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的编辑一个电话,将姜恒继续留在了学校的厕所。他按了接听,手机里面传来一把年轻的男声:“您好,请问是姜恒,姜先生吗?”
“我是。”
“您好,我是《风象》的视觉编辑,厉文则,你的插画我非常欣赏,画中的立意也很高明……”
“那个……厉先生您好。”
姜恒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开口了:“稿费可以先结吗?”
平南城北三街,是姜恒从小到大读书填写进学生档案里的“家庭住址”,不堵车的情况下,从城北三街坐上618公交大概30分钟可以直达平南一中学校正门,但是堵车的话,坐公交可能没有骑自行车快。以姜恒骑自行车的速度,他大概25分钟就能到“家”。
天色已暗,在三街的小区居民楼下,背着斜挎包的少年缓缓停下了自行车,他蹲下来将自行车的前轮跟楼房的钢铁水管锁在一起。稍微挪正了挎包的位置,姜恒吸了一口气,便大步走上了楼。
楼道十年如一日昏暗,姜恒一步一步走上楼梯,他发现楼梯的宽度比小时候窄多了,阶梯也没有小时候看起来那么高了。他这几年极少回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在胜爷爷家蹭吃蹭住。这里不是他的家,这家的主人,只是他未成年前依然挂名的养父养母而已。
在姜恒的字典里,“家”是一个稀有名词,他长到了16岁,依然不知道家在何处。
他走得比平常更慢些,每一步仿佛都踩在过去那个一次一次滚下楼梯的自己身上。
八年前的一天,雨下得无比大,还时不时电闪雷鸣。8岁的姜恒忘记带伞,他背着沉重的书包,跑回到小区,整个人浑身湿透。在屋檐下躲雨的时候他听到雨里有小狗呜咽的叫声,循着声音,他终于在下水道发现了这只小东西。
是一条小金毛,被雨淋得毛发都粘在了身上,因为体积太小,它根本跳不上来。雨水实在太大了,不知道它是从哪里被冲到这的,然而下水道的水马上要将它淹没了。
姜恒8岁的时候并不高,他卸下书包,想都没想就兀自跳了下去,将小狗捧上了地面,而自己却陷在了下水道,他被肮脏的污水浸泡着,水已经漫上了他的腰身。他使劲抓住上面的水泥板,却怎么都跳不上去。
被救的小金毛朝姜恒“汪汪”了几声,就跑开了。姜恒当时失望透了,他想如果他在下水道被水泡死了,多少天才会被人发现?从来不管他的养父养母,会不会发现他今晚没有准时回家而出来找他?路过的人会发现他放在路面的书包吗?会有人经过多看这里一眼,把我捞上去吗?
小小的姜恒没有哭喊,也没有呼救,他低下头,默默地想着自己今晚还没完成的作业,以及明天可能见不到的同班同学。
“糟糕!下面有个小孩!”
姜恒抬起头,马上被密密麻麻的雨水淋了一脸,他看见洞口上有一个男孩探下了头,他的表情有些凶,向姜恒伸出了手:“这么大的雨怎么掉到下面去!不会喊大人吗?快把手给我!”
姜恒愣愣得看着那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小手,又愣愣地朝那个被雨水淋湿的男孩看了眼,说不出话。
“喂小孩!你想死吗?快把手给我!”
可能是那个男孩太凶了,姜恒颤颤巍巍递上了自己的手。对方看准了机会一下就拉住姜恒,再一使劲,提着姜恒的衣领,就这样将他从下水道捞了上来。
姜恒上到路面,发现小金毛还待在他书包旁边,朝他摇尾巴,顿时就哭了出来,怎么也收不住。
“喂,你别哭了,这狗是你的吧,是它一路咬着我的裤脚带我来这的,你快带他回家吧。”
不是开心也不是难受,姜恒只是觉得太害怕了,在八岁的他的认知里,如果没有这个男孩救他,他就死掉了。那男孩比姜恒高出一个头,他将姜恒拖到了屋檐下面,使劲用自己的手给他抹去了脸上的雨水、泪水、还有鼻涕。
“你别哭了,没死已经很好了,我要走了,你自己会回家吧?”
姜恒点点头。
“你不会说话吗?”
姜恒摇摇头。
“小哑巴?难怪掉下坑也不喊不叫。就算是哑巴,你遇到危险也要呼救啊!我妈在等我了,我得走了,你以后要注意不要再掉坑了,下次就不一定能遇上我了。”
男孩走得飞快,姜恒还没来得及开口跟他说句谢谢,只眼睁睁看着他消失在茫茫大雨中,只剩姜恒抱着一条小狗在雨中冷到发抖。
当浑身湿透的姜恒,抱着同样浑身湿透的小金毛回到“家”,当即就被自己的养父养母踹了出来,他将小金毛护在怀里,一连滚下了两层楼梯。
“滚出去,你这个多余的废物。”
“多养你一个已经够费劲了!竟然还抱回来一条死狗!”
