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食堂离他们经济系是最远的一个,走得快都要十一二分钟,但是3号食堂美女云集啊!为什么呢?因为去3号食堂都是外院和艺院的。
胖子虞姬当然喜欢美女云集的地方,一直嚷嚷叫他们去3号食堂吃饭,但是大家都嫌太远,懒得走,胖子就偶尔会和别人去。
“我也去!”李一生怕把自己给漏了。
“我的意思是大家一起啊!”凌飞说。
王义诚:“我才不去呢,远死了。”
“可以看各种美女,义诚你不去会后悔的哦。”虞姬说。
“我后什么悔?我又不看美女,我有我家蓉蓉就够了。”王义诚女朋友的名字叫张馨蓉。
“哟哟哟,又撒狗粮了。”胖子撇了撇嘴。
第二天早上最后一节课是公共课,他们提前20分钟开溜了,王义诚说是不去,但平常都是几个人一起吃饭的,他虽然不是太想看美女,但也不想落了单,其实跟着去凑凑热闹有什么不好?再说世界上有几个男的找了女朋友就不看其他美女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四个人嘻嘻哈哈来到3号食堂,一眼看上去果然是女生多男生少,那些打扮时尚,造型各异,一脸傲娇的定是艺术系的了。
凌飞他们一到食堂,就引起一片哗然,主要是凌飞个子太高,走到哪儿都是鹤立鸡群,人们的目光首先都是注意他,再加上他是知名校草,经常逛贴吧的人早把他的脸烂熟于心了。
有女生窃窃私语,小声议论,胆子大的豪爽的女生直接拿手机拍照,甚至有男生吹口哨。
艺术系和英语系的男生少,有些长得好是好看,但大多都是看上去很娘很斯文很文艺很文弱的样子,女生早对撞款自己性别的他们审美疲劳了。
像凌飞这样瘦高挺拔,青春阳光的就很少见,关键的关键是人家一脸的痞帅痞帅,一举手一投足都带有一种自自然然潇洒不羁的风流态度,真的是迷死个人不偿命啊!
凌飞直接忽略迎接他们的各种眼神和怪声,一双眼睛像雷达一样扫射食堂的男生。
“嗨!凌飞!”
凌飞寻声望去,是叶菁彤和她的女伴们朝凌飞他们走过来。
这回凌飞记住了叶菁彤,主要是上次叶菁彤带给他的尴尬让他有点不舒服。
“来我们食堂吃饭啊?”叶菁彤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她的两个女伴更是兴奋的一脸通红。
旁边又想起了一片哗然声,那些女生很是艳羡叶菁彤,除了少数艺术系的仍然一脸傲娇目不斜视的,但其实她们是伪装的,谁不愿意本校首席校草对自己青睐有加呢?!
“嗯啊!我们是想换换口味。”凌飞说。
“对了,你们这儿什么好吃?”虞姬问到,他也就来了两三次,光顾看妹子了,并不清楚这里什么好吃。
“看那边!”叶菁彤指指2号窗口,“看到了没?那个窗口排队的人特别多。”
“哦!粉蒸排骨是在那个窗口吗?”李一问到。
“粉蒸排骨?啊!好像这两天没有啊!”叶菁彤说。
一伙人就朝2号窗口排队去了。
“一一,凌飞说粉蒸排骨,你还真信啊!”虞姬有点怜悯地看着李一。
“我信?我信个鬼!我不是故意说出来膈应他的吗?”反过来李一有些玩味地看着胖子:到底是谁智商不在线?
凌飞一边排队一边伸长脖子到处寻视。
排在她后面的叶菁彤拍拍他的肩膀,“凌飞,你在找什么人吗?”
“哦!那个那个……”凌飞要说没找人估计别人都不信,可他怎么好意思说出来。
排凌飞前面的李一开口了:“他找林之墨。”
“找林之墨?”叶菁彤有些惊讶,“你们找他干什么啊?”
“你认识他?”凌飞立刻转头问。
“当然认识啊,我们英语系的啊?”
“啊???”凌飞完全忘了叶菁彤曾说过她是今年这一届的英语专业的!
“太好了!你和他在一班吗?”凌飞问。
“不在,他在9班,我在10班。”
说着轮到他们买饭了,叶菁彤介绍几个特色菜:他们各种菜品打了一些好换着吃,他们几个大男人经常这样吃饭。
他们随叶菁彤找了几个空位坐了下来,继续刚才的话题,叶菁彤的两个女伴见这里没了空位,去了另一边。
坐他们对面有两个带耳钉,染头发的一看就是艺术系的男生,那两个男生边吃边看他们。
凌飞看了一眼他们染得像鸡毛掸子五颜六色的头发,摇摇头。
凌飞想起叶菁彤和林之墨是一个系的时候,对坐在旁边的叶菁彤热情了几分。
“刚才我们公共课,我看见下课后林之墨被杨教授叫走了,你们还没说找他做什么呢?”
