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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流影帝:拐只狐狸回家宠(玄幻灵异)——雨洱

时间:2022-01-17 13:54:58  作者:雨洱
  小包在程澍家门外按了半天门铃没有回应,估计他应该是在洗澡。
  于是他拿出备用钥匙开门进去。
  小包他在屋里到处找人,没听见浴室有水流声,便猜测他可能是出去了。
  反而拐个弯被衣帽间里站着的人吓了一跳,他拍着剧烈跳动的胸脯说:“程哥,原来你在家呐,我还以为你不在,吓死我了,以为是见妖怪了。”
  不怪小包有这个想法,毕竟之前程澍不是遇见遇见妖怪就是遇见妖怪的路上。
  整得跟去西天取经似的,程澍是受到每个妖怪觊觎的唐僧肉,小包就是个任劳任怨的沙和尚。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小包只要一联系不上程澍,第一个念头就是他又碰见妖怪,昏迷过去了。
  小包现在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
  他的包里时常携带一些说不出名字的奇门兵器,再来一打神仙庙里求的平安符,什么妖魔鬼怪都得避让三分。
  不过那只是小包觉地自己已经很厉害的错觉。
  别人家的小助理兜里是满满的行程表,小包兜里全是雄黄粉照妖镜桃木剑,掏出来就有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气势。
  从小包进门开始,程澍没给过他一个正眼,一直在镜子前捣鼓头发,一瓶定型水快被他喷完了,还没抓好个满意的发型。
  “程哥,今天没有行程,你打扮这么隆重去哪里吗?”小包问。
  程澍继续给头发定型,头也不回地说:“去看陈淮崎的演唱会。”
  “嗯?”小包拿出手机打开行程表:“你去干吗?当特邀嘉宾?不会啊,我很确定你没有这条行程,你不可能纯在台下看。”
  “嗯,就是纯在台下看。”程澍历经大半个小时,终于给自己抓好了发型,对着镜子,嘴角扯了个迷人的微笑。
 
 
第35章 撒娇
  程澍弄好了发型,开始搭配衣服。
  他从镜子里看到小包的装束——毛衣外套毛线帽,他问:“外面很冷?”
  小包说:“是啊,昨晚有一股冷空气,我秋裤都穿上了,说不定还会下雪,今年的冬天虽然来得慢,但是很猛。”
  刚才还在愁穿什么衣服的程澍打了个响指:“正赶上时候了,小包去,帮我把上个月在Y国买的那件大衣拿出来。”
  “A国买的哪件啊?上个月?”小包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是我的年薪乘十也不一定买得起那件?我的天程哥,你去看演唱会不是去走红毯啊,磕碰坏了你不心疼我心疼。”
  “衣服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屯的,它再压箱底也就一块破布,挂我身上能让它发挥自身价值。”
  说话间,程澍已经套上一件毛衣:“赶紧去,我赶着出门!”
  再套上小包奉上的大衣,程澍又一次立在全身镜前搔首弄姿。
  外套是纯黑色长度到膝盖的款式。
  程澍本来海拔就高,套上大衣更显得他腿长两米八。
  为了不让整体搭配过于阴沉,里面配的是浅蓝色的羊毛衫,沉稳中带点活力。
  再来一双高贵典雅的皮鞋,仿佛就是从高定的T台上走下来的神仙一般。
  他这一身,小包只能想到一个词——骚气。
  还以为这就完事了?
  不!
  直到小包看到程澍从众多手表里挑了那块他年薪加两颗肾都换不来的手表。
  他眼珠子都被吓出来了,嘴巴张得老大,摇摇头感叹:“程哥,你这身行头……挖个鼻屎都能挖出十块钱,在你旁边呼吸一口空气也有个三块五毛八,吸——啊——吸——啊——”
  “是吗?少了。”程澍又在旁边柜子选了瓶香水往身上喷了两下:“这下一口空气应该值个二十块。”
  小包:“……”
  怎么去看个演唱会跟孔雀开屏似的,有猫腻……
  “你过来就是为了呼吸那二十块钱的空气?”
