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想了又想,真不知如何安慰。
失去重要的人,即将失去重要的人,这一类苦痛,林墨曾尽数尝过。在确切的悲伤来临之前,来临之后,任何宽慰其实都无用,旁人字句如何郑重,都只会轻易牵扯心内伤处,令当事之人更痛。
“阿洵。”
陆不洵别过了头,先将一点眼泪用手背抹去:“什么?”
说的话还带着点泪音,林墨劝他:“好回去睡了。”
“我不困!”
这么犟,真不像陆怀瑛,还是更像林惠。
林墨太明白自己的阿姐,那一等温柔的表面,内在却十分倔强,认准的事情从无更改。
林墨想了一想,改口道:“不回去就不回去吧……那小舅舅陪你练剑,好不好?”
陆不洵望着他。
这一个死而复生的林墨,陆不洵至今都不清楚他为何突然能够重现在这人间;却知这个人,虽然胡闹惯了,从来没个长辈的样子,但总是待自己很好。
这些好自何来,陆不洵心里全部明白,而如今他这话郑重温柔,陆不洵也并不傻,听得出来那些安慰意思。
此刻陆不洵并不想拒绝林墨好意,只道:“好,但是你不能留手。”
他认真,也正合林墨之意,即刻便应允了。
作者有话说
好像有点想大哥了,也想哥哥,反正我年纪已经大了,我是没关系hhhhhhhh
第161章 章之四十一 胜负(中)
不让林墨留情,陆不洵的落败不仅理所当然,也很快。短短数招,刀剑相接,陆不洵甚至疑心自己是否令林墨动用了一成功力,便已经输了个彻底。
他颓坐地上,腰背上都发痛,掌心擦破,都因他不叫林墨留手。
但其实陆不洵也知,林墨根本还是在留手。如今他所持不夜正停在自己眉间一寸之外,若这是真正的生死之局,那这一刻,名为陆不洵的少年人应该已经死了。
陆不洵为此更加郁奋无力,自尊伤透,眼泪难止。
而林墨的不夜,刀尖仍指着他。
“阿洵,你现在明白了吗?”
陆不洵不言。
“若你连我的刀都不敌,那你对着朱厌,又能做什么?”
林墨自幼轻狂,季朝云实则也极孤高自负,滟九那强绝之处亦无可挑剔,但是当日他们在朱厌面前,皆作手下败将。虽然也有因突然遭逢虚相,而至心境动摇的缘故,但朱厌能为根基浩瀚似海,毋庸置疑。
别说他们三人对上朱厌,便是孟兰因,或当日在这平阳季氏演武场上的所有人一齐出手,只怕也难在他手中讨得什么便宜。
“我明白!我从来都明白啊!”
陆不洵大声地叫嚷出来,也不抹泪,从地上爬起,转身跑走了。
这一回,林墨望着他背影,但没有追,就肃然负手而立。
而不夜,也并不回鞘。
“出来吧。”
大概是不放心林墨与陆不洵,季朝云早已前来,却藏身于一旁,不出现。
他不出声,安静看着,就如林墨早已察觉,却不说破一样。
若说季朝云言语冰冷,那林墨所为,其实也差不离什么。
但,林墨宁愿这样。
「阿洵需得好好活着。」
林墨不能再失去陆不洵。
宁让自己魂飞魄散,也不能令陆不洵身上有半点坏事发生,因为他前生亏欠林惠的,已经太多。
自幼得她怜爱照顾,林惠从来未求回报,林墨也竟不能回报。
每每回忆起当日在虞城的见闻,每每想到至今无法得知林惠身故前发生何事,林墨心内的某个角落便作有声。
「阿姐,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回去陆府?」
「其实,并不是陆怀瑛无用,未能保护好你,对不对?」
「阿姐,你究竟是不是因为无用的一个林六郎,才甘愿回去赴死的?」
林墨的心声,越来越响,直到听见季朝云自他身后说话,才复归一时宁静。
“砚之,不要难过。”
林墨也不想难过。
此刻在这演武场之上,还有一个季朝云相伴,更为年幼时那些经过回忆,难免也都浮现于眼前。
他也忽地,就神思一动,问身后季朝云一些以前不曾问过的话。
“你说……今日的你我,如果在此认认真真打上一场,最后到底谁会赢呢?”
季朝云略作沉吟,方道:“大概,仍会是我。”
他说的,非是不经思索的胡言,是当真认真地想过。但林墨听见,轻笑一声,回身将刀一挽,不夜直指向季朝云,睨他道:“季仲霄,我看未必吧?你倒是说说看,我对着你输的,又有哪一次是认真比过?就算是当年刀剑之会上,你赢的那个是叫林信,可不是我林墨!”
