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哥哥真的谈恋爱了,跟他高中的学弟?庄玟朔撑着脑袋有点苦恼地想,两个男人,在爸爸那里,可比自己早恋要棘手呀……
第五十二章 表哥
广安的气候比首都炎热,但没有首都那么干燥,他们下飞机就遇到一场雷阵雨,不过很快又重新晴朗起来。
谢寻鸥开了辆大指挥官来接他们,刚一见面,他迫不及待地给庄闻初来了个熊抱。
“闻初啊,我们兄弟俩多久没见了?一年有了吧,”谢寻鸥拍拍庄闻初的肩膀,“……胖了。”
这话的尾调还有点上扬,听起来是个疑问句。
庄闻初忍不住笑了一下:“一年没见还能看出来我胖没胖?”
谢寻鸥挠挠脸颊,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庄闻初一遍,确认道:“是胖了。胖了多好啊,你以前太瘦了,我妈老在我面前唠叨‘人小庄怎么那么瘦,谢寻鸥你别吃了给你表弟吃’,还记得吧?现在也瘦,多点肉才健康些。”
“记得,”庄闻初笑起来,忍不住用余光去看一旁的傅书祁,又把视线转回来,“小姨和小姨父怎么样了,都还好吧?过年的时候小姨说肩膀疼,现在呢?”
谢寻鸥摆了摆手:“两位退休老教师可滋润了,每天喝茶太极跳舞钓鱼写字下棋,没病没痛,也没儿子在跟前烦。要是我妈知道你这么关心她,肯定笑得开花。”
庄闻初说:“小姨惦记我,我当然也惦记她。”
谢泽是谢允澜的亲妹妹,大学毕业进了一所高中,遇到比自己大好几岁的同事,两人日久生情,很快就结婚生子,是以谢泽虽然比谢允澜小几岁,儿子倒是比庄闻初年长不少。
两姐妹在不同城市读大学,后来也在不同城市工作生活,一年到头见面机会很少,不过感情依旧,在谢允澜去世之后,生活在另一个城市的谢泽逢年过节总不忘关心小外甥庄闻初。
正聊着,庄闻初本想介绍傅书祁和谢寻鸥认识,谢寻鸥却一眼瞧见站在一边和许语白研究美甲的庄玟朔。
“这怎么还有个大姑娘,”谢寻鸥凑过去,像模像样地伸了手,“给我也看看,做个什么颜色好看?”
庄玟朔头也不抬,一把拍掉他的手:“谢医生做指甲还怎么给小动物做手术,快惦记你的表弟,别理我们小姑娘的玩意儿。”
谢寻鸥不但不生气,还愧疚起来,伸手揉乱了庄玟朔的头发:“还生你哥的气啊?大人有大量嘛。”
庄玟朔往旁边躲,站到许语白身后,换上颇为骄纵的语气:“我只有一个哥。”
“那我不是亲哥胜似亲哥。”谢寻鸥乐了,他从小就爱跟庄玟朔打闹,每次庄玟朔翻脸不认表哥就是她快消气的时候。他投降道:“Pale Waves的新专辑给你弄回来了,怎么样?”
庄玟朔有一瞬的心动,但她不是一张专辑就能收买的,于是又跟谢寻鸥半开玩笑性质地闹了起来。
三十岁的男人,和十八岁的姑娘,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掘了打辩论一样的相处模式,庄闻初也想不明白,便无奈地看了傅书祁一眼。
傅书祁走到庄闻初旁边,觉得有点好笑,但更多的是欣慰。
从刚才简单的对话里他能判断谢寻鸥是庄闻初的表哥,却跟庄玟朔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甚至在谢允澜去世之后,谢家人和庄闻初一家不再来往也是正常不过的。
但是谢寻鸥和庄玟朔能够以兄妹相称以兄妹相处,这个家庭比傅书祁想象中和谐得多。
在路边闹了一会儿,谢寻鸥瞥见那个应该有一米九的男人还站在这里,而且站在了庄闻初身边,和他说着悄悄话,才反应过来:“这位是……”
庄闻初站直了,给谢寻鸥介绍:“这是傅书祁,我高中时候的学弟,这次跟我们一起来旅游。”
“你好,”傅书祁伸出手,露出非常标准的笑容,“叫我小傅就行。”
身高稍微有点压迫感,谢寻鸥正经起来,回握他:“你好,我是闻初的表哥,叫我……”
朋友和同学都直接喊表哥就行,像许语白学着庄玟朔喊“鸥表哥”那样,但是学弟好像又跟同学有点不一样……
“谢医生,”傅书祁接上去,“我正好想养只拉布拉多,但是没有经验什么都不懂,不敢贸然带回家,不知道能不能请教一下你。”
谢寻鸥顿时笑起来:“可以,比起盲目的主人,我更喜欢你这种了解清楚再做决定的。”
“毕竟要负责任。”傅书祁说。
“说得好,要是能多点你这样的主人,我诊室外面就能少点被遗弃的小可怜了。”谢寻鸥赞同道,“小傅是做什么的?”
