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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匠(近代现代)——鸦豆/鸦鸦吃素也吃肉

时间:2021-11-24 09:46:02  作者:鸦豆/鸦鸦吃素也吃肉
  聂振宏却摇摇头。
  那不是小朋友的风格。
  知知搬到他那儿那么久,就根本没主动出去走动过,怎么会突然想起去逛商场?
  可是,如果不是去商场,林知他又能去哪里?
  到这时,聂振宏才有些惶然地发现,自己对林知的了解有多匮乏。
  除了画画,他甚至连小邻居还喜欢什么,以前的家在哪里,之前常去什么地方…… 这些关于一个人最基本的情况,都不知道。
  还在那自以为是地说什么喜欢。
  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混账。
  越活越糊涂了。
  “今天也这么晚了,不如您先回去看看?”
  杜子芸心里只祈求林知这会儿已经回家了,要不今晚她都没法睡好,“万一他回家发现您又不在,跑出来找人,那可就真阴差阳错了!”
  杜子芸这话,倒让聂振宏着急忙慌魂不守舍的脑子清醒了一点。
  也是,说不定…… 说不定小朋友真的已经回去了?
  他不知道这个几率有多大,但抱着一丁点儿的希望,聂振宏也没再在原地多停留。
  他立刻就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往家里赶去。
  “嗳,嗳,把我也捎上啊!”
  杜子芸被车尾气喷了一脸,欲哭无泪,“公交车站还要走好远呢!”
  老社区里面纵横交错,路太窄,出租车根本没法开进去。聂振宏只能让司机在路口停下,自己下了车步行往家里赶。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腿这么碍事过。
  短短的几百米,以前跑步一两分钟就能到的路程,拖着一条不顶事的腿,聂振宏硬是走了有十分钟。每一步,都是一瘸一拐地挪行,走快了都能让脚踝生疼。
  在路上,聂振宏不只一次地想——
  要是他脚没受伤就好了。
  要是他多了解点林知就好了。
  要是他没那么多顾虑,今天能陪小朋友一起去就好了。
  以前年轻的时候,喜欢什么就去买,看上谁就冲到面前直接说,心里想的就是行动上做的,稍有一点儿不一样,都觉得做人不舒坦。
  可现如今呢?
  他身上那股锐气像是被日子给磨平了。
  每天每夜低头干着同样的活儿,他有多久没抬头看过天空?如果不是生活里偶然闯进一只会画画的小仓鼠,聂振宏可能都忘了平淡的日子其实还有那么多色彩。
  这么想着,他脚下的步伐不禁加快了起来。
  左脚的脚踝传来阵阵刺痛,每一次扎在神经上,却让聂振宏脸上的神色更坚定一分。
  “嗳,不是我说,小林,你这大晚上蹲在外面喂蚊子,到底是想干嘛呀?”
  行至中央的路口转角,聂振宏老远就听见了邻居张姐的大嗓门。
  “让你进来坐会儿也不进,好歹喷点花露水吧!”
  “要我说这小聂也真是的,下午急急慌慌跑出去,也不给你留个门,越长越回去了!”
  不算宽的街道上,吃完夜饭出来散步遛狗的人来来往往,把聂振宏赶路的步伐挤得有些零碎掣顿。
  原本还闷着头往前冲的他,在听清张翠芳在说什么之后,脚步不由得放缓了下来。
  越过昏黄的路灯与摩肩擦踵的人群,他一眼就看见了自己找寻许久的人。
  溶溶月色下,他的小朋友正坐在修鞋铺的台阶上。
  安静地等他回家。
 
 
第51章 好朋友
  “张姐。”
  聂振宏打开卷帘门,把坐在门口的林知牵起,带进了屋内。按开灯后,他走到隔壁敲了敲张翠芳的蚊帐帘,“拿盒蚊香。”
  “你们呀!” 张翠芳瞧他衣着发型都有些狼狈的模样,忍不住数落了两句,“两个人一个愣,一个闷,凑一块儿了!有啥事说开不行吗?还一会儿跑一个的,当演电视剧唷?”
  一边念叨,张翠芳一边从货柜里摸了盘蚊香出来。
  “小林回来好一会儿了,丧着个脸,我问他什么都不吭声,” 她小声同聂振宏讲,“你待会好生给人家道个歉,听到没!”
  张翠芳以为两人是吵架了,还语重心长地给聂振宏传授过来人的经验之谈,“凡事不能过夜,当天就要说清楚知道不?免得人心头哽得慌!”
  “我家那口子有时候惹我生气了,我不理他,他还晓得主动做点家务讨我欢心嘞。小林年纪小,有时候你要让着他知道不?”
