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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淘宝去异界(穿越重生)——血歌华章

时间:2021-10-10 09:23:18  作者:血歌华章
  “……”
  “……”
  范天澜走过来,从石缝中拔出铲子,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探路的回来了,跟我过去。”
 
 
第15章 爱拼才会赢
  寿由拼命奔跑。咬紧牙关,表情狰狞,细小的树枝打在他的脸上,划出血痕,风将他的头发吹成一面旗帜,连肺都在发疼,奔跑让他喘不过气,但是绝不能停。庞大的,凶狠的对手紧紧地跟着他,他几乎能用脖子承接它们腐臭的呼吸,枯枝被踏断的声音就像死神的脚步,步步靠近。
  他瞪大眼睛看着前面,树木越来越稀疏,就在眼前,就在眼前!他从胸腔里爆出一声大喊,带着一身淋漓的血迹,风一样冲出去,双脚再度发力,猛然跃起抓住一根吊索,整个人向前荡去,他的对手没有为此停顿脚步,跟着他跳了起来,满口的利齿在阳光下闪着光,追着猎物散发着血肉香气的肉体,猛地咬过去——寿由全身的毛都要竖直了,连忙把整个身体蜷起来,立即一道银光擦着他的大腿过去,深深刺入那头林狼冷酷的黄色眼睛。它惨叫一声向下跌落,这时它的同伴也已赶到,熟练的猎人们制作的陷阱承担不住它们的重量,随着第一只受伤的林狼坠地,它们脚下的地面顿时塌陷,哀嚎不及的林狼纷纷陷入坑中,尖头向上的刺林正在等待着它们。
  随后而来的林狼顿时收住脚步,但它们还来不及决定留在林中还是冲出去,更多的箭支在林狼第一声濒死的惨叫发出之时已经向它们射了过去。嵌入马口铁片的箭头比淬毒的木箭更有立即的杀伤效果,又有几头林狼倒下,年轻人们丢下弓箭,拿起身边的各种武器跃出隐蔽点,呐喊着向剩下的林狼冲过去。面对气势惊人的对手,在这片森林中几无敌手的林狼受到惊吓一样踟蹰住了,即使它们的数量相比人类还有点优势,但随着第一头林狼的退却,更多的林狼开始转身逃跑。
  还吊在空中的寿由从未见过林狼转身逃跑的景象,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渐渐地他露出一个笑容,一手抓住绳子,一手握拳,为他勇猛的同伴叫喊了起来,“喔——yooooooo——!”
  因为被留下而感到不快的同伴却显得更不高兴了,“嘿!寿由,你给我下来!”为了拉住寿由不掉下去,他在另一棵树上勒住绳子,青筋都暴了出来。
  寿由嘿嘿笑了一声,连忙晃了两下,轻巧地越过陷阱,落在对面的土地上。另一个同伴也从树上爬了下来,和他一起欣赏陷阱的成果。
  “哇,几只?”
  “一,二,三……九只!”名为高树的同伴笑着数出了结果,然后又有点可惜地说道,“就是皮子都破了,要是整张的,要族里的人做起来,冬天的时候就有用了。”
  寿由切了一声,“要是平时,能打到两头林狼都不错了,破了也有破了的用法吗。”他抬头看看树林中倒下的那几只,对同伴说道,“我们把那里的也拖过来?”