此时庄闻初终于插得上话了:“他是剧场的老板,兼任导演。”
谢寻鸥和两个姑娘一起“哇”了一声,他说:“艺术家,厉害。”
“哪有,”傅书祁谦虚地摆手,“经营一个小剧场而已,还远没有到‘家’的地步。”
谢寻鸥按了一下车钥匙,吉普闪灯解了锁,他绕过去驾驶位开车门:“挺好的,我们闻初也是有艺术天赋的人,就是不怎么爱交朋友,你们能聊得来我做哥哥的也很高兴。别在太阳底下站着了,上车,先去酒店再吃饭。”
四十分钟车程,庄闻初和傅书祁坐在最后排,在座位底下牵着手,一直到进了酒店停车场才松开。
当初订房间的时候庄玟朔只订了两间大床房,她和许语白住一间,庄闻初自己住一间,后来加了傅书祁,庄闻初却说不用再订房间,于是傅书祁跟庄闻初一起睡大床房。
谢寻鸥觉得不太行,他小时候跟庄闻初睡过上下铺,知道庄闻初从小就爱做梦,睡眠很浅,怕他们两个睡一间房会互相打扰。
傅书祁及时拦住了他:“不用多开房间了,我打地铺就可以,或者房间里的沙发够大我也能睡。”
“真的可以吗?”谢寻鸥看着两人,又移过视线看了一眼看戏似的两个女孩,没怎么纠结,“你们觉得成就成吧,我先去餐厅再回来,你们自己决定了啊。”
刷卡进了房间,把行李摆一边,傅书祁拉着庄闻初到床边坐下,让他好好歇着。
“奔波了半天,该充电了,”傅书祁把手伸到庄闻初后背,搂着他,脸往他肩窝上埋,“还好酒店剩下的房间全是最贵,也还好表哥赶着走,差点就不能跟你睡了。”
庄闻初放松了身体,也往傅书祁身上靠:“到底是我表哥还是你表哥?”
“没差,”傅书祁声音懒懒的,带了点笑意,“不过还是听你的。”
这句话庄闻初不难听懂,什么时候在家人面前公开,什么时候不再介绍只是学弟,傅书祁都听庄闻初的,决定权在他手上。
“反正我那边你不用担心,说一声就完了,庄大艺术家的魅力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就接受你成为我们的一员。”
庄闻初闭着眼笑了一下:“乱说什么,没有庄大艺术家,以后你男朋友可能是个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花农。”说完,他睁开眼睛,有点忐忑地等待傅书祁的回答。
傅书祁的语气没有变化,仿佛他们的话题是今晚吃什么。“都可以,你是要养花种树,还是建一座高楼,或者开个花店茶馆,只要是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
庄闻初莫名想起谢寻鸥对傅书祁说的话,“我们闻初也是有艺术天赋的人,就是不怎么爱交朋友,你们能聊得来我做哥哥的也很高兴”。
他捧起傅书祁的脸,真诚地说:“谢谢你给我的支持。”
傅书祁亲了亲庄闻初的鼻尖:“不客气,男朋友。我唯一的请求是,当你需要我支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支持。”
然后他们相拥着热吻了一场,换下被汗微微弄湿的衣服,准备去吃饭。
出门的时候,庄闻初想起了什么,问道:“你想养拉布拉多?”
傅书祁拉上窗帘,关了灯,握着庄闻初的肩膀朝外面走:“给许姨和许叔养的,怕他们平时在家无聊。”
“要是你自己家呢?”庄闻初强调了“自己”,“不想养小动物吗?我还挺喜欢拉布拉多那种大狗的,可惜不能养。”
傅书祁轻声笑了笑,握住庄闻初肩膀的手往下滑,拉起他的手往自己脑袋上放:“想摸毛也可以摸摸我的,到时候你有了狗就对我失去了兴趣,我怎么办?”
庄闻初被他逗笑了,想了想,在走廊转角处扯了一下傅书祁的手臂,踮起脚在他耳边说了句悄悄话。
傅书祁愣了一下,低头看见庄闻初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一直红到耳朵尖。
他看了四周没人,一把抱起庄闻初的腿弯,走到一个角落里,把人堵在墙壁之间。
这个姿势让庄闻初变得和傅书祁一样高了,他后背贴着墙,双手搭在傅书祁肩上维持平衡,虽然心里羞耻感涨满,但是话都说出口了,此时只能抿着嘴唇逼自己直视对方。
傅书祁的呼吸是烫的,心里被撩出了一簇火苗,但在外面至少要维持表面君子,于是他仰起下巴,把庄闻初的眼镜咬下来,挂在他耳朵边。
“学长什么时候学会撩拨人的……这种话在外面说很危险,”傅书祁轻吻庄闻初的眼睛、嘴唇和下巴,压着嗓音道,“回房间再说。”
庄闻初垂下头,额头抵在傅书祁的颈侧,胡乱地“唔”一声就当做回应了。
第五十三章 铃铛
下午三点是大部分餐厅的休息时间,整条商业街只有一家葡国菜餐厅还招待着一桌特殊的客人。
餐厅老板亲自把最后一道红酒烩牛尾端上来,用方巾擦了擦手:“齐了,不够吃再加!”