  “……”
  聂振宏不知道怎么回这话,干脆不解释了,点点头,“晓得了。”
  “就是嘛!” 张翠芳把找的钱连同蚊香递给聂振宏,又让他等等,“嗳,把花露水也拿过去!我刚看小林一直挠腿呢,你给他喷喷。”
  “好,谢谢。” 聂振宏接过,“一会儿还您。”
  回到铺子里,林知果然还在挠腿。
  “哪儿被咬了?”
  聂振宏没有第一时间追问林知之前去哪了,只俯下身蹲在他面前,去找青年腿上的包。
  “…… 喏。”
  林知干净细长的手指在自己膝盖上戳了戳,又在腿弯处点了好几下。
  伴随着他动作,叮铃哗啦的钥匙声也从他微握的拳头里传来。
  聂振宏视线略过蚊子包,往林知手心里看了眼。
  如果他刚才没看错,小朋友坐在台阶上时,手里一直都攥着钥匙扣的。
  那只褪色发白的小老虎挂坠,一直被林知紧紧捏在指尖,揉着按着。仿佛是小朋友浑身上下唯一的依靠和情感寄托,让他心里的情绪能够宣泄在上面。
  聂振宏心被扎了一下,有些酸疼。他移开眼,先点燃蚊香放在一旁,然后拧开花露水,抹在林知腿间那几颗红肿的小肿包上。
  抹完后,他才擦干净手,轻轻握住了小朋友的拳头。
  “等了多久了?”
  聂振宏温声问。
  面前的人摇头,没答话。
  “过八点了,” 聂振宏抬起手腕指了指手表,“怎么不回家画画?” 平日里一到这个时间,小朋友早就强迫症似的回家坐在画板前了。
  小仓鼠黑黑的眼珠动了下,终于吱声了。
  “等你。”
  仅仅两个字。
  聂振宏在外找了一下午的担忧疲惫,以及脚上不断刺骨的阵阵隐痛,就一下消失了干净。
  他握着林知的手紧了紧,又化为轻柔地一点点拂开他依旧掐着挂坠的手指。
  将小朋友的指尖捏在自己宽厚的指腹里。
  “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下午忙着找人,聂振宏连水都没喝一口,此时他嘴唇干燥得都起了皮,却还是握着手里的指节放在唇边蹭了蹭,“以后不会了。”
  不会什么,聂振宏没有直说。
  却在心里许下了自己知道的诺言。
  而林知有些怔愣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在男人的嘴唇和自己的手指间来回挪动。
  他瞳孔微微放大,仿佛突然有奇妙的景象迸发在自己眼前。
  是有什么蜷缩在泥土里的东西苏醒了。
  窸窣地顶破了棕色的土地,在男人干燥的唇边冒出青草,然后蓦地就绽开了一身葱茏的春天。
  而他的指尖上,稀里糊涂地长出了橙红色的小果子。鲜艳的, 浓烈的,一颗颗圆滚滚的色彩跳跃到他的视野里,晃悠着坠在指甲盖边,有些痒。
  但一点也不沉。
  轻飘飘,软绵绵的,好像就算戳到它,也不过是溅了一身的甜。
  像桔子…… 还是樱桃呢?林知有些晕蒙蒙地想。
  都好吃呢。
  “晚上吃饭没?”
  聂振宏注意到了小朋友的怔楞,还以为他被自己的动作吓到了,连忙松开了手指,状若无意地问,“今天背水果出门了吗?”
  他捞过一旁的帆布包打开看了眼,却只摸出了一瓶水,一本画册,还有一只显示了无数个未接来电的手机。
  和随时随地捏着手机不放的同龄人相比,林知平日里对智能设备的依赖少得可怜。相比起看手机里的短视频或者小说,小朋友的兴趣和时间更愿意放在画画上。就算不画画,对着铺子外的街道发呆,也多过拿起手机玩。
  聂振宏下午一直打不通林知的电话,就猜到他肯定没拿出来看过。
  “下次别开静音了。”
  小朋友的手机没有设密码锁,聂振宏干脆当着他的面翻到通讯录,在里面把自己的电话设置成了特殊铃声。
  弄完之后,又反过来也把自己的手机也做了同样的操作。
  聂振宏知道林知可能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但他想这么做,于是就做了。
  “下午去了哪里?”
  直到这时,他才开口问出了今天揣了许久的疑惑。
  问这话的时候,聂振宏眼睛一直观察着林知的表情,打算一旦小朋友有抗拒的样子,他就住嘴不再追问。
  只不过,和他想的一点不一样。
  林知没有表现出任何敏感或抵触的情绪,反而特别自然地与他对视,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玩游戏。”
  “然后,去南山了。”
  南山?
