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也有偷懒不想干活的,尤其是那么冷的天,撒个尿脱裤子都要莫大的勇气,这种天出去不是自找苦吃吗,他们不想出去,至少最近不想出去,就不能等天暖了,温度升到十几度、几度的时候再说。
有这种想法的终究是少数人,大家还是觉得应该马上建冰围墙比较安全,所以强制规定每家每户都要出人,年纪大的或者身体原因实在出不去的也不用担心没事干,可以在村子里烧热水、打模子、制冰砖……
村里决定先把通往林子的那一边封住,可是即便这样,工程量也很大,而且最重要的是热水——柴火,他们浇筑冰墙的时候需要热水,烧热水单凭每家每户的那点柴火根本不够。
林扬原本还以为又会提议到老林子里去砍柴,可是没想到被文竹骂死脑筋:
“你傻不傻啊,又不是只有老林子里有树,我们村子里原来种果树的那些山头现在难道没长?远是远了点,可是比老林子安全,你不在的这几天,村里的人没柴火了都是去外面砍的。”
林扬还挺诧异:“那路清理干净了?”
“早就干净了,上回搬家的时候来来回回不方便,大家顺手就清理了一次,这一次需要到那边砍柴后,大家更加不能忍受坑坑洼洼的路,又组织了一次人手。”
林扬仔细想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样,也不怪他记不清楚,速度上来之后,路好不好走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差别。
断崖上的桥又被接了起来,原来水泥路的已经被凿穿了,现在架在上面的是木头桥,木头是在废厂附近砍的,砍下来的树每一根都有大腿粗。
林全蹲在木头边上感叹:“这不得了啊,原本林扬说老林子的树有十几米宽,上百米高我还觉得是他吹牛,但看看我们附近这些树的变化,我又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
好像不经意之间,这些周围的树就像打了膨大剂一样,疯狂的往上蹿,一天窜一寸都是少的,这还是冬天啊,要是夏天……林全打了个激灵,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冬天这些树都长那么快了,那要是到了春田跟夏天呢?他们会不会因为长得太快而挤占废厂所有的空地,那到时他们住哪儿?怎么活?
其他人也因为林全的话想到了这个问题,脸色骤然变得十分凝重,他们原本意外夏天的高温已经是十分难过的日子了,但没想到更艰难的还等在后面。
“应该不会。”气氛凝滞了一会儿,林亮犹豫说:“我们村不是有山神保佑吗,应该不会有那么大的改变的。”
相比较外面的世界,他们在村里的变化一直十分小,即使村里的保护罩破了,可是还是比外面的生活过的容易,所以村子里的树再长应该也有限。
“对对对,林亮说得对,我们莲花村是有山神保护的,呵呵,不会像外面那样,你看外面的动物都发了疯一样的长,可我们还不是好好地,什么也没变。”
他的声音越说越小,越说越没有底气,怎么可能什么改变都没有,家里养的鸡鸭越来越大只,以前七八斤就是特大肥鸡,但现在随便看看,哪家的鸡没有这个分量?重的甚至有十五六斤一只的。
就是他自己,三十大几的年龄了,最近发现穿的衣服变短了,一量竟然长了三公分,这要是放在以前,他能高兴疯过去,可是现在他只想哭,从来没有一刻那么不想自己长高。
今天出来铺桥的人互相打量,暗戳戳的比较对方的身高,最后还是林全开口说:“哎,我说,都别藏着掖着了,你们长了多少?我先露个底,我长高了2公分,体重重了15斤。”
林亮紧随自家弟弟报数:“我长高了5公分。”
体重就不说了,不好意思!这两兄弟都是光棍,吃饭没个数儿,又是大小伙子的,缺油水总觉得没吃饱,顿顿都是塞到嗓子眼才放下筷子,所以体重是蹭蹭的长,幸亏身高也长了,要不然早就让人发现了。
可能早就有人发现,只是大家都装作没有这回事儿而已,尤其那几个被王前明跟外乡人咬的那几个,那真是装作看不到都不可能啊。
“建康叔,你长了多少啊?”
