一半的几率,也值得兰德尔去赌一赌这个可能性。
伊格纳斯:“你想要我怎么帮你?”
“我只能暂时逃过教皇的监视,但是不能背叛教廷。”他的身上有教廷的烙印,这个烙印将会伴随他终生,他可以短暂地消失,却不能永远没有踪影——除非他死去。
“权杖的事情,必须告诉别的人,他必须要和我一样仇恨教廷,但是必须保有一颗坚定的心,不能被仇恨冲昏头脑。他应该拥有很强的意志力,不被旁人左右。他实力应该足够强,能够在迷雾之森中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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