  程澍这么一问,唤醒了小包今天过来是要干什么。
  小包拿出一个厚厚的文件袋:“这些是柳姐看过觉得ok的剧本,有不同的题材类型,你看下要不要接。还有,E家的新产品今晚九点开始预售,品牌方让身为代言人的你提前十分钟发条微博,热一热场子。”
  “八点五十分?我尽量。”程澍想着如果在演唱会里他还能想起来的话。
  又或者他荒废长草的微博还能登陆上去的话。
  就会发……
  程澍漫不经心地说,他把文件袋放到茶几上,完全没有要去拆开看的想法。
  心思却全在手机上,他好像在等谁的电话。
  手机适时叮咚一声收到信息,眼睛扫了一下立刻大亮,他看完消息后大步流星往外走。
  他腿长走得快,长款外套随着脚步的律动飘起,扬起阵阵带着金钱味道的风。
  小包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在电梯关门前闪进去:“程哥,别尽量啊,你就高抬贵手发条微博意思一下嘛,粉丝们都哭着喊着让你的微博僵尸号能稍微放个屁给她们闻闻。”
  “行了,你编辑好内容发给我,事儿真多。”程澍一直抱着手机发信息,他跟对方说:正在下去,电梯里了。
  对方回了一句:不急。
  “程哥,你上次追尾那辆车返厂维修还没回来,别的车都不在这里停车场,你要去哪儿我送你?还有保镖要跟着啊,演唱会那么多人,很危险。”
  “不用,有人来接我,保镖给我撤了,不需要。”
  电梯正好到达一楼,还没等小包问同行的人是谁,程澍留了个无情的背影给他。
  城市一夜入冬,还没走出室外也能感受到冷意。
  一股股寒风迎面而来,程澍走路沉稳有力,长外套的衣角迎风扬起。
  他昂首阔步,如同狩猎成功的狼。
  经过大堂的反光镜还特地多看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把刚才被风撩起了几缕头发拨整齐。
  小包在他身后追着,感觉前面的人随时会飘起来直冲云霄。
  实际上他本人的灵魂确实已经飘起来了。
  小包倒要看看是哪位狐狸精让他家程老大如此骚气冲天,让他恨不得把全副身家扛肩上,迫不及待见情人的样子。
  大老远就看到小区门口停了一辆白色小车,只有那一辆,路边完全看不到有别的十分贵价的车子。
  不可能吧,开那车的主人顶多是个打工仔,怎么看都不可能会认识……卧槽?程哥上车了?
  小包下巴都要掉了。
  就程澍那一身,不来一辆五百万豪车承载不住好吗?
  他就这么轻易地被一辆十万小汽车拉走了!
  要不是看在是程澍自己主动上车的,小包能当场判定他是被绑架的……
  小包看不到驾驶座的人,默默地记下车牌,可是这车牌越看越熟悉,哪儿见过来着?
  对了!是上次被程澍追尾的那辆,车主是姜有年……
  因为之后的维修是小包负责处理的,他对姜有年的车还有印象。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发展成能一起看演唱会的关系了?
  “久等了。”程澍一上车就把墨镜摘下。
  人还没坐进去,姜有年就闻到一股淡雅的男士香水味,夹着车外的冷风吹进来。
  再看看来人的头发丝到脚,明显是精心打扮过的。
  姜有年心里有丝丝窃喜,说道:“你也太快了,我才发信息你人就出现了。”
  程澍系上安全带。
  姜有年说:“小朋友们给你的信我带来了,在后座。”
  程澍往后看了一眼,一个箱子装着一沓五颜六色的信。
  他打算拿回家再看,现在无暇顾及。
  转而程澍去看姜有年专心开车的侧脸。
  他嘴角还挂着笑,今天没有把头发扎起来,长发随意搭在肩膀,好像有点潮气,车里好像有股洗浴过后的香味。
  程澍问:“你头发怎么有点湿?”
  姜有年腾出一只手摸了摸发尾:“哦,今天的工作对象味道有点重,下班后回趟家洗了个澡,免得熏到你了,毕竟那不是什么好味道,出门太急就没来得及吹干头发,先去吃晚餐再去体育馆吧,你想吃什么?”
  程澍:“我都行,按你想吃了来吧。”
  姜有年想了想:“我是想到一个地方,不过我去的餐厅可能配不起你这身行头。”
  “总不能是到街边撸串吧……”程澍打趣他。
  “那倒是不至于,我担心路边摊的凳子磨坏了你的衣服。”姜有年调侃回去:“你这么显眼,我可不想凳子还没捂热就被路人围起来然后上热搜,我是想吃素菜,你可以吃吗?有一家素菜的味道很不错。”
  姜有年完了又补一句:“其实是我今天不太想看到肉。”
  估计是他今天的工作对象实在是过于惨烈,于是程澍很体贴地同意了。
  如今两人相处下来貌似没有那么生疏,就像好朋友一样。
  利用时间慢慢多了解对方,记住对方的喜好。
  程澍跟着姜有年进了一家素食餐厅,餐厅的装潢很普通,菜单也很普通,顾客很普通,一切都很普通。
  与他以往跟一些酒肉朋友去大费周章吃一顿过万的晚餐很不同,气氛很有平民百姓的烟火气息。
  现在是晚饭时间,餐厅里的顾客不算多。
  除了他们俩是年轻人外,其他的顾客都是七老八十的爷爷奶奶。
  他们选了个角落位置,程澍全程没有摘墨镜,大家也没有往角落这边看,不会有人想到程影帝竟然会出现在这儿。
  况且周边的爷爷奶奶都不一定认识他。
  两人点了四菜一汤,正如姜有年所说,虽然是素菜,味道却是很不错。
  “好吃,杂菜汤不错。”程澍不知不觉已经喝了第三碗汤:“你经常来这里吃吗?”
