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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回来后替身离开了(近代现代)——薛火火

时间:2021-11-08 10:14:57  作者:薛火火
  少年垂着头,柔软的发丝下,长长的睫毛被泪水打湿,鼻尖通红,红润的唇瓣抿着,看上去很是可怜兮兮的模样。
  傅时闻看着……起反应了……
  他软下了语气:“是在担心我昨天弄疼你了吗?我轻一点,不弄疼你。”
  他诱哄着少年趴好,往少年腹下垫了个抱枕,可是少年头埋在了枕头里,抽泣似乎停不下来。
  傅时闻忽然之间没了兴致。
  他将少年翻了个身,却见少年憋的一张脸通红。
  这是打算憋死自己吗?
  傅时闻皱着眉,拿纸擦掉了少年脸上的眼泪,“别哭了。”
  少年抽噎了一下,点了点头,可是眼泪却无声的从眼睛里流出,就好像是一个关不住的水龙头。
  “对不起,先生……”
  林榆不想打扰先生的兴致。
  “算了。”傅时闻叹了一口气,“既然你不想,那就不做了。”
  傅时闻穿好衣服,出了卧室。
  屋子里再次变得空荡荡了起来,寂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好像,又被先生嫌弃了。
  林榆卷缩成了一团,眼前的世界仿佛再次被黑暗所吞噬。
 
 
第二十六章 害怕
  傅时闻点的外卖到了。
  他刚才只是出去拿了外卖,回来时,见林榆又缩成了一团,蜷缩成胎儿姿势。
  心理研究表明,这种睡姿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好像胎儿在母体一样,渴望受到母亲的保护。
  少年闭着眼睛,傅时闻知道他没有睡。
  傅时闻在床边坐下,手指轻柔地抚摸着少年柔软的发丝,低声问:“是在怪奶奶的生日我没有带你回老宅么?”
  少年没说话。
  傅时闻解释道:“林榆,奶奶身体不好,老年痴呆,我不想刺激她。”
  少年依旧没说话,也没有睁开眼睛。
  傅时闻皱了皱眉,平日听话懂事的小兔子,这几天却一直在闹脾气,还哄不好。
  这让傅时闻为数不多的耐心耗尽。
  像傅时闻这样的天之骄子,几乎从来没有哄过人。
  作为傅家的太子爷,从小到大,傅时闻身边的人都是看着他的脸色,而不是他去看别人脸色。
  肯放下姿态去哄林榆,这对傅时闻来说,已经是极限。
  他皱着眉,淡淡地说了一句:“外卖到了,起来吃饭。”
  林榆没动。
  傅时闻脸彻底冷了下来,他起身要走,手却被林榆抓住了。
  “先生……别走……”
  傅时闻回头,瞧见林榆那双漂亮的眸子里盛满了恐惧、不安和依赖,这让傅时闻怔愣了一瞬。
  这让傅时闻想起了一年前,刚遇把林榆带回家的时候,也是这般模样,恐惧和不安占据了少年的眸子。
  傅时闻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他只是个彻头彻尾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当少年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傅时闻看见少年和安澄几乎一模一样的脸时,心里便有了个卑劣的计划。
  他只是花了一点小钱,帮少年摆平了母亲的医药费,顺便吩咐了一句手下去找个律师,帮少年的父亲翻案。
  这点小事对他来说微不足道,举手之劳,但是少年和他的母亲却称他为大恩人,对他感激不尽。
  傅时闻伪善地说自己只是做慈善,不要求回报,给自己包装成了上了一个高尚的人设。
  果然,几乎没有废吹灰之力,少年便心甘情愿地被他拐回了家。
  傅时闻把林榆当做了一个替代品,可是,少年却似乎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神。
  傅时闻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少年的好。
  在傅时闻眼里,与其说林榆是他的夫人,不如说,林榆是他养的一只听话的宠物。
  热情地时候像一只摇尾巴的小狗,床上的时候像只诱人的兔子,总而言之,傅时闻对林榆是很满意的。
  以至于,就算安澄回来了,傅时闻也没有将林榆赶走的想法。
  只不过,现在这只宠物在闹脾气。
  傅时闻已经没有太多耐心。
  “还在闹脾气么?”
  林榆抬起头望向傅时闻,眼底闪烁着晶莹,声音轻颤:“先生……以后会不要我吗?”
  傅时闻缓了片刻,说道:“不会。”
  暂时不会。
  林榆垂下了眼眸,“先生,对不起,我以后会乖乖听话的。”
  他只是,太害怕,再次被抛弃。
  父母去逝之后,他的世界,只有先生了。
 