  高树点点头,两人一起走进了林中。
  而此时追着逃跑的林狼的人们已经停下了脚步。奔跑了一段时间后,林狼终于反应过来了,猛兽的凶性回到它们的身体,集体一致地缓下了脚步,即使又被人类的投标射中两只,它们也没有再退缩,而是转过身来,压低身体,对这群狠毒的对手发出阵阵低吼。
  洛江一手握紧投枪,紧盯着它们,范天澜不动,它们也不动,人与狼一时对峙着,各自发出粗重的喘息。
  范天澜动了一下,他抬起头,看向从林狼背后跃出的那个身影。做了那么多年狼群的头领,这头头狼已经不年轻了,但它依然是强壮而且权威的,当年的见习法师烧伤了它,在它一侧的身体上还留着疤痕,这是它战斗的经验——没有比人类更好的对手了。它的双眼比一般的林狼更浅,却算不上漂亮,那种令人有些心悸的颜色反而更多地表现着兽类的凶残和仇恨,显而易见,并且是这些遗族年轻人所期望的,它不打算在这里退却。
  对峙很快就结束了,分不出是哪边第一个冲过去的,为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和兽类用各自的生命为代价,完成这一场赌局。
  在族长的带领下看过他们的粮食储备之后,云深深思起来。
  粮食很少。据族长所说,边境警卫队这个秋季来对他们收了两次税,第一次已经拉走了一半的粮食,第二次的时候,他们虽然伏击了警卫队,但是当时的力量有限,他们没能把所有粮食都夺回来,,以现下的数字来看,即使非常简省地使用,他们目前的粮食也支持不过初冬。本来他们生活在山中,可以在收获的秋季进入物产丰饶的森林去采集各种替代粮食的食物,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这个时间了。边境警卫队不来报复是不可能的,而且为了尽快地安定下来,他们必须在大雪真正来临之前达到兽人划给他们的土地——同样地不确定在那里是否有足够的物资支持他们的定居乃至春季到来之前的生存。
  如果没有发生类似奇迹一样的改观的话,族长已经有了失去一半甚至更多族人的准备。何况迁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们带着老弱病残,要越过崇山峻岭才能脱离咬在背后的危险,但洛伊斯没有像精灵之乡那么温柔的森林,猛兽和毒蛇也是注定会出现的,加上路途遥远之类,如此种种,云深理解族长眉间刀刻一般的皱纹是怎么来的了。看起来年届四十的族长实际上才30出头而已,有3个儿子,最大的那个跟在老祭师的身边继承衣钵,二儿子和妻子都已经不在了,14岁的小儿子叫做风岸,在作为侍从却失职地离开主人的范天澜带着先遣队前往阿尔山之后,就是这位少年负起了相应的职责。虽然族里有意承担这份工作的少年不少,但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他们没几个会流利的通用语,只好让风岸独享特权了。
  对于能就近观察这位大人的工作,风岸感到既自豪又紧张,虽然长老已经狠狠地叮嘱过他要谨言慎行,他自己也时刻注意,但是当那位大人黑曜石一般的眼睛朝他看过来的时候,他还是会忘记那些得体说话的要领。这位大人非常宽容,完全没有让风岸一个孩子为难的意思,这却好像还是不能减轻一点风岸的压力,他站在他的身边,总是忍不住胡思乱想——连他自己也没发现他有这种想象力。幸好的是在父兄的榜样下,即使失态也是有限的,风岸很快把炼金术师吃的食物是来自炼化还是种植之类的念头塞进脑子的某个角落,看着这位大人拿着一支精巧无比,无需蘸水也能书写的笔,在像夏日晴天的云朵一样洁白的纸张上写写画画。
  在他完全不能理解的线条之间,一定有神奇的事情正在发生,风岸坚信着。
  老实说,云深在做的只是计算而已,至于计算的内容乃至结果,少年他总会在某一天看见的。
