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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年龄差(近代现代)——刑上香

时间:2022-03-15 10:01:22  作者:刑上香
  他发了满屏的猫猫拳击表情。
  陆老板那边显示了许久的正在输入中,最后发了个可怜巴巴的表情,又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你第一次送我花,想快点装起来。
  宁晃说:这是我第一次拼乐高。
  他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大城堡都拼到一半了。
  剩下一半就这么变花瓶了,那他另外一半城堡怎么办!
  又点开那个花瓶看了看,拼得还挺好看。
  ——那也不行。
  他又发了好几个猫猫拳击,威胁他:回去就给你拆了。
  陆忱说:小叔叔,我好不容易拼好的。上班都迟到了。
  小刺猬几乎都能想象到,这只狡猾的大狗,正隔着屏幕对他装可怜,低眉顺眼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
  但实际上被拆的却是他的城堡。
  宁晃被气得头顶冒烟,凶巴巴就要骂街,屏幕敲得咚咚响:陆忱,你员工知道他们老板不干正事在做这个?
  陆忱说,在我发了微博之后,他们应该都知道了。
  小刺猬气得呲牙咧嘴。
  给他发语音,说你死定了陆忱,今晚别回家了。
  那边输入了半天。
  陆忱却说:小叔叔,要不要晚上一起去买个新花瓶。
  那么多花,一只花瓶也装不下。
  轻飘飘就把他发的脾气带过去了。
  宁晃一拳打在棉花上。
  点开陆忱微博,气哼哼地看了半天。
  发现连背景墙都变成了那一束香槟玫瑰,不自觉地眉眼舒展。
  回了一个,好。
  165.
  陆忱的微博下面有人悄悄讨论。
  “香槟玫瑰……是我想多了吗?”
  “+1,我也想到了,最出名的就是那谁了吧……”
  “这又是直男陆总追星的把戏吗?”
  陆忱心头慢慢一动,点了进去,是一个剪辑视频,标题是,男神与香槟玫瑰的不解之缘。
  大约都是小叔叔二十七八岁以后,采访的问题也都是常规的,问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旅游地点,喜欢做的事情。
  宁晃除了喜欢音乐之外,兴趣变得很快,对这种采访大都是随口说的,次次年年都不一样。
  今年喜欢泡温泉,明年就喜欢去滑雪,后年就说想试一试跳伞。
  只有问他喜欢的花的时候,次次说的都是香槟玫瑰。
  采访人笑着说:“宁老师好像只有这个是一直喜欢的,有什么渊源么。”
  镜头里的人愣了愣,说,没什么渊源,只是一眼看过去,就喜欢上了。
  在郁郁蒸蒸、鲜妍明亮的花丛之间,一眼就看中了的,舒展温柔的色彩。
  一年又一年。
  他的演唱会后台,堆满了这种色彩。
  他转型后写的歌尖锐又冷淡,舞台的风格也大都这般,有色彩便是愁红惨绿,或是冰冷毫无情感的灰白。
  但结束以后,接过的花,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
  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
  忍不住偷觑陆忱高大的身影。
  却又故作不屑。
 
 
第53章 
  167.
  宁晃其实是跟居家这两个字沾不上边儿的人。
  他买东西就是最简单的模式,缺什么就买什么,走进商场去,拿一个差不多能用的出来,付款,走人。
  但陆忱是很喜欢买这些小玩意的,在他第一次答应陆忱添置东西之后,家里陆陆续续就多了许多小物件。
  厨房里多了烤面包机和养生壶。
  餐桌上隔几天就会换一个颜色的桌布。
  洗干净的葡萄草莓被装在藤编的小果篮里。
  客厅沙发多出了色彩恰到好处的抱枕,还有同色系的,印着素淡图案的小毛毯。
  陆忱偶尔会在毛毯里缩成团,等着他工作回来。
  而他夜里返回,就会瞧见陆忱笔记本电脑在茶几上忽明忽暗。
  露台上摆着姜黄色的豆袋沙发,棕色的小矮桌,暖色的星星灯,还有一盆盆的、他叫不出名字的绿植。
  他把宵夜放在餐桌上,陆忱就会跟整个家的灯光一起醒来,笑眯眯问他带了什么。
  “不是要吃日式拉面么,”他拆开包装盒子,“大碗的,多要了两颗溏心蛋。”
  笋条也要了许多。
  陆忱说:“晚上吃饱了么,要不要一起吃?”
