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秦啸忽然歉意地告诉他自己第二天要出趟差,就去隔壁市,一天内就能回来,沈翊桢说没事,正好他自己有安排,但他打算先瞒着秦啸。
秦啸不在家,沈翊桢就把大厨请到了家里来,对方比他想象中年轻,个子很高很瘦,模样也不错,整张脸轮廓鲜明,应该是混血,站出去说是模特也有人信。
对方担心沈翊桢不会挑食材,自己带了一些过来,还耐心地为沈翊桢讲解不同食材做出菜肴的味道差别,沈翊桢听得极认真,把每句话都记在心里。
两人互相配合,做出一道红酒酱汁烤肋排。沈翊桢尝了尝,味道绝美,心中成就感大增,他本身就是个喜欢学新东西的人,一边吃一边跟对方探讨更细微处的技巧。
吃得正开心呢,玄关处忽然传来有人解开锁进门的声音,沈翊桢放下叉子,拿纸巾擦了擦嘴巴,心里有点诧异,走出去看到正弯腰换鞋的秦啸,他的脚步不太明显地一顿,小跑着过来问:“回来这么快?”
秦啸敏感地抬眸:“路上没堵车,怎么?”
“没什么,我在——”
沈翊桢的话被秦啸陡然锋利的眼神打断,他回身望去,看到从餐厅走出来的高个男人。秦啸的视线从对方身上移开,重新落回沈翊桢脸上,一个字都没说,但质问的意思很明显。
沈翊桢笑着解释说:“他是我一个委托人的朋友,叫Aaron,是米其林餐厅的大厨,我请他来教我做菜。”
“是么。”秦啸脸色稍霁,远远对着Aaron打了声招呼,对方冲他一点头。
沈翊桢拉着他往餐厅走:“刚做好,你回来得正好,尝尝味道如何。”
“你做的?”秦啸问。
沈翊桢说:“我跟Aaron一起做的。”
不知道是不是沈翊桢的错觉,他说到“我跟Aaron”时,秦啸手上不太明显地用了下力,差点捏疼他的手。
秦啸入座之后,Aaron稍显局促,不过沈翊桢跟他说话时,他还是会认真看着对方的眼睛跟嘴唇,因为这样才能清楚地辨认对方说了什么,Aaron中文学得不是很好。
秦啸什么样的美食没吃过,原本想夸几句,但一想到是沈翊桢跟这个什么Aaron挤在厨房里一块儿做出来的,吃进口中就难以下咽,尤其是看到Aaron望着沈翊桢时那种专注到一个字都不肯放过的眼神,他就觉得气闷。
沈翊桢求知欲上线,没顾上观察秦啸的反应,直到桌下有什么蹭了蹭他的裤脚,他一开始以为是错觉,顿了顿就继续与Aaron交谈,然后底下那东西沿着他的脚踝往上蹭到小腿,在那处一直逗留,沈翊桢反应过来猛地一僵,看向对面神色如常的秦啸。
“吃饭。”秦啸掀了掀眼皮说。
“喔。”
吃完,Aaron就要离开,沈翊桢跟他说好了日结,当场就准备转钱,谁料Aaron笑得特别好看,一边穿外套一边对沈翊桢道:“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所以第一次不收钱。”
沈翊桢:“……”你别仗着中文不好就当着我老公面说这种话啊!那我待会完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叉腰,有点少,怎么,不满意?
(还是存稿,明天晚点更哦,要到晚上很晚,嗯,然后在家没有电脑,错过感谢可能要到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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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吵架
“第一次授课做菜……”沈翊桢出声帮他补充,试图挽救,“Aaron,你看你教我做了菜,出了来回路费跟食材的钱,我不给钱的话岂不是显得我很喜欢占人便宜?”
Aaron听到一个关键词,脸一红:“占便宜?”
“……不是那个占便宜!”沈翊桢眼看餐桌旁秦啸的脸肉眼可见地黑了下去,只好快刀斩乱麻,“你先走吧,钱我看着给,路上注意安全。”
Aaron是真挺喜欢跟沈翊桢待在一起的,又开心又舒服,他有些恋恋不舍地跟沈翊桢告别。
客人一走,沈翊桢立刻回身去找秦啸,冲他笑着解释道:“我的手艺你也知道,很一般,我就想学做几样菜,张姨不方便的时候做给你吃。这道菜,味道还行吧?”
秦啸不回答,抬手看了眼腕表:“他几点来的?”
“九点钟。”
秦啸语气有点冷:“现在是一点四十四,你们在一起快五个小时,除了做菜还做什么了?”
