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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病秧子(综武侠同人)——古十四

时间:2021-08-21 09:12:21  作者:古十四

   [综武侠]天字一号病秧子

  作者: 古十四
文案
  人人都知道周怀瑾命不久矣。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消失。
  大家都说他失踪了。
  其实他只是不小心破碎虚空……了?
  cp陆小鸡
 
  内容标签: 武侠 江湖恩怨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怀瑾 ┃ 配角:陆小鸡、楚香香、乔憨憨 ┃ 其它:武侠,综武侠,古龙,黄易
  一句话简介:努力活下去的人在武侠世界的生活
  立意: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第一章 
  江南的四月最是动人,然而秋景却也别有一番风味。此刻的人们已然度过了最繁忙的时候,有了大把空闲的时光在市井中消磨,恰在此时,皇帝认了个和尚做御弟的事儿随着那小和尚西行的消息一并传到了江南。
  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皇帝有几个弟弟和他们也没什么关系,认了个和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是些许个闲汉酒醉之余嚷嚷着来日自己也要去那金銮殿里做做客,捞个什么皇亲国戚当一当。这又免不了要人嘲笑一番,道你算个什么东西,连本地周老爷的府门都进不去,也在这儿做梦!于是便没人再关注什么和尚不和尚的,长安和西域都离这儿远着呢!对于整个水乡,最热闹的话题还是本地豪门大族那点子私事儿——比如周老爷那位眼珠子似的宝贝病秧子就要加冠了。
  他的生辰已然成为这一城的盛事,按照往年的传统,少不了施药布粥,便是小孩子还能得块糕点甜甜嘴,这一天城里空气中飘的都是吉祥话,就冲着这一年一度的热闹,人们也真心盼着这周府的公子长长久久的活下去,更何况他长得又是那样的好看。今年他就要加冠了,能活这二十年,又何尝不能再活二十年呢?想到这里,人们便露出真情实意的微笑,赶紧多念几句神佛保佑,比祝福皇帝还虔诚。
  而周府只会比外面更热闹,在周老爷的指示下大张旗鼓地布置好府邸,比过年节还要喜庆三分。今年宴请的客人也多,来自各地的珍奇宝贝堆在府库里,差点都合不上门!在府里工作的都早早得了赏赐,上下都带着笑脸,空气也比平时快活热闹得多,只小心注意着一处院落,任外面在热闹,也不会有一丝动静儿传到里面人的耳朵去。
  那便是周家公子周怀瑾的住处了,是府上风水最好,也最清净的地方。周家素来一脉单承,这嫡长子一得来就是衔金含玉的待遇,龙眼大的东珠只配做了孩子玩的拨浪鼓,没玩几次,成了角落里积灰的众多物件中的一个。更别提他身子娇贵,入口的东西都是顶顶好的材料,只怕皇帝都没这样的奢侈!谁叫这是江南呢?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周怀瑾出生时身子就不大好,自此药不离手,被许多大夫断言他会夭折,周老爷并不信邪,硬是用天材地宝给他续命,还给他请了一个颇有些神异的道长做师父,拉拉扯扯,竟也叫他活到了双十的岁数,虽身子骨仍不爽利,人还是精神着的。
  这也成了周老爷一件得意的事。
  却说周府阖府上下都在为这即将到来的生辰礼欢欣雀跃,然而这热闹是旁人的,只主人公一个拄着下巴望向窗外,似是透过白墙青瓦,瞧见另一边的热闹一样。
  周怀瑾生平只出过一次门。彼时春光朗朗,言笑晏晏,忽的人群中走出一位神仙似的少年郎,许多人都以为是做梦,呐呐不能语,只恨自己没多长一双眼睛。直到人走了,才懊丧的追问,那是谁家的公子?