“能有什么事?找他颜值PK啊!”胖子坐两个头发像鸡毛掸子旁边嗤笑说到。
“啥?颜值PK?”
“PK颜值,就是听说你们英语系的林之墨也是大帅哥一枚,我们飞飞怕校草地位不保,亲自要来看看好杀人分尸。”虞姬一边吃一边笑,那两个艺术系的男生听见也忍不住笑出声音来。
“哎哟!好血腥!”叶菁彤也笑了,“林之墨是很帅啊,但你们完全是两种款式啊!没有可比性。”说完她大胆看了一眼凌飞,心想我还是喜欢你这一款,突然有些难过伤感,她想起凌飞他们才进食堂引起的轰动,哎!觊觎凌飞的花痴女太多了!又转念想想自己曾是凌飞的众多前任之一,于是生出一分得意来:比起那些只会YY的花痴女,我好歹还和他有过恋人关系。
“估计他今天中午不会来吃饭了,杨教授喜欢留帮他的学生吃饭。他早上会起很早背单词,平常不敢说,但星期三和星期五他雷打不动早起,因为那两天早上一二节课他们班是综英课。”叶菁彤当然不相信凌飞找林之墨是为了颜值PK,她想估计是有正经事,或许是他们理科系的哪个美女看中了林之墨,又想想不可能,林之墨才来了两星期不到吧,叶菁彤没有八卦追问他为什么找林之墨。
“你怎么那么清楚啊?”虞姬问出了凌飞要问的话。
“我当然清楚,我们寝室有个美女是他们9班的,对人家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早把人家的行踪扒得干干净净了,他住一号男舍303室,等会要不我带你们去寝室找他。”
“帅哥就是吃香。”胖子虞姬有点酸。
“哦!不不不,不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凌飞赶紧说到。
凌飞想我要是这样去寝室找他,没有充足的借口有点不像话,万一吓到林之墨怎么办,不过他有点捉急,惦记林之墨的人肯定很多,再不下手就为不了强了。
凌飞掐指一算:明天就是星期三了!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吃完饭凌飞他们起身去送餐盘,那两个艺术生皮肤比较白的那个开口了:“帅哥,下次还来我们食堂吃饭啊!”
他旁边那个皮肤较黑的那个却狠狠瞪了一眼说话的白皮肤,白皮肤立刻就讪讪的了。
“来!当然来!呵呵……”
……
第二天不等凌飞定的六点闹钟响,他自己就醒了,他关了闹铃,怕吵到其他室友。
在床上恍惚了一会,蹑手蹑脚起床洗澡。
等凌飞出门差不多六点半了,天边只泛了点鱼肚白,还有些冷,幸好凌飞出门前没忘了在黑T桖外套一件卫衣,他用卫衣帽子套住了头。
等凌飞来到外院才发觉有点懊恼,昨天忘了问凌飞在哪里背单词?
他只好在外院大学楼附近乱转,转到教学楼前边那个花园,凌飞看见有三三两两的人抱着书背,大多都是女生,没有林之墨,认真学习的女生不太注意用卫衣帽子套着头的凌飞。
凌飞转出花园向篮球场上走去,远远看见一个颀长身影的男生抱着书慢慢围着篮球场漫步,心脏就扑通扑通狂跳起来。
走近一看,这不是林之墨是谁?
林之墨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韩款男式套头针织衫,小脚破洞牛仔裤,款式很好看的白色运动鞋。
凌飞一秒钟之内就把路灯下的林之墨看得一清二楚,凌飞按住狂跳的心脏走近林之墨。
林之墨很瘦,松松跨跨的针织衫套在他身反显得林之墨有种仙骨外漏的感觉。
让他一见钟情的林之墨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仙气!!!
第11章 择日不如撞日
林之墨正低头喃喃背着单词,不曾注意何时走近他的凌飞,一抬头一个高大的影子映在眼前,周围太安静,以至于带着卫衣帽子看不清楚脸的凌飞还是把林之墨吓得本能地哼出一声。
见吓到了林之墨,凌飞赶紧把帽子扒拉下来。
一张灿烂无比痞帅英俊的笑脸!
“嗨!林之墨同学!我叫凌飞,大二经济系的。”
林之墨:“……”
此刻的凌飞心跳得要飞出胸膛,甚至有紧张的细汗从全身上下渗到额头,他脑袋嗡嗡嗡嗡地,声音也有几分颤颤巍巍的,他只希望林之墨没有听出来,不然太特么尴尬了!