陈建康就是当初最早被王前明咬的那几个人之一,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当初家里人起名对他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健康,不过跟他名字截然相反,他从小身体就病歪歪的,好不容易拉扯大,但是不长个头,四十多了身高最多就一米六,这两个月那身高是蹭蹭的,比十五六的小伙子长得都快。
陈建康呵呵笑,十分高兴,往头顶比划了一下:“嘿嘿,我现在1.73了,标准身高。”
为了这个身高,他爸妈都愁坏了,四十五岁都没讨到老婆,以后虽然也讨不上,但是长高了他高兴啊,再也不用仰着头看别人,别人也不能再用鼻孔对着他说话,这让他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不少,腰板挺直,也愿意出来跟村里人说话做事了,以前因为自卑,他总是绕着人走,说话像是蚊子叫一样。
“难说,现在要是还有身高标准的话,这个标准也得提高,我觉得最起码得一米八。”
“啧啧,早知道当初我也让王前明那老小子啃几口就好了。”不但可以长高,力气也能变得更大。
“你小子口味真重,莫小雨不好吗?”女人不比男人香,说完,这人发出一串猥琐的笑声。
“嘿嘿,不错,不错,应该让莫小雨亲几口的。”村子里特别无聊,所以一聊到这些花边新闻,出来干活的男人就特别兴奋。
不过大家都有分寸,说两句怪话就算了,再多说难免对死的人不尊重。
“林烨,你小子笑什么,你毛长齐了吗?”林轩存心找茬。
林烨这小半年的村里生活已经让他完全脱去了少年的稚气模样,论体格已经跟村里成年男人不相上下,但他不能开口,一开口就是公鸭嗓。
“你要不要看看,试试也行?”这种程度的话林烨已经完全不放在心上,而且还能反将对方一军。
“草!”
“哈哈哈,林烨,你让他试试,林轩你个怂货,你上啊……”
“哟,吓唬哥哥啊。”林轩好歹长了几岁,能被林烨这骚话套住:“先把鸟露出来看看,哥哥替你检查检查。”
他就不信林烨敢当众露鸟,那么冷的天,也不怕冻掉他的子孙袋。
林烨还真不敢,他又不是三傻子,零下三三十度脱裤子,他疯了吗?再说嘴上占便宜而已,他又没有什么损失,于是他先跟林轩告饶。
林轩也没揪住不放,都是打发时间的玩笑话,谁又会当真,不过他看林烨这体格,长得是真瓷实啊。
羡慕嫉妒,他上手摸了一把,隔着厚厚的大棉袄,都能感觉到里面迸发的力量:“你小子当初是被外乡人咬的吧,这口咬的值啊,得有一米八了吧。”
他们这边男人的身高一般都是170左右,超过175都可以说是高挑身材,所以超过180,那绝对是梦想高度啊。“嘿嘿,我今早出门量的,已经182了。”林烨笑的牙龈都露了出来,他对自己的身高十分满意,他爸妈都是中等身材,以前在医院做过测试,说他成年后最多可以长到175,但是他现在16岁都182了,还有几年的生长时间,以后长到一米九也说不定。
唉!没长多少的人羡慕嫉妒恨,恨不得把那几个外乡人从地下挖出来再咬他们几口,只可惜,那些人被烧的骨头渣子都没了。
“哎,差不多就得了,我们自己开开玩笑还没事儿,可千万别当着家里的小孩子面上胡说,要是他们为了长高、力气变大,以后遇见了那些发疯的人士动上去被咬,那才是要命的事。”
“不能吧,真有那憨货!”林全挠挠头:“我家没孩子,我跟我哥也就是在你们前面说过。”
这种被咬后身体会产生变化的发现是村里人心知肚明的,大家虽然没有公开讨论过,可是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但是孩子知不知道还真不好说。
“是应该谨慎,我听林扬说,老林子里发疯的动物不少,要是有一天我们村来了一只,人人都像送菜一样送上门被咬,真的是咬死都活该。”
别说,村里还真有人打这个注意,外乡人找不到,但是林子里发疯的动物多啊,他们还真的考虑过,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就士动上前被咬一口,说不定腰不酸、腿不痛,力气还变大了。
但是事情怎么可能会想象的那么美好,谁敢保证只被咬一口?咬一口你就能跑的掉?要是遇到那嘴巴大一点的猛兽,大蟒蛇、大黑熊之类的能一口生吞了你。
而且要是被注入的毒素太多或者体质太差被扩散的太快,到时候直接发狂或者爆体也不是不可能,三圣草药水又不是全能,也有它治不好或者根本来不及救治的时候。
“最好不要去试,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村里还有很多没被咬,但不也是长高了,力气变大了!”
大家都点头,如果目的地是一样的,他们现在只是走的慢点,没必要冒险抄近路尽快到达。
临干活之前,突然有人问:“唉,你们说林扬当初是不是被王前明咬了啊?”要不然他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厉害?
