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又一次相信了程涉的鬼话。
“星星,等我把事情做完了,我们就一起去领养一个孩子。咱们一家三口一起去洋国,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男人收去了戾气,可他每往前一步,夏星星便往后躲一步,许久过去他才道,“程涉,你不该再做错事的……”他带上了哭腔,“程涉……我陪你去自首吧……我会等你出来的……”
程涉突然笑出了声,“自首?自首什么?星星,你在怕什么啊,你连认识了八九年的朋友都能出卖,现在又开始和我装清高了?夏星星,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我了。”
夏星星的眼倏然变红了,但他并没有反驳程涉。
程涉的瘾病又犯了。
第75章 过去
程涉并没有光鲜亮丽的过去,从来都没有,他从一开始就是冒牌的少爷,没有杨国信就没有今天的他。
程涉是靠别人的资助活下来的,这样的日子从他有记忆起,一直延续到了高中毕业。
十八岁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恩人杨国信,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养父并不是什么商业大亨,而是一个开洗脚城的暴发户。
可程涉心思活泛,他不会过分追溯这些钱的来源,没有这些钱,他是断不能活到今天的。
程涉的机敏吸引了杨国信的兴趣,他需要一只活泛的狗,但为了不被咬伤,第一步就该拔光狗的牙。
年轻的程涉只有一颗牙齿,那便是宋一。
程涉还是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的,杨国信有意栽培程涉,他第一次穿上了昂贵的西装,徘徊流转于上流酒会。
他凭借优异的成绩参与到无数天价项目中,和清平集团的少爷进入了同一个创业小组。
有那么几个夜晚,他甚至混淆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到底是一条落水狗,还是真正的光鲜亮丽的程少爷。
而这一切都在宋一死去的那个早上给出了答案。
从那一刻起,他再也没有过去了。
他只能是程总。
办理手续时,程涉第一次见到了余生平,那时他作为优秀新生,代表普鸣医科大进行宣讲。
他站在看台上徐徐道来烂熟于心的演讲稿。
程涉那时想,但凡这个世界公平一点,宋一也该上大学,也该站在舞台上演讲。
可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宋一死后,杨国信给了他一笔不菲的安抚费,他那时好像真的是程涉的父亲,诚恳希望程涉能一直陪在自己的身边。
有很多过去,程涉都记不太清了,比如他为什么又继续留在了杨国信的身边。再比如,宋一真的死了吗?
如果宋一真的死了,那他是不是也成了帮凶呢?
再之后,程涉成了杨国信最忠心的狗,二十岁时,他才知道了宋一必须要死的原因,因为他要替自己的干爹经营疗养院。
程涉很难说清他对陆弘煜的情感,他只知道自己见到陆弘煜时,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许多年以后他才明白了沸腾的原因,陆弘煜是第一个反抗干爹的人。
陆弘煜在疗养院度过了漫长而又残忍的两年,陆弘煜的倔强打击到了杨国信可怜的自尊心,于是他理应受到惩罚。
程涉或许那时就病了,当0327一次又一次的奋力反抗时,他的心中慢慢滋生出嫉妒与恨。这使得他慢慢的丧失了所剩无几的同情心。
如果说程涉的世界因为宋一的离开而崩塌,那么夜以继日观摩着0327的挣扎使本该深藏于心底的恶被再次激发了出来。
陆弘煜从一个健全的人逐步变成了残缺的、苟延残喘的代码,在疗养院里,所有的富家少爷都不被高看一等,在这里,金钱、地位、权利通通都失去了作用,只要你有阿喀琉斯的脚后跟,就会被踩在脚下。
可陆弘煜却是个例外,他在疗养院杀出了一条血路,却悄无声息的退了场。
他明明戾气那么重,那么的爱余生平,怎么会乖乖的跑回去联姻了呢?