看着桌子上的咖喱虾、咖喱葡国鸡、猪颈肉、芝士炒蟹和土豆丝炒马介休,还有新端上来的牛尾,庄闻初扶了下眼镜说:“真的够了,表嫂,我们吃不完会浪费的。”
“这都三点钟了,上午就赶过来,飞机餐也不好吃,肯定饿坏了,”庄闻初的表嫂笑盈盈地说道,“快吃吧,我去看看谢寻鸥在干嘛。”
庄闻初的表嫂有个和她英气外表不太相符的名字,叫作明诗,原本后面是两个叠字,但是明诗觉得不喜欢,一到十八岁就自己去把叠字砍成了一个字。
明诗的本科硕士都是在国外读的计算机,几年的留学生活让她挖掘出以前从未想到过的天赋和兴趣——做饭。于是海归计算机硕士回国后的第一件事是开了这家餐厅,并且在几年内做到了这条高档商业区最著名的餐厅之一。
几个人等了快十分钟,走出来的还是明诗,她见桌子上的菜都没动过,赶紧说:“再不吃就凉了,不用等谢寻鸥,他在找酒呢,自己没放好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舟车劳顿半天,确实都饿了,于是他们没再客气,开始动筷子。
吃到一半,谢寻鸥终于拿着他那瓶宝贝的波尔多红酒出来,斟了六杯,一杯拿进去给了明诗。
“两位姑娘也喝吧?高考完了,可以喝一点。”谢寻鸥给每人分了酒,“就是不知道酒量怎么样,能不能喝。”
说着还对曾经偷喝伏特加醉倒的庄玟朔挤眉弄眼,见庄玟朔张口要说话,一旁的许语白赶紧插嘴道:“没事,月月能喝,喝不了我可以帮她喝。”
庄闻初看着自己面前的酒杯,红色的酒液只在杯底铺了浅浅一层,他在桌底下捏了捏傅书祁的手,说:“我想喝,但是不太敢喝。”
“不敢喝就给我吧,”傅书祁咽下一口虾,放下叉子,“要是实在想喝,我觉得可以尝一口,上次不也喝了吗?”
这时明诗晃着酒杯从后厨里出来,坐在谢寻鸥旁边。“我也觉得可以喝,”明诗拨了拨短发,露出两只夸张的大耳环,说,“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只用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也好,不过不能勉强。谢医生,你说呢?”
谢寻鸥把猪颈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无辜地说:“谢医生给动物看病,是个兽医,哪里敢乱给人诊断。不过闻初你的病一直控制得很好,用筷子沾那么一点,几乎不会有影响的。”
顿了一下,他抓到跟明诗不一样的重点:“不过说起来,‘上次也喝’,是什么情况?”
是表白那晚,不仅喝了一口酒,还抽了一口烟。庄闻初忽然慌了一下,有种偷偷谈恋爱被抓包的感觉,不过傅书祁很快在桌底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腕。
“是之前庄学长去长泮岛旅游,我们聚会时候的事。那次是自己家里酿的红酒,度数很低。”傅书祁淡定很多,除了地点事件撒了谎,其他都是真的。
“哦……”谢寻鸥点点头,“没事,闻初一直挺稳重,不让人多担心,我就好奇问问。”
但这次又轮到明诗抓到重点:“闻初去长泮岛旅游,也是你们两个一起?”
谢寻鸥抬起头,坐对面的两个女孩也看着他们,傅书祁依旧从容不迫地笑了笑:“我们是在那边偶然遇到的,既然是同学,我又是当地人,当然要尽地主之谊了。”
其他人各怀心思:“哦哦……”
最终庄闻初还是没尝那些酒,都倒进了傅书祁的酒杯里。
他们边吃边聊,前前后后也花了两个小时,明诗没去过热带,还想和傅书祁多聊会儿,又想带两个女孩去做美甲,但是晚饭时间快要到了,时间不允许,只好和他们约在下一次,并叮嘱丈夫好好招待。
虽说这次出行是谢寻鸥邀请的,但是他们自己都有做行程规划,景点或者交通都不太需要谢寻鸥花时间多说。
何况两个女孩是来毕业旅行的,两个男人背地里的目的是来悄悄谈恋爱的,所以谢寻鸥总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有点低,干脆让他们有事电话联络,自己跑回诊所干活去了。
庄玟朔和许语白坐地铁去看夏季灯光展,原本是给庄闻初也预定了名额的,但是现在哥哥有人陪,她就默认分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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