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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脚下的小院儿却是更热闹了。
深至脚踝的雪满地,程家几个孩子裹得像熊。开了门齐齐往院子里奔。
“哥哥,堆雪人,堆雪人!”
程宝儿清亮的声音唤醒了沉睡院落。充满活力的声音响彻,穿得太多,两腿儿一绊,咕噜噜匍匐在地。
像在雪堆里翻腾的熊猫。
程韶拿着小铲子,紧随程宝儿后边。乐呵呵地看她扑腾。“宝儿,衣服别弄脏了。”
程宝儿:“哎呀,知道知道。”
唯有戚九,牵着好奇的程元卿蹲在屋檐下。时不时伸出被冷气染红的小手指戳戳雪堆。或者勾出一小坨放在程元卿崽崽面前。
程元卿崽崽激动得小腿儿直蹬。
“爹爹!雪!”
“阿九,别让崽崽进院子。”小孩挨不得冻,看看就行了。
戚九连地都没让小程元卿下,朗声回道:“知道了!”
叶忍冬在厨房做早饭,干燥的木柴被火舌舔舐,几下就变成黑炭色。
锅里的玉米糊糊粘稠着鼓泡泡,浓浓的香甜气息顺着热气蒸腾开。
“相公,”叶忍冬对身边抓住自己手的程郎玉道,“去看看鸡棚。”
程郎玉舒服地侧身环抱住叶忍冬,赖赖呼呼:“不去。”
叶忍冬看他烤着火犯懒,拿他没办法。“那你看着,我去。”
程郎玉不动。
叶忍冬挣脱不了男人跟铁箍一般的手臂,无奈用脑袋磕他。“程郎玉,松开。”
程郎玉紧抱住人,脑袋使劲儿往叶忍冬身上乱蹭。“不。”
“我生气了哦。”
“真生气了。”
叶忍冬看跟缠蛇一般的男人,气恼地咬他耳朵。“放不放?”
程郎玉无赖似的,甚至将耳朵凑近点。“夫郎,咬。”
叶忍冬一下子脸色绯红撇开头,低声嫌弃:“流氓。”
耳边是男人的轻笑,叶忍冬只觉得腰间的手一个用力,自己就被提起来抱起。
他横坐在男人腿上,仰头靠着他肩膀。
“相公,你是不是在逗我玩儿?”
程郎玉长睫缓缓垂下,目光缱绻绕着叶忍冬。“夫郎啊,我早上去看过了。好着呢。”
叶忍冬瘪瘪嘴,青竹一般的身姿煞是好看。“我就知道。”
“猪呢?三黑喂过没?”
程郎玉将他抱起一点,话说出来有道不明的委屈。
“夫郎心里除了崽崽,就是鸡啊、猪啊。就不能想一想程郎玉,想想你相公?”
叶忍冬早习惯了他这乱吃飞醋的样。勾着程郎玉的脖子把大脑袋揉进怀里,像呼噜大灰那样顺毛。
大灰?
对,大灰。
“相公,大灰是不是昨晚来咱家后院儿了?”
程郎玉一顿,接着箍紧人猛蹭。
叶忍冬招架不住,被头发弄得脖间痒痒。“相公,哈哈哈哈……错了,我错了。”
叶忍冬笑得直躲。“相公,不来了,不来了。”
“崽崽!你阿爹欺负我!”
程元卿崽崽跌跌撞撞想进来,奶声奶气很是着急:“爹爹……阿爹,不乖!”
“呀!大灰媳妇下小狼崽子了!”程宝儿声音从后院传来。
程郎玉一顿