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就连俱乐部那几个老成员都发出吃惊的声音。
“不是吧不是吧!宋哥你可以啊,背着我们都干些什么!这种不守男徳的男人应该拖出去浸猪笼!沈叔叔千万别和他在一起!”
源子只知道那场419,还不知道宋易晟到底是和谁发生的关系。他秉持维护兄弟的原则,立马去和沈淮书解释。
“小叔叔,这事儿你不能怪他,他是跑去酒吧抓骗子的,哪知道在里面被人灌了酒。对!肯定是被那个傻逼给下药了!要不然他哪做得出419这种蠢事,你可千万别怪他,咱宋哥可是和我一样,咱俩母胎单身组合都是可以出道的了,纯情少男两枚,你可别因为他被傻逼搞了,成了失足少男就怪他……”
宋易晟差点没疯,冲上去就拿酒杯堵住他的嘴,一边骂骂咧咧,“是酒不好喝吗?你赶紧给我闭嘴!”
源子不服气,两个人扭打成一团,差点导致游戏进行不下去。
沈淮书轻咳了两声,这才阻止了这场争端。
接下来的两次游戏都还算温柔,等到了第四局,像是一场游戏前三场是试玩,到了这一场,突然就变了个画风,单人游戏突然变成了两个。
“3和6,喝交杯酒!”
沈淮书偷偷查验自己牌,发现自己正是六号,心里直打鼓,余光偷偷瞥了眼宋易晟的牌面,是K。
“我是3!”一个黄头发的男生翻开牌,兴奋地摩拳擦掌,“让我康康我老婆是谁!”
“黄毛你兴奋个屁啊,我保证源子肯定是你老婆。”宋易晟轻哂,伙着一群人大笑。
直到其余人都翻开牌面,沈淮书还盖着牌,宋易晟嘴角的笑突然就僵了。
沈淮书给自己倒了杯酒,“我是要过来吗?”
空气突然安静了一瞬,黄毛看了宋易晟一眼,“其实也可以我过来。”
“坐下!”宋易晟咬牙,夺了沈淮书的杯子,脸色铁青,“喝个屁的交杯酒,我替他罚酒。”
不肯接受游戏的罚酒翻倍,又因为他是代喝,这一次就是喝了四杯。
喝了酒,低着头不满地小声说:“怎么我不是3?什么破游戏。”
运气与刺激性并存的游戏最容易调动起他们的兴奋神经,这种游戏有趣的地方在于十三个人都是单身,没有什么情侣配对buff,因此国王在发号施令的时候就不用考虑太多,全往狠的说。
一众人见宋易晟喝了罚酒,眼神交换。
有趣起来了啊。
“接下来,2号喂9号吃面!”
沈淮书翻开牌,宋易晟立马开了瓶啤酒。
“5号壁咚4号对视10秒!”
沈淮书继续翻开,宋易晟把啤酒盖卡在桌面上往下一拉,瓶盖开了。
“J和K舌吻两圈半!”
宋易晟替他翻了牌,“我去你XX的两圈半!”
沈淮书看不下去,想说自己可以喝,不料宋易晟不肯,吸吸鼻子,把酒喝了,苦恼地抓抓头发。饶是他酒量再好,接二连三的下去也承受不住,红着眼睛说:“你别喝,会难受的。”
国王轮了一圈了,十来局后终于让宋易晟抓了张国王牌。
一时间翻身农奴把歌唱,他把国王牌拿在手心搓了搓,微眯着眼睛将桌子上的人看了一圈,接着在心里许愿二十次。
“Q和A接吻半分钟!”
说完他立刻翻开沈淮书的牌面,松了口气,只听旁边源子气愤地大喊:“操!A是我!”