 
第二十七章 不一样了
  傅时闻吃完晚饭之后,接了一通电话,便要出门。
  林榆收拾着餐桌,问:“先生晚上回来吗?”
  “可能会。”傅时闻不确定地回答。
  看到林榆收拾时小心翼翼地避开伤口,傅时闻说:“你手受伤了,这几天请个保姆吧,花不了几个钱,我养的起你。”
  自从林榆搬进来之后,便开始负责起了傅时闻的衣食起居,无论是做饭还是打扫家里的卫生,都是他一个人做。
  家里保持着干净整洁,每天晚上傅时闻回来时,林榆都会在沙发上坐着等他回来。
  无论多晚。
  但是,这些在傅时闻眼里,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保姆可以打扫卫生,保姆也可以做出美味的饭菜,林榆喜欢做的这些事情,在他眼里谁做都一样。
  林榆乖顺地点了点头:“嗯,先生。”
  傅时闻发现,似乎经过这一次的事情,小兔子看起来更温顺了。
  傅时闻却隐隐有些高兴不起来,觉得哪里不一样了。
  傅时闻看着林榆,说:“我晚上尽量早点回来。”
  林榆又点了点头,“先生注意安全。”
  傅时闻下意识地蹙了一下眉。
  傅时闻出门之后,林榆在沙发上看到了傅时闻的手机。
  “傅哥,快来啊,今天大明星安澄特地飞回来,大家都在等你……”
  沙发上的手机亮了一下,微信上显示了这么一条信息。
  林榆微微一怔,直到身后传来擦卡一声开门声,林榆仿佛梦中惊醒,移开了眼。
  傅时闻出门之后,发现手机没拿。
  他拿起沙发上的手机,看了一眼正擦着桌子的林榆。
  “刚才没拿手机,我走了,过来抱一个。”
  林榆缓缓地走上前,傅时闻将林榆抱进怀里,低头吻了一下林榆的额头。
  傅时闻温柔地说:“在家里乖乖的,等我回来。”
  “嗯。”林榆点头。
  在傅时闻离开之后,林榆坐在沙发上,愣了好久。
  角落里传来几声窸窸窣窣的声音,林榆回过神来。
  家里进老鼠了?
  最后,林榆在饮水机后面,发现了一只小兔子。
  小兔子很小一只,通体毛发雪白,缩在角落里,耳朵耷拉着,一双红红的眼睛,格外的惹人恋爱。
  家里怎么会有兔子?
  林榆忽然记起,茶几上有个粉色的笼子。
  林榆蹲下,将小兔子抱了起来,它看上去精神有些萎靡不振。
  就连林榆抱它,也没有挣扎,只是耷拉着脑袋,轻轻地蹭了蹭林榆的手。
  “是饿了吗?”
  林榆不知道兔子吃什么,在网上查了查,发现兔子吃干草和兔粮,但是林榆家里面肯定是没有的。
  兔子也还能吃苹果和胡萝卜南瓜,他想起,家里还有几根胡萝卜。
  林榆将兔子放进粉色的小笼子里,去厨房找到了一个新鲜的胡萝卜,切成了几块细长条。
  林榆摊开手心,将萝卜放在掌心里。
  小兔子用鼻子嗅了嗅,察觉到能吃,于是它微微低头,咬住了胡萝卜。
  小兔子吃食时三瓣嘴都在动,吃东西很慢很细致,不时还害羞的露出几颗白白的小牙齿,林榆摸它的时候,它兔耳动了动,倒也没有躲开。
  不一会儿,一小条胡萝卜吃完了。
 
