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筝分了神,大脑在混沌之中开始琢磨明辞越为何要这样做,他明明不可能是厌恶男风之人,假如军规里明文有这一条,明辞越治军严格,却又自己知法犯法,擅用特权。
明辞越任里面的士兵议论,心思显然不在那里,自顾自地开始剥他的外衣,将一整套脏兮兮的太监服随意丢在沙地上。
“话说回来,大帅嘱咐寄去京城的那封信,圣上回了没有?”
“哪封?”
“哎就专门汇报皇叔伤情的那封,非要把一匹马的伤情写那么清楚,大帅口述,让我一个字都不准改。”
“怪不得……京中来了好几封问大帅的伤如何了,搞得莫名其妙的,我们又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明辞越:……
纪筝:??
他似懂非懂,茫然疑惑地抬起了头。
两人一同陷入了尴尬的寂静里。
纪筝刚想动一动身子,下一刻,却觉身上的大氅一紧,他被翻了个个,死死地护进男人的怀里。
身后几个水盆接二连三地跌翻在地,哗啦一片。
“大,大帅……”
“进去,不准出来。”男人的声音不慌不急,只是威严地下达命令。
几人夺路而逃,撩了帘子往回跑。
纪筝还在男人的怀里冻得瑟瑟发抖,却听头顶那个声音道:“慢着,传下去,圣上光临军营,御驾亲征以振军心,把圣上的盔甲拿到我帐中。”
“是,是,这就去拿。”
……圣上?
纪筝全身一觳觫,彻底酒醒,额角疯狂抽搐。
明辞越早认出他来了,什么时候,认出来了还在逗他玩?
明辞越将他裹在大氅里,若无其事面无表情地往主帅营帐走,一路上无数士兵停下来向他问好,明辞越点头以应。
纪筝气不打一处来,也不好就地发作,只得忍着火气等他关上帐帘。
帐中温度异常的高,被火光烘出了香.艳的色泽。
“圣上?”明辞越含着笑,半跪下来低下头叫他,向前碰了碰他的手。
“大帅客气了。”纪筝冰着一张脸,甩开他的手,转过身,一路脱衣,一路往放置在一旁的浴盆走去。
身上本就不剩几件的衣服,被他随意地甩在脚旁,染重了这间屋内暧蕴的气息。
那是通身光洁似玉,不带一丁点瑕疵的身体,被暖酒染成了粉红色,粉红色从那层薄薄的肌肤下通透而出。
明辞越目光直勾勾地跟随着那具身体,目送着他没入水中,乌发如海藻布开。
等到圣上回过头来看他,他即刻垂下目光,跟了过去,轻声道:“圣上从京城远赴边疆,堂堂九五至尊,却特意屈尊打扮成公公的模样,让臣受宠若惊。”
纪筝自知尴尬理亏,将头埋进水中,只露出双眼,半晌,吐了一串泡泡。
明辞越又叹了口气道:“臣为圣上在帐中备下热水,圣上却跟他们去了澡堂,若臣再晚去一步,圣上就要像现在这样,脱光衣服,跟他们赤诚相见了。”
纪筝又吐了长长一串泡泡。
他不甘心地把头探出水面争辩道:“都是男人,脱衣服怎么了。”
明辞越闻言从浴盆旁起身,一言不发地开始解自己的外甲,中衣,一层一层,那些虬结着无数可怖伤疤的肌肤又暴露在他的眼前,一道一道,几道新添的伤痕翻出了血肉。
明辞越道:“臣也只不过是男人。”
火盆的光,眼前的一切都蒙上了红纱,在旋转。
纪筝往水下无助地缩着,眼睫打在水面上扑闪扑闪,耳朵蒙在一片朦胧中听着自己的心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被人狠狠攫住,剧烈而又无助地,扑通,扑通。
他仿佛憋气了一个世纪,如光滑的鱼苗跃出水面,气喘吁吁地张开了嘴,“你不一样。”
你不一样,你跟他们不一样。
“我好想你。”
下一瞬,他的唇舌被一股炙热衔住了,吞噬了,埋没了,带着他向后仰倒,跌进那片浅红色的春潮海里,海水争先恐后地往外溢,打湿了那些衣,冲走了他们唯一的岸。
什么东西顺着耳廓往里滑,疯了似地反复痴喃,“我好想你想你想你想你……”
想你,想见你。
纪筝勉强扒住盆边探出了头,他被男人托举出水面,昂首无声地叹息,只来得及轻声重复那人的一句,“我也好想你。”旋即又被拖进了水。
这里是沙漠中的最后一处绿洲,水将他们容纳,亲吻。
…………
军营主帅帐中,窄小的行军床上,两人侧卧着紧挨而眠。
纪筝没睡着,不敢翻身下床怕吵醒皇叔,只得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他的指尖沿着胸膛上新增的那条疤痕慢慢爬行,游走。
疤痕凶险,穿过了左胸膛,只在肋骨向上的心脏部位微微变浅。
纪筝知道那是他的那块胸甲为皇叔挡下的一刀。
“再睡会儿。”明辞越没有睁眼,反握住他的手,沉声。
纪筝的手伸过去扣住他的后腰,反反复复检查着伤痕,“你知道么,来之前一路我都在想,如果你伤了腿,终身只能坐卧着,就回京城替我主持政事堂。”
纪筝的手又向上攀住他的臂膀,“如果伤了手臂,再拿不起刀剑笔墨,就去北郦山下看马场,做个最富有的弼马温。”
“如果伤了眼睛,那就去国子监做个万人敬重的教书先生。”
“如果伤到了头,就去找个地方养老做当地最悠闲的小地主,骑头小毛驴……”
明辞越笑了笑,“我记住了,如果落马一定头先着地。”
纪筝佯怒,在被子下用膝盖顶了顶他的小腹,“想得美,你哪都伤不了!”
