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明亮的月光,罗伯特终于看清了伏击他的这一队人,他们总共有五个人,显然德·埃佩尼昂伯爵吸取了之前的教训,给自己找来了更多的帮手。他们每个人都换上了红色的短裤和长筒袜,免得让自己的敌人看到他们流血而士气大涨,也免得让自己的同伴看到他们流血而心神大乱。这帮人的上身穿着简单的紧身上衣,以确保衣服的褶子不至于影响他们出剑的速度,而他们的脚上也穿着平底的鞋子,免得让他们在这坑洼不平的地面上摔倒。
显然,德·埃佩尼昂伯爵一行人是有备而来。
“好啊,德·埃佩尼昂伯爵,原来这就是您所说的狩猎。”罗伯特拔出了自己的剑,如果这是在白天,旁观者就会清晰地注意到他脸上因为兴奋而泛起的红光,德·埃佩尼昂伯爵下午所说的话当中的挑战他听的明明白白,而那无畏的勇气让他敢于孤身一人前来迎战,即使面对着一场蓄谋已久的伏击也毫无退却之意,“好吧!就像我说的那样,这头野猪可是会用它的尖牙把您和您的朋友们戳得肠穿肚烂的!”
这时,打头的那个人已经冲到了罗伯特的马前,罗伯特以为他要用匕首来刺自己的腿,于是他连忙拨转马头,同时用马刺去刺那匹马的马腹,然而令他意外的是,这可怜的畜生却突然嘴里向外冒出血沫,两条前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原来是那个敌人将一把匕首刺进了这匹马的脖子。
“真是卑鄙!”罗伯特被激怒了,“您竟敢杀死我最喜欢的一匹马,我要让您血债血偿!”
他从马背上跳了起来,落在地上,向前连着跨了三步,那个刺死他的马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罗伯特就猛地把剑向前一刺,刺穿了对方的大腿。
那人哀叫了一声,倒在地上,他伸手去寻找那把刚才刺穿了罗伯特的坐骑的脖子,又被他在倒地时候落在地上的匕首,然而还没等他找到,罗伯特的剑锋就已经刺穿了他的喉咙。
“解决了一个,还剩下四个。”罗伯特脸上挂着冷笑,看着倒在地上的敌人用手徒劳地捂着正在向外冒着鲜血的喉咙,躺在地上抽搐着。
他看向德·埃佩尼昂伯爵,眼睛里的寒光让伯爵在这闷热的夜晚也感到一阵寒气从脚底升腾而起。
罗伯特一个箭步冲上前,用剑刺向德·埃佩尼昂伯爵,伯爵连忙举起胳膊用剑相抵抗,剑锋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锋镝之声,在这安静的夜晚听上去清晰的令人胆战心惊。
德·埃佩尼昂伯爵挡住了罗伯特的这一剑,他向后退了一步,再次要举起自己的胳膊,然而罗伯特的剑尖像闪电一样快,还没等德·埃佩尼昂伯爵反应过来,一股鲜血就已经从他的肩膀里喷射出来,有几滴甚至落到了罗伯特的脸上。
德·埃佩尼昂伯爵握着剑的胳膊一下子因为疼痛而垂了下来,罗伯特不给他丝毫喘息的机会,再次向前刺了一剑,这一剑正好刺中了德·埃佩尼昂伯爵的肋下。
德·埃佩尼昂伯爵用右手抓着剑,左手捂着肋下的伤口,向后退去。
转瞬之间,五个人已经倒下了两个,余下的三个人都被这戏剧性的转变而惊到了,其中一个人掉头就跑,而另外两个人则举着他们的剑向罗伯特冲了过来,试图掩护受伤的德·埃佩尼昂伯爵。罗伯特向后一跳,躲过了第一个人刺过来的那一剑,同时他又一挥右臂,用自己的剑挡住了刺向他的另一把剑,他用的力气是那样的大,以至于让那把剑从凌厉的攻击者手中脱飞了出去,一直飞出十步远才落在地上。
那人试图去捡起他的剑,然而已经来不及了,罗伯特的剑锋洞穿了他的胸膛。
