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冀拜别出门,叶开跨前一步,担忧道:“师父,放他下山,真的合适吗?”
凤岐道:“你倒说说留着他做什么,他是个大活人,还能一直让人看着他吗?”
叶开道:“万一他真的跑了呢?那毒……”
凤岐道:“或者说,万一他回来呢?他毕竟是个惜命的人。不说他了,你们两个,在这里做什么?”
林仙儿对梁冀还是有些忌惮的,梁冀一走,立即往凤岐跟前靠,笑的一脸灿烂,乖巧可爱,“我们在这专门等着师父呀,徒儿今日还没来得及跟师父请安呢。”
凤岐逗弄狼犬,“不用那么客气,等真正拜了师,为师会教给你们规矩。”
林仙儿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就是徒儿的父亲,师父说什么就是什么,徒儿绝不违背。”
说起父亲,凤岐猛然想起来了,“我一直想问,你那个爹爹,真的是亲爹吗?”
林仙儿脸色变了变,到底是年纪小,控制情绪表情这种事还不太熟练,“师父怎么……这样问?自然是亲的。”
凤岐道:“想你的父亲吗?需要把他接过来吗?”
林仙儿咬牙,垂下头去,“全凭师父决断。”
凤岐摇头,“这是你的家事,我管了不合适,原则上来说,亲生血缘谁也斩不断,他到底生了你的。”
林仙儿沉默一会,脸色惨然,“他也是个可怜人,对我也不算差,若没了我的下落,他会惊慌的,师父若能托人给他带个消息,徒儿感激。”
凤岐点头,“我知道了。”
那个人不算彻头彻尾的坏,可对林仙儿到底是只有坏的影响,既然收了林仙儿为徒,那人怎么处置,还是要仔细思量的好。
凤岐问叶开,“李寻欢怎么样了?”
叶开道:“对师父的粥甚是喜欢,我离开的时候正用粥呢。”
凤岐点头,拍拍狼犬脑袋,站起身来,“走,咱们去瞧瞧李寻欢去。”
看他真的要走,叶开看一眼林仙儿,挠了挠脑袋,“师父……”
凤岐转头,“嗯?”
叶开讪笑,“师父真的要养这狗了?”
凤岐道:“既然无主,养了何妨?”
叶开道:“养了也好,确实挺威风的。”
凤岐道:“那是。”
准备走了。
林仙儿暗自跺脚,瞪一眼叶开,叶开无奈,再开口,“师父准备好给大狗起个什么名字呀?我听说宠物都有名字的。”
凤岐站住了,想了想,道:“就叫大侠吧。”
叶开一愣,感觉自己听错了,“大侠?”
凤岐道:“以前我养过一只牧羊犬就叫大侠,跟大狗挺像的,就叫大侠吧,我觉得这名字霸气,你说呢,小叶开?”
叶开抖了抖,“师父,能把那个‘小’字去掉吗?”
凤岐朝他微微一笑,“小~叶开,你的话说完了吗?”
叶开一阵恶寒,往后退了一步,朝林仙儿一摊手,表示无能为力,凤岐这都警告了。
林仙儿一咬牙,跨前一步,“师父,我……”
凤岐看她,“别吞吞吐吐,说话。”
林仙儿一挺脊背,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师父,同样都是徒弟,叶开得了赤乌靴,荆无命得了混元甲,我呢?”
凤岐一笑,随手抛过去一块雪白手帕来,“这就对了嘛,你自己的事都不敢说还要假手他人,算什么事,这块帕子叫云光帕,暗藏机巧,你是个聪明的,不妨自己研究看看怎么用。”
大侠领路,凤岐朝李寻欢房间而去。
到门口时候,白夫人恰好出门来,端了用过膳之后的餐具,看来李寻欢胃口还算不错,追随她出门的,还有一道热烈的目光。
林诗音的目光。
林诗音的目光很奇怪,同样的目光凤岐今天在荆无命看叶开的时候见到过,依稀嫉妒依稀羡慕的,她的话也很直白,“表哥多年来一直不愿娶妻,我尚且担心,这女子……这女子虽是嫁过人的,却这样美貌,表哥喜欢的话,我这做妹妹的当然只有恭喜啦。”
凤岐好奇李寻欢的反应,等了片刻,李寻欢没有应声。
却有另一道男声响起,龙啸云。
龙啸云咳嗽一声,柔声道:“林姑娘,李探花身体不适,我们叨扰也有一会了,是不是该……他是你的亲人,待他好些,你们多得是时间说话,不是么?”