这话说罢,两人都沉默了。
如果重伤……可惜明辞越明明已经是满身的伤痕,却依然死守在这里,让纪筝能看见他,抱住他,却带不走他。
纪筝的神色一点一点落寞下来,“……还会结束么。”
“会的。”明辞越回答他,“快了,西漠已经耗不住了,等这一战打完,我们就回家。”
回家,不是回京,是回他能够永结同心白头相守的地方。
纪筝极缓地想着,边想边嘟囔,“那回去就得让礼部着手准备了,我从延福殿出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去郑越府迎你。”
“不过礼成前的那几天你不能再住皇宫了,婚前就滚到一起了,被那些老腐朽知道了又得念叨了。”
明辞越含混地嗯了一声,“那还有几天啊……”那手恶意动了动,“忍得住么。”
纪筝轻吸一口凉气,嗔怒地拍开他的手,“今天他们说的那两个三营的士兵是怎么回事,他俩,两个男的……你不像不容情理的人。”
明辞越不再动作,睁开了眼,没看他,看向帐顶,淡淡道:“这是规矩,分开是为了他们好,这场战争我们已经损伤三万余士兵,若是在同一个战营里,折了一个,另一个也走不了了,要活,只能活一对。”
“谁都有可能伤亡,每一天都有可能伤亡,包括我。”
“如果,圣上来的时候,我是真的重伤。”
纪筝偏开目光,故作轻松地笑笑,“我不都说了么,如果你伤到了腿那就……”
“我是说伤到这的。”明辞越带着他的手贴在胸膛前,肋骨上,“那种重……”
纪筝猛地缩回了手。
他嗫嚅半晌,恨恨道:“那我也还得活着啊,活着当皇帝,活着才能带你回家。”
明辞越微微一愣,没出声,低下头来静静地凝视着他。
“真的。”纪筝叹了口气,“我第一次觉得当皇帝挺好的。”
可以动用一切权利,不顾一切飞奔而来,保护你,还有这片你爱着的土地。
作者有话要说: 你看那组省略号,它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十二个点,它是一整个辛勤耕耘,洒下汗水的夜(抱头
第56章
曦光尚未出现, 但紧紧包裹帐篷的夜色已在悄悄褪去,沙地中特有的夜晚凉意伴着些许水分,从泥土中一点一点, 蒸腾向上,沾满空气。
四周寂静而暗淡,亮度将将好, 伸手就能看见两人紧扣的十指。
是军营中该起身的时辰,不过多久这里常规守备枯闷而紧张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纪筝从被子边缘露出一只眼,眯起缝, 在缝隙中观察着床边的男人。
明辞越刚刚晨练完毕, 站在一旁擦拭着上身, 几滴汗珠顺着腹部轮廓分明,深深浅浅的沟壑,经过疤痕, 向下处滑去。军队条件有限, 沿着两侧高扬流畅的下颌线条,他的下颚上已生了不少青碴, 但乌发仍是束成一丝不苟的发髻。
明辞越更换上了白色的中衣, 继而便是外面坚硬厚重的盔甲。
纪筝默不作声地看着, 想起了第一次见明辞越的那个夜,翌日清晨, 他依照人设要明辞越跪下替他更衣,玄色的龙袍袖角从明辞越手中抽离,不留情面地刮过他的侧脸,又想起了冬狩节的那个夜,他在镜中望着明辞越替自己披上那件少时的玄甲。
“过来点。”纪筝突然出了声,从被中伸出了一只手揪住了明辞越的衣角, 继而整个人钻了出来。
明辞越转过头,望了过来。
芙蓉帐暖,一夜春.宵,dong口阳.春浅复深,一倒一颠眠不得,朕还得为这将军着战袍。
行军床十分简陋,只有贴地的高度,纪筝跪坐在床上,一抬脸发现自己正对着明辞越的腰部,根本够不到上面的肩甲,胸甲。
就当他直起身子时,明辞越也细心地半跪了下来,方便他动作。
大燕的工匠技艺已达到了古时登峰极致的高度,但纪筝一边系着那些做工精细的甲片,一边还是不住在心中嘀咕应该再密一些,再厚一些。
他在帮皇叔系腰带,一双纤细的小胳膊伸直了,搂过那人精壮的腰,在身后摁上了搭扣,却懒懒得不想送手,“够不到,再过来点吧。”
明辞越依言照做,“够到了么?”