 
第二十八章 想和先生做的事情
  夜晚寂静,窗外风吹动树枝,林榆坐在沙发上,摊开日记本。
  厚厚的一本日记本,已经写了将近一半。
  林榆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只是偶尔会拿起笔,记录一些琐碎的事情。
  “11.26 天气 晴
  今天早上第一次做蛋炒饭。
  担心味道不好,但是先生说很好吃。
  开心。”
  ……
  “3.8 天气 大雨
  和家长聊了一会儿班上同学学习成绩的事情,下班晚点。
  先生喝了点酒,亲了我的脸。
  先生的唇瓣好软,好想和先生接吻……”
  ……
  “5.17 天气 阴
  今天先生感冒还没好,先生依旧不肯吃药。
  偷偷地将药片磨碎倒进先生的水杯里。
  先生大概不知道自己已经吃了药。”
  ……
  林榆细白的手指一页一页的翻动着纸张。
  在日记本最后一页上,有林榆以前列写的十个小目标。
  “第一条:和先生一起爬山看日出。”
  “第二条:和先生一起去海边看日落。”
  …
  “第九条:和先生一起养一只宠物。”
  “第十条:和先生要个孩子。”
  林榆看了一眼在沙发角落里睡着了的小兔子,他拿起笔在九条上末尾处,打上了一个勾。
  …
  大约在十点的时候,窗外响起了车子的声音。
  沙发上的兔子被惊醒,两只兔耳朵支起,不安地看向四周。
  林榆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小脑袋。
  小兔子耳朵软了下去,鼻尖蹭了蹭林榆的手,似乎又饿了。
  兔子晚上容易饿,它晚上吃得比白天多。
  林榆喂了小兔子一根胡萝卜,逗弄了一会儿小兔子。
  屋外传来敲门声。
  先生忘记带钥匙了么?林榆放下兔子,起身去开门。
  在打开门的一瞬,林榆愣了一下。
  门外一个和他长得七八分相似的青年扶着傅时闻,他是……安澄……
  四目相对,安澄显得比林榆还要惊讶,他惊讶地看着林榆,“抱歉,我不知道你和时闻是这层关系。”
  上次在傅奶奶生日宴上,林榆和安澄见过一次。
  而林榆忘不了的是,在宴会上,安澄问傅时闻,他是谁?
  傅时闻却回答说,他是个不重要的人。
  林榆后面也想明白了,先生大概是不想在安澄面前,说出他们的关系吧。
  只是每每回想到这一幕,他的心脏会紧缩堵的厉害。
  安澄说:“傅时闻喝多了,我送他回来。”
  傅时闻靠在安澄身上,满是酒气,显然已经醉得不轻。
  “抱歉啊,为了给我挡酒,他喝了很多。”安澄脸上写满了歉意。
  虽然林榆知道,安澄可能说者无意,可是林榆听进耳朵里却很不是滋味。
  原来,先生是为了给安澄挡酒,才喝的这么醉。
  林榆看着两人贴近的样子,眉心微蹙,“把先生交给我吧。”
  安澄微笑着说:“没关系,我扶他进去吧。”
  说完,安澄扶着傅时闻踏进了屋子,熟络地找到了傅时闻的卧室,然后将傅时闻扶到床上,脱掉了鞋,盖好被子。
  傅时闻一米八九的个子,安澄做这些有点吃力。
  林榆没说话,他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安澄帮傅时闻擦脸,手指扣着手心。
 
 
第二十九章 上面
  家是最安全、最温暖的港湾,而现在,港湾被入侵了,这种感觉让林榆很不舒服。
  这里是他和傅时闻的家,安澄却熟络的像个主人一样。
  安澄做完这一切之后,关上了卧室。
  他擦了擦额间的汗水,看向沉默的林榆,微笑着说道:“以前时闻喝醉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送他回来,没办法,谁让我们住的近。”
  “以前我就住在隔壁。”
  “刚才我经过院子里的时候,看到隔壁的玫瑰花还开着,那是以前时闻给我种的,没想到房子的现任主人竟然还留着这些花。”
  “房子的现任主人可真是个好人,不然,我真是一点回忆都没有了。”
  安澄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忽然安澄想到了什么,看向林榆:“哦,对了,你可千万别误会了我和傅时闻之间有什么别的关系。我和傅时闻是好哥们,一起长大,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很铁,好哥们,好朋友。”
  林榆有些诧异,安澄和先生,只是朋友吗?
  他还以为——
  “你该不会真误会了吧?”
  安澄惊讶地看着林榆,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着说:“那可真是太冤枉了,我和傅时闻从小到大都是铁哥们,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别误会我们哦,嫂嫂。”
  一句“嫂嫂”仿佛戳破了林榆心中所有的卑劣想法。
  “没有,怎么会呢……”林榆窘迫地摆手。
  “怎么从小大的身边的人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安澄蹙了蹙眉,看上去似乎很烦恼,“我们之间纯纯的兄弟情,好哥们。”
  林榆看着安澄,虽然他们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是安澄身上有着一种林榆没有的气质,仿佛他头顶着光环,天生就是焦点,养尊处优长大,从谈吐里露出的那份自信的微笑,是林榆学也学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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