  自这日起,这座城里的人们心中多了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骄傲。看啊,这样钟灵毓秀的人只有他们江南才养得起,而这一位,这是他们共同看起来的周郎,是属于这座城的周郎,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这般甜蜜的心思叫人更加快活起来,浑身充满干劲儿,他们不再是单纯的为了自己而活,除了家庭,身上又负担起另一份重量。这一份并不能说得上是责任,反而是他们自己多受恩泽,然而又不是全然没有出力,要知道,他们可是年年都给周郎祈福来着!想来天上的神仙也是看顾人间的,不然怎么留得住他们的周郎。
  于是,想要去周府做工的人更多了,原先印象里模模糊糊的小病秧子也有了真切的影儿,大家念着传着,满城皆知。那日没在现场的人捶胸顿足,叹息自己的时运不济,又异想天开,说不得下次就见着了呢?年复一年,而今更是生出一丝妄念,说不得这次生日宴周郎就能从那高高的深深的府邸里走出来了呢?
  对于每年的生辰宴,周怀瑾是心有期盼的。他的病需要静养,这世间的热闹总与他无关,唯有这一天才可以快活快活。小时候他最盼的便是自己生辰这一天,比过年还要快活。如今长大成人,行事收敛了许多,不会像从前那样期待的睡不着觉,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打滚,拉着奶娘说话,纵使被赶着闭眼睡觉,也只一心盼着赶快天亮,连梦里都是想着明天要干什么。
  如今他虽嘴上不说,但却早早就起来了,好在他身边伺候着的小厮丫鬟都是老人儿了,也摸清了他的心思,知道自家公子心里那点小期盼,只比他起得还早,悄悄地把一切都收拾妥当,半点没吵醒屋里睡觉的那位。
  等到周怀瑾满心期待的醒来时,看见的就是焕然一新的景象,贴身侍女服侍他起来洗漱更衣,换上平日里绝不会穿的华丽锦袍,深紫色的布匹在阳光下这么一照,流光溢彩,衬得那一身冰肌玉骨,饶是她对着这张脸许多年,见惯不惊,也生出几分恍惚。这般好的郎君,也不知将来要便宜哪家的娘子。
  既加冠,就代表着他这个周家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周老爷几度哽咽,泪中带笑,嘴里只道着好,便没了别的话。又和几位老友勾肩搭背,缠着人家不醉不归,总归是大家都高兴,也跟着起哄,喊着老爷海量,直激得这些人热血上头,找回几分年轻时的快意潇洒,痛痛快快的斟了酒,仰头便干。周老爷索性做了撒手掌柜,只管和人拼酒,逢人便拍着胸脯炫耀,周怀瑾,我儿子,加冠啦!
  这是周怀瑾有生以来度过的最累的一次生辰宴,然而他见到了好多从前未曾见过的人,听到了许多远方的故事,烟花放了整整一夜,照亮了整座城。歌舞通宵、欢饮达旦,在这样的日子里,合该就是高高兴兴的,刚丰收的蔬果米粮还没入库就先被择了一层又一层,流水似的送进府里,做成佳肴,成全宾客们的享受。
  人们必须要大声的说话才能不被烟花声掩去,丝竹飘飘,有声似无声,到处是欢声笑语,这已然成了一场举城皆醉的狂欢。
  周怀瑾成了除周老爷外最忙的人,人人都想和他亲近。穿着华服锦袍的青年俨然像是堕入凡尘的神仙俊秀,在这样只有快活庆祝的日子,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虽然没有过分的举动,只结结巴巴的想说一两句话,却足够青年蝴蝶似的穿梭于席间,雨露均沾,留下一道令人魂牵梦萦的背影。他是快乐的、满足的,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你看,纵使身囿于一方之地,他的心却是自由的。
  然而这样放纵的后果却是极其严重的,第二天他就起不来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次病情比以往每一回都要迅疾。他意识昏沉,只知道人来人往,药喝了一碗又一碗,身子仍不见轻巧,还真是托大了,只怕这次父亲又要熬白几根头发。想着想着,意识昏沉,不识外界。
  就这样,他在床上渡过了一整个寒冷的冬天,直到第二年的春天,他才被允许下床。
  正是一年大好时光,少女们簪着时令的鲜花,叹息地念着高墙里的周郎,盼着这歌声能从秦淮河飘到那朱门里去,给那高阁之上寂寞的人解闷。他们的周郎哪里都好,只是像花一样脆弱,只好供在那镶金的瓶子里,连凑近了端详都要斟酌一二。
  而对于这些心思,周怀瑾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因为他还在苦恼,因为他素来神秘高冷的师父竟送来了一把及其符合他父亲审美的剑——剑柄上镶着一颗他从未见过的璀璨珠子,纹饰华美,精致无比。
  问题是,他从未学过剑法,也根本没有力气可以拔剑啊!