“你给我滚出去!除非把狗扔了,否则别回来!”
幸好雨已经停了,姜恒抱着狗蹲在小区大门前,希望可以遇到狗主人来认领。蹲了一个晚上,终于有一个大爷来到他跟前,仔细瞧了他几眼。
姜恒瞪着大眼睛,好像看到了希望,他问:“这是您的狗吗?今天下午它掉进沟里,我把它捞起来了。”
胜爷爷说:“噢!那太谢谢你了。”
姜恒欣喜:“那把它还给你了,我的家人不让我带回家,还给你我就可以回去了。”
胜爷爷皱了皱眉,说:“好,那你交给我吧。”
姜恒把小金毛放到大爷的手上,因为晚上没吃晚饭,他肚子禁不住响了起来。
“你一个晚上都在这吗?还没吃晚饭?”
姜恒点点头。
胜爷爷带着姜恒到附近的小店吃了牛腩汤粉,姜恒点了两份,给小金毛分了一份,自己咕噜了一份。吃完后,大爷送了姜恒回家。
胜爷爷怀里抱着小金毛,看着姜恒上楼:“爷爷明天再带它来看你。”
姜恒点点头。
第二天,胜爷爷如约出现在姜恒家楼下,却见姜恒从楼道里滚了下来。他掀开姜恒的衣服,整个背部都是淤痕,但这个孩子也一声不吭。
“你的父母都这么对你?”
“他们不是我父母。”
胜爷爷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这孩子太可怜了,说得也是,哪个家长舍得这样推自己的孩子滚下楼,晚上不给孩子饭吃让他自己在外面呢?但是对于这个孩子他一个外人可以做什么?胜爷爷对姜恒说:“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回这里了,可以到爷爷那里去,爷爷家住在城西,开了一家烧烤店,你可以免费吃烧烤。”
小金毛汪汪了几声,姜恒点点头,他记住了。
此后胜爷爷也隔三差五来看姜恒,跟姜恒的养父养母起过不少冲突。直到姜恒上初中,姜恒的养父母并不愿意供他继续读书了,因为他们家还有一个亲生孩子需要供读。胜爷爷到姜恒家跟他的养父母大闹了一场,拉着姜恒就走了,说你的学费胜爷爷来付。
姜恒那天实在太开心了,他终于可以,不用再回这个“家”了。
这天姜恒回来,是为了取走自己的东西。
当他把钥匙插进钥匙孔里的时候,他发现根本就转不动。
门锁换了。
作者有话说:
小姜恒,去胜爷爷家后,就变得开朗啦!谢谢胜爷爷和旺财的陪伴啊!
第9章 “家”
姜恒拿着钥匙鼓捣了几下,发现门锁换了,原来,这个户口本上写着“家庭住址”的地方,早就将他移除出列。
他将钥匙拔出,低头冷笑了一声。
这个时候,门自己打开了,里面探出来一个头,看到姜恒就开始嘲笑:“哟!我说是什么小偷呢!原来是那个不回家的白眼狼。”
姜恒伸出手将门往回压,稍一用力就将那人的脖子夹在了门缝里,他笑道:“哟!这谁啊?脑门被门夹的感觉好受吗?”
“姜恒你个杂种你……你给我撒手!我要死了!你谋杀我!”被门夹脑袋那小男生还在张牙舞爪。
“于明生,我劝你嘴巴放干净点,都在同一个户口本里,我要是杂种你就是杂种他弟。”
姜恒用力扯开门把手,于明生颓然倒地,他摸着脖子喘着粗气,还不忘回击:“呸!谁要当你弟弟!要不是你妈临死前死都要将你托付给我家,我们才不会白养你这么多年!真是不要脸!”
“对对对,我就是不要脸,所以我今天回来拿走我妈给我留的东西。”
姜恒大步走进屋里,他觉得很奇怪,屋子里的陈设跟几年前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就好像他曾经存在抑或是离开,这里都跟他没有一丝一毫瓜葛一样。他朝着自己曾经住过的小隔间走去,刚想推门就被人用扫帚拦住了。
“你回来干什么?”
是他的养母,冯兰。
“我回来拿我妈给我留的东西,你放心,拿完我就走,并且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听完此话,冯兰颇为心虚,说话时都不敢看姜恒眼睛:“你……你妈给你留了什么?”