  姜有年已经停筷了,拿餐巾擦了擦嘴角,浑身放松靠在椅背闲聊:“我说我没在这儿堂食过你信吗?偶尔工作太累不想自己动手的情况下就会点外卖。”
  “就像今天遇到重口味工作对象一样?”程澍问。
  姜有年点头:“嗯哼。”
  程澍突然想起一些不愉快的记忆。
  “你这种情况我也有过一段时间,以前一部戏里从头到尾出现的不是碎肉就是骨头,虽然都是道具,但是入戏之后有时候感觉它就是真的,导致拍完之后有过两个月看见肉就打寒颤,那部戏强迫我瘦了十斤。”
  姜有年想了想说道:“你说的应该就是结局只剩下一个小男孩的那部悬疑电影吧。”
  “对,你有看?”程澍掰了掰手指头:“大概是七年前出的,可惜后来因为太重口味被禁播了。”
  姜有年很是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惜我没有拷个碟存起来,我当时是吃饭的时候看的,很下饭。”
  “那真是我的荣幸。”程澍突然笑了,姜有年问他怎么了,他解释说:“我对你的误解真大。”
  “误解?”
  “嗯,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很有仙气,不食人间烟火,知道你是……嗯……”程澍没有说仔细,他是想说狐狸这两个字。
  因为此刻在公共场合,怕被别人听到什么,虽然一般人听到了就当个笑话,但还是要注意一下,所以他只含糊其辞:“知道你是那什么的时候,真的,我感觉你更不需要吃东西了,没想到你跟我们差不多,工作会累,不想煮饭,喜欢美食。”
  姜有年的拳头抵在嘴边,朗声笑饿了出来:“我是入乡随俗,好歹上千了,很多习惯已经被同化,所以我比较偏像个人类,要是有人骂我不是人,我还能生气一下。”
  两人聊得正欢,程澍看到姜有年的右手将左手的玉珠手绳解开,然后递到自己面前。
  程澍懵了,愣愣地问:“怎么了?”
  “这个送你。”姜有年倒是豁达:“你没有带宋师傅的香囊,是为了我吧,这个送给你戴吧,比宋大师那玩意儿好用多了。”
  程澍是想起之前姜有年身上皮肤被灼伤的样子,出门前将宋庆利给的香囊扔在家里。
  “可是……这东西对你很重要吧。”程澍说。
  之前姜有年也有过摘下来要送他,不过那次他没有要,姜有年也不坚持让他拿着。
  想着那应该是他的用来护身的,不能随便接受。
  可是这次姜有年不打算让他拒绝,他直接上手,将玉珠手绳在程澍的手腕绕了两圈。
  姜有年的动作很温柔,指腹偶尔碰到程澍的手腕。
  他手指的温度依旧冰凉,程澍能清晰地感觉到。
  “这东西对我来说只是个装饰品。”姜有年担心他有心理负担,边给他绑上手绳边说。
  “珠子不是好珠子,绳子是路边摊买的一块钱一扎,然后自己编织的,手绳我戴了许多年,很不要脸地说,它在我身边那么多年已经附有灵气,你这段时间真的要特别注意,我不希望你因为我,又要被这种妖那种怪缠着。”
  手绳绑好了。
  程澍抬手仔细端详,摸了摸上头的玉珠,好像还有原主人残留下来的温度。
  玉珠的白色部分晶莹剔透,红色部分鲜丽殷红,红白色配在一起更显得神秘。
  程澍越看越喜欢,要比那些奢侈品牌一条手链上万块的好看很多。
  他的心情像是收了糖果大礼包的小孩那样愉悦。
  演技高深的他没太将心里的感情显露出来,淡淡一笑道:“谢谢,我喜欢的。”
  姜有年很欣慰:“那就好。”
  程澍看在欣赏着手腕的新配饰,旁边突然闪来一名黄色少女,还没看清她人就先听到她的大嗓门。
  婉玉做了个可爱的鬼脸:“情郎哥哥!你们是在约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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