邪锋不夜。
名剑秋霜。
安宁林氏,身入诡道,摆布阴兵的林砚之。
平阳季氏,仙骨高卓,摧使剑阵的季仲霄。
凶鬼。
生人。
于从前的短暂人生中,曾有多少次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的相遇相逢,可在林墨记忆里,真就从未与季朝云认真比过。
他们两个人,仿佛从来所思所想都不一样,但今日却站在此地,停留同处。
林墨不知道季朝云会如何想,但其实在他心里,已有些贪求更久地停留。
从小时候起,季朝云就认真,在诸少年少女中,他最在意那一等输赢;而对于林墨来说,总觉得这并不是什么最要紧之事,最要紧的是人应该自在快活。
但,这不代表林墨不曾想过要赢。
得胜本身,就是一种快活。
也许是因为今日想到林宽,也许是为未来去往虞城而焦躁,又或者是因为刚才与陆不洵的指点,和林惠相关的一切,都令林墨感到不安焦燥。
而在不安中,也有少年人独有那一等热血翻涌,于是战意难止。
如此认真也好胜的林墨,崭然傲慢,睥睨意气,季朝云已经太久太久不曾见过。
他越是如此,季朝云便也越觉他像真的活着。
季朝云切实地喜欢林墨,对这个不肯轻易认输的倔强林墨,更为喜欢。
而季朝云永是季朝云,他有他骄傲,好胜之心,从不更改。
但季朝云的心境,也总是轻易地因为林墨而变化,似忽然地就回到十年之前,他还是会冲动请战的少年人。
因此,季朝云的面上也便有了些笑容,以及得色。
“那,现在要认真比一回吗?”
他举起自己的秋霜,问林墨。
“求之不得。”
林墨是不可能畏惧应战的,但此刻,其实不该……管他什么该或者不该,要战便战吧,酣畅淋漓,谁都不要后悔那种。
对着季朝云,林墨十分傲慢,笑得很是得意张狂。
他道:“令秋君可千万千万千万不要留手,若是输了便推说让我,我一定羞你。”
而季朝云的面上,不仅有嫌弃,亦有自得。
“林砚之,全天底下数你废话刁话最多,今日便是你那些阴兵尽出,我也不惧。”
“呸!闭嘴!”
在平阳季氏的仙山之上诏引阴兵,除非林墨这一回也嫌活腻歪了。
知他不会摧动阴兵,季朝云也决意不开剑阵,只作公平比试,就看得胜会是那哪个!
话虽无聊自大,但与季朝云认真论招,林墨却谨慎相待。
他的不夜,惯以左手相持,季朝云从来清楚,此刻正见其挽刀,右足斜进于前,身沉,膝曲,以右手扶刃,那不夜刀锋之上,邪氛已渐渐萦张。
这人气焰嚣狂的,却如此起手,竟也不抢先攻过来,更不似从前那般聒噪,其中谨严当心之意,真令季朝云惊讶。
看来,他是当真地想赢。
但这起手之式,季朝云也识得,非是从前安宁林氏家传那刀法。
「都是那秦佩秋所授吧?」
季朝云想起此事,心中仍旧不快。
那些嫉妒,从来掩藏的,但有时候却又难藏住,便觉得发酸,明知不该,但季朝云想与林墨计较。
“怎么,这一次不抢着出招,是预备等我让你一手?”