没有人回答他,也没人那么没眼色的跑到林扬前面去问这个问题,不过大家心里却不约而同的认定一个事实,林扬就算没被王前明咬,这半个月在莲华山里估计也没少被发狂的动物咬,当初回来那一身咬伤、抓伤,大家都是看的清清楚楚的。
此刻一身伤的林扬在防空洞的大灶里炖兔子,他身上有伤他不出去干活,但是为了不招人恨,就贡献了家里逮的兔子出来给大家加餐,毕竟不管是砍柴还是出去垒冰墙都是大体力劳动,不吃好点可能会顶不住。
有肉吃,大家都非常有默契的忽略了他能跑出去逮兔子怎么可能没力气干活的事,反正现在干活的人手够,不缺他一个,大家的力气最近都变大了不少,大力气跟特大力气干起活来都没什么差别。
兔子之所以大家都敢吃了,不是因为林扬那天大方的把兔子贡献了出来,而是村里的老撅,他站出来说,这种兔子肉他吃过。
前些日子砍柴的时候,他就碰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那只兔子伤得很严重,也不知道被冻了多久,只剩下一口气,当时他眼馋那么多肉就把它捡回去了,吃到现在,就还剩一个兔头,他还好好的,所以这兔肉大家肯定能吃。
第九十六章
大家一边对老撅羡慕嫉妒恨一边在心里疯狂的骂他,吃独食也不怕把自己吃成王前明第二。
但是老撅的兔子吃完了,林扬的没有啊,大家把期盼渴望的目光投向林扬,企图他能顾及一点儿村里人情谊。
林扬会顾及吗,真是笑话,现成的例子摆在那儿呢,都有人吃独食了,还指望他假大方的分给别人,真是做梦。
能吃也不给你们吃,林扬特别招人恨的把兔子又拎回了家,一根兔毛都不留。
肉啊,差不多上百来斤呢,大人馋得慌,小孩子更是想的流眼泪,哇哇的撒泼打滚要吃肉。
有些彪悍刻薄的女人没等林扬走远,生怕别人听不见一样,就故意举起巴掌“啪啪”的打孩子,嘴里还阴阳怪气骂:“哭个屁,谁让你爸不中用,人家爸能搂兔子,你爸连根兔毛都搂不到,老娘上哪儿找肉给你吃,想吃肉,人肉你吃不吃,你咬死我得了。”
有这种不讲道理,恨不得林扬主动分肉她还要假客气推迟一番的人家,也有人主动拎了粮食或者其他东西跟林扬换的。
对于拿了东西来的人,林扬多多少少都给他们换一点儿,他们一家不准备离开村子到其他的地方生活,所以事情不能做绝了,再说人家也不是吃白食,空口白牙的张嘴要,对于这种“识趣”的人,他还是比较乐意打交道的。
有了一个人开头,那天的兔子肉很快就被分完,变异的兔子看起来很大,可是扒皮剥骨头后也不过六十多斤,跟只羊也差不多,这家换两斤,那家换三斤,来的迟一点的,最后连肠肚都换了也不够村里人分。
那一天,废厂防空洞里飘起的全是兔子肉的香味儿,而有了兔子肉,吃了半年吃到吐的板栗面似乎也香甜了许多。
尝到了甜头,村里人的心就野了,他们自己是不能徒手单独抓兔子,但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什么,智慧啊!他们可以用工具的嘛,下笼子下套子挖陷阱,近山的山民谁没干过?
当然尺寸跟使用的材料得考虑好,他们不敢去老林子里放套,就跑到了村子外面的山头去放,连续放了一个星期,虽然兔子没抓到,但是有人套住了一只野山鸡。
除了林扬,首先在村里拔得头筹的就是老撅,继上次白捡一兔子后,他又在自家板栗山头的蓄水坑捡了一只野山鸡。
也不能说是捡,蓄水坑是以前就有的,但是他为了逮野物也在里面下过一番功夫,将洞口改成瓮一样,肚大口小,然后将新种出来的红薯破开扔到坑里。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特别简陋的陷阱,收获了他们村里的开门红,老撅笑的眼不见牙的,雄赳赳的提着那只野山鸡绕着废厂走了一圈。
想吃肉想的眼睛发绿的林全羡慕嫉妒的简直要质壁分离,这只野鸡什么眼光,他的陷阱做的多漂亮,竟然看上了老撅的漏野货,他真的是一千一万个不服气,于是故意说:“老撅,你这只野鸡颜色不对啊,都成黑色的了,黑色的不能吃啊,当心变成第二个王前明。”
老撅套住的这只野鸡大概有二十多斤,确实像林全说的那样,通体乌黑,不过它并没有表现出发狂的动物一样的行为,除了挣扎的比较激烈,并没有疯狂的想啄人,打它也还知道痛、会躲,而且看它的小豆眼也不是黑色的,是深紫色的。
老撅乐呵呵,对于林全的眼红病十分理解:“我不怕,而且我也不准备现在就吃,我准备用三圣水喂几天再吃。”
村里心里泛酸的还挺多:“老撅,你可真够下本的,为了吃一只山野鸡还要搭出山神草,这值不值啊!”
“老撅,我看你也不要搭山神草了,我替你先尝尝吧,除了啥事不用你负责。”
老撅逮住的这只鸡除了眼睛是深紫色的外,其他没有毛病,通体发黑难道还不能让人家的毛就是那个色啊,所以村里的人根本不怕。
“嘿嘿,不用不用,我自己试!你们都是拖家带口的,尝出毛病我可赔不起,我一个半老头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你们就把心放回肚子吧。”
“这老头,又想吃独食了。”有人心里吐槽,不过嘴上说的热闹:“行啊,你那天杀鸡,我家里还有一把豆腐丝,到时候给你加个菜。”顺便吃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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