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想,问:“以后……你就叫沈回,小名回回,好不好?”
“沈,回。”回回眨了眨眼睛。
易岚应道:“对,沈回。如果回回觉得这个名字不好,还是想叫回回,也是可以的。”
也没有人规定过这种叠字不能注册身份证,虽然在外人看起来怪了点,但如果回回想,他都会不留余力地支持她。
这一次回回没有纠结,直接就点了头:“好。沈回,好听。”
易岚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着笑着,那层笑意又渐渐淡了下去。
她可能是世间最后一个姓沈的九尾族人了。
他今日被导演特许休息,其他人基本都去继续拍摄了,他便坐在床边,凝视着外面的秋景发呆。
回回被折腾了一大通,也是累得不轻,跟只小狗一样窝在他的床边睡着了。易岚小心翼翼地将她抱上床,给她掖好被子,轻轻叹了口气。
自从恢复记忆之后,他对于自己的情况,就一直在避而不谈。
他心里很清楚,他是沈尧白,那段记忆并不是什么塞到他脑海的外来物,而是他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一段段时光。
但他也清楚地记得,他在天雷之中灰飞烟灭。
那为什么在后来,他却会作为易岚重生在这个世界上?他在身为易岚的这两百年来,易不临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的来由。
他知道自己是师父捡回山上的,却不知道是从哪儿捡的。小时候他似乎也问过几次,易不临却总说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山中起了薄雾,就给他命名为岚了。
起名的事情估计是真的,易不临就是这么个随性的性格。但说不记得在哪儿捡到的他,易岚以前还是信的,现在却一点儿也不确定了。
易不临对于他的身份不知情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毕竟他长得与千年前虽不说一模一样,但基本也就是两个有点区别的双胞胎的差距,易不临见多识广,又是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不可能看不出他的外貌与青丘曾经的小族长一模一样。
他到底是怎么重生的,这一点可能只有易不临知情了。
但最让他纠结的,其实并不是自己重生这一问题。
他最不知如何面对的,是谢淮。
当年他将谢淮视为知己,情如兄弟,他一直觉得,除了家人之外,他这辈子唯一能以命相奉、肝胆相照的,也就是谢淮一人了。
可千年后,他失去了记忆,来到人间第一次见到谢淮的那一刻,是在谢淮的怀中,听见对方唤了他一句“小白”。
易岚从那一刻开始细细回忆,无论是手腕上的银色鳞片,还是专门给他带回来的玉石挂坠,亦或是陪他看电影的无数夜晚,为他做的一顿顿饭……
他想起自己在一天的疲惫之后,回到家,踉跄着扑入谢淮怀里。
当时可能是太累了,连他自己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对。
可如今回忆起来,却徒生无数令他不知所措的细小心绪来。
……他那样,像不像是在对谢淮撒娇?
易岚将这种“撒娇”的对象,在脑海里简单换成了应天和连绵,结果给自己幻想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面对应天,他只会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而面对连绵,大多时候,都是心态不好的小绵羊抱着他哭哭啼啼。
不管怎么想,好像只有在谢淮面前时,他才会觉得这种“撒娇”是十分自然的,自然得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若是放在千年前的他身上,估计也会不太适应。
而谢淮对他的态度,似乎也比千年前变化了很多。
那天晚上,谢淮醉酒后的一句,“我喜欢你”……
易岚猛地一抬头,下意识抓紧了外套的袖口。
不,想一想,千年前他似乎也很直白地跟谢淮表达过“喜欢”,这种喜欢不一定是恋人之间的啊,还可能是朋友,亲人……谢淮是几千岁的妖了,表达的意思应该也比较接近古代吧。
而且,不论如何,他现在都是作为“易岚”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易岚的愿望一直是还完钱、找到师父之后,回到山里继续过自己的死宅小日子,或者,就算易不临不想回去也没关系,他只要确定那个狗东西还活着就好。无论如何,他都是想回山里的。
易岚揉了揉自己的脸颊,觉得自己的思路没毛病。虽然他也很舍不得谢淮,但这都过去了一千年啦……
在他不曾出现过的那千年里,谢淮大概,也有过其他的朋友,甚至关系更为密切的恋人。会把他捡回家,应该是因为谢淮早就认出他是沈尧白了吧,给他工作,为他安排资源,估计也只是因为一段旧时过往。
以前,他还可以笑嘻嘻地说,谢兄与我是挚友,自然应当一同行走江湖。
可现在,谢淮是影帝,是公司的CEO,是万人瞩目的重要角色,而不知是那个当年一把刀、一个斗笠走江湖的无牵无挂的侠客了。
他以前跟谢淮在一起,还有些怕他孤独,所以想陪他的意思。可现在谢淮不需要全世界跑来跑去,身边也有应天这样朋友,应该已经不再需要他了。
易岚越是按照这个思路想,就越觉得有理有据,然而他并不知道,当一个人钻进牛角尖的时候,一直想下去,只会加重他偏执的逻辑,而无法窥破客观的真相。
在他独自胡思乱想的时候,谢淮则叫应天上了保姆车,将他与易岚“前世今生”的来龙去脉,都简要地跟应天解释了一遍。
应天抱着一杯枸杞水,整只妖目瞪狗呆。
“好……好家伙,”他喃喃道,“当年,你沉溺在幻术之中,我还道你是灵盟盟主当久了心理压力太大……”
原来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压力,而是偷偷谈恋爱去了。
不对,还是单恋!
