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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悔不当初[重生]——丘可乐

时间:2021-09-22 09:00:41  作者:丘可乐
  朝廷救灾的银两也不知被哪些官给贪了,反正到了百姓手里,只剩下了可是数的清米数的稀粥,吃不饱。
  没几次,粥也不施了。
  人们开始吃草、扒树皮,后来这些也没了,只能吃土。土不好吃,可是饿肚子的感觉更难受,胃里像是有火在烧。吃了土排不出去,最后那些人肚子涨得大大的,还是会死。
  阿姐不让她吃土,把偷偷藏起来的树皮给了她,她不肯,可阿姐说她吃饱了可以有更大的力气去找食物。
  阿姐要她发誓,拼了命都要活下去。
  她带着抢回来的树皮,见到的是阿姐的尸体。
  她又没了家,跟着人群四处飘荡,走了不知道多久,到能吃饱饭的地方,讨不到钱,她听说人军营能吃饱饭,就参了军。
  天生的大力气让她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杀的敌人多了,就阴差阳错成了将军。她的俸禄可以买好多好多的粮食了,可是换不回阿姐。
  书里说,国泰民安没有战争,就不会有吃不饱饭的人。
  于是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了那些烧杀抢掠的敌人,让这世上和自己、阿姐一样的人能少些。
  她舍身救太子,是因为皇帝只他一个儿子,没了继承人,国将不国。她忍着屈辱活下来,是因为这是阿姐死前的最后期望。当年与恶狗争食,吃被人践踏过的食物,她不是也熬过来了?没什么难的,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可她最后却死在自己拼命保护的国人手里,死在她一心护卫的储君的后院里。
  ***
  容初恍惚间听见阿启的叫声,她惊喜的睁开眼,就见那已经昏迷整整一夜的人儿醒了过来。
  “阿启,你终于醒了。”她笑起来,“你这孩子,知不知道有多危险,发了一夜的热,差点降不下来。你要是有个什么事让阿姐怎么办!”
  说话间便有了颤音,这一夜担惊受怕,她恨不得把这熊孩子揍一顿,为了五文钱连命都不要了吗?!
  萧启有些吃力的张开双臂拥住容初:“阿姐,我好想你,阿启一个人在这世上活的好苦啊,他们,他们所有人都欺负我。我听你的话好好活着,可他们都不想我活着。我好疼啊,被长矛刺中的感觉真难受……”
  从军多年,她早就习惯了以冷面示人,但受的委屈实在太多,见到了多年未见的阿姐,她忍不住语无伦次起来。
  “阿启你是不是烧糊涂了,怎么胡言乱语的?”容初皱眉,千万别把脑子给烧糊涂了。
  她说着,又想到了什么:“说到这个,你以后不许自作主张了,当自己铁打的身子不成?再不许淋雨了!”
  “?”萧启不知所措。
  淋雨、高热、破庙、阿姐……
  冥冥中一切都串起来了,她这是——回到了过去?!
  这分明是她十五岁那年,为了多几文的工钱冒雨去码头搬货那次。
  难道真的是上天可怜她一生孤苦,给了她再来一次的机会?
  萧启喜不自胜,嘴角止不住的上扬。阿姐还活着,她也还活着,这样真好。
  容初伸手把人从自己怀里扯下来,以手背触摸她的额头。嗯,不烫了,看来是烧退了。
  又把早就放在一边的破罐子端起来,喂到萧启唇边:“渴了吧,快喝些水,待会再把粥给喝了,多养几天就能好。”
  清甜的水入口,萧启贪婪的大口吞咽,快冒烟的嗓子终于得救,如久旱逢甘霖。
  她想,她回到了最好的时候,阿姐还没死,一切都还没有开始。
  她还有机会,阻止一切的发生。
 
 
第3章 角力场
  时下正值春日,百花齐放的季节,破庙里温度适宜。
  萧启单手枕头,翘着二郎腿,躺在枯草堆起的床铺上啃馒头。浑身的肌肉都松懈下来,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放松时刻。
  商州城原是佛教圣地,庙宇众多,而今大多荒废了。留下的破庙也是不少,萧启和容初所栖身的破庙因着破败程度更甚一筹,并没什么乞丐与她们争抢,得以独占一间。
  自那日醒过来之后,又过了四五日,阿姐强制让她躺着养病,不许她没养好就去上工。
  感受着身体一日比一日增长的力量,她心中盘算着,找个法子赚些盘缠,然后说服阿姐去西北军营。
  乱世之中,只有权力和武力才能保护一切。
  再进一次军营,她定能快些积攒下军功,在军中占得一席之地。
  到时候躲得离京城远远的,买个宅院和阿姐好好过普通日子。
  容初一大早就去酒楼上工了,萧启的力气大,饭量也大,攒下的不过区区几十文钱,坐吃山空可不行。不到入夜她不会回来,萧启有足够的时间,去挣够银子。