  在极为粗糙的早饭过后(云深谢绝了招待,经历过族长一家——长子仍然不见踪影——的晚餐后,他发现范天澜给他送的午饭确实相当地有诚意),遗族的人们纷纷行动起来,各自捆扎自己的行李。男人背着陶罐和其他家当,女人带着孩子,老人们虽然需要承担的最少,但是前路对他们将是极大的负担。在上一次的逃跑中遗族已经放弃了不少东西,还未安顿下来他们就必须再次转移了,因此收拾起来速度很快,集中族人进行清点之后,人们发现,祭师师徒还未出现。虽然他们平时就很少走动,不过在那天晚上黑发的炼金术师来到之后,他们就再没出现在人们面前了。
  负责给他们送饭的少女带着几个大一点的孩子跑向了祭师居住的地方,不久之后,一老一少终于归入了队伍。
  表情十分羞愧的郁金把书还给了云深。从拿到这本书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沉迷了进去,实际比他们想象的更神奇,因为在那些迷人的字句构成之间,还有就像把实物缩小封印在纸面上的图片,他们能猜测一部分内容是关于治疗的,更多的那些他们猜想可能与炼金术有关——多么一个神秘而有惊人诱惑力的领域!老祭师和郁金不知道这是试炼还是慷慨的赠送,但事实是他们很难在如此短暂的时间中取得有效的进展,无论他们在心里如何地诅咒边境警卫队以及他们背后那个不能说的家族,在祭师的骄傲和族里精神领袖的责任上,他们已经够丢脸了。
  云深收回了自己完好无损的书,他拉开拉链把书装进登山包内袋的动作牢牢地吸引了郁金的目光,云深看了看头发全白的老祭师,想了想之后说道,“我带着的书不止这本,等到了将来定居的地方,我们应该可以互相交换。”他的视线落在郁金背后的木箱上。
  郁金和老祭师呆了呆,互看了一眼,又紧紧盯着神色温和的云深,然后这两位因为休息不足而有些困顿的神气,像忽然浇上了油的火堆,在一瞬间变得极为高昂起来。他们的改变连一旁跟着长辈忙碌的风岸也感觉到了,他偷偷看了一眼云深,不知道他做了什么,能让就像会走路的石头一样的两位祭师焕发出年轻人一样的锐气。
  整理好队伍之后,族长发出了出发的号令。黑发的人们向着暂时庇护了他们的这个狭小山谷的出口走去,长长的队伍蜿蜒前伸,渐渐汇入被秋季美丽晨阳所照耀的森林。在这个季节特有的带着凉意的空气中,一只苍鹰从远方的山峰上向着更高远的天空飞去,那片梦境一般的深蓝中一丝云也没有,淡红色的月亮还未隐去痕迹,静静地俯视着亘古以来就与她一同存在的大地。
  生存或者死亡,历史继续向前前进。
 
 
第16章 不被惦记的不是好主角
  “芬里尔这个恶心的,无能的,窥阴癖的懦夫!”
  安德里斯从牙缝里一个一个地挤出字来,声音低沉得像咆哮。宽阔的主厅内只有他的声音在回响,侍从们大气不敢出,一个个木头般垂头静立,虽然这位赫梅斯家族的现任主人正在侮辱王国最高统治者的名誉,不过那一柄权杖的荣光只在王都照耀而已,几乎每个贵族在自己的领地时都会用一些特定的名词去修饰国王的尊称。只是像安德里斯这位伯爵如此大胆还是少见的,若是平时,安德里斯伯爵还会给芬里尔国王一片遮羞的叶子,但今天非比寻常,安德里斯伯爵的怒火简直能烧着他从鬓角延伸到下巴的浓密胡须,如果芬里尔国王就在他的面前,伯爵的恶意就足够那位和他的名字完全相反的国王心脏停跳了。
  “我赫梅斯家族为了这个国家浴血奋战400年!兢兢业业!毫不懈怠!我们为了这个国家杀掉的敌人尸体足够从赫梅斯铺一条大道到王都,没有任何一个家族能和我们相比!在我们的庇护下波多尔王朝一直和平安宁!”他抓起铺在桌面那份写着精美花体字的羊皮卷,一把撕成碎片,“那个早泄的混蛋敢这样对我?!比伯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巴罗,一个流满梅毒的脓疮,肮脏的私生子,那种玩意也能称为公爵?!就凭着这种毫无廉耻的献媚,每一根骨头抖活该喂狗的芬里尔竟敢改变王国的传统,立国的基石,把他封为侯爵?!一个伯爵被封为侯爵,谁允许他创造一个爬到伯爵头上的地位?伯爵镇守边境,侯爵缩卵在国内,然后告诉我他们决定让这些躺在女人大腿上的寄生虫再高贵一点儿,还邀请我去参加这些蛆虫和烂肉王子的结婚典礼?!”