沈翊桢一愣,顿时觉得秦啸的质问莫名其妙、不可理喻,秦啸在梁城出差去找陈筠吃饭上床的时候,他也没问他们睡了几次、什么姿势、用了几个T,他只是请人到家里来教做菜,为的还是讨好秦啸,凭什么被这么当犯人似的审?
“你觉得我们做什么了?”沈翊桢笑着反问。
沈翊桢在笑,但他眼中的嘲弄秦啸看得清清楚楚,从餐桌旁起身,秦啸挥手扫开桌上那堆碍事的东西,还未收起的餐盘、刀叉乒乒乓乓撞到一起,落到地毯上的反而没了声儿。
沈翊桢被他一把按着坐在桌沿。
秦啸将他上上下下扫视几遍,看到方才沈翊桢被抱过来时不小心甩到一边的一只拖鞋跟那只光着的右脚,沈翊桢在家穿了条浅蓝色牛仔裤,裤脚挽起几寸,露出纤细脚腕跟漂亮的脚踝。
沈翊桢身上每一处都长得十分对秦啸胃口,哪怕他如今套着衣服,秦啸也能想象出这些层层叠叠的布料之下是什么样的诱人风景。
“没人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秦啸伸手摸向沈翊桢的唇角,他一早就知晓,在这双单薄好看的嘴唇之下藏着怎样的伶牙俐齿,可大约是沈翊桢太喜欢他了,从认识他以来讲的都是甜言蜜语,就算偶尔有责怪,那也藏着对他的喜爱跟小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好像多不在乎似的。
沈翊桢被他的举动气得脑仁疼,忍不住道:“那当然了,毕竟你是金主、出资人,别人跟你睡个觉,你就能为了喜欢的小男生花钱、送礼物、帮人找工作,哪怕演技稀烂、也能被你捧成片约不断的明星,你多有钱多厉害,他们当然要巴结讨好你,怎么敢说你不爱听的话?怎么会冲你发脾气?就算看不惯你、对你没感情,那也得乖乖听你话,才能一直待在你那两百人的标签底下。跟着你可以少努力十年,这笔买卖很划算,谁不愿意做啊?”
秦啸听完慢慢冷笑了一声:“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向我求婚之前不都知道吗?现在来找我算的什么账?算得着吗?”
“是啊秦啸,你结婚之前干什么我是管不着。但我以为结了婚以后,你能收心呢。”
“那你呢?”秦啸看他不顺眼,俯首用力地咬了一下沈翊桢的嘴唇,起身的时候随手抚去那颗缓缓渗出来的血珠,面对沈翊桢的蹙眉瞪视,他冷声问:“请一个陌生男人单独到家里来,这么大的房子里就你们两个人,你不该提前跟我打声招呼?”
沈翊桢被唇上的疼痛跟秦啸轻描淡写的动作搞得快没了理智,这时也忘了之前故意摆在秦啸眼前的人设,以跟他相似的语气反问:“你当初去送给陈筠的房子里找他上床,问过我了吗?你跟那两个年轻男陪唱在包厢里卿卿我我的时候,有想过跟我说吗?看到我为了你哭的时候,你其实根本不愧疚吧?只是觉得有个男的因为吃醋、怕失去你就哭成那样真傻逼,对不对?我告诉你吧,今天我看见你因为Aaron不开心,我也觉得你很傻逼。”
“沈翊桢!”秦啸的眼神跟话里都迸射出怒气。
要放在这之前,沈翊桢就会意识到这场争吵来得莫名其妙,也早该停了,但他就是停不下来,看到秦啸生气,他心里就很痛快。
“我不过就是跟Aaron待在厨房五个小时,说了很多你不知道、不懂、也说不出来的话而已,我们没上床也没挤在一起唱情歌,”沈翊桢不怕死地摸了一下秦啸的脸,“你这么生气干嘛?你在吃醋吗?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秦啸的手与视线慢慢落到沈翊桢颈间。喉咙被秦啸的拇指一顶,沈翊桢这才意识到危险,也看清了秦啸脸上可怕的神情,他有种感觉,只要他再多说一个字,秦啸就会毫不犹豫地掐住他的脖子。
沈翊桢的话音一停,秦啸目光上移,面无表情问:“说啊,怎么不往下说了?”
理智回笼,沈翊桢这才慢慢回忆起自己方才口不择言都说了些什么,这下秦啸该知道自己在他身边安排了眼线,过往傻白甜的人设也崩得差不多了。沈翊桢慢慢闭了闭眼,从大二作为法学院输出团主力参加辩论赛以来,他拿了不知道多少次最佳辩手,对不起,一遇到吵架,他就是太想赢了。
沈翊桢还想挽回一下形象,刚在眼底聚集起几分悔意就被秦啸的话打散在眼中:“你什么都知道,怪不得会挂我电话。你还知道什么?”