  卧床许久,他弱的连走路都需要人扶持。
  见到师父是在他被松口可以下床的第四天。因为他连自己的成年礼都没参加,周怀瑾没想到此时能看见自己闲云野鹤的师父。
  显然他师父不单纯的只是为了过来给他送这件礼物,他认为他们应该谈一谈,于是执一壶茶,对坐于窗前。周怀瑾身上还围着过冬的狐裘,低着头,看碧绿的茶叶在水中浮浮沉沉,映着他苍白瘦削的面容,怎么看都像是不久于人世的样子。
  “你想活。”
  “如果可以,没有人想死。”
  这是实话,纵使认为自己就是个麻烦,周怀瑾还是想活着,这或许自私了些,可他不甘心就这样离去。他还没有给周父养老尽孝,还没真正地看上一眼这世上的风光,他有过许多计划,他有着数不尽未完成的期盼,他怎么不想活着?
  “好。”
  他师父丢下这一个字,结束了在这场听上去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对话。
  周怀瑾以为他要走,但师父只是绕到了他身后,俯下身揽住了他。
  周怀瑾的手被握住,握住他的那双手温暖有力,拔剑出鞘,熊咆龙吟,飒沓流星,世界像是坠落的琉璃,哗的一下,碎了。
 
 
第二章 
  春雨淅沥,打着穿堂芭蕉。
  乌瓦白墙皆模糊在这水天一色中,一切都变得柔软可爱起来。
  这场雨来的很晚,街上人丁本就冷落,如今更是散的没了踪影。到了晚饭时分,雨把炊烟压灭,显得整座城都空落落的。
  作为这条街还算亮堂热闹的地方,杜老头的馄饨摊还没打烊,桐油篷布下坐着一个穿着大红披风的年轻人,此刻正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吃的一脸享受。
  杜老头也很满足,任谁的手艺被这样欣赏和肯定都会变得自得骄傲,于是连催促的话都咽了回去,只倚在锅灶前面,轻轻地勾着炉火。
  天地间一时静谧,只有水烧开了的咕嘟声。
  然而坐在那儿吃饭的年轻人却抬起了头,看向空无一人的巷子口。于是密切观察着这唯一的食客的杜老头也跟着看过去,浑浊的眼轻轻的眯起来,似是很努力地要透过这一帘雨幕看到什么。
  是声音先传过来的。
  雨打在伞上的声音是钝钝的闷响,他的脚步并不很急,像是在欣赏这幽窄的小巷一般。
  什么样的人才会对这千篇一律,大同小异的墙感兴趣呢?披着红披风的年轻人翘起唇角,他现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见一见这有趣的人了。
  没一会儿,那里倏地转出一个撑着油纸伞的行人,他走的很慢、很慢,因为他许久没有出过门了,在他眼中,连墙角的青苔看上去都是别有一番趣味的。
  而他面前,是在雨中而显得朦胧的烛光,占据了一角的馄饨摊吸引着每一个过客的目光。在那里,唯一的一个客人,一个红披风的年轻人的碗里还有大半的馄饨,热腾腾的散发着香味儿。这样的场景足以感染每一个游子,于是新来的这位路人便也走过来,一抬伞,露出一副略带疲惫的倦容。
  杜老头本不想做这单生意了,因为他还着急回家,他家里只有一位腿脚不便的发妻和还天真烂漫的女儿,他并不能放心,可是突然对上这样一张脸,他只捏紧了手里的抹布。
  “好香啊,老伯,能麻烦您给我也来一碗吗?”年轻人也就是周怀瑾吸了吸鼻子道。
  在他养病生涯中,馄饨这种油腻过大的食物并不能出现在他的食谱中,不过他见过院里的小厮吃过。那是个圆头圆脑,笑起来有俩小酒窝的少年,半大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快,便学了一嘴甜言蜜语去讨好掌勺的厨娘,希求在闲暇的时候能有些东西填一填肚子,有时是一两块糕点,也可能是主子剩下的饭菜,好多可能只动了一口,有的甚至一口也没碰,这都是在厨房里的人才有的特权,他们享有这些饭菜的支配权。而周怀瑾撞见那次,就是这个小伙子蹲在门槛前大口扒着馄饨的样子。