应天猛地醒悟这一点:“等等,难道你与岚岚相处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你俩要是能生娃,现在娃都可以准备高考了!”
谢淮:“……”
应天:“不是,那你们现在属于什么个情况?”
谢淮垂眸,盯着自己的指尖:“我心悦他。”
应天:“……我实话说,这件事情要不是咱公司保密工作做得好,现在估计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
不是他吐槽,按谢淮平时看易岚的那种眼神,从冰冷淡漠瞬间化作绕指柔——嘶,反正他是受不了受不了。
应天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嗯,你喜欢他,那——他呢?”
谢淮陷入了沉默。
许久后,他缓缓地开口:“千年前,他拿我当兄弟。”
“千年之后,我本来以为,他对我……是喜欢的。”
他不动声色地把“十分喜欢”改成了“喜欢”,像是这样就能显得之前一本正经想着怎么拒绝易岚的他……没有那么打脸一般。
应天点点头:“嗯嗯,你以为他喜欢你……等等。”
他瞪大了眼睛:“所以说,岚岚其实并不喜欢你,是你脑阔昏出现了错觉?”
谢淮:“……”
应天:“……”
谢淮神色复杂:“我只是不确信,他是否真的喜欢我了。而且他刚刚恢复记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到底会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我。”
是恢复成千年前的“我只拿你当朋友”,退回到友人的那条线,还是保持现在的态度,对他……更亲密、更依赖?
应天忍不住抽了口气,这么跌宕起伏的情感经历,他也是没有经历过的。
但作为自诩朋友的情感咨询大师的人,他终于等到了谢淮朝他咨询情感这一天,又怎么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呢?
应天当即道:“我跟你捋一捋哈,千年前,你暗恋岚岚,千年后,你再次遇见岚岚,但你这时候并没有认出他是岚岚……”
谢淮点了下头。
应天继续道:“然后,出于对当年岚岚的感情,又因为你的灵魂碎片在他体内,你把他留在身边,给他安排好了一切,你还抱着他睡觉,给他做饭买鸡汤陪他看电影看剧到半夜……”
应天:“……你觉不觉得,这像是什么狗血的白月光替身剧本,还是岚岚一人分饰两角,但他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那种。所以在岚岚的眼里,他可能曾经被你当做当年的他的替身,就算现在恢复记忆,心里肯定也还记得这一出……”
谢淮:“……”
他承认,他有时会无法收敛地对易岚好,但那都是在确定易岚身份之后的事情了。
而他也不可否认,他所做过的很多事……确实会让人生出重重误会。
而应天滔滔不绝地分析了一通,最终双眼放光地一拍巴掌:“那要是在岚岚的视角,你简直就是个24k纯渣男啊!我要是岚岚,现在肯定头也不回地躲着你就跑了!”