姜恒看向冯兰扭曲的面部表情,觉得很有意思:“冯姨,你放心,当年我还小,我妈给你保管的10万,说等我成年后再交给我的,那些钱我一分都不会要,就算报答你们家的‘养育之恩’了。我这次回来,只是把我妈的遗物拿走,别的我一点都不会碰。”
“养育之恩”这几个字,姜恒特意加重了音量。
“你的东西我妈早就扔了!全是脏东西,不该出现在这个家!”于明生在后面大喊,唯恐天下不乱。
“你说什么?扔了?”姜恒转身走向于明生,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揪着他的衣领就提了起来,眼里都是怒火。
可能是过于心虚,也可能是害怕姜恒真的动怒,冯兰语气缓和道:“没扔!小恒,没扔,阿姨知道你宝贝那些东西,都给你收着……你跟我来。”
放下于明生的衣领,姜恒狠狠瞪了他一眼,而比姜恒还小一岁的于明生却反击一个鬼脸。
懒得跟他计较,姜恒跟着冯兰进了卧室,见她从衣柜的最底层拖出一个行李箱,那是姜恒刚搬进这个家的时候,带来的行李箱。
“这里面装着的是你来的时候的全部东西,姜恒,我们家条件本来就不好,如果不是受你妈所托,根本不会收留你的,特别是小明长大上学了,需要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更加养不起你了……”冯兰眼里含泪,似乎用力百分百的感情。
姜恒冷笑:“是养不起,还是不想养?我妈给你们那10万,你全都拿来还债了吧?我来之前你们不是还被追债吗?如果不是我妈手里有钱,你们会那么爽快就答应收养我?”
“只可惜我妈看错人了,曾经在她面前总是对我嘘寒问暖的冯阿姨,在她走后就翻脸不认人的冯阿姨,总是对我打骂的冯阿姨,跟你是同一个人吧?我没记错吧?”
姜恒是笑着说出这番话的,但是眼里的刀子怎么都藏不住,他童年最灰暗的记忆不是母亲的离世,而是带着可以拥有新生活的希望住进了一个地狱般的家庭,在这里他经常没饭吃,没地方睡觉,只要稍微犯一点错,就会遭到毒打,他战战兢兢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家庭里活了那么多年,他已经很听话很听话了,却还是换不来一星半点的疼爱,甚至差一点就失去了继续读书的机会。
一开始他会哭会喊,后来次数多了,他就不哭了。
他发现根本没有人在乎他。
所以他无比庆幸那天,遇到小金毛,遇到胜爷爷,让他在那好像永远都不见天日的生活里,得以窥见星光。
冯兰听完姜恒这番话,哑口无言,姜恒已经长大了,长大到她无法任意拿捏的年龄了。
“你走吧,带上你的东西,离开这里!”
拖着妈妈留下的大箱子,走出了于家的大门,姜恒决定,以后绝对不会踏入这里一步了。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过去将近十年的噩梦,今天终于可以抛于脑后了吗?他感觉身心愉悦,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拉着拉杆箱,嘴里吹着跑调的歌谣,一步一步慢慢走向城西秀水路。
平南的夏季,下午总是容易下雨,这天不出意外又飘起了毛毛雨,姜恒没有撑伞,他任由冰凉的雨丝打在脸上,这冰凉的触感能让他想起自己是个有温度的人。
他就这样一直走啊走,一直走到了天黑。
前方秀水路路口,“胜记烧烤”的招牌眨巴了几下,便长久地亮了起来,胜爷爷将烧烤车推出了门口,又将菜单牌立在前面,然后他锤了锤自己的腰,回到店门口坐着,抽了几口水烟。旺财立在胜爷爷旁边,老远就看见了姜恒,朝他“汪汪”了几声,就开始飞奔过来。
姜恒想,真好,这里才是我的家,对吧?
胜爷爷刚抽完水烟,干咳了两声,问道:“今晚怎么回得这么晚?”
“回去取了些东西。”姜恒指了指自己的行李箱,胜爷爷一看便了然了。
“先上楼洗个澡,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老淋雨,又忘记带伞?这怎么行啊……”老头埋怨了几句,将这淋得头发湿透的少年推进了屋内,帮他停好了自行车。
姜恒不做声,笑着等胜爷爷责备完,才开口说话:“胜爷爷,我的画卖出去了,我以后可以养自己了。”
老人本就混浊的双眼顿时变得更加朦胧了,他看向姜恒,缓缓开口:“卖出去了?能养自己了?”
姜恒点点头:“签了约,之后就可以长期领稿费了。”
“好……那就好,我们姜恒,有出息了……”
胜爷爷拍了拍姜恒的肩,没再说什么,缓缓走回门口的椅子坐着,又默默抽起水烟。
少年凝视着老人落寞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却也没再说话,自己扛起箱子就上了楼。16岁的姜恒心想,我一定要好好画画,考上好的大学,以后才能更好的报答胜爷爷。
万物有恒
第10章 同宿
周日下午,姜恒仅仅只收拾了一个背包大小的行李,背上挎着比自己身量还大些的画板,少年轻快飞扬,脚下自行车用力一踩,便正式奔向自己的高中住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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