管它妈的!豁出去了!深呼一口气,镇定下来。
“墨墨同学:我们认识一下吧!反正……反正我们早晚都是要认识的……反正以后我们早晚都会成为~朋友的!晚认识不如早认识,择日不如撞日,我们就今天认识如何?”
就当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林之墨:……反正早晚都会认识?什么意思?择日不如撞日?撞什么日?撞鬼了吧!一大清早的!还叫我墨墨,我爹妈都不曾叫得那么肉麻。
“你什么意思?”林之墨不知道说什么为好,但不说点什么气氛又有点怪异。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想和你成为朋友。”凌飞总不能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想追你吧。
林之墨:哪儿冒出来的大傻逼???
一大清早的,一个男人堵着自己说要和自己交朋友?!“反正以后我们都会认识,反正我们会成为朋友。”什么狗屁逻辑?
果然大学里什么奇葩的事都有,交朋友还有这种奇葩方式???!!!
我要怎么回答?
见林之墨半天不说话,只用那双漂亮的眼睛茫然看着自己,凌飞有点尴尬。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凌飞:“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呵呵呵……是这样的……我早上起来跑步,就看见你了,这不是缘分嘛,就跑过来认识你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个……大家都知道啊!那个……就是我们假期去大草山玩吧,他们说你就是莲水县的。”
“哦!”哦个屁!此时的林之墨也傻傻的,那又是谁说的他家在莲水县的啊?又是谁告诉他林之墨就长这个样子的啊?
“那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林之墨又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说是吧,林之墨根本不想和他交什么朋友,说不是吧,感觉又有点不近人情。
林之墨是知道凌飞的,虽然他才来了三个星期不到,但是为了熟悉学校,他去学校贴吧逛了几次,凌飞的照片出现的频率太高,周围同学议论也多,所以他知道凌飞是X大的名人,刚才他看了下脸,也对得起来。
俊是一张俊脸,可惜有点……?!林之墨找不到形容词,暂且叫傻逼吧!
当时林之墨进贴吧时候还吐槽过学校的网站,好好的一个大学整得像个娱乐圈似得!什么校草校花粉丝迷妹的乱七八糟的。
算了,三十六计第一计是什么来着。
林之墨合上英汉词典,“我要去食堂吃饭去了。”那意思是你呢?
凌飞有点尴尬,见林之墨手中的英汉词典,惊得大叫:“我靠!你背英汉词典?!”
“嗯!怎么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凌飞不知道学英语专业的学神都是背英汉词典的吗?
凌飞夸张地比了一个大大的赞“太厉害了!”
傻逼!林之墨心里喊到。
见林之墨把词典装在书包里要走的节奏,凌飞赶紧说:“你们食堂的饭特别好吃,我跟你一块去你的食堂吃早点吧。”
凌飞意思很明显:要结伴而行,一起吃早点。
林之墨只好说走吧,他还能拒绝吗?
“耶!”凌飞在心里打了个响指,屁颠屁颠跟着林之墨进了他们的食堂,这时候还早,食堂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
“你要吃什么?”林之墨觉得自己多少得尽点地主之谊,哪怕是对一个陌生人也该如此。
“随便,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凌飞心想,我其实是想吃你,“那个,墨墨,我没有带一卡通,你能不能一起刷了?”
林之墨心想我们还没有熟到你可以叫我墨墨了吧,那么快就把同学两个字给省了。
他果断刷了两碗酸辣米线和两杯豆浆,反正他不是说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吗?
林之墨只想赶紧吃完走人。
林之墨喜欢吃辣的,凌飞吃辣的不太行,也不是不可以吃,还行吧。
凌飞还没有这样吃过早点,辣得不要不要的时候喝口豆浆,一下辣一下甜,味道很是跳跃,但是很爽。
凌飞和林之墨对坐吃早点,林之墨低头吃着,觉得特别别扭……
凌飞心里却乐开了花,他时不时抬起眼睛偷偷看林之墨,等林之墨觉察后,他又迅速把眼睛移开,像做贼一样。
凌飞:他怎么长了那么好看?
这回近距离看得更清楚了:林之墨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是形状很好看,是瑞凤眼和狐狸眼的结合,三分之一的眼皮细细地双在里面,三分之二的眼皮斜飞着双出来,致使他的眼尾是斜飞上翘的,他的眼珠黑黑的,亮亮的,像星星,所谓的眸如星辰便是如此了。
这样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林之墨的气质凭添几分动人和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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