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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病秧子(综武侠同人)——古十四

时间:2021-08-21 09:12:21  作者:古十四
  因为做馄饨的人也抽出了刀,带走一阵风。
  周怀瑾目不转睛的看着发生在他眼前的这场厮杀,简洁、利落,又充满杀机和暴力。他又看向那位叫陆小凤奇怪的客人,发现他居然又吃起了馄饨。
  陆小凤当然要吃馄饨,他为这碗馄饨花光了他身上最后的钱,明天开始他又是那个穷光蛋的陆小鸡,所以他当然要很珍惜这份馄饨。因为这样像样的饭菜明天未必就能再吃到了。
  然而他也不是圣人,对别人的目光做不到熟视无睹,于是他放下筷子,迎着这份蕴含着不可思议的目光看了回去。
  周怀瑾没想到他会这样做,两个人平静地注视,只见对面那人擦擦嘴,目光将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露出一个略带狡猾的笑来,“虽然馄饨吃不成,但我还知道一家酒楼的饭菜很好吃,而现在它应该还开着门。”
  周怀瑾没有朋友,但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应该会有很多朋友,因为他足够机灵可爱,连带着一点小心思的笑都不让人讨厌。他突然很想和这人交朋友,这样说不定日子会有趣的很多,而他就想体验一下这种陌生的快活。
  “我叫周怀瑾。”
  他捻着伞,静静的站在那儿,像是身处在什么高朋满座、流水宴席上似的。他的背很直,让陆小凤想起了自己的一个剑客朋友。然而他的气质却和那位冷冰冰的剑客差得太远,于是他又一下子想到了自己刚蹭过饭的另一位友人。
  陆小凤便笑了,“看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周怀瑾慢慢道,“我还没交过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会是个很好的朋友,即使今天吃不上这碗馄饨,我也觉得很快乐。”
  “但饭还是要吃的,不仅要吃饭,还要喝酒,六合楼的梨花白最好喝,但却不是谁都喝得起的。不过我猜我今天也许会有口福。”
  周怀瑾也笑了,“唔,我没喝过酒,不过我愿意陪朋友去喝酒,我想我的朋友酒量应该也会很好,可以给可能喝醉的我找一处容身的地方。”
  “这是当然。”
  刀吻过要害,血从伤口迸射,人重重的栽倒在地,大雨把这小巷分成了两个世界。雨里的厮杀已经落幕,而躲雨的人却其乐融融的约好一起喝酒。这,就是江湖。
  赢的人是杜老头,然而他也受伤了,这样的伤势让他急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他甚至不敢回家,把这些苦难伤痛带累给家人。
  陆小凤说的没错,今天这碗馄饨他注定是吃不上了,因为老板开始赶客,他连陆小凤的那份馄饨都没让他吃完,陆小凤再厚脸皮也顶不住人家阴翳防备的眼神,何况他的大餐已经有了着落。
  老板很快消失在雨中,留下淡淡的血迹一点点消失殆尽。
  看样子纵使是来日,这口馄饨他也就未必就能尝到了。站在雨中,周怀瑾心中生出几分怅然。
  空气里还有残留的血腥味儿,不远处一个人趴伏在那里,没了声息,然而就在不久之前他还站在对面,和他们说过话。周怀瑾没看清他的模样,却也猜得出他的年纪并不算老,这样一个正值壮年的人死去,总是很遗憾又很可惜的。
  然而他们是正当的决斗,既决高下,也分生死。既然是死在这样一场战斗中,似乎又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能活着,为什么又要去死呢?
  周怀瑾并不能理解。
  他只是突然感觉到自己很饿很饿,只想快点离开这失去了遮风挡雨的棚子的地方,于是他催促道:“那家酒楼再哪儿?”
 
 
第三章 
  六合楼的饭菜确实没有辜负陆小凤的夸耀,周怀瑾的嘴被周父养得很刁,但却觉得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可口。
  陆小凤照顾他,点了一些清淡的菜,然而他却一点也不想碰。人人都觉得病号就该吃这些,可他现在就想吃辣的,咸的,一切有滋味儿的食物。
  只今他虽然感觉自己很饿,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然而他的胃已经被养小了,只能一样尝一点,勉强吃了半碗饭,就开始喝酒。
  梨花白很辣,不过酒都很辣。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连生日宴的时候都没破例,但在这样的夜晚,他却想尝一尝。
  周怀瑾才沾了沾唇,脸就红得连出一片晚霞。陆小凤本来在喝酒,却在瞥见他的脸后呛得咳住了。
  或许我今晚应该找个人来暖床,这样的夜太冷了。陆小凤捏着酒杯想。那个叫珍儿的姑娘就不错,白白的脸,白白的腿,笑起来像盛了蜜似的。
  不过他如今是个穷光蛋,再甜的嘴也哄不来姑娘肯陪一个酒鬼。何况眼前又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有哪个女儿愿意自找没意思的凑过来呢?或者说,凑过来还能看见他这个落魄了的大混蛋吗?