  前世一直在军营里面呆着,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得封将军之后赏银俸禄更是不少,即便是后来被迫居于太子内宅,她的吃喝用度也是最好的。没钱的感觉真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往肚里灌了几口凉水,就翻身而起,径直往城内走去。
  ***
  商州城乃是买卖生意最盛行的地方,外地慕名而来的生意人杂耍人络绎不绝,也就显得愈发热闹。
  罗源街,位于商州城的中心位置,是城中最最兴隆繁华的一条街。
  集场中的摊位没一个是重样的,吃喝玩乐一条龙。
  此处人声鼎沸,萧启充耳不闻,目不斜视只一味的朝前走,停在一处不起眼的楼面前。在左右变戏法的、说相声的摊位中间夹着,显得格格不入。
  门前三个大字:角斗场。
  在罗源街光是租上一个摊位就不便宜了,而这角斗场居然占据了整整一栋三层小楼。虽其貌不扬,但其中来往的都是些参与摔跤的亡命之徒,和手上闲钱甚多的富家子弟。
  摔跤不算生意,在前朝称之为摔跤,现在改名为角力。
  角斗场与别处不同,场上摔死人勿用偿命,签下了生死状,赢了还可得不少银钱。因而此处一直是亡命之徒的首选。
  角斗场上,只一条规矩——赤手空拳,除此之外,任何功夫都可使得。
  凡是摔跤的人,有练胳膊上功夫的,有练腰上功夫的,也有练腿上功夫的,各个的身材都不一般,比之常人更加健硕。又因为手上沾染了不少鲜血,这里来往之人脸上都带着煞气。
  萧启脱下有些褴褛的外衣,示意守门的大汉,自己并未携带任何尖锐武器。大汉点头后,她推门而入。楼内俨然与外面是完全不相同的世界,木门阻隔了外面的嘈杂,也与外界的欢声笑语分隔开来。
  大厅中央的斗台上,是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比守门的大汉更为雄壮,身着褡裢,脚踏长靴。斗台边围满旁观的人群,此刻正给彼此中意的壮汉喝彩。
  其中一人留着大胡子,手臂比之常人要粗上几分,另一人脸上一道刀疤横贯而下,更显得凶狠异常。
  二人正在周旋,大胡子显然更善胳膊上的功夫,几次上前欲用手臂将刀疤脸掀翻,后者则腰力过人,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躲过。
  楼上是环绕大厅所建的各个包房,彼此分隔,坐的全是商州城中的乡绅富豪,身侧有专门的小厮围绕,方便他们下注赌场中的赢家是谁。
  喘息、汗水、血水、尘土……这里没有文明和诗书礼仪,只有暴力和呐喊,在昏暗的光线下展露出几分野兽世界里的残酷。
  ***
  萧启缓步走到柜台前。
  报名的时候那老板只是懒懒的抬眸:“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吧,别自不量力,还是尽早回家去吧。”
  话糙理不糙,萧启常年缺衣少食,个子不小,但看起来活像竹竿成了精,脸上还带着几分大病初愈的虚弱,稚气也掩盖不住。
  对比于场中凶狠的大汉,实在没眼看。
  围观的人也跟着起哄,嘲讽声不绝于耳——
  “小屁孩回家吃奶去吧!”
  “哈哈,就你还敢上台?爷一只手指头都能碾死你!”
  “门口的守卫干什么吃的!这么个小东西都放进来?”
  她没理会众人,无视旁人眼里的轻视,只淡淡开口道:“我懂规矩,生死状拿来吧。”
  老板见她执意如此,也不多言。
  自己找死的人是拦不住的,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他见得多了,劝也劝不回来,索性不多费口舌了。
  签过生死状,萧启寻了个角落,静静等待这场角斗的结束。
  她微微闭眼,感受着身体里呼之欲出的兴奋,那是对血液、暴力的渴望。
  征战沙场多年,她早就习惯了以拳头来说话,天生的巨力在接触过军营里系统的学习之后,她便在战场上大放异彩。旁人避之不及的刀光剑影于她而言却是如鱼得水。
  自被太子幽禁之后,一身本领就再没了发挥的余地,拔了牙的老虎只能扮作温顺的大猫。
  而令她身死的那一场争斗更是憋屈,大厦将倾的身子根本未能发挥当年百分之一的英勇。实在是——耻辱!
  此次前来,除了赢得盘缠之外,更多的还是想要发泄在心中积闷了多时的情绪。这一切唯有血与肉的发泄才能平息。
  耳边传来更为响亮的欢呼声,萧启睁眼,便见那刀疤脸被大胡子拖了双脚高高举起,大胡子以腿为轴,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硬生生将刀疤脸摔向地面,霎时间,血液四溅。
  被血液溅到脸颊上的人不但没有发怒,反而更加兴奋,大声呼喊:“杀了他!杀了他!”
