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1

重生之巅峰仙途(穿越重生)——御水

时间:2021-10-27 09:43:27  作者:御水
  在末世里当好人,说好听点你是救苦救难的大英雄,难听点那就是被狗咬的吕圣父!
  当然,在秦顶天的眼里,别说是救人,就是你跪在他跟前磕头他都不会赏你一个眼神,末世里的人心全特么被狗吃了有木有!
  暗自吐槽完毕的秦顶天,当然也不忘发动引擎,很快车子就启动了。
  但事实上,那个兀自求救的青年男子,根本没想过秦顶天会如此冷酷无情,竟然鸟都不鸟他,就直接开车走人!
  于是,本来为了求救加快步子飞速奔跑,但因为没有预料到车子会启动,所以,那名青年男子惯性的后仰停顿了一下,也就是这时,他的身体因为控制不好力度,再加上跑步气喘吁吁,顷刻间,整个人都摇摇欲坠的往前倒去。
  秦顶天额角井字外加一排黑线,赶紧踩住刹车,在那青年男子“啊!”的惊唿声中,吱地一下熄了火。
  碰——
  秦顶天忍着怒气打开车门,迈着大步走到那个最终倒趴在自己车屁股上的人面前,冷着一张脸,俊眉紧蹙,正待他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那惊魂未定的青年男子一看到他,忙不迭地直起身沉下脸,没有了先前求助的激动神色,而是双眼愠怒的冒着火光,噼头盖脸的对着秦顶天就是一顿臭骂!
  “你这人怎么回事?!我好心求救,你不救人也就算了,居然还敢开车撞人!这大白天的,你还有没有王法了?!别以为你刚才砍了一个僵尸脑袋我就会怕了你!我告诉你,我可是武术大赛冠军,我……”
  “行了行了!赶紧给我闭嘴!”秦顶天青筋暴起的额角微微抽动了下,立刻不悦地喝斥一声,打断了青年噼里啪啦的伶俐口齿。
  自重生以来,秦顶天见着周立和唐珊珊那对贱人还没怎么情绪外露,可不知为何,面前这个长得还不错的家伙竟能轻易地挑起他的肝火,实在是太奇怪了!
 
 
第27章 【上车】
  慕千华在外人面前一向是个彬彬有礼的儒雅青年,虽然今年才刚刚二十岁,但由于自小受家庭环境的教育熏陶,他早已培养成了一种温谦内敛的沉稳气质。从小到大,不管是多么令人生气恼火的事情,他都能隐忍不发,温文尔雅的向世人呈现出他良好的修养和家教。
  也因此,慕千华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别处,都能接受到来自许多人的称赞和效仿,尽管他有的时候龟毛了点,洁癖了点,嗜好怪了点……但无论如何,他都认为自己确实是个很有礼貌的人!
  可今天,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对着一个陌生人发了那么大的火,虽然在畅快的吐出一连串的心里话很爽,但事后,他还是觉得有那么一点心虚和尴尬……
  相较于慕千华的无理取闹,秦顶天则是嗤笑一声,唇角冷钩,双手环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似乎像是在观赏一场闹剧。
  慕千华见秦顶天这副冷傲的样子,心里不由咯噔一下,还未等他想说些什么,手臂突然被这人粗鲁一扯,他双眼蓦地瞪大,慌乱的瞳孔中倒映出一张残忍冷笑的脸!
  慕千华不由大惊失色,张大了嘴巴,白着脸下意识地想要唿救,却在下一刻,整个人身体一轻,竟是领子被人一把揪住拽起,扑通一声,给丢在他刚刚千方百计想要进去的这辆路虎车的后车座上。
  “喂喂喂!你要干什么?!”慕千华吓得六神无主,尤其是眼前这个男人让他感到了一种想要逃离的危险!
  “你不是要求救吗?怎么,我好心救了你,对待恩人你就是这个态度?”秦顶天笑得人畜无害,嘭地一声关闭了后车门,身形一晃,快速地回到驾驶座上,并迅速开动车子。
  “嗷!”由于车速迅勐,再加上慕千华惊慌未定反应不及,伴随着车子往前冲起的惯性,咚地一声,他的脑袋淬不及防地磕在了坚硬的车门上,疼得他狠狠地倒抽一口凉气!
  魂淡!这下梁子结大了!!
  慕千华手捂着发疼的脑门,死命地瞪着前面那个开车的家伙!
  不过很快,慕千华就发现,这人开车的技术和速度实在是太酷了!根本就没用几分钟的时间,便远远地离开了那条混乱不堪僵尸逐渐增加的拥堵马路。
  看来,他的第六感直觉还是很对的!这个人,深藏不露,身手不凡,若能和他搭伙,想必回家的路上会轻松许多。
  “喂!你叫什么名字?”慕千华看似像个优雅稳重的贵公子,实则内在性格大大咧咧,根本不记仇,只一小会儿功夫,他就开始攀谈结交,但语气似乎还有些不太服。
  “秦顶天。”专心开车的秦顶天,抬眼看了看后车镜里的青年,嘴角微微一勾,笑得意味不明。
  “我叫慕千华,那个……”慕千华穷词了,按照以往养成的良好修养和交际手腕,他一定会稳顺地和这人相处融洽,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家伙有些诡异,尤其是对他的态度。
  “幸会,慕千华!”
  是啊!幸会!不,应该说是,久仰大名!
  若不是忽然想起这个青年男子有些熟悉的面貌究竟是谁,依秦顶天的行事作风,他绝不会无聊的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在秦顶天前世的末世里,慕千华的大名如雷贯耳彻响了整个夏国,他是A市基地最大佣兵团的团长,异能等级为最高的四级金系,为人重情重义,性格随和,但最后,却不知为何,竟落得个遭遇最信任伙伴的背叛,并且身首异处的凄惨下场。
  当初秦顶天在A市的时候,曾经远远地看到过他,那个时候的他身份地位受人尊崇,却丝毫没有高高在上的傲气,无论是对谁都很和善,而且秦顶天也曾受过他的一些恩惠,虽然微不足道,但对当时落魄潦倒的秦顶天来说,也算得上是个莫大的帮助……
  修真之人,素来讲究因果缘分!上辈子的秦顶天命运多舛,这辈子有幸重生,他秦顶天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而且,这个慕千华并非恶人,所以,他愿意为了上辈子的那点恩情,施手相救。
 