摇了摇头,沈翊桢说:“我只知道这些。我又不是神仙,你想瞒着人的事情,我怎么可能知道?”
“我需要瞒?没做过的事情我不用瞒,也懒得骗你,是你自己不信,我不想解释第二遍,”秦啸话虽这么说,后面的话还是不由自主跟了出来,“跟你结婚以后,我没跟别人上过床,也只去见了陈筠一个人,我不知道你从什么人那里得到的消息,但我劝你别用这样的方式监视我。”
能让秦啸解释第二遍,沈翊桢相信他的话是真的,秦啸婚前有多花,沈翊桢算账也算不着,去跟陈筠吃饭、跟陪唱腻歪也最多就是已婚男人拈花惹草到一半,没有真发生什么实质性的行为,沈翊桢发觉认识秦啸之后,他的道德底线都跟着变低了一截,但那句“不是监视,我只是怕自己得病”还是憋回了肚子里。
“行,”见秦啸按着他的力道收了,沈翊桢从桌子上下来,“我以后不会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把男人单独叫到家里来。”
“你好像很不情愿?”
“没有,”沈翊桢看了看他,“如果我说想让你把微信里那200个人删掉,你情愿吗?”
秦啸眼神一变:“那是过去式。”
沈翊桢耸了耸肩:“随便。”他知道塘主的鱼塘是别人轻易碰不得的宝贝,也就随口一说,至于那个目前仅仅存在在他臆想中的秦啸的白月光,那就更别想问出什么了。
沈翊桢踏上另一只拖鞋,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发觉这别墅的一楼太大了,他不想跟秦啸待在同一层,就想去楼上躲一会儿,可又觉得那样还不够,他干脆奔着门口走了。
秦啸在他身后沉声问:“你去哪?”
沈翊桢说:“我能去哪,出门走走。”
秦啸几步追了过来:“我让司机送你。”
沈翊桢淡淡拂开他的手,语气已经软了很多:“不用,不会走远。”
秦啸没再说什么。
沈翊桢拉开门出去才发现自己没穿外套,脚上拖鞋也没换,几乎是一瞬间就被寒风吹透了,但折回屋里又显得很没面子,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好在秦啸让人在附近种了玫瑰,就在一个塑料大棚里,想了想,沈翊桢绕到别墅后面,弯身钻进玫瑰园。
里面飘来一阵阵花的芬芳,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沈翊桢心情跟着平静许多,从旁边拿了个小马扎坐在花丛中看花。上回秦啸送的玫瑰比这些未修剪过的漂亮,可就是太漂亮了,没什么特色。
沈翊桢先给Aaron转了钱,然后慢慢弯下身,在面前这丛玫瑰花中挑来挑去,最后选中一只格外小巧玲珑可爱的,他小心避着花刺折下,拿到眼前看了看。
怪不得秦啸喜欢年轻漂亮可爱的男孩子……
不是,他对着一朵这么好看的玫瑰想秦啸做什么?
“哼。”沈翊桢有点不爽快,就对着这无辜的鲜花撒气,一片一片揪着花瓣玩儿,揪了一会儿,他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把快被他薅秃了的玫瑰往地上一插。
也是巧了,他刚移开手,就看到有只蚯蚓破土而出,正往外爬,沈翊桢浑身汗毛直竖,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最怕这种软软的会蠕动的东西了。
沈翊桢慌不择路往外跑,迎面撞上一堵肉墙,稍稍抬眼一看,正是秦啸。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也是晚上更,是下班以后才写更新的那种晚上,你们懂的
着急出门,先不捉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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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秦家
“怎么了?”秦啸将人抱住往身后空地一放,往不远处地上扫了几圈,没看见有什么危险物种。
沈翊桢顾不上还在跟他闹别扭,伸出一只手指了指:“有蚯蚓,就在那儿,它在往外爬——”
“……”秦啸回身不可思议地问,“你怕虫子?我还以为地上有蛇。”但恐惧这种东西就是因人而异,且很没有道理。没等沈翊桢回答,秦啸就往前走了几步,装作确认几眼,他回过头来道:“已经不在了,大概是爬回了家?”
沈翊桢皮肤上泛起的小疙瘩随着这句话一点点消失得无影无踪,害怕不见了,尴尬便如影随形,他掩唇咳嗽一声:“那回去吧。”
拖鞋鞋底沾满了泥,沈翊桢到了门口没着急进门,等秦啸翻出一双干净的给他,沈翊桢才换好拖鞋进了屋,走到餐厅一看,方才的一片狼藉已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
“秦——”沈翊桢回身刚要喊他,发现秦啸已经站上台阶在往二楼走。
隐约听见有人喊他,秦啸脚步一顿,低头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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