  胜负已分。
  有伙计上前拖了生死不知的刀疤脸下去,大胡子高举了拳头,享受胜利带给他的荣誉和喜悦,围着场边走动边喊:“还有谁!”
  他在等下一个敢上场的人。
  即便是亡命之徒,也不会去干那些明显毫无胜面的架。
  四周一时之间竟然静默下来,只剩下粗粗的喘息声。
  场下众人面面相觑,旁观带来的刺激与喜悦还残留在脸上,却无一人敢动。
  “我来。”萧启平静开口,不大的声音在此刻却清晰的很,将斗场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闻及向她望去,待瞧清是个半大小子之后又嗤笑起来。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笑归笑,却也疏散开来,留出能让她通过的过道。
  ***
  萧启翻身上台,先行了个礼:“在下萧启,斗胆请您赐教。”
  不大的少年装的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大胡子有些忍俊不禁。
  他腰身还没自己胳膊粗,感觉有点像欺负小孩子啊。
  大胡子打量他半晌,还是沉下声回了个礼,武者的世界里不讲年纪大小,既然站上了这角斗场,就要承担后果。大不了自己到时候下手轻点,免得他哭鼻子。
  萧启右腿后撤,微微蹲下,摆开架势,而后率先冲了上去。
  面对嘲讽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拿实力说话。
  在他人眼中,她的拳头落在壮汉身上好像是在挠痒痒,丁点儿影响也无。
  少年侧身躲过壮汉的一击,而后蹬地出拳,一拳比一拳重。
  就这样出拳,闪躲,肘击,踢腿,出拳,闪躲,后退……
  动作间,萧启逐渐习惯了这具未经系统训练的身体,熟悉了攻击的力道与角度,十多年的差距慢慢缩小,然后,融会贯通。
  从小在街头长大的乞丐对城中每条路都门清,也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前世闹饥荒活不下去的时候,她也曾来尝试过。但太久不曾吃饱的身体,连力量都跟着减弱不少,哪里是这些身经百战的凶残之徒的对手?
  只能被动挨打,侥幸捡回一条命,也还是生生在破庙里躺了一个月才勉强恢复。
  但这一次,她不会重蹈覆辙。
  这时的场面实在有点滑稽,少年不停歇的出拳和闪躲,对于稳如泰山的大汉来说宛若被蚊子咬了一口,真是,没什么看头。
  看众们意料之中的失落,小孩子的打架实在难以激起见过大场面的他们的兴趣。
  只有大胡子自己知道,这弱不禁风的少年,打出的拳头有多硬,直直穿透他一身的肌肉,直达骨骼和内脏,被击中的地方简直哪儿哪儿都疼。不多时便受了些暗伤。
  他硬生生咽下口中翻涌上来的血,拿出十足的力气挥拳向少年打去。争斗进行到这里,他再不敢忽视这小小的少年。
  在萧启的眼里,大胡子的每个动作漏洞百出,他一动肩膀自己就能判断动作路径,与身体的磨合也差不多了,她决定速战速决。
  前倾躲过大胡子挥来的大手,滑步来到大汉身后,萧启将力气全都灌注于右腿,跳起的同时侧身回旋一踢,那仿佛一捏就碎的细腿竟稳稳的踢中大胡子的后背。
  “嘣”的一声,大汉轰然倒地。
  溅起的灰尘让前排围观者眯了眼睛,少年那一跃仿佛一记有力的巴掌打在脸上。
  嘈杂的人群静默几瞬,在接受了既定的事实之后,奋力欢呼起来。
  萧启没有理会众人,对着大胡子长鞠一躬,歉声道:“对不住了,多有得罪。”
  她扫视四周,朗声问道:“还有谁愿意来与我一较高下?”
  即便萧启确实击败了很厉害的大胡子,更多的人还是倾向于相信,大胡子是被前几场的争斗耗去了力气,才让这么个小屁孩占了便宜。来挑战她的还是不少。
  在接连又击败了两个不信邪上前挑衅的大汉之后,萧启接过那老板递来的三十两赏金,提脚迈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注:文中关于江湖的描写引用自《江湖丛谈》——连阔如。
 
 
第4章 高昌城
  寻常人家一年的生活所需也不过一两半银子,足足三十两,在盘缠之外还能剩余不少,算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了。
  商州城距西北边界足有数千里,步行一日数十里里,得走上三五个月,时间可经不起这样耗。普通马匹一日行三四百里,倒是只需要一月左右,可本朝缺马,物以稀为贵,一匹马至少得八十两银子,实在是买不起。
  角斗场去一次就够了,次数多了也扎眼,平添事端。
  萧启这般想着,先进成衣店换了身衣服,给阿姐和自己一人买了两身。又拐道进了镖局,以探亲为由,与那镖局老板谈好了价钱,五天后便有一趟去往西北的镖。
  从镖局出来,也算了了一桩心头大事,她拎着市集上买来的烧鸡和糕点糖块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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