话音还未落,秋霜已起,剑招来至,季朝云说不留手,便当真不留。
林墨却也提防明白,轻笑一声。
“呵。”
作者有话说
其实真的很不明白为何会有人说林墨像谁谁谁,季朝云像谁谁谁,这故事像谁谁谁谁。
其实并不像啊,光就论这些人类感情纠葛部分,就已经都不像……写作是终身学习,创作要永远进步。
我永远都不想像谁,文之一道,学者生,像者死。
第162章 章之四十一 胜负(下)
秋霜与不夜,因季朝云抢招出手,立刻便强横撞在一处。
季朝云的剑招,细密周全,灵气沛然。
林墨所运刀法,开合利落,邪氛激昂。
十招。
百招。
还有接下来的无数招。
刀与剑抗衡相接,寒光冽冽闪耀,簌簌密密生风,二人真力激扬碰撞,铿锵激昂声响,震荡鼓膜,撼动心房。
若会因得胜便快乐,那棋逢对手也是快乐,足令少年人热血沸腾,不管不顾恩仇计较,天高地厚。
百般磅礴招法,彼此都已经无余心去计数,已不知过去多少招,但知势均力敌,痛快酣畅。
谁都不肯服输,但是总需得分出高下。
「来了。」
又是天罡一引,其后剑尖横挑一抖。
「萦雪回风。」
这季朝云,也实在太幼稚。
「现如今还以为可用这般招式便将我打退么?再不能了!」
从前年幼的林墨,为他此招而轻易败退,大声疾呼林宽求解求救;如今林墨已经长大,厉害得足可自解自救。
哪怕是今日出招的季朝云亦比当日更为厉害,厉害太多,较他多怀十年修为,林墨也不惧。
就如平阳季氏有那入门剑谱,安宁林氏亦有家传。身为安宁林氏子弟,林墨曾学家中名刀三十六式,又因和林惠一齐,得陆怀瑛当年指点,杂糅虞城陆氏之长,一作简单变化,正可对应。
「肆海龙遊。」
上撩一刀,林墨随势身动,不夜归右,复又向左,便要朝季朝云出招不防之空处飞快横斩。
刀光剑影,此招刀势还未尽,林墨先已作得意。
“给你个机会,现在快点跟我认输——”
但季朝云竟也像他一般,轻笑出声。
“呵。”
为这一声,林墨猛然从自大中清醒过来。
「不妙!」
当真的不妙。
林墨作变招,但季朝云竟也变,且先于林墨换手,变化比他笑声还快。
秋霜剑虽横,季朝云却不出萦雪回风,剑尖改为下斜直刺,简单利落,却又十分有用。
顷刻之间,情势倒转,非是林墨拿捏其所余空当,而是季朝云捉住他细微错处。
林墨倒也快极,身形一翩便躲,但季朝云终究多得余裕,后招亦至。
皆是高明,便不容得错处,季朝云决不会放过他错处,剑招接踵而至,林墨仍旧强撑,但心中已知结果。
大势已去。
「这一次,又是季朝云要赢了。」
剑光作银花,绣出霜雪色,堪堪停在颈侧,立时便被强横力劲刮出血痕。便是林墨,也有一瞬肝胆发寒之意。
凭借不夜刀尖触地,他勉强站稳身形,心中叹息。
果然,是季朝云赢了。
最终还是季朝云的沉稳略胜一筹,不,应该说他不仅慎重,而且狡猾。
哎,这讨厌的季仲霄。
但是,这也算是点好兆头,毕竟人人都爱说,这邪不胜正嘛!
可林墨虽自解自嘲,却还是为季朝云之前那说话计较,而且不甘心。
就只差一点,说不定自己也能赢了,对着季朝云竟然分心大意,实在不该。
本就在恼,偏季朝云还傲然立于他身前,问他:“林六郎,你认输了没有?”
林墨握紧不夜,恼羞成怒地睨他。
“哼!”
“哼什么?输了不认,也不知道是谁才该被羞。”
季朝云已经预备收剑回鞘,林墨望着他动作,还是不甘心,太不甘心。
凭什么只有季朝云狡猾,他林墨难道不比季朝云更会狡猾?
这一瞬间,不知怎地,他就起了坏心,特别坏的那种。
见季朝云已回剑,林墨突然就扑上前去,如以前跟别人亲昵游戏,咬住他嘴唇。
季朝云惊愕失神之际,已被林墨一掌将他推翻,两个人转瞬都跌倒在地。
也学季朝云用秋霜比在他颈旁,林墨就骑在季朝云腰上,一个反手,不夜用力扎进季朝云耳边地里。
尘灰飞扬,但季朝云也不觉污脏不快,就望着他,说不出话。
而林墨当真狡猾,趁季朝云分神,反将季朝云制住,还要装模作样道:“成,算你季仲霄厉害。”
叫他亲的时候,他不肯,在这种时候,他偏乱来,季朝云的神思都因此恍惚了。
不夜很近,就在耳侧,而林墨也近……他生得好看,经得住季朝云永恒细看。
在季朝云心中,他林墨,可真比遇着过的世间其余任何人等,还更动人。
这世间上所有美丽的人们,往往都生着漂亮眼睛,而林墨也不例外。
他的双目明亮有神。面上,眼中,总有一股狡猾聪明的劲头,从季朝云第一次相见他六岁便如此。
他的瞳色,也真如他之名,漆黑似墨。
林墨真好,季朝云永远都喜欢林墨。
这般距离,委实太近了,近到季朝云生出古怪错觉,觉这个林墨眼里,真就只得他季朝云一个。
希望这不是错觉,真盼林墨眼中只得季朝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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