  他想着,把周怀瑾面前的酒也揽了过来。
  对于酒鬼来说,这样的夜晚再美好不过了。有朋友,有酒,有美人,人生得意莫过于此,值得高歌一曲。
  但对于和酒鬼相处的还有一丝清醒的人来说,这恐怕要痛苦得多,不是谁都能承受一个撒着酒疯的人大声唱着荒腔走板的歌的。然而陆小凤不仅唱,还很陶醉。作为他的朋友,也是这里唯一的听客,周怀瑾只能叹息。
  幸好他们来得足够晚,晚到他们已是最后一桌客人。而他有足够有钱,有钱到本想歇业的老板双眼放光的将他们迎进来,笑容满面,服务周到。
  周怀瑾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陆小凤那个酒鬼怎么把自己安置好的。他从来没有这样的累过,如同溺水一样的窒息将他紧紧的缠绕,猛地睁开眼,心脏狠狠地坠落,汗刷的一下就坠在脊背上。
  头顶是绸子做的帐子,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酸味儿,一条白皙的手臂正横搭在他的胸膛上,拽着他的一绺头发。腿也被紧紧地箍住,腰间还硌得慌。
  原来噩梦的源头在这里。
  是陆小凤。
  昨天不知谁先醉了过去又没了意识,明明要了两间上房,却纠纠缠缠倒在了一张床上,倒叫隔壁空了整晚。
  两个大男人人挤在一个榻上,怪不得不舒服。
  周怀瑾一动,陆小凤也醒了,他身上还有着昨夜的酒气,让周怀瑾回忆起那火辣辣的味道,耳朵不由自主的跟着一痛。他实在是怕了醉酒的陆小凤,他宁愿去面对十个白胡子的大夫。
  陆小凤醉了一夜,醒来了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仍是精神奕奕的。
  反倒是周怀瑾自己头一次和别人在一张床上睡觉,又被压了一整晚,只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痛的。陆小凤已经翻身下了床去系他变得皱巴巴咸菜叶子似的披风,周怀瑾还瘫在床上。
  陆小凤单知道他身体可能不太好,但没想到他能破败到这种睡一觉就起不来的程度。于是他变得很紧张,想要推开窗户跳出去给他请个大夫。
  周怀瑾并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走正门,难道这就是江湖人特有的行为习惯吗?而且虽然他很不舒服,但还不需要看医生,他只想洗个澡,去一去身上的味道。
  自打他那天莫名其妙的被师父一剑送到这个没有周府,甚至没有了大唐的世界后,他的身体就奇迹般地好了许多。虽然还是病病歪歪的,却不再那么的难受,可以走很久的路,也可以吃从前被禁止食用的吃的。他猜测这和他师父碎掉的那一层“东西”有关,据说他的师父是有真本领的得道高人,师门煊赫,虽然不善医术,却真真正正的帮他吊住了一条命。
  来到这个世界,他只孤身一人,几乎是身无长物,除了一把看上去很值钱的、摆脱不掉的剑,还有一个漂亮的香囊,里面像是连着他家库房一样,有取不尽的金银珠宝。
  有钱,还享受着从未有过的自由,周怀瑾却怀念起曾经困住自己的那方天地。人就是这样奇怪,从前在周府的时候,在他那个小院子里,他总想着出去,可是真的走出去了,看着街上那么多人,他忽的又有几分胆怯。
  然而自由是那么的美好,好到让他可以暂时抛下这些烦恼。他已然不想再见医生,听那些千篇一律的断言,既然可以把不用吃药,自然是好的不能再好。
  所以他叫住了已经推开窗户的陆小凤,请他给自己和他叫两桶水上来就好。
  “记得走门。”
  看着认真叮嘱且固执坚持的周怀瑾,陆小凤无奈的叹口气。“我也不是总走窗户,只是有时候走窗子要比从大门出去快得多。”
  有钱能使鬼推磨,要两桶水自然不是难事。那个店小二即使在楼下已经和柜台里的账簿先生八卦了一番,见到当事人,仍保持了极好的服务水平,没表露出一点一样,目不斜视的放下澡桶。
  水温不冷不热,正适合清理。隔着一道屏风,两个人各自占据了一个浴桶舒舒服服的泡澡。
  然后陆小凤发现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他们没有换洗的衣服。
  虽然他是个大侠,但还没有裸奔的爱好,也不能让衣服焕然一新。于是两个人沉默。
  好在这家旅店的小二足够贴心,又送来了两套新衣服,解救了水温即将变凉的两个尴尬人。周怀瑾松了一口气,额外给了小二一块沉甸甸的银子,让他脸上的笑变得更加的热情。
  除了这小小的粗心,陆小凤总的来说是一个很好也很体贴的朋友。既然周怀瑾不想去看医生,那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总归带一个人赶路并不是什么难事,而这样繁华的城里也总不缺厉害的医生。
  于是他便成了一个全天下最讨人喜欢的导游,这城里总不缺少他的朋友熟人,也不缺少吃喝玩乐的地方,这些对于陆小凤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
  “如果有机会,我应该介绍你跟七童认识,他是我见过天底下最温柔的人,好像这世间没有什么能让他变了脸色,他也是这世间最热爱生活的人,所以他那座小楼总是很热闹。”
  即使拿着糖葫芦,陆小凤还是那个爱说话的陆小凤。
  热爱生活的人有很多,但不是人人都是花满楼。
  这是个和陆小凤一样有意思的人。
  然而陆小凤却忽然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太过突兀,于是周怀瑾便问:“怎么了?”