谢淮陷入了沉默。
他突然觉得应天的情感分析也不一定在理,毕竟应天自己都是个寡了多年的狗,唯一一次初恋,就栽到了某妖族知名海后的身上,再也没出来过。
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傍晚时,谢淮选择了早点回到了住所,想找易岚谈一谈。
然而他却被小狐狸以“回回拽着我的手睡着了有事以后再说”为理由拒绝在门外,这一场酝酿许久的谈话成功被掐死在了苗头。
那一瞬间,谢淮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那种老婆在房间里哄孩子睡觉,自己则被赶去睡书房的已婚中年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总:是的,我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我们是有一个孩子
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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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对于情感其实一直很懵懂啦,不管是沈尧白还是易岚都没有任何恋爱经历,需要谢总来主动推一把,才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过也快了,嘿嘿
第七十一章 天台上
十一月末,山中落了一场小雪。
这是今年冬日的第一场雪,也是易岚第一次看见南方的雪。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去雪里打滚的心思,作为一只怕冷怕得要死的狐狸,他裹紧厚厚的白色羽绒服,跟同样裹成个球的回回一起,一大一小两只白团子围在屋内的炉子旁边一起烤着火。
外面的院门突然被敲响,易岚还没来得及抬头,回回已经自告奋勇地站起来,一溜烟跑去了门口。她知道易岚怕冷,所以一有什么要出门的事情,都要自己抢着干。
院门打开,是一个老乡,手里提着一袋子生红薯。看见开门的是回回,他顿时面露尴尬。
想当初,回回在村子里不受待见的时候,他虽然不曾上手打骂过,却也没给过什么好脸色。谁知这剧组里的小明星一来,竟然说回回是他的远房亲戚,趁着回回爷爷去世,便把回回领到了身边。
这些困在山村里的人大都对城里人有着天然的敬畏感,更何况人家剧组过来拍摄,雇佣村民出演群演,出手从不吝啬,给出来的价格是他们一年半载也赚不到的人民币,当初开机宴时,就连村长都将儿子结婚也没舍得开的老酒拿出来请了导演。
然而谁都没想到,那个当年被村里人集体瞧不起的小乞丐,如今却跟在了剧组里的明星身边,吃穿用度都是跟着人家明星一起,摇身一变,就成了人人都比不上的城里孩子。再也没有人敢因为一时冲动就过去踹她一脚,甚至还要巴结讨好着她,以求跟剧组的人拉近点关系,以求能将自己的孩子也送出大山,见见世面。
老乡的脸上挤出一个谄媚讨好的笑:“丫头啊,你哥哥在家不?”
回回淡定地回答:“我哥在屋里,但他怕冷,我就不叫他了。叔,你有什么事给我说就行了。”
老乡的眼角抽动了一下,笑容险些没挂住,勉强保持住了:“我家刚收了几亩红薯,挑了几个好的,拿来请你哥和你尝尝。”
回回点了个头,接过了那一大兜红薯。虽然她不太想理这个老乡,但想起易岚平日里教她的要对别人有礼貌,便又补了一句:“谢谢叔。”
村民心情复杂地走了,回回则一路小跑回了屋子,邀功似的将烤红薯拿到了易岚身边:“哥,红薯耶!”
易岚从羽绒服和围巾里冒出来半张脸,眼睛也亮晶晶的:“好耶,今天下午的零食有了!”
进组两个月以来,他可谓是受尽了不能吃东西的苦,但凡入口的都必须是少糖少脂,几乎淹没在了白煮鸡胸肉、白煮蛋和白煮菜叶子里,狐生极为寡淡。现在对他而言,就算是块烤红薯,也是莫大的美味了。
今天趁着下雪,天时地利人和,剧组紧赶慢赶地去拍摄谢淮的一段剧情了。易岚没戏份,便被留在家里跟回回一起修习。而明天就是《雪山》整部电影的最后一场戏了,拍完明天那场,《雪山》就正式杀青了。
而易岚也发现,《雪山》片酬一结,再加上之前各种零零散散攒下的钱,他就能还清那颗灵丹的债务了。
还清之后,他也就不用再留在谢淮身边。
这两个月过于忙碌,再加上剧组要求沉浸式演绎,他们必须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里,连手机都是暂时交给经纪人保管,易岚也无心关注易不临的消息。杀青之后,他就能专心去做他一心想做的事情——寻找师父,然后在公司的合同结束之后,就能回到山中的家了。
他甚至还能带回回一起回去,回回还是未成年的小九尾狐,山里的环境于她而言,应当比人类的世界更安静,也更适合修炼。这么一想,回回或许应该拜他为师,易不临应该也想不到,自己人都没回来,就凭空多了个小徒孙……
易岚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跟回回一起将几个个大皮薄的红薯埋进炉灰之中,等着它们被焖熟。
他的目光落在一旁盯着烤红薯的回回身上,犹豫片刻,问:“回回,明天剧组就要离开这儿了,你可能要跟哥哥先回一趟淮哥哥的家。”
回回转头看向他:“淮哥哥的家?”
易岚有点尴尬,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回回解释他和谢淮只见错综复杂的关系,揉了揉鼻尖:“嗯,我之前一直是借住在他家里,但这部电影杀青之后,就可以搬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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