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公子哥的条件他着实心动,他这要是一口拒绝,别的人看会了他这炒冰的技术,那钱不是让别人赚去了吗?
“不瞒您说,我正有计划开个炒冰培训班,公子若是只想要个会炒冰的下人,可以选个人报名来学。”
他这话一说出来,慕名来吃冰沙的人不少都动了报名的心思,毕竟这炒冰现在可火了,而且生意火爆程度,有目共睹。
“炒冰培训?我们可以报名吗?”
“可以,但是这工具得自己买,也就是寒铁稍微贵些,我身后山庄里就有的卖。”
富家小公子:“寒铁多少钱?”
陶季安打了个响指,极剑山庄里负责算账的就上前一步来,就开始推销他们山庄的寒铁了。
“哟?只知道你们极剑山庄卖刀卖剑,今儿才知道,还卖铁呢?”
算账先生微微一笑,“小本生意,小本生意,与民方便罢了。”
寒铁还不简单?他们庄子有专门炼铁的修士,要多少有多少。
有钱的小少爷跟着算账先生买寒铁去了,陶季安净赚三百两,还额外赚了极剑山庄给的推销寒铁的十两酬谢。
然而钱多的人又何止这一个小少爷?接下来的几天,陆陆续续又有不少公子哥,大商人,甚至给灵石当学费的修士找上门来。
陶季安捧着一箱银子,心中无限感慨这钱也太好赚了,原来他在现代社会穷的原因,是他一直没赚对方向。
赚有钱人的钱,才可实现一夜暴富!
而小黑蛟则歪歪扭扭爬去那一小箱子灵石里,他的小身子经过许不寄几日的喂养,稍微粗了一点儿,有陶季安无名指那么粗了。
它在碧绿的灵石里钻来钻去,还没断奶,就把钱看顺眼了。
陶季安数够银子,笑着去看它打滚,它的存在就好像谁拿毛笔在这些绿景上画了一笔一样,陶季安忍不住说:“你看你黑黢黢的,一点儿漆光都没有,就叫你墨汁怎么样?”
他的声音温柔清澈,小黑蛟这几日一直睡在他锁骨里,听到他声音就摇尾巴,很开心的样子。
于是,我们小黑蛟有了自己的名字——墨汁。
……
原以为凤越则要满七天才会出关,谁知陶季安刚赚到钱,第五日的夜里就出来了。
随着山庄飘着一股烧焦的味道,陶季安嗅着味儿找了过来,只见原先被寒铁围着的房子已经失踪。
取而代之的是一地烧焦了的木头……以及,站在废墟里的凤越则。
陶季安蹦了一下,欢快地跑过去,“凤越则你突破瓶颈啦?”
凤越则还在打量这废墟,他陌生的很,听到声音,蹙着眉一跃而起,飞去搂着奔向他的陶季安,稳稳立在院墙上。
“别过去。”凤越则心想若烧伤了脚,他又要娇气好几个月。
陶季安心中一暖,果然是距离产生美,两人才五天没见,这再一见,凤越则下意识的行为就叫他捕捉到细节了。
不过他很好奇,“你突破了足足五日,现在感觉如何?有什么变化么?”
凤越则凝气在体内运转,手一挥,在空中划出一道火光,刚起了个头,就被匆匆赶来的许不寄大吼住了手。
“给我滚下来,你毁我一间房,还想烧了我这后院不成?”
许不寄看着这间被烧的干干净净的屋子,气不打一处来,这么多寒铁围成墙,都阻挡不住这人的破坏力,该死,赔钱!
“信拿来,你们可以滚了。”许不寄这话可谓是咬着牙槽说的。
凤越则疑惑,“信?”
糟糕!陶季安后退一步,躲在凤越则身后,只探出半个小脑瓜,眼睛无辜地眨了又眨……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我又修文案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次文案比较贴合我的正文内容?
很感谢你们陪着我迎来了我的第一个榜单!啾咪~~
第14章
极剑山庄议事殿内,大概是因为大殿的主人常年背着棺材,所以殿内极其宽敞,房梁也有两层楼高。
那个红发血眼的人坐在大殿主位,阴恻恻盯着陶季安,声音虽轻但是咬着牙,“所以,你在骗我?”
凤越则听出了许不寄语气中的杀气,站起身来挡在陶季安身前,他慎言惯了,下意识先做出保护的行为,才在脑子里开始思考怎么开口。
陶季安轻轻扯了扯凤越则的衣袖,示意后者安心,然后站出来努努嘴,扒开衣领,把睡着的墨汁拿出来捧在手上,一边摸摸它的小脑瓜,一边委屈地说:“庄主你听我解释,当时情况紧急!”