第三个人受了致命的伤,他用手捂住自己的伤口,将自己暴露了出来,于是罗伯特又抓住机会,一剑刺穿了他的肚子,那家伙呻吟着倒在地上。
如今只剩下一个还能够抵抗的人了,看到自己的同伙一个个倒在地上,第四个人不由得浑身颤抖起来,握着剑柄的手腕也无意识地痉挛着。
还没等他做好准备,罗伯特已经冲了上来,于是他也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可是他显然居于下风,他的脚站的地方很滑,不容易稳住身子,而他的姿势也摆的不对劲。
罗伯特没有受到任何有意义的抵抗,他的剑一下子劈开了第四个人的脑袋,对方手一松,剑无力地落在地上,当他向后仰面倒去时,罗伯特一挥右手,用剑锋刺穿了他的心脏,剑深深地埋入第四个人的胸膛,一直深到护手处。
第四个人的嘴角涌出一股黑血来,他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再也一动不动了。
罗伯特朝着孤零零的德·埃佩尼昂伯爵走了过去,他的身上沾满了敌人的鲜血,看在德·埃佩尼昂伯爵的眼里宛若刚刚徒手打死雄狮,并将狮子的脑袋用来做头盔的赫拉克勒斯。
德·埃佩尼昂伯爵已经勉强站起了身,可是他的眼前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发黑,那强健的臂膀也变得无力起来。
他试图用手里的剑劈砍罗伯特,然而那笨拙的动作却被罗伯特轻易避开了,罗伯特轻轻一挑,伯爵手里的剑应声脱落,而罗伯特的剑锋也已经刺穿了德·埃佩尼昂伯爵的手腕。
德·埃佩尼昂伯爵捂住自己的右手腕,罗伯特趁此机会向前一跳,用自己剑柄上铜制的圆球猛击伯爵的太阳穴,让他痛苦地瘫软在地上。
“我赢了,伯爵先生。”罗伯特将剑尖抵在了德·埃佩尼昂伯爵的喉咙上。
“请您给我家里送个信,让他们在天亮之前来收殓我的遗体。”德·埃佩尼昂伯爵痛苦地躺在地上,大声喘着气。
“请您告诉他们,我是在一场光明正大的决斗中而死的,”他的眼睛里满是祈求,“我的死法无愧于一名贵族的荣誉……”
“我没想要您的命。”罗伯特摇了摇头,将剑尖收了回来,“我已经夺去了您母亲的一个儿子,如果再要夺去她的另一个儿子的生命,那就显得太残忍了。”
绝望的神色逐渐爬上德·埃佩尼昂伯爵青灰色的面颊,“不,无论如何我都是要死的……即使不死在您手里,亲王也不会放过我,因为我让他丢脸了。与其死在那个怪物的手里,我宁可死在一个有荣誉感的贵族的剑下。”
“好吧,我答应您。”罗伯特点了点头,随即用剑锋割开了德·埃佩尼昂伯爵的喉咙,任凭灼热的鲜血喷涌到自己的脸上。
德·埃佩尼昂伯爵像脱了水的鱼一样痉挛着,抽搐着,在地上留下会令第二天早起的过路人毛骨悚然的痕迹,最后那痉挛变得越来越弱,直到那身体逐渐变冷,再也一动不动了。
罗伯特脸上挂着忧郁的表情,收剑入鞘。
他走回到自己的坐骑旁边,那可怜的畜生已经咽了气。
“这下我只能步行回去了。”他自言自语道。
这时,仿佛是在回应他的话似的,广场另一头传来几声马匹响亮的嘶鸣声。
“啊!”罗伯特笑了起来,“看来还不至于如此。”
他朝着那声音发出的地方走去,果然在那道矮墙尽头的墙垛上放着一盏提灯,借着提灯的光亮,他注意到旁边的一根拴马桩上系着几匹骏马,显然是属于德·埃佩尼昂伯爵一行人的。
罗伯特满意地注视着他的战利品,他从中选了一匹毛色最鲜亮的枣红色阿拉伯马,而把其他的几匹依旧留在原处。
他侧身上马,用双腿夹了夹马腹,朝着英国大使馆的方向疾驰而去。
英国大使馆位于距离马约尔广场不远的地方,是一座外观相当漂亮的意大利式官邸,罗伯特胯下的这匹阿拉伯马跑的飞快,仅仅用了不到五分钟就将它的新任主人带回了家。