宋易晟眼睛都亮了,幸灾乐祸地挨个去检查谁是这一轮的Q。
等他检查完一圈,这才发现没有桌上没有这张牌,正当他以为是不是发漏了牌,有人提醒他自己的点数牌还没翻开。
宋易晟:……
已经到了后半夜,几个喝醉的被人抬去了客房,闹哄哄的餐桌很快就变得冷清了起来。
今晚该自己喝的酒全被宋易晟给抢去了,沈淮书处于清醒状态,只是兴奋的神经一旦被调动起来,就很难平息下去,他睡不着,一个人走到草坪上坐下。
云层散去,今夜的星空漫天,美不胜收。
他点了支烟,烟雾徐徐飘上天空。
其实他是走了的,回了个家,喂了贝贝,脱了衣服原本都准备睡了。可是,床头柜的玫瑰还没败啊,香味一刻不停地钻进他的鼻腔。
和宋易晟住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历历在目,他想到小孩是个愿意当自己底气的人,愿意从垃圾桶里翻出姐姐撕坏的书画默默修补好的人,是大雨夜里把雨衣分给他,在他生病的时候为他守夜。
他不信这些是假的。
他三十岁了,原本早就失去的激情死灰复燃,若是不抓住这一点点火星,他就会回归到过去拿个了无生机,死气沉沉的生活当中去。
他不想。
他穿了衣服,把贝贝托给邻居,攥紧了最后一丝希望回了花店。
白玫瑰不好买的,于是早就拜托了小柒为他留一束。回花店的路上,他为自己找借口辩解,告诉自己只是去取那束留在仓库的白玫瑰,不是为了宋易晟。
他拿了花,从仓库出来,透过玻璃门看到了天空中盛开的璀璨惊艳的白玫瑰,呼吸都快要停滞,他想自己没来错。
“在想什么?”少年带着酒气走来,醉醺醺地在他旁边坐下。
清醒的时候喜欢搞些小动作,现在喝醉了,反而是规规矩矩毫不逾矩。
沈淮书缓缓吐了口烟雾,单只手撑在身后,望着绝美的星空说道:“春天的时候花最美,桐山上面有个天文观测台,我在想,会不会春天的时候,玫瑰星云会更漂亮。”
是个浪漫的想法。
“还有呢?”宋易晟问。
沈淮书想了想,继续说道:“西南部有个地方,听说长着海一般的粉黛,粉红色的海洋,想想就觉得很漂亮。”
“我其实一直都希望能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感到疲惫的时候,马上就开着车去海边,连夜奔袭,逃离城市的喧嚣,即便到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也要赤脚踩进沙滩,会很放松。”
“我母亲是个浪漫主义者,我性格随了她,别人都以为我是个标准的福书村的弟子,其实我骨子里很叛逆的。出柜那天,我看到宿舍楼下有人求婚,两个男人,被求婚的人当时只是下楼取封信,哪知道男朋友就在下面,蜡烛就和星辰一样,钻戒像是月亮。”
沈淮书夹着烟,指向天空,“和今夜的星空很相似。”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可能是希望弥补母亲的遗憾,我希望自己能找到所谓的完美爱情。那个女人当年自杀了,死的不明不白,她穿着白裙子,从楼上跳下来的时候像坠落的天使,身下像是有一大簇玫瑰绽放。那时候我快高考了,我看着她,第一时间不是难过,而是想,她总算是从那场恶劣的婚姻中解脱了。”
沈淮书垂下头,笑了笑,“抱歉,夜深露重,最容易变得感性,我说多了,你不用放在心上。”
虫鸣声让世界变得静默。
宋易晟偏着头按按太阳穴,难受地哼唧了一声。
“我喝多了,头有点痛,但至少没醉到他们那种程度。”
“要回去睡了吗?”沈淮书问。
宋易晟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脑子虽然痛,但还是清醒的,不会说胡话。”
“先前那个对视10秒的游戏,我没让你玩,是因为我想到了一件事。”
“是什么?”沈淮书有些好奇。
宋易晟没有看他,望着天空说道:“我想起我们见面那天,我和你对视了十秒,就在你说你要回去的时候。心理学说,如果你能和一个人做到对视十秒的话,那你就是爱上他了。”
沈淮书心里一怔,他对于这些没有经过科学证实的事情并不相信。
但或许,那十秒真的很关键。
一场算命引起的邂逅决不能与浪漫挂钩,他和他的相遇源于意外、巧合、冲动,一切显得都不是那么的美妙。
他原本可以放那个神棍走,这样宋易晟就会和神棍在外面大打出手。
他原本可以接受宋易晟请酒的要求,可他偏偏犯了倔,一定要自己付账。
他原本可以坚定地回家,而不是冲动地和陌生人躺上酒店大床。
很早以前,他一直认为夜店的相遇是这段故事多余的一部分,但其实,若是没有那天晚上,这一切绝不会是这个走向。
完美爱情并没有模板,也许那天晚上正是故事最完美的开局,他们把一切意外和巧合都缝结上,终于产生了源自那十秒的情不自禁。
草坪上,沈淮书的指尖碰到了宋易晟温热的手。
他们都没有看着对方,但他们都看着同一片天空。
而此时,又一朵巨大的白色玫瑰在天空中绽放,烟火下坠,像一场盛大的流星雨,无数心愿在此间闪过。
宋易晟的手往侧边挪了挪,他们的十指前段看似不经心地交缠在了一起。
少年用最摄人心魄的嗓音缓缓向着流星宣誓。
“你脑海中规划的所有浪漫,我都会为你一一实现。”
“等到那时候,你再答应我,也不迟。”
作者有话要说: 码完万字感觉元气大伤,真希望永远不用加更(狗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越易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7章
“对于那些没有考研计划的同学呢, 这就已经是你们待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哈。下半年,该实习的实习,没有几堂课了,所以呢, 我还是希望大家这个学期的课都来听一听, 不要像现在这样,接近两百人的大教室, 就坐了三分之一!”