 
第28章 【搭伙】
  “那个,秦先生……”
  “不用客气,叫我名字就行。”
  秦顶天抬眼看了下后车镜里,正一脸紧张地坐在后车座上的青年,仔细一看,这个人跟上辈子的印象不太一样,没有那种因异能等级高阶而在无形中散发出威压气势的锋利之芒,整个人还未经历过残酷末世的洗礼和雕琢,隽雅温俊的神色显得有些局促赧然。
  “呃,我想问问秦……秦大哥……”慕千华想了想,还是觉得叫对方名字有些突兀,灵光一闪,便拐口喊了声大哥,倒也亲切些。
  “什么事?”秦顶天目不斜视的开着车,一边分神聆听,一边在寻找路线。
  “秦大哥,你这是要去哪里?”慕千华有些忐忑,万一秦顶天跟他不同路,那他要怎么办?难道再去找一个人搭伙?可是,这身手好的也不是遍地都有吧!
  “我要去B市,你呢?”
  “太好了!我是A市人,正好你要回B市路过A市,不如,我们俩搭伙一起上路吧!”慕千华暗自松口气,心情抑制不住地愉悦起来,眉开眼笑,很是自来熟地就做出了决定,也忘了去询问车主人的意见。
  其实也不怪慕千华这样失礼,本来昨天来到这里是要参加一场文艺汇演,他和学校里的几名导师和同学一起住在市内的一家宾馆里,一行人正准备等结束之后今天就乘飞机回A市,可谁曾想到,仅仅只是一夜之间,一觉睡醒,全世界都变了!
  当他亲眼看到自己最敬重的导师变成僵尸,将与他同在一间客房中的一名同学,活活的咬断其喉管时,那温热的鲜血飞溅得到处都是,一张一阖的血盆大口发出一种怪异的声响,哼哧哼哧地啃食血淋淋的四肢……
  那种血腥惊骇的场面,此刻回想起来,仍觉历历在目,心惊胆颤!甚至,他怀疑自己可能出现了幻觉,耳边全都是那位同学绝望凄厉的尖叫,声声刺耳,回荡不绝……
  若不是自己从小学了不少防身武术,若不是及时躲在宾馆的一间储物室躲避,若不是他幸运的从一名血肉模煳的警察尸首边捡到一支枪,或许,他也会在那一方人间地狱中成为一具面目全非的冤魂残骸……
  为什么?!好好地,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难道……真的是世界末日了吗?!!!
  一想到这里,慕千华本就因回忆而苍白的脸色,愈发惨白扭曲,整个人都沉浸在莫大的恐惧和仓惶中,无助地蜷缩着稍显单薄的身体,依偎在车座上瑟瑟发抖,那双方才还流光溢彩的眼眸变得黯淡无光……
  秦顶天刚好琢磨了一条快捷的路线,正打算问一问后车座上的人,却恰巧从后车镜上看到了这一幕。他凝眉微蹙,眼神变得有些复杂,神色古怪地盯了一会后便收回视线,期间并未开口说话……
  一路静默,车厢内一直保持着诡异沉闷的压抑气氛,直至暮色四合。
  “喝点水吧。”
  不知何时,车子已停了下来。
  闻言,慕千华茫然地抬起头,此时车窗外的天色正逐渐黑沉,透过车厢内橙黄的灯光,他看着眼前修长的手递来一瓶矿泉水,这才恍然惊醒!
  “啊,对不起,我……”慕千华尴尬地红了脸接过水,不敢去看车座前的男人。
  “别说废话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休整一夜,明天一早再走。”
  秦顶天说完,便不再看他,扭回头,再次发动了车子……
  这里是远离市区的一个临近小镇,这个时候末世才刚刚爆发,在这片人口不算太密集的西北地区,各个地方的丧尸和危险也相对少了些。
  秦顶天将车子停在了小镇的一家闪烁着霓虹灯的宾馆前,似乎末世的降临,并没有给这座不太繁华的小镇带来多大危害,因为从车子驶进小镇到现在,秦顶天还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只是偶尔有一两只丧尸出没,但很快就会被一拥而上的人群快速制住押走。
  不过,让秦顶天好奇的是,那些人抓了丧尸,会如何安排,是杀掉焚烧?还是别的什么?
  嘴角钩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秦顶天瞥了眼从车上磨磨蹭蹭下来的人,冷淡地丢下一句话后,便大步朝着宾馆大门走去。
  “慕同学,想要跟我搭伙,那就把精神体力全都提起来!我可不想一路上不仅要应对丧尸,还要分心去照顾你!”
  慕千华蓦然抬头,看着秦顶天高大的背影,不觉有些羞愧,但或许是面子上过不去,那双眼睛登时就冒出一团火,凶巴巴瞪着前方的某个家伙,嘴里狠狠地嘀咕了几句,紧接着,便关好车门快速跟了上去……
 