  “因为我刚刚发现我今天喝不到你请的酒了。”陆小凤皱着脸,倘若一个酒鬼不能喝到他心爱的酒,那他确实应该垂头丧气。
  周怀瑾有些讶异,因为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描述老板珍藏的那坛花雕的香气是多么的醉人。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一个酒鬼放弃他的最爱?他这样想着,也这样问了。
  “因为我要有麻烦了。”
  “你似乎总有麻烦,”周怀瑾眨眨眼,“看来这回的麻烦比昨晚的还要棘手,昨天你还能从容地吃馄饨,今天却打算和我告别了。”
  “因为你这样的人不应该被牵扯进我的麻烦里。”
  “我这样的人?”周怀瑾挑挑眉“难道我们不是朋友?”
  “可你从未踏入这个江湖,而这个江湖也绝非你想的那么简单。”陆小凤叹口气道。
  因为对于周怀瑾这样脆弱的、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的富贵公子哥,江湖就是一匹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最最重要的是他还很好看,好看到可能男人也不会介意的程度,这样的他就不该涉足江湖。周怀瑾是他的朋友,既然是朋友,那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给周怀瑾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貌美如花却凶神恶煞的女人的故事。这个女人有着观音一样美丽的容颜,然而她的心比石头还坚硬,她的故事如今已被许多人忘却,但她的名号曾经在整个武林显赫一时。
  她就是观音,一个传奇般的女人。她会毁了所有比自己还漂亮的女人的脸,还会把那些容貌出众的青年俊杰俘回她的老巢,用要控制他们,要他们做她的裙下之臣,做她最听话老实的狗。
  陆小凤警告周怀瑾道,石观音这样的女人虽然只有一个,但像她这样的人在江湖中却有很多。而周怀瑾无疑会是他们最喜欢、最欣赏也容易得到的猎物。
  周怀瑾想说自己其实并没有那样的弱,虽然他是个病秧子,还是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但他也不是没有自保之力的。
  然而他只能沉默。
  因为有人来了。
  那是两个青衣大汉,一个紫脸虬髯,一个刀疤青面。
  他们中紫面的那个将两人打量一番,突然冷笑道:“我单知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睡觉不能没有女人,却不知道原来好看的男人你也不介意。”
 
 
第四章 
  来的是青衣楼的杀手,面带刀疤的叫铁面判官,紫脸的叫勾魂手,都是在楼里有画像的人。没人看过那一百零八张画像,就像被他们找上的人基本也都闭嘴了一样。
  “看来你走不了了。”周怀瑾看向来势汹汹的这两名大汉。
  街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叫卖的声音,家家户户掩好门扉,动作熟练地像是做过了千百次了一样。
  陆小凤吃掉最后一个糖葫芦,扬了扬签子,“不知阁下找我是为了什么?总归我也不是什么人都睡的。”
  这让勾魂手止住笑声并抽出了他的鞭子。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绝技之一,据说这样的一鞭可以打碎摆在三块豆腐上的核桃。
  然而这里没有核桃。
  既然陆小凤不是核桃,所以这一鞭并没有伤到他,非但没有伤到他,反而叫他只用了两根手指就夹住了。
  于是勾魂手变了脸色,倒是和他的同伴有了相似的地方。
  铁面判官就在一旁看着,见此情景,不由得面带些许凝重,他拍手叫好道:“灵犀一指,果然名不虚传。”
  勾魂手也道“看来你是真的陆小凤。”
  这倒是奇了,天底下只会有一个陆小凤,总不会有谁这么无聊愿意去冒充别人吧?周怀瑾好奇的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陆小凤只道,“像我这样麻烦的混蛋,是不会有人愿意去冒充的。”
  两人又止住笑,盯着他:“或许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他似是提醒,似是警告。“青衣楼是任何人都惹不起的。”
  另一个立马一唱一和道;“我们这次只不过是奉命而来,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我们非但管接管送,而且保证绝对不动你一根毫发,包括你身后这位。”
  老实说,他们笑得很尴尬,而且莫名其妙,这让周怀瑾对江湖人又有了一些奇怪的印象。
  陆小凤轻飘飘的瞥了他们一眼,“我跟你们走什么,你们那里又没人陪我喝酒睡觉。”
  于是他们像是被侮辱了一样沉下脸,冷冷道:“我们那里虽然没有,但这里可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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