纪筝闷闷答:“不够。”男人身上的味道已然钻入了他的鼻息间。
明辞越又在他的怀抱里向前了一步,两人分离没多时的身体又贴.合到了一处,“够了么?”
“不够。”纪筝将头埋进了那味道里,长叹了一口气。
下一刻,明辞越分开他的双tui,夹在胳膊下,将他整个人抬了起来,向上颠了一下,抱在胸前,顶靠在了一旁的木支柱上。
纪筝退无可退,没叹完的那口气,尽数化成了细碎的呜咽,融进了晨风里。
一吻完毕,两唇分离。纪筝的腿环着他的腰,手搂着他的颈,低头望他。
明辞越的神色又沉了下去,静默半晌,“臣有一事,隐瞒圣上许久,原谅与否由圣上听过之后自行定夺,眼下也该是时候了。”
纪筝被他这话一提醒,又想起了那日顾丛云的古怪说辞,“我也有事想问你,虽然可能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报——西漠人全军来袭,几支小队已突袭到十里外!”
号角声骤然炸开,直彻云霄,将整个军营从夜色中惊醒,外面顿时脚步声,马蹄声,传唤声,声声惊响糅杂在一起。
明辞越的目色蓦地变了,转过头,冲着跪在营帐外吩咐道:“传令下去,二营骑兵急行军先行,全军即刻戒备。”
“是!”跪在帐外传话的年轻小兵声音还带着颤抖,得了令,转身就要跑,谁知步子还被绊得接连踉跄了几下。
明辞越闻声又沉声补充道:“不是突袭,没有意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那小兵又接连应了几声,连忙跑开了。
纪筝半句话没有多说,一整衣物,面色凝重,挣脱明辞越的怀抱。
“干什么去!”
纪筝不理会,顺手抄起已备好的他的那身军甲,转身往外去。
“回来!”
明辞越动作粗暴地拽住了他的胳膊,一把拉回,容不得他反抗,狠攫住了他下巴,逼他抬头张开口腔,气息蛮横地长驱直入,唇舌牙齿磕碰在了一起,血腥味即刻便满溢了出来。
明辞越眼底煞红一片,趁着纪筝缺氧喘息的瞬间,逼着他凝视自己,“这事没商量,你是皇帝,回去!”
他不等回复,也顾不上去听那隐约的心声,撩开帘帐转身离开,排兵布阵还等着他去安排,千军万马还等着他去指挥,没什么好犹豫的,更没什么可停顿的。
明辞越从军近二十年,经历过的,指挥过的战事大大小小加起来几百场,上阵杀敌与调兵遣将对于他来说已近乎身体的本能,机械性地重复,比起身体上的伤病,更多的应该是心理上的疲惫与麻木。
毫无疑问,明辞越本就是军事上的天才,他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正如自己刚刚所说,这次所谓的突袭也根本不属于意料之外,按照之前准备的去做就好。
而他却又难得地紧张了。疾步在路上,他都能伸手触及自己心脏处传来的剧烈悸动,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心早就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液。
仿佛回到了第一次临阵握住红缨长枪的时候,毛头小子,眼中还有对战场的炙热,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明辞越也害怕,害怕自己再多停留半秒,就要经不住小圣上的请求,将他贴身带着,带上战场,让他与自己策马并驱,肆意冲撞,见识一番大燕阵势,金鼓晓战,杀气阵云的场面。但他又深知两人的身份任性不得,纪筝不是他,不是出生将门的粗糙贱命,刀剑无影,保护好自己的万无一失对于圣上来说,才更应是使命。
他不是没有看见,不是没有发现,少年人蓬勃的英气,自瞳孔,自周身向外野蛮地迸发,那是完全遏制不住的生长的本能,让人胆惧,也无限魅惑,无数次攫住明辞越的视线,让他根本移不开眼,让他即便已经困厄受制多年,一颗心在走入迟缓苍暮的半途中,下意识地张望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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