“都把话给我带到了!我周玦可不是好糊弄的!别以为大四了就不点名!今天旷课的, 期末统一扣两分!”
周玦翻开点名册, 一连念了十个名字, 只到了三个人, 脸色铁青。
“宋易晟!”
“到。”
周玦露出欣慰的笑容, “哎哟, 连宋少爷今天都到了, 不容易啊!”
他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顿时呆住。教室后排, 空旷的一溜座位中间,沈淮书穿着浅色的短袖, 鼻梁上夹着银丝眼镜, 尴尬地扯出一抹笑。
周玦:“你们是不是都当我眼瞎?”
半个小时后,教室门被猛地推开, 宋易晟两手插兜,胳膊里夹着一件薄外套, 大摇大摆地从教室门口进来,如过无人之境。嬉皮笑脸地走到教室后排,到了沈淮书的身边坐下,展开手里的外套, 温柔的罩在他肩上。
教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
周玦在讲台上翻了个白眼,拿着教棍在幕布上敲了敲,“都安静!注意现在是上课时间!谈恋爱能让你们期末及格吗!”
[感受到周老师的崩溃,见过秀恩爱的,没见过上着课当着老师的面秀的。]
[周老师回去烧香拜佛,祈祷宋少出国读研,千万别留校。]
[楼上的,要是我有这么一漂亮老婆?我能舍得出国?]
[#震惊!A大某老师吐血身亡,只因学生带老婆陪读#]
[我不信我不信!我老婆怎么能被拱了!]
入了秋,一场秋雨落下来,气温直线落了下去。出门的时候没看天气预报,还当秋老虎没过去,穿了个短袖就出门了。
“你这人,真是少不了有人照顾,连冷热都不知道。”周玦抱怨说,在食堂里找了个位置坐下。
午饭时间,学校食堂人头攒动。
“话说,你俩什么时候又搬到一起住了?”周玦问。
宋易晟还在窗口打菜,站在一群青春靓丽的学生中间,靠着个子高的优势,让人老远就看得到。沈淮书把筷子递给周玦,含笑道:“有几天了,活动室的门坏了,他说宿舍也退了,我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他风餐露宿。”
周玦吸了口面,口齿不清地说:“这小子油头滑脑的,你还真信他把宿舍退了?当时跑去活动室住,还不是因为想让你心疼,现在你终于是熬不住了吧?”
老一辈的人说话实在,男怕缠女怕磨,沈淮书也不能独善其身。宋易晟半夜三更,可怜兮兮地提着行李上门,他不忍心把人赶出去。
这下好了,引狼入室。
“以前老催你谈恋爱,想着有人照顾你大家才放心。以为你肯定喜欢那种斯文的,介绍那么多也不入眼,原来是喜欢这种野的。”
周玦拿着筷子冲他点了点,压低声音,“小心点,别被吃干抹净了。这种狼崽子,吃肉都是不吐骨头的。”
沈淮书笑着点头。
宋易晟端着托盘走过来,沈淮书想接过饭,却被他挡了,面前放过来一碗骨头汤。宋易晟不由分说,逼着他先喝汤。
“对胃好。”语气不容置喙。
饿了一上午,肚子早叫唤了好久,闻着菜香却吃不到,沈淮书拿他没办法,只好两手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将汤给喝了,嘴角沾了些汤渍。
刚要用纸巾擦一擦,不成想小孩探身过来,食指抬起他的下巴,用拇指指腹轻轻抹了下。
脸倏地红了。
“宋易晟!这是食堂!”他咬牙说。
周围人声鼎沸,免不得要被人看见。
宋易晟却又把擦过唇角的指腹送到嘴边,将那汤渍吻去了,“味道还不错。”
周玦差点没被面条给噎了,赶紧灌了一大口水,满脸写着嫌弃。
沈淮书臊地埋下头,连扒了两口饭。
野狼这种动物,驯服过后还是会时不时地回归点野性,尤其是一放纵,那就更糟了。沈淮书不想理他,然而宋易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个劲往他碗里夹菜,一边还碎碎念。
“前段时间我不在,你又不吃早饭。胃不好就多吃点养胃的,清淡一点,多养几天再吃辣。”
连吃的菜也被安排地明明白白。
沈淮书想,恐怕周玦会一语成谶,被吃干抹净什么的,若是再这么放纵下去,那就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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