李寻欢咳嗽一声,“诗音,这世上若论亲人,也不过你我二人,有些话也不是一刻两刻说得清的,我有些困了,你们,自便吧。”
林诗音扶着龙啸云出门,与凤岐礼貌点头,林诗音眼睛红红的,看起来是哭过的模样。
林诗音的长相比起白夫人是粗糙一些的,胜在诗书礼乐培养出来的气度,同样一副柔弱模样,各有千秋,平心而论,让凤岐选的话,他会觉得林诗音更胜一筹。
凤岐在原地站了片刻,因为李寻欢都明确逐客了,他再进门显然不合适,大侠已经等得无聊,“嗷呜”两声,甩甩脑袋,有些不耐烦。
凤岐准备离开时候,李寻欢声音传出,“阿岐怎么到门口而不入,莫不是当真来看我的笑话的?”
凤岐进门,一派无辜,“我是体恤你的身体嘛,好容易清静了,正好休养一会。”
李寻欢靠着床头坐起来,摇头道:“都是外伤,又不是病痛,如何睡得着?这大狗,你还真养着啦?可有名字?”
大侠似乎有点怕李寻欢,在门口缩着,不敢往前,凤岐鄙视它一眼,笑道:“刚命的名字,叫‘大侠’。”
李寻欢一愣,“这名字……”
凤岐道:“这名字怎么样?霸气吧?”
李寻欢微微笑起,“霸气,也合适,只是这名字叫起来不知打了多少人的脸,希望大侠的命够硬。”
凤岐在李寻欢跟前坐下,“我也知道这名字不太应景,我以前养过一只,就叫‘大侠’,后来被人给弄死了,一直意难平啊,见到这只大狗,觉得似曾相识十分喜爱,就叫它‘大侠’吧,但是它的命,一定够硬。”
李寻欢点头,“阿岐来找我,可有事端?”
第21章 酒虫
李寻欢点头,“阿岐来找我,可有事端?”
凤岐道:“事情多得是,可是你嘛……”
他视线落到桌案上的红豆糕上,基本没动的样子,“这点心你不喜欢?回头我做别的。”
李寻欢摇头,笑道:“阿岐的粥味道太好,我一不留神填了个饱,这些放的住的只好晚些再果腹了,说实话,若你只会厨艺,我定然不惜一切代价要请回府里做厨子的,我仔细研究了,不过一碗米粥,也没其他什么,竟然是在宫里也没有过的味道。”
凤岐摆手,“一日三餐,我做饭是惯的,咱们一起的话,多做你一份便是,刚才,林诗音出门时候似乎是吃醋了哦,你不准备加把劲添把火,怎么还想着做别的事来分神。”
李寻欢默然。
凤岐暗叹一声,李寻欢什么都好,一提起感情,简直跟一只蜗牛没两样,既然两情相悦,几句话就说清的事,这有什么好拖的。
“要不,我替你再去探探口风?或者干脆做媒提亲?”
李寻欢吓了一跳,“万万不可,我只是……”
凤岐替他着急,“有话就说啊。”
李寻欢道:“我只是,有些事情要想想清楚,我跟诗音,或许都该彼此冷静一下。”
凤岐心中一动,“不会是,你真的为那个白夫人动心了吧?美则美矣,她……”
李寻欢摆手,“莫要取笑,若论姿色,京城之内,各色美人我见得多了,我只是在想,我求的,到底是什么。”
凤岐被他搞晕了,“怎么,你求的不是林诗音了?”
李寻欢摇头,“也不是那么说,我与诗音相依为命十余年,我们靠着彼此,唯有彼此,是惯了的,我是喜欢她的,她对我如何没有感情?只是我们都还有着不确定,这不确定,才是我们至今未曾成亲的原因,阿岐,你可明白?”
凤岐摇头,其他的还行,但对感情,他着实是门外汉。
他试着猜测,“你是说,你对她的感情不确定是亲情还是爱情,她对你的也大约是兄妹之情?”
李寻欢微微叹口气,“我不愿误她。”
凤岐无奈,“这还不好分辨?简单点说,她成亲,你微笑送上祝福就是亲情,她成亲,你哭的撕心裂肺不愿意,那就是爱情啦,这需要思考的?”
李寻欢失笑,“我有时候当真羡慕你,似乎在你眼里从来没有难题。”
凤岐耸肩,他不愿说就算了,他也只是好奇,不是多八卦的人,“我此来,其实是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李寻欢道:“请说。”
凤岐道:“明日便要收徒了,可关于收徒之后的问题有点麻烦,我知道在这里大约是一个师傅教出来一窝徒弟,可在我们那边,除非是交通闭塞特困地区,一般都至少要四五个老师的,各司其责,教出来的学生才能成才,简单的道理啊武学啊这些我都能教,但文化知识上,恐怕我差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李寻欢明白他的意思了,“阿岐是想让我做你那些徒弟的教书先生?”