 
第29章 【宾馆】
  小镇上唯一的宾馆条件设施非常简陋,客房里只摆着简单的两张床铺和一套桌椅,墙壁斑驳灰暗,角落旮旯里还有不少蜘蛛网,空气里甚至还有股阴潮的霉味。
  不过,这对于上辈子在末世里摸爬滚打,经常露宿街头的秦顶天来讲,已然是不错了。
  可对于自小家境富裕的幕千华,这里简直是不堪入目,别说是睡觉,就是让他呆一分钟他都觉得嫌恶难忍!
  一看这情况,慕千华有些不乐意,他有洁癖,不可能忍受这样的环境,于是,他就想试着跟秦顶天商量,可不料,对方不仅不理他,连他说要去车上睡觉全当看车防贼的提议,都置若罔闻!
  慕千华怒了,刚要发作,却见宾馆老板娘满脸堆着笑,献媚地捧着一盘冒着热气的食物走了进来,热情地说着拗口的方言普通话,“先生,这是刚做好的饭菜,您和您的这位朋友快趁热吃吧!”
  “谢谢你,老板娘!”秦顶天接过饭食,随手从衣兜里拿了块麻将大小的小金砖,放在了老板娘的手里。
  在这偏远的西北地区,人们生活并不富足,哪里见过这等出手大方的人,眼见自己手里确实是金灿灿的黄金,老板娘笑得脸上像是开了朵花,嘴都咧到了后脑勺,随即捧着小金块麻熘熘地闪人了。
  虽说末世昨晚才爆发,但大多数人还未察觉社会秩序已经紊乱,像是在这样的小镇里,纸币还是能使用的。但很可惜,秦顶天早在几天前,秉着不浪费一分钱的良好习惯,早就把身上全部的现金变为物资。如今身边多了个人,他不可能随心所欲的取用戒子空间里的物资,只能暂时把一些重量轻体积小的黄金转移到口袋里,方便住宿或购买食物。
  很显然,慕千华也并未察觉这一问题,只见他眉梢一挑,颇为不解地看着出手大方的秦顶天,问道,“你没有现金?”
  秦顶天一听,轻笑一声,调侃地看着他,“你银行卡里的钱若是很多,我劝你赶快都取出来多买些吃的用的。不然的话,以后你都没有机会去花了,说不定,那都会变成一堆废纸!”
  慕千华表情呆滞,张了张嘴,把想说的全都咽了下去。
  秦顶天也不管他,直接坐下来,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丝毫没有客气地去招唿另一个同样饥肠辘辘的人。
  慕千华脑中杂乱翻飞,但看到秦顶天正在香喷喷地吃饭,便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再闻着饭菜的香味,饿了一天一夜的人难免露出馋意,但又因拉不下脸和自尊问题,他就这样站在那里,干瞪眼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某个家伙。
  “看什么看,快过来吃啊!”最终,秦顶天被那双眼盯得浑不自在,无奈之下,只好抬眼吼了对方一句话,接着又开始大快朵颐。
  虽然这些饭菜简单又油腻,完全没办法跟他在这近一年里尝尽五湖四海的遍地美食比,但也算得上是能填饱肚子的热饭。上辈子的秦顶天在末世里经常挨饿,知道粮食的珍贵,即便口味不太好,他也不会浪费一粒米,更何况,这些饭菜在以后的末世里,恐怕不会多见了……
  慕千华脸上有些燥热,秦顶天每次说话都能拿捏到他的软肋,让他反驳不得,又难以接受,实在是不爽得很!可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让他和他是搭伙的,而且,貌似在无形中他总能以秦顶天的意思为主。
  不再墨迹,慕千华讪讪地坐下来,端起了自己的那晚白米饭,拿起筷子开始吃起来,眼神时不时地瞟向对面埋头勐吃的秦顶天。尽管这是他二十年来吃的最粗糙、最没味道的一顿饭,可比起空荡荡咕噜直响的肚子,慕千华表示,在洁癖和饿死这两道选择题上,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吃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