  他其实在颁奖后的晚宴已经吃得很饱,却还是说了句,好。
  灯光下,陆忱又找来了一个小碗,把一碗面分成两份,偏心地把溏心蛋多给他一颗。
  笋条也给了他许多。
  宁晃皱着眉,试图从陆忱脸上寻找一丝痕迹。
  但徒劳无功。
  仿佛黑暗中亲吻他的人不是他一样。
  陆忱顶不住他的目光,又说:“冰箱里还有卤牛肉,我去切两片。”
  就跑去洗手、切了一小碟,铺成了半圆的形状。
  他们面对着面,每人吃半碗拉面。
  谁都想说什么,谁也没说出什么。
  不小心脚在桌下碰到了。
  陆忱不自觉要向后缩,他有些气恼,便踩在陆忱脚上。
  他只穿了袜子,踩了一脚,也算不上疼。
  踩过了,就压在陆忱的脚面上,闷头吃面。
  陆忱人高,似乎手脚也比他大一些,他有时会想,不过差了几年而已,怎么人类的基因一下就变得这样好。
  他一米七八,到处驻唱时,人家也认可他是高挑修长,谁知没过多久就变了风向,年轻小孩都窜到了一米八几,才算是高个头。
  想着想着,居然还有点嫉妒。
  他又有些好奇陆忱的脚到底有多大,不自觉在对方的脚面轻轻踩了踩,用触感度量了片刻,想着,按照身高比例,似乎也算不上很大。
  他的思绪并不旖旎,陆忱却像被他踩住了小尾巴,吃面的速度变得很慢,一根一根咀嚼,从脖颈,微红到眼尾。
  莫名的可爱。
  宁晃终于心情好了一点,眼底也跟着流露出微微的笑意。
  他自己吃完了,碗扔在桌上,收回脚。
  陆忱喊他:“小叔叔。”
  却半天没支支吾吾出下一句。
  宁晃看了他半天,最后说:“吃饱了?吃饱了就洗碗去。”
  “下次别等我了……早点休息。”
  168.
  宁晃回过神儿来的时候,正在盯着一张羊毛地毯发呆。
  乳白色,毛茸茸、软绵绵的质感。
  似乎可以光脚在上头坐着,像是一个暖洋洋的小窝。
  他站在那的时候,陆忱看穿了他的意图,说:“小叔叔,你以前买过,这东西不好打理的。”
  长长软软的毛,要靠吸尘器吸干净,材质也不能水洗,污渍要用特殊清洗剂,经常送去干洗。
  寻常人还好,陆忱这种有轻微洁癖的,难免会看这东西不顺眼,总觉得里头藏污纳垢,一周就折腾好几遍。
  后来还是宁晃看不过眼,转手送人,说省的让他没事儿就折腾那块地毯。
  宁晃不大高兴地“哦”了一声。
  却还是忍不住眼巴巴地看着。
  家居城的样板间就是有这种魔力,把简简单单的家居用品组合在一起,仿佛就能让人生出无限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景。
  从而忘掉这些东西搬进家门儿之后,未必会像无人使用过一样美好。
  他俩就坐在样板房的沙发上,讨论这一张地毯的去留。
  陆忱板起脸,一本正经说:“你以前真的买过,连尺寸都差不多大小。”
  宁晃嘀咕说:“我知道。”
  陆忱又说:“到了家都是我和家政收拾。”
  宁晃嘀咕说:“我也知道。”
  陆忱想,他应该把他家小叔叔说服了。
  却听小叔叔说:“我想放在客厅,挨着你打游戏。”
  陆忱:“……”
  心里的天平,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倾斜。
  过了一会儿,他家小叔叔,偷偷用鞋尖儿踢了踢他的鞋尖。
  又轻笑一声说:“放在卧室也行,你不是想睡在床脚么?”
  换了别人,这或许是句引诱的话。
  但在宁晃这里,就是这样的玩笑,连眼底的笑意都懵懂单纯。
  陆忱看了他半天,终于叹了口气,站起身说。
  “走吧,付账去。”
  宁晃愉悦地哼起歌,甚至还偷偷拉了一下他的手。
  自以为没有被发现这皮肤接触,酷哥似的抄着兜溜了。
  陆忱想,他认命了。
  小叔叔生来就是来考验他的。
  169.
  第二天中午。
  陆忱就喜欢上了这条地毯。
  他在书房办公,推开门,便瞧见宁晃抱着煎蛋抱枕,侧躺在软绵绵的白色羊绒毯上打盹儿。
  客厅临近着露台,采光很好,羊绒毯被秋日烤得暖洋洋,上头倒扣着小叔叔看过的漫画书,发圈扯了下来,扔在一边。
  而他微长的黑发散落在乳白色的绒毛上,唱片在黑胶唱片机里旋转着,音响里传出缠绵低回的秋日乐曲。
  宁晃的睫毛在日光下,蒲扇似的浓密。
  轻轻伸手去触,惊醒了日光浴的小刺猬,便迷迷糊糊捉住他的手,喃喃了一声:“陆忱。”
  他应了一声,心里在想,他可以把这张地毯保养到天荒地老。
  宁晃揉了揉眼睛,爬起来,他便也跟着坐下,正好可以靠在沙发边儿上,一起烤秋日暖洋洋的太阳。
  刚坐下,就被什么硌了手掌。
  抬手一看,是粘了一丁点的薯片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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