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绎一直以为自己能感受到小树苗的情绪是错觉,惊讶地问:“他真的有感觉?他能听懂人类的话?”
“别人的话应该听不懂,不过他能感受到你的心情,你跟他说话的语气和心情他也能感受到。”
“太神奇了,我以前还会把他当成树洞对他发牢骚,这么说来,他岂不是从小就被我带坏了。”
林澍想象一下张绎对着一棵树苗自说自话的场景,在心里笑了笑,对他说:“也许正是因为你经常跟他说话,他才能开智的这么早。”
张绎开灯,看到林澍就穿了一件风衣,里头一件烟灰色的磨毛衬衫,看着不像是来大西北过冬,而是去了春暖花开的地方。
“你不冷啊?”张绎问。
林澍不怕冷也不怕冷,树妖本来对周围气候就不敏感,如果不是怕被人当怪物,他穿短袖都没问题。
“还好。”林澍把手伸过去,在张绎胳膊上摸了一下,温软的触感确实说明了他不冷,张绎这才想起来自己睡觉穿着短袖和内裤,低头一看,两条白花花的腿露在林澍面前,相当不雅观。
“你坐会儿,我穿衣服。”
“别,你继续睡吧,我就是让他看看你,今晚就让他在你屋里睡吧,我另外找地方住。”
张绎也就不坚持了,把花盆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叶片,每回跟林澍讨论这棵树,都会让他有种他们在讨论小孩的错觉。
“镇上能住的地方都被剧组租了,酒店也满了,你要不要在这里先将就一晚,明天再去找地方?这么晚应该也没人愿意被打扰。”
林澍无所谓,点点头,“那好,你不嫌挤就行。”
“北方的炕很大,你瞧,睡三个人都绰绰有余,而且非常暖和。”张绎就是因为炕上太热,才穿短袖睡的,这时候要和林澍同床共枕,他连忙去找了条睡裤套上。
他钻进被窝,自觉的往里靠,床给林澍留了一半,被子也留了一半。
林澍换了一套绸缎睡衣,这是张绎第一次见他穿这么居家的衣服,平时不是西装就是大衣,换上睡衣的他显得柔和了许多。
林澍平躺在床的外侧,一股热气从下方传来,他也挺新奇的,“我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这种炕的时候,我以为人睡在上面会被烤干。”
张绎憋笑,“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第一个晚上都睡不好,怕自己睡沉了变成人干都不知道。”
林澍侧过身,面朝着张绎,“这几天拍戏顺利吗?这么冷的天气拍戏很辛苦吧?”
张绎免不了又要吐槽导演有多放水,“最夸张的一次,我念错了台词,导演居然没喊卡,直接让我过了,我后来跑去提醒他,你知道他怎么说吗?”
“应该是说没关系吧,本来剧本上的台词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符合情景就行。”
“对,他就是这么说的,难怪我听说有些演员都是不背台词的,就看个大概,全靠临场发挥,更恐怖的还有直接念数字的,等后期配音。”
“这也不奇怪,任何行业都有做得好的和做的不好的,娱乐圈本来就是赚快钱的地方,为了效率,导演确实容易忽略很多东西。”
“我只是觉得拿这么高的片酬却演成这样有点亏心。”张绎都能猜到成片出来后,观众们会怎么骂人了。
“别想这么多了,你如果觉得这样不好,以后选剧本选团队时都选好的就行。”
“那可能就没这么高的片酬了。”张绎看上的就是一千万的片酬啊。
“那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反正你自己尽力了就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他方面你又管不了。”
“你说的对,反正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
林澍摸了摸他的脑袋,把被子往他胸口拖了拖,“快睡吧,明天还得拍戏吧?”
“嗯,天冷,导演说每天十点才开工,中午就不休息了,晚上六点收工,除了冷,倒是不累的。”
张绎说着说着眼皮就掉下来了,前几天没睡好,又忙碌一整天,今天晚上是彻底好眠了,原本他以为林澍躺在身边他会睡不着,结果很快就睡沉了。
林澍是无所谓睡不睡的,他侧躺着看张绎的睡容,越看越觉得这个人类长的是挺好看的,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他,还天天叫着喊着要嫁给张绎,给他生猴子,真是不矜持。
离天亮还有一点时间,林澍干脆也闭上眼睛睡了一觉,等他再辞职睁眼,张绎已经醒了,平躺着盯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要起床了吗?”林澍发声问,这声音把张绎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弓起腿,背对着林澍躺着。
他刚才醒来就发现自己下身支起了帐篷,这是每天早上都要发生的事,原本很平常,可是因为身边躺了一个人就显得有些尴尬了。
林澍以为他还想睡,起来把衣服换了,然后去厨房准备早餐。
剧组是提供早餐的,不过这么多人也做不出什么好吃的花样,一般就是馍馍配咸菜,或者是辣酱。
张绎带了这么多个助理来,本来是可以自己做吃食的,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地方要买到足够的食材还不容易,而且张绎也不想搞的太独特,于是就跟着大家一起吃,不过额外还是有加一瓶牛奶或是一点水果。
林澍进厨房这件事把四只小妖吓坏了,齐整地站在厨房门口,毕恭毕敬地问:“大人,我们来就好,您想吃什么?”