“唉……若不是我师尊拼了命救小墨汁,也不会差点溺死,那我也就不会为了救他而……”
陶季安欲言又止,见许不寄血眼视线落在墨汁身上,他轻轻弹了弹墨汁胖了一圈儿的小身子。
“嘶!”墨汁被弄醒,闹小脾气叫了一声。
“哎呀,可是饿了?”陶季安一手捧着墨汁,一手在腰腹拍了拍,“糟糕,没有备吃的,唉……可怜你还这般小就没了母亲,肚子饿了都没有人给你捉珍珠雀吃……”
许不寄翻了个血眼,从自己的乾坤袋内取了一包东西丢给陶季安,“闭嘴。”
他不全是看在小黑蛟的面子上,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通过这几日,他看得出来,陶季安不是读书人,读书人没有他这么一身铜臭气。
陶季安低下头,轻柔地安慰被他强行叫醒的小墨汁,幸好墨汁脾气好,吞了指甲盖大小的肉块,眼睛一眨一眨,在干饭中又睡了过去。
凤越则也有些意外,看来许不寄并不像外界传的那般毫无半分人性。
解释清楚‘送假信’这个借口之后,趁着许不寄不计较,陶季安拿出那三张情诗,递给许不寄。
并说道:“我确实不是香红所托来送信的,但是这三封信确确实实是从香红屋里搜出来的。”
“起初我以为这是哪个有情郎给香红写的情诗,直到无意间发现,这信的落款画的是芍药花。”
许不寄眨眼功夫就来到陶季安面前,伸手夺了信,面容严肃,越看眼中血气越沸腾。
“我们和香红聊过几句,她对您的妻子百般维护,但是对您却……所以,可否冒昧的问一下,许庄主,您和香红之间有什么矛盾吗?”
陶季安连忙提问,生怕许不寄被这疑似写给自己妻子的信气得狂性大发,虽然涧城内没有一个读书人,但是以许不寄的修为,去贡城不过几刻钟的时间。
许不寄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举着信反问:“这个人是谁,她可有告诉你?”
陶季安看了眼那三封信,摇了摇头,“一千灵石都不足以让她开口。”
许不寄眼中的血气愈发浓郁,他的剑也‘锵锵’作响想要出鞘。
凤越则见状不对,护着陶季安,沉声道:“许不寄,只有香红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但是她对你误会颇深,我们只有知道原因,方可化解你们之间的误会。”
许不寄背过身去,想到他的妻子,他垮了肩膀,仿佛他身上的棺材有千斤重,他终于缓缓开了口:“红芍是我唯一的妻子……”
“她是凉州南郡人,与此人青梅竹马,她八岁那边,父母之言与之定下婚约。”
“后来南郡饥荒,她成了孤儿,跟着这人一路逃难到了贡城,这人一心苦读无力养家,听闻合欢派买女弟子,合欢派有其门秘宝可以将人改造成炉鼎供人双修,而且不需要测灵根,只要模样清秀就行。”
“红芍在豆蔻年华进了合欢楼,因为饥荒身子瘦弱并不受欢迎,好在……”许不寄紧紧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
“她比旁人更能忍受疼痛折磨,才能攒些银子供那人读书。”许不寄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字念得几乎都沁着血。
陶季安听完心肌梗塞都要犯了,“都说仗义半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古人诚不欺我。”
“她说,她每天数着日子等那人高中回去赎她,因为她不敢相信,这世间除了那人还会有人愿意要她。”许不寄回想红芍对他说的这句话,眼角被血色打湿。
他拿命喜爱着的女人,是别人的不屑一顾。天道,为何不能让他早些和红芍相遇?
“从豆蔻到桃李之年,她和香红在合欢楼相依为命,香红把她当亲妹妹,所以我不愿逼迫香红,而我同香红之间,也没有误会。”
陶季安问:“那香红为何对你充满敌意?”