凤岐道:“也不是一直啦,我本来想找谢清风的,但有你这个大才子在,我不用不是傻吗?等你回头有事走了,谢清风再接手不迟嘛。”
李寻欢低头咳嗽一声,“这……”
凤岐看他犹豫,有些失望,古代人本来就含蓄,这李寻欢尤其含蓄,不答应这就是拒绝啦,“不乐意也没关系啦,这种事强求不来。”
李寻欢道:“倒也并非不成,我有条件。”
凤岐一乐,同意就行,其他好说,“什么条件?”
李寻欢道:“一日三餐能吃到阿岐亲手做的我很欢喜,若是有酒,便是最好了。”
凤岐霎时间哭笑不得,“大夫说了,半个月内禁止饮酒。”
李寻欢哭丧着脸,“就因为这句话啊,我问好几个人要酒,都没人给我的,阿岐不知,酒虫在肚子里闹,可比身上的伤要难受多了。”
凤岐转转眼珠,“我不给酒,你还不给我教学生了?”
李寻欢无辜看他,“这个,酒虫闹的时候,避免不了的精神不济,怕是要让阿岐失望了。”
凤岐一拍手,“这个我可不敢自专,还得去找找大夫,他要同意的话,我是没问题。”
凤岐是正经闲不住的人,去找谢孤星,筹划收徒之后吃饭、住宿、场地等一系列问题,谢孤星大手一挥,“寨子里吃住得了呗,房间、兵器都是现成的。”
凤岐摇头,“听没听说过孟母三迁?周边环境对教育影响很大的,你这是土匪窝,我还能教出来一窝小土匪?”
这话谢孤星不乐意听了,“土匪怎么了?我这些兄弟都是白手起家,绑票归绑票,绑的都是有钱人,我们也有自己的规矩,凭什么说江湖人劫富济贫就是善举,我们就是坏影响了?”
凤岐猛然想起谢孤星的身世来,其实这些天在孤星寨也感觉得出这里整体氛围是相当不错的,他眼珠一转,忽然有个想法,“寨子里的兄弟有几个会种地的?水产养殖也算。”
谢孤星道:“这话问的,寨子里的兄弟都是贫苦人家出身,种地谁不会啊。”
凤岐道:“那敢情好,我准备把后山的地给开个荒,种点什么东西,给我调配些人手?”
谢孤星摆手,“小事,要多少人?”
凤岐道:“全部,你有多少人,我就准备开多少地。”
谢孤星吃惊了,“种、种那么多地做什么?百十号人,能把整个凤鸣山给开垦了。”
凤岐道:“要的就是安居乐业啊,以前我是管不着,现在前山后山的住着好歹算是邻居,还能看着你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谢孤星不乐意,“什么违法不违法的,官府还奈何不了我呢,我们是土匪啊,种地什么的说出去多没面子。”
凤岐忽悠,“想想萝卜,鱼汤,我种的稻米熬出来的粥,连李探花都说是宫廷里都吃不到的美味,你想想以后吃不尽鸡鸭鱼肉,吃不尽的比宫廷还享受的美味,安居乐业还不用担心官府围剿,多美的事,不比你们苦哈哈当土匪一边挨饿受冻、一边担惊受怕的强?”
谢孤星挠头,“我们哪有挨饿受冻、担惊受怕?不过……”
不过在食物勉强果腹的时代,能吃上想都不敢想的美味,对他们来说着实是巨大的诱惑,山寨之内,包括谢孤星,但凡有一点退路,谁愿意当土匪啊?谢孤星作为寨子领导人,脑子是绝对够用的,他小心翼翼的确认,“凤先生本是个外人,以你的本领江湖上、社会上什么地方估计都能混的风生水起,为何在这里落脚?为何要帮我们?”
凤岐摆手,“我收了几个徒弟,总要为他们负责嘛,至于你们,顺便啦,多个人多份力嘛。”
有人免费做劳力,他求之不得呢,但话要说的沉稳大气上档次。
谢孤星道:“这不是理由,这里穷乡僻壤,并不是教书的好场所。”
凤岐倒不知道怎么答了,“不是理由,那我跟后山的石头有缘,跟谢清风投缘,算吗?”
谢孤星道:“理由还是不充分。”
凤岐翻个白眼,“那我既来之则安之,适应能力强行吗?再说的直白点,就是懒的再找地方,你们也不算是什么坏人,顺手拉一把的事不过是举手之劳,双方得利,连考虑都不用考虑的,这样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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