  那馄饨每个有半个拳头那么大,薄薄的皮,裹着深褐色的肉丸,在飘着葱丝的清汤里浮沉,蒸腾着乳白色的水汽。
  从此,他对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有了很深的印象,是那位厨娘还带着腻子的肥大手掌,是沾上烟灰和调味的脏了的布围裙,是被揉的七零八落乱糟糟的头发,还有呼噜噜的吸汤声,被烫后的哎呦哎呦和被笑着指了下出现一个红印的额头。
  在这样一个有些冷的雨夜,曾经尘封的记忆瞬间鲜活了起来,他对馄饨这种食物的好奇心也跟着放大,在这样安静又冷清的夜里,勾起了腹中的馋虫。
  然而还没等杜老头开口,原本的那位食客突然冲外大声道:“夜里这么冷,对面的那位朋友不来碗馄饨吗?”
  雨还在下,却没了之前的惬意。
  周怀瑾收伞的手停在半空,他犹豫的眨眨眼,抬头向对面望去,只看见一片青朦朦的夜色。
  不对,是有人的,雪白的刀刃划破雨幕。
  人未先至,杀气已到。
  根据自己看过的话本,多半可能是来寻仇的。
  周怀瑾眨眨眼,看向唯一坐着的,这里最像江湖人的红披风。
  对方也冲他眨眨眼,拈着那两根眉毛一样的胡子。他的长相很讨喜,笑起来格外的好看,只让人觉得这个年轻人朝气蓬勃的。
  来人开口:“陆小凤,你不要多管闲事!”
  陆小凤还是笑嘻嘻的,他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谁叫每次都是麻烦先找上的我呢?”
  周怀瑾第一次直面这样的冲突,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来人本想也警告他一番,对于他身上漂亮的衣服和腰间那柄华丽的宝剑,很是嗤笑,也并没放在心上,但然后他就对上了那双好奇的眼睛。
  他的话哽在喉头。
  很奇怪,他见过很多人,有美人,也有不那么漂亮的人,但再不会有谁的脸能让他忘记今天所看到的一切。而他也想不起来从前见过的那些女人男人的模样。
  除了他的仇人,这是一件必须决出生死的大事。
  所以很快他也不在意这个了,因为比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到了眼前的刀光。
  明明在场有四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爱管闲事的大侠,但他们谁也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因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彼此都默契的不想有第三个人插手。
  江湖事,江湖了,自己的仇,自己报。这就是规矩。没有人想打破这个规矩。或许有,但他们很快也会为此付出代价。不守规矩,总是要受到惩罚的。
  陆小凤碰了一鼻子灰,然而他确实不是自找麻烦的人,于是他选择尊重对方的选择,转头看向还站在那里的周怀瑾说:“看样子你今天运气不好,吃不着馄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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