许不寄摇了摇头,但陶季安等了好一会儿,他也没有开口的意思。
陶季安组织了一下语言,先解释再提问,“香红不愿意告诉我们红芍是怎么死的,但是她出了门却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话。”
许不寄好奇,他微微侧身,因他低着头,红发垂落挡住了他的侧脸,陶季安自然没有看到他眼角的血泪。
“她说,两情长久,朝朝暮暮,好妹妹……”
许不寄转过身来,面上是不可置信,显然,这句对陶季安来说有些莫名其妙的句子,但许不寄却深知其意。
“当真是香红所言?”许不寄浑身散发这寒意,红发飘然,很是怖人。
陶季安稍稍后退了一步,抿了抿嘴,轻声回答,“她说这句话有深意,我将之与这三封情诗结合在一起思考之后,我怀疑,红芍没死。”
许不寄一直期盼的事情从陶季安口中说出来,他犹如一个迷路的幼童,找到了方向,一滴血泪从他眼眶滴落。
“红芍,没死。”他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哽咽艰难地重复。
陶季安点了点头,看了眼凤越则找了找安全感,才继续分析道:“起初我以为香红念得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是不在朝朝暮暮的是你和红芍之间,她对你那般敌视,说这话不应该是欣慰之情。”
“所以我有理由怀疑,红芍没有死,并且此时正在和某人朝朝暮暮。”
“至于那个人是谁,就要看许庄主愿不愿意配合告知了。”
许不寄心底深处一直期盼的事情,再度从陶季安口中说出,他不免激动,就像一个疯子寻求正常人的认可一般追问道:“你是说,红芍夺舍,活得好好的?”
陶季安顺势点了一下头。
许不寄声嘶沙哑大笑了一声,他发着疯想了很多种可能性,过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说出了那个他不后悔的决定。
“我同香红没有误会,香红对我有敌意,是因为……
“我要废了红芍的修为,让她不再修炼合欢派炉鼎心法,成为一个寿命不到百年的普通人。”
陶季安不解,并且很奇怪凤越则为何盯着自己,并且眼神好奇怪?
凤越则垂下眼眸,低声道出原因:“合欢派心法人人都可修炼,无论有无灵根,只因它是混元心法,需吸收五行之气,方可永保修为,不被修为停滞而反噬。”
也就是说,练了合欢派的心法,就要和金木水火土各个灵根的人双修?而许不寄是水灵根,红芍要修炼,必须给许不寄戴绿帽子?
“难怪合欢派只要长得好看的……”陶季安后退了两步,“所以……我迟迟无法引气,就是因为你只是火灵根?”
晴天霹雳!凤越则筑基的时候,他还想问凤越则是不是要和他搞对象,搞得话他就苦修,争取做个合格的道侣不拖后腿。
这尼玛,原来不是他想苦修就能苦修的啊?!
“该死的俞……”元光!!!
就为了让他为凤越则孕育凤凰明火,把他送去合欢派改造身体,这下好了,他还不如死了看看能不能回现代去算了,搞什么对象搞对象?
许不寄早猜到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要不陶季安也不能在涧河码头扑着昏迷的凤越则猛亲不止。
陶季安气的不轻,不过当下是要解决许不寄和香红之间的矛盾,所以他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开口说道:“那对于废去心法,红芍的态度是什么?”
许不寄语气颇为肯定,“自然是她愿意的,她说过,除了我,她不愿同旁人双修。”
“情理之中,爱一个人定会忠于彼此的。”陶季安点了点头,“那香红就因为这个对你有所埋怨吗?”
许不寄点头,“她们修炼不易,香红和大多数合欢派的弟子一样,将年轻貌美视作生命,她们无法接受年老色衰。”
陶季安深深叹了口气,是了,无论在哪个年代,女人年老色衰就容易被所爱之人抛弃。
看来,香红之所以不看好闺蜜的男朋友,就是因为爱情观点不和。
香红认为爱一个人应该宽容理解,允许妻子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来维持年轻貌美,而许不寄则认为,爱一个人,身体是忠于彼此的,哪怕年老色衰。
“这么说来,只有让香红相信你是真的爱红芍,才能化解她对你的敌意。”
许不寄闻言愣了一下,他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接下来颇有些自言自语说了一番话。
“我带红芍离开合欢楼之后,红芍自卑于出身,也是出于怕我因嫉恨那人入魔,所以一直不曾告诉我那人姓甚名谁。”
“当年我们大婚之后,随州边境有上古妖兽苏醒霍乱一方百姓,我随各门派大能修士前往诛妖,历时一个月,归来山庄,红芍已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我列阵搜魂,寻遍九州,都无她下落。我杀的第一个读书人,是在京州。”
“那人高中,入赘高门,他的糟糠之妻在下雪天跪在朱门,怀里是一个嗷嗷待哺的稚子,那人一身锦衣,抬脚踹向女子下巴,警告女子别坏了他的名声。”
“那女子嘴角的血滴在雪地,刺得我眼疼,我便索性一剑了结了那读书人!”
许不寄的语气癫狂中带着疼惜,听得出来,他从不曾后悔杀了那么多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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