  安德里斯伯爵忽然抽出自己的佩剑,砍向面前的桌子,剑刃被深深刺入坚实的松木桌面,远未发泄真正怒意的伯爵朝着桌子踹了一脚,在撞击声中,沉重的书桌横移了大约一寸的距离,真看不出他已经43岁,差不多是一个老人了。
  “愤怒又有何用呢?”
  一个人说道,语气冷静,丝毫不受伯爵怒气的影响。
  伯爵转过头来看着他,“难道要我去干掉比伯那条恶心的蚯蚓?”
  “我相信没有您办不到的事。”那人圆滑地回答,他穿着一身白袍,这意味着他如果不是高位普则法师,就是教廷的白衣主教,这两种职业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差别不大,这身白衣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意味着强大的力量和强横的控制。只是从服装的制式来看,他是一位法师,而对上伯爵圆瞪的双眼,这位法师瘦长的脸上甚至还能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不过……这真的对您没有什么好处。”
  “好处?”伯爵又咆哮起来,“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国家得到什么好处!我的家族的付出和我们得到的相比一钱不值!”
  “反正您从来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那些小小的政治游戏只是游戏,能改变什么呢?”法师说道,伯爵的佩剑还插在桌面,他对着它打了个响指,银色的剑刃扭曲起来,然后融化成一滩金属的液体,从桌面淌到了地上,“力量才是真理。”
  “……”伯爵喘了两口气,他真心讨厌这个混蛋,总是不紧不慢,对除了力量之外的事情都毫不在意,他甚至能确定在说“力量才是真理”的时候,这个令人厌恶的法师表露的轻蔑绝非仅仅针对伯爵的敌人。有力量了不起吗!有本事你来管理军队,来领导战场,来做一个四百年历史的家族首领啊!但他需要这个混蛋,除非预备与之为敌,否则任凭伯爵的脾气再火爆,他也不能直接反驳法师,这些怪物的自尊就像太阳一样挂在天上,得罪他们就永无宁日。
  “要阻止这种把戏非常地容易,只要您的幕僚中有那么一个还对得起他们的待遇,就知道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让王都那些温顺的羊羔放弃挑战您权威的妄想。”法师掸了掸衣袖,一副我也知道但你以为我会直接告诉你吗?——的可恨嘴脸。
  伯爵第不知道几次地在心里将法师削成肉片,但实际上他只能对离他最近的侍从大喊,“把那群废物叫来!”
  那位侍从如蒙大赦地跑了出去,一个站在门边的男人连忙给他让路,这个时候,伯爵才发现被他遗忘已久的边境警卫队队长。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脸色苍白,在伯爵的目光下好像恨不得自己拥有隐形的天赋一样,一身极力压缩的存在感。
  “你是……你来干什么?”想不起这个家伙名字的伯爵不善地问,男人就该抬头挺胸,这个家伙像什么样?
  “我,我是边境警卫队队长,负责巡视洛伊斯法莫一带的地区,”警卫队队长吞了吞口水,极力整理自己僵硬的口舌,“不久之前,我们遵照规矩其前往遗族住地收税,但是那群蛮横的无赖抗税了……”
  “这种问题你来告诉我干什么?”伯爵阴沉地说道。
  警卫队队长几乎要发起抖来,“他们不仅抗税,还杀了我们的人——”
  “xx的渣滓!活该滚回你妈肚皮的废物!这种事情你来说什么?!”就算隔着相当程度的距离,伯爵的口水一样能喷到警卫队队长的脸上,法师嫌恶地离他们远了点,“你不会把他们全宰掉吗?居然被那群连块废铁都没有的野人打跑,你居然好意思来跟我报告?!你还好意思顶着这个脑袋来见我?!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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