陆弘煜离开的三天后,杨国信在去往洋国的飞机上突发心脏病,意外逝世。
那时程涉第一次感觉自己病了,他对陆弘煜产生了明确的恨。
很多时候,这个世界上都没有纯粹的爱与恨,杨国信处心积虑的杀死了宋一,可却又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传都转移到了程涉的名下。
程涉偶尔也会想,杨国信是不是在某些瞬间感到后怕,后怕自己曾经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小男孩。
杨国信为程涉伪造了十分漂亮的身份,在他死后,程涉吞并收购了属于他名下的十余家公司。
在程涉的二十二岁生日时,程记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上市。
但现实是残酷的,他的诅咒未能灵验,如果说二十二岁前的陆弘煜有一根软肋,那么二十五岁的陆弘煜彻底变为了一台商业机器。
让他几度险些丧命的余生平,消失的无影无踪时,他竟然没有堕落,也没有颓废,而是将自己的人生过得风生水起。
而他在陆弘煜的眼里,从来都是不值一提的旁客。
无论是在从前,还是在现在。
程涉本以为他不会再和陆弘煜有所交集,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在某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他在酒吧又一次见到余生平。
这十年来,陆弘煜从未远离过余生平,他在无数个角落里,默默的保护着余生平。
而爱一个人是本能,无论强与弱,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程涉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感受,他那时搂着同床异梦的夏星星,在心里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编制了很多个谎言,但他从没想过,在层层谎言之中,夏星星的爱竟然是真的。
可当他开始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他发现夏星星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夏星星是在最近才发现的程涉的瘾病。
每年秋末时,他的情绪都会不稳定,那段时间,他几乎每夜都睡得很沉,可与之相伴的还有无穷无尽的梦魇。
夏星星在梦里听到过一个名字,宋一。
可他没有勇气询问这个人的存在。
他是个优秀的情报商,他不止一次悄无声息的让余生平在无形中做程涉计划的推手。
但他却不是个合格的朋友,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一旦暴露,他再也没有挽留余生平的机会。
很多时候我们爱的人并不是最爱我们的人。
就像程涉时至今日做梦会喊的还是宋一,就像台风降临时,夏星星的嘴里呼喊的是余生平。
可这一切又好像并不冲突。
陆婉婷走后的三个小时,程涉再次犯起了瘾病。这一次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严重,疼痛顺着骨髓往外延,十年了,已经十年了,这是程涉十年来第一次梦见宋一。
他坐在双普医科大的门口,端着两杯红豆糯米茶,缓缓的向前走。
立夏的普溪已经有些炎热,他在认真备考学也学不完的专业课。
程涉跟在他的身后,却不敢喊他的名字。
他描摹着小一的轮廓,洗了掉色的棉T恤,还有自己用第一桶金给他买的新球鞋。他就站在那颗老槐树下,不近又不远,甚至能听见小一的背书的声音。
宋一喜欢喧闹,无论是约会还是学习,他都喜欢满是人声的地方,可这里安静的不得了。
程涉明明知道这是梦,可却依旧不愿醒过来。
太多年了,已经太多年了,老天像是在惩罚他,要让程涉快要忘记了宋一的声音才让他来到梦里。
可老天又好像没有那么狠心,宋一突然转过身来,他轻轻的道,“哥,你怎么哭了?”
宋一焦灼的翻弄着裤兜,却怎么也找不到纸。
程涉什么也说不出,他握紧了宋一的手,他说,“小一,你不要走,你陪陪哥……哥求求你了……哥对不起你……”
医生赶到程涉家里时,他正陷入梦魇中,瘾病刺激的他疼痛,可梦又太过美好,让他醒不过来。
“病人已经对西药产生抗性了,只能暂时用针灸刺激他……”他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只道,“具体的病因还需要进一步检查再做出具体的治疗方案,有什么需要,您可以拨打我的电话。”
保镖礼貌的挡住了他的名片,“钱医生抱歉,夏先生身份比较特殊。”
钱晟笑了笑,只做出了请的动作。
程涉慢慢归于平静,月光顺着树影打到他的身上,针灸撤去的地方形成了一行摩斯密码:Fri.Two.pm.Garden.