林澍说了句:“不必,我不吃,给张绎做点早餐,他平时都吃些什么?”
小妖们内心一片躁动,面上依旧是恭敬的,孙一凡回答:“就是跟着剧组吃,基本都是馍馍。”
林澍翻遍了厨房,发现除了干面条和一些干货什么都没有,他想熬粥,可惜没米,而他身上又没有带米的习惯,菜倒是有带了一些来。
“镇上应该有商店吧,去买几斤米来。”
许洋第一个窜了出去,速度飞快,别人根本赶不上。
大家暗骂这小子不够朋友,这种事可以他们一起去啊。
还是骁途精明些,扫了一圈空荡荡的厨房,问:“大人,是否要买些调料来,这里什么都缺。”
林澍干脆列了个清单给他们,让他们去采购,这时天刚亮,外头的商店压根没开门,几人敲了半响才有老板打着哈欠来开门,闭着眼睛吼道:“大清早的干啥呢?”
“买东西!”
“不知道我店铺是八点开门吗?这才几点?”
“十倍价格,卖不卖?”骁途冷静地问。
老板蓦地睁开眼,看着门口站着的几个外地人,以为自己刚才幻听了,问:“刚才你说什么?”
“买东西,十倍价格,想做生意就把门打开。”
“好好好,我立马开门。”老板急忙把卷帘门升起,把几位财神爷迎进门。
几个小妖东买买西买买依旧没凑足清单上的东西,尤其是几样海鲜,这样的西北小镇根本没有,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回去复命。
林澍原本想做虾仁粥,既然买不到鲜虾也就算了,改做了皮蛋肉末粥,他有下过厨,但多年不练,厨艺谈不上多好,只能把粥煮熟。
好在皮蛋瘦肉粥也不需要太高深的厨艺,粥煮好后再煎两个荷包蛋就好了。
张绎一脸魔幻地坐在厨房的餐桌上,面前摆着热腾腾的粥和两个煎的很漂亮的荷包蛋,重点是这些食物竟然是林澍亲手做的。
万年老妖怪给他做早餐,这件事怎么听着那么玄幻呢?而且心跳加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太久没喝粥了?
“快吃吧,七点半了,吃完正好去片场。”林澍坐在他对面说。
张绎看了他一眼,低头默默吃早餐,西北的馍馍太硬了,他吃不习惯,每天早餐都没吃多少,而且这么冷的天气,馍馍哪里有热腾腾的粥好吃?
他一口气把一锅粥喝光了,煎蛋淋上几滴酱油,好吃的不得了,张绎吃完觉得浑身舒坦。
林澍见他吃光了食物,嘴角扬起,也很高兴,“既然吃不惯剧组的食物,就让你助理们给你做,养这么多助理不好好用起来摆着玩吗?”
几个小妖排排站在门口,听到这话羞愧地低头,和其他助理相比,他们确实太安逸了,张绎许多事情都自己做,能用上他们的地方很少,加上骁途还总喜欢大包大揽,其余人都闲的数脚毛了。
“也还好,反正有吃有喝,就不麻烦了。”张绎替助理辩解一句。
“走吧,我来这里也没什么事,可以帮你做饭,中午干脆也回来吃吧。”
林澍说的容易,张绎却震惊极了,“这……这不好吧?”他怎么能让林澍给他做饭?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锻炼一下厨艺。”林澍如是说。
张绎哪能不明白,他就是为了自己,可林澍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这个疑问重新回到了他的心头。
张绎落荒而逃,直到换好衣服站在片场上,心里还在琢磨着这个问题,林澍对他的照顾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孙一凡告诉他,幺寰里不少人私下还以为他和林澍是一对情侣,会被这么怀疑张绎一点也意外,连他自己都要以为林澍在追求他了。
“张绎!……”导演忍不住大吼了一句,张绎抬头,就见周围人都好奇地看着他,导演气得双眼瞪圆,张绎急忙回神,“抱歉导演,我走神了。”
“谁看不出来你走神了,不过拍戏的时候也能走神,你也是够可以的,怎么?昨天晚上过的太逍遥了?”