  这个有些耳熟的地名令聂振宏愣了一会儿。
  那是在市区南边郊外的一座山。
  说是山也算不上,充其量算是山包。平日里鲜少有市民去那里活动,因为那处并非是个适合游玩的景点,整座山包修建的唯一建筑,就是一片陵园公墓。
  这下聂振宏总算知道林知去了哪里。
  原来,小朋友是去……
  看妈妈了。
  这样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答案,令聂振宏有些哑然,心里又冒出密密扎扎的疼来。
  “妈妈说我不开心的时候,跟她说就好了。”
  林知继续说话,手又下意识地捏起掌心的小老虎,“说出来,肚子里就只剩下开心的事了。”
  聂振宏没有再阻拦他的动作,任由小朋友捏着挂坠,嘴里柔声问,“那说出来之后,知知开心了吗?”
  林知歪着头想了想,摇头。
  “不想,交朋友了。”
  妈妈让他多交朋友,他试过了,可是他不喜欢。
  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在笑他。
  一点也不让人开心。
  “嗯。不想交咱们就不交。”
  聂振宏将手掌放在青年的发顶,揉了揉,“朋友贵精不贵多,咱们有几个真心的好朋友就够了。”
  林知捏着小老虎的指尖停顿了一下。
  聂振宏看见他抬起头,对着自己问:“宏哥,是好朋友吗?”
  这句话,缺了主语,缺了代词,但聂振宏还是一下便听懂了小朋友想表达的意思。
  “当然是的。”
  他手指穿插过青年柔软的发丝,在林知的发旋上轻轻抚摸,哑声道。
  “是比好朋友还能更好的…… 朋友。”
 
 
第52章 长知了
  晚饭聂振宏就在对面的快餐店随意叫了两份抄手。他现在不是很想上楼回家,只想跟小朋友多待一会儿。
  “吃这份。”
  聂振宏将汤底清一点的碗摆在林知面前,自己伸手薅过了加辣的那一份。正准备动筷子呢,就见小朋友目露馋味地看着他那碗红汤上的油泼辣子。
  聂振宏有些好笑。
  “晚上吃太辣了,小心又上火。”
  他们俩都是地道的蓉市人,喜好麻辣。但之前有几回晚上吃太重口,聂振宏第二天就发现林知脸色不太好,有一次还长了溃疡,吃饭嘴都不愿张,吓了他一跳。
  那之后,聂振宏就注意着控制饮食均衡了。今晚叫抄手,也让老板多加了一份菜。
  “一点点。”
  林知舔了舔嘴唇,目光在那焦红的油辣子上流连了好半天,才抬起头看向聂振宏,“想吃。”
  “……”
  被这么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聂振宏什么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只觉得心口被人挠了一下,软软的痒。
  “那就一点点。”
  他用筷子夹了花生米大小的一坨辣子,和在林知的碗里,才道,“吃吧。”
  林知看着碗里晕开的油花花,满意了,“嗯!”
  十几个抄手,聂振宏囫囵几分钟就吃完了。林知吃的稍慢一些,每一个都放进嘴里慢慢地嚼,如同他平日里打量世界的方式一样,像是在慢吞吞的,又仔仔细细地品味生活的鲜。
  与馄饨类似,抄手作为西南这边的特色小吃,是每家每户都会做的面食。
  薄薄的四方皮裹上鲜嫩劲道的猪绞肉,用滚烫的熟油淋在辣椒、花椒、胡椒等香料碾匀成的碎末中,裹上少许醋和香油,再浇两勺高汤做底,撒上葱末和芝麻,味道已然是麻辣鲜香。
  而之所以叫‘老麻’,是因为西南这方的人爱吃麻味,往往等抄手出锅后,还会再淋上一圈椒香浓郁的花椒油,闻之食欲大开,食之醇麻爽口,有一种往脑袋顶上钻的呛麻感。
  “阿——嚏!”
  聂振宏正出神地看着小朋友乖巧吃饭的样子,就瞧见林知忽然耸了耸鼻头,拿着筷子的手还没捂上去呢,一个喷嚏就打了出来。
  “…… 唔。”
  林知努力眨了两下眼睛,才把冲鼻的麻味给消化了下去。等他掀起眼皮,却瞧见面前男人手背上挂了好几滴油星子。
  啊…… 还有他的口水。
  林知难得心里冒出不好意思的情绪,他想去扯纸巾,聂振宏却先一步抽了两张纸递给他。
  “慢点吃,先擦擦。”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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