一个穿着大使馆制服的门房一直在门口恭候,看到自己的主人策马归来,他连忙抓起身边的提灯迎上前去。
“大人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那仆人上前抓住这匹马的缰绳,看到这匹马并非罗伯特出门时所骑着的那匹马,他不由得感到有些疑惑,而当他抬起头来看到罗伯特身上那些还冒着热气的血点子时,这种疑惑就变成了惊恐。
“哎呀,上帝呀,大人,您身上怎么有这么多的血迹呀?”那仆人用夸张的声调惊叫道。
罗伯特伸手抹了一抹,“这不是我的血。”
他翻身下马,朝着门里走去,突然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过身来。
“请您派人给德·埃佩尼昂伯爵的府上送一封信,让他们去马约尔广场收殓伯爵和他手下人的遗体,那里还有五匹马,我骑走了一匹,作为他们杀死我的马的赔偿,剩下的四匹请他们牵回府邸去。”罗伯特向那个门房吩咐道,“另外请务必让德·埃佩尼昂伯爵的母亲知道,他的儿子死于一场光明正大的决斗当中,配得上他的家徽。”
那仆人的嘴巴因为吃惊而张得老大,他机械地点点头。
罗伯特“嗯”了一声,快步走进了大使馆的大门。
他登上楼梯,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里,随手将粘满了尘土,血污和泥渍的斗篷扔在地上,走到写字台前,拿起上面的一块丝绸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血污。
罗伯特的贴身仆人推开门,“大人要用晚餐吗?”
“请您通知厨房,半小时后上餐吧,再给我拿一瓶波尔多酒来。”
“谨遵您的吩咐,侯爵大人,那么在这之间的半个小时,需要我找个大夫来给您检查一下吗?”
“我身上毫发无伤,没什么可检查的。”罗伯特挥了挥手,那仆人鞠了个躬,关上门出去了。
罗伯特坐在写字台前的安乐椅上,拉开了写字台的抽屉,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信纸。
他用羽毛笔在墨水瓶里蘸了蘸,在信纸的左上角用花体字写上:“亲爱的陛下。”
罗伯特满意地端详了一下这几个字,他重新将羽毛笔放下,用双手捧起这张信纸,想象着它跨过怒涛卷集的海洋,最终被送到汉普顿宫里爱德华的写字台上。他想象着爱德华用裁纸刀割开信封上的火漆,将这张纸从信封里抽出,轻轻展开,握在那双白皙的手里。
他看了看壁炉架上的座钟,距离吃晚餐还剩下二十五分钟。
那张纸重新被恭恭敬敬地放在了写字台上,罗伯特接着弯下腰,奋笔疾书起来。
第162章 故地重游
英格兰秋日的天空总是挂着挥之不去的阴霾,从挪威和北海吹来的冷风,正在渐渐压倒从地中海和欧洲大陆那边来的暖风,将枝头的黄叶从日益变得稀疏的树枝上吹落。
前来送葬的马车从达德利庄园的大宅出发,穿过整个庄园,驶向庄园另一侧的小教堂。
一辆浑身漆成黑色的长形马车上,简·格雷小姐的灵柩安然地躺在那里,她是两周前孤零零地在达德利家的庄园里去世的,而自从她的婆婆在一年前去世以后,整座庄园里就剩下这样一位唯一的住户了。
国王陛下的马车上插着王旗,跟在灵车的后面,而在御驾的后面,跟着五十几辆私家马车和五百多个徒步送葬的人,自从前任首席大臣死后,这座庄园已经许久没有见识过这样的排场了。
前来送葬的人群,自然一大半都是出于国王陛下的原因而来,既然陛下选择对过去的一切既往不咎,那么大家也乐得追随国王的步伐来做个顺水人情。