不少人偷笑起来,张绎眨眨眼,意识到林澍的到来已经传遍了全剧组,而且他俩昨晚睡一间房,一张床,这些人脑子里不知道想了多少黄色废料。
而且这种事他还没办法解释,只好尴尬的笑笑,重新开始表演。
林澍早上没来片场,估计是不想打扰张绎拍戏,又或者是在专心致志地准备午饭,张绎一早上都有些神不思蜀,从来没被导演吼过这一早上就破例了好几次,连郁浩然都打趣道:“你不会昨天晚上真的没睡吧?又或者是被美人迷得没睡醒?”
“少来,我就是有点事情想不通而已。”
“要我帮你一起想吗?”
张绎连忙摆手,“不用,私事,我自己想就好了。”他总不能让郁浩然帮他参考,看看林澍是不是喜欢他,估计别人会以为他太自恋。
第70章 不见棺材不掉泪
午饭时间到了,张绎拒绝了盒饭,回家吃爱心午餐,几个助理在他的邀请下一致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资格吃灵树大人做的食物,而且潜意识里,他们知道那位不会喜欢他们出现的。
张绎刚进门就闻到了肉香味,他站在门口想了想,林澍应该是不吃肉食的,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什么会做荤菜?是以前做给别人吃过吗?
这么一想,张绎满心的期待就减退了不少,他知道这是正常的,林澍活了那么久,在他毕生的经历中,有那么几个刻苦铭心的爱人一点都不奇怪,只是那些人肯定都走在他了的前头,也不知他当时是什么心情。
念头起来,就怎么都止不住了,张绎原先还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着去追求,想到这里又退却了,假如他们真的在一起,那等他渐渐老去,对方的心情肯定不会太好,而且一个老头子和一个年轻人怎么谈恋爱?更别说他还会死在林澍前面。
算了算了,如果能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就知足了,何必给双方增添烦恼。
“怎么站在那儿不进来?”林澍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张绎知道他不用眼睛看也能知道自己回来了,于是收起心思走进去。
这家人用的餐桌是圆形的,不大,此时上面摆着四菜一汤,餐具全是新的,厨房里一眼望去多了许多新厨具。
“好香啊。”张绎赞道,主动去装了两碗饭,给林澍的那一碗只浅浅装了一小勺。
林澍只穿了一件衬衫,手上脸上干干净净,一点也不像在厨房干了一早上活的人,不过这桌上的菜都是南方口味的,想必在镇上想买也买不到。
“尝尝看,许久没做了,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张绎夹了一块肉,肥瘦相间的东坡肉,烧的颜色鲜亮,一口下去一点也不油腻,这水平绝对是大厨级别的,一条红烧鱼也做的非常可口,一点也不像许久不曾做饭的水平。
“很好吃,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家常菜了。”张绎小时候在山上吃的一直都是大师兄做的饭菜,大师兄这个人吧,厨艺很一般,偏偏自以为很好,还节省,一点都不与时俱进,以致于他下山上学时经常要在外头开小灶,被发现几次后他的零用钱就被没收了,因为大师兄觉得外头的东西不干净。
上了大学后吃的东西是不受制约了,但多数时候还是在学校食堂吃,食堂的菜花样百出,但大锅菜烧出来的味道也就那样,而且不可能照顾到五湖四海弟兄们的口味。
“真有这么好吃?”林澍夹了一点鱼肉放嘴里尝尝,本地买的鱼,虽然是活鱼,但不知道是哪里养的,吃着一股土腥味,与他养在灵泉里的鱼没法比,而且知道张绎爱吃辣,他调料下的狠,林澍并不喜欢这些。
张绎把装鱼的盘子挪到自己面前,“你别动,放着我来,这些我都能吃完,你喝点汤吧。”
汤是老鸭汤,不知道林澍放了什么菇去炖的,特别鲜美,喝下一碗汤,感觉一早上的疲惫都一扫而空了。
张绎吃饭速度很快,因为中午没休息,吃饭时间只给了半个小时,所以也慢不下来。
林澍看着他吃,顺便帮他盛汤,看他吃的香感觉一早上的努力没白费,如果张绎去看厨房的垃圾桶就知道,林澍不知道浪费了多少食材才做出了这一桌子菜,连饭都倒掉了一锅,因为水加太多了。
吃完饭,张绎摸着肚子不想动,但眼看时间就到了,他只好站起来,“那个……我该去片场了,晚饭就不要做了,剧组的晚餐还是不错的。”
林澍也跟着起身,去拿了外头跟张绎一起出门,“我送你去片场,下午没事,我去看你们拍戏。”
严导不像胤导那么严苛,有人探班是不管的,不过这个季节又是在这么偏僻的大西北,会来探班的粉丝寥寥无几,因此也没这方面的烦恼。
林澍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辆拉风的机车,长腿往上一跨,头盔一戴,气质瞬间转变,由一个文质彬彬的大学教授变成了炫酷狂拽的机车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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