第76章 陆弘煜的内心没有那么脆弱
女儿的失踪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陆婉婷终于按耐不住,前去寻求最大靠山。她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徐徐掀开阴谋的一角。
正如程涉一直以为陆弘煜对他的不理睬,是源于骨子里的傲慢,可他并不知道,早在十年前,陆弘煜就见过他杀伐果断的样子。
也早在十年前就知道,他并不是什么程家的大少爷,他所拥有的,不过是一所破败的疗养院。
而本应该被束缚在那的从来都不是杨勇,而是程涉。
知晓陆弘煜过去的人并不愿意提及0327,人并不会因为伤口结疤就忘记流血时的疼痛。很显然,肖奇和余生平都是相信这一点的。
当肖奇声情并茂,试图用委婉的方式向老板娓娓道来0327的过去时,他显然没有想到,屋子里的人并不是陆弘煜,而是余生平。
余生平这段时间忙的脚不着地,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余立安,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陆弘煜的过去。
短短的一个月内,余生平通过诸多渠道,拼凑起陆弘煜残缺的两年。
技术精明的线人给他送来第一手的信息和照片。每一张的陆弘煜都不再光鲜亮丽。
人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纠结的动物,当与一个人针锋相对时,心底恶狠狠的诅咒从没有一次灵验过。
但当他真的身陷囹圄,孤独无助时,却又没有意料中的快感,甚至会奇迹般的生出几分怜悯和唏嘘。
人或许就是虚伪的。
“老板,根据您的要求,我调查了一下……杨勇本名沈杰,他是梁情的声乐陪练,但在梁情的成年演出时,他公开了两个人的关系,梁国康气急败坏,但又不舍得把梁情送进仁爱医院,于是沈杰就成了替罪羊。
其实梁老头本意是在医院了断了沈杰,但这个计划没有实施,梁老头就突发心脏病去世了,借着奔丧的理由,梁情终于回到了国内,但那个时候沈杰却已经不认识梁情了,因为……”
肖奇突然停顿了,他说不出下面的话。
“因为过量的电击。”
一般来说电击只会使人丧失生理感知的神经,但沈杰却产生了心理抗拒。当危险来临时,他自我封闭了最重要的记忆——有关梁情的一切。
沈杰当然不会是杨勇,他是另一座红房子的主人,是陆弘煜之外的,另一个0327。
“没有必要这么遮遮掩掩的,陆弘煜的内心没有那么脆弱。”
肖奇并不赞同余生平的话,他和白永杰露出了一样的表情,他不禁怀疑,陆弘煜为余生平付出了这么多真的值得吗,余生平看起来一点也不爱他的老板。
很多年以后肖奇才找到了答案,当那位总爱板着脸的老板,在与余生平相处的十分钟里笑了三次的时候,他恍惚觉得值不值得变得并不重要了。
或许很多事情都无法衡量值不值得。
这是陆弘煜这么多天来第一次感受到小房子的好,比如房间很少,他有充足的理由和余生平在一个空间共处。
香薰顺着暖湿的空气飘进卧室里,淡淡的柑橘味随着卫生间的门一涌而出,聚集成了陆弘煜的形状,来到余生平的身边。
但很快,这味道又变得若有若无。
任何的香精味道都会让余生平感到生理不适,在与陆弘煜确认关系的秋天,余生平卸下了所有的伪装。他提出的第一个请求就是陆弘煜不能再用任何味道太浓的产品。
但稍淡一些的柑橘是可以接受的,过去就像是人的影子,就算阴天时会消失,但我们依旧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而余生平会接受柑橘,是因为童年时母亲囤积过许多柑橘味道的护肤品。
卧室里的照明灯瓦数并不高,使得电脑屏幕前的余生平一下成为了焦点。
但余生平没有精力回忆过去,灯光映照出他小巧的鼻尖,他时不时的因为眼前的数据皱起眉来。
再接着,门倏的被打开,他下意识的关闭了网页。
陆弘煜并不因为躲藏而生气,他只抬手放下了杯子。
余生平撇了撇嘴,端起杯子来作势要喝,却在闻见味道的瞬间又放弃了。
他从不喝牛奶,陆弘煜却没有纵容他,余生平已经二十八岁了,他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消耗自己的身体了。
“余生平,你不能因为害怕睡觉就整夜都不闭眼。你需要休息,你的身体也需要。”
陆弘煜用了害怕这个词,他知道,余生平的不安源于对父亲的背叛。
如果说恋爱让余生平变得嚣张,那么恋爱同样让陆弘煜变得坦诚。
“把牛奶喝掉,或者……”余生平轻轻的靠住了陆弘煜的腰,他能感觉到有人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或者你来解释一下,什么叫「陆弘煜的内心没有那么脆弱?」”
余生平有些错愕的抬头望向了陆弘煜,紧接着他的脸就红透了。
他怎么就说出了这么令人羞耻的话呢?
许久过去,连陆弘煜都能感觉到腰肌处缓缓传来热度时,余生平突然勾住了他的脖子,蜻蜓点水般吻了他一下。他总是企图蒙混过关。
“我说错了,只有我不在的时候,陆弘煜才会很坚强。”
他的眼睛里满是陆弘煜,“我在的时候就不用那么坚强了,我会保护你的。”
陆弘煜顿了顿,他感觉自己就是草原上的雄狮,而余生平是那只天真的兔子,雄狮并没有因为兔子的纯真而心怀怜悯,想要放走它,雄狮只想吃掉这只傻兔子。
晚上,他们一起坐在沙发前看老电影,看的是战争片,《举起手来》。
余生平微微倾斜,身体倾靠着陆弘煜的右臂,陆弘煜轻轻的把玩着他的手指,余生平浑身上下满是伤疤。
可这双手却保留的最初的模样,要是握着手术刀,一定会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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