然而除此以外,送葬者们心头或多或少地也萦绕着一种惋惜之感,这位美丽而又纯洁的姑娘,从未心怀恶念,也从来没有任何野心,却因为别人的罪孽而失去了一切,像一朵插在角落的花瓶里无人问津的玫瑰花一样,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个单调而萧瑟的季节里静悄悄地凋谢。官方发表的讣告上,声称简·格雷小姐是因为心力衰竭而死,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她是死于心碎。这可怜的姑娘的灵魂在两年前就已经死去了,而徒留在世间的这具躯体也只能像离了土的植物一样慢慢枯萎。
“我上一次见到这位小姐,还是快一年以前了。”在国王马车后面紧跟着的那辆马车里,塞西尔对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庞森比感叹道,“那也是一个悲伤的场合,是在她婆婆的葬礼上,陛下要我代替他出席,而他则留在宫里给罗伯特大人写信。我记得那位小姐浑身裹着黑纱,当她从我身边走过时,她四周萦绕着的那种悲伤的气息实在让我深受触动。似乎她的一只脚已经跨过了通向永生的那道门槛,而另一只脚还留在门外,那时我就知道,她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
“这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庞森比低声说道,“如同她之前那样,被困在两个世界之间,迟早有一天要被活生生撕成两半的。”
这时灵车已经驶过了小教堂,在一座约二十英尺高的白色大理石建筑前停了下来,达德利家族的历代成员都安葬在这里。两年前,首席大臣和他的儿子吉尔福德勋爵身首异处的尸体已然在这里安息,一年前,首席大臣夫人的灵柩也在此处长眠,而现在,简·格雷小姐在与自己的丈夫天人相隔两年之后,终于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了。
“多气派的所在。”塞西尔打量着这大理石打造的巨大墓穴,“气派,宏伟,然而却冰冷而没有一丝温度,想想那样一个含苞待放的天使,如今却要永远地安眠于此,这实在让人感到命运无常。”
“人人都有这一天的。”庞森比说道。
“是啊,人人都有这一天。”塞西尔点了点头,“总有那样一天,我们也要住进一座这样冬暖夏凉的行宫……再怎么样波澜壮阔的一生,也不过是通向永恒的死亡的门厅罢了。我们大家都坐在这门厅里,等待着死神这位执达吏来叫响我们的名字,带领着我们穿过那道通向往生的大门。”
“您今天听上去真像是个哲学家。”庞森比瞥了一眼自己的同伴。
“人人在适当的场合都能化身为哲学家。”塞西尔回复道。
车队停在了墓室前,车上的乘客们纷纷下了车,沿着两边长满已然枯萎的金银花的小路走向墓室的入口处。两个身穿黑衣的教堂执事,一前一后地将简·格雷小姐覆盖着黑色绸子的棺材从灵车上抬了下来。
有些人在目送着灵柩,然而更多的目光却一直跟随着走在灵柩后面的国王。
二十岁的爱德华国王与两年前相比起来,已经逐渐退去了少年的青涩,那继承自母亲的法兰西式的柔和五官这些年里已经彻底长开来,如今又添上了来自父亲一方那威尔士凯尔特人式的英气。国王的一对蓝色的眼睛明亮而敏锐,那挺拔的鼻梁仿佛来自于某座古希腊的大理石胸像,每当那一对玫瑰花瓣色的嘴唇微微张开时,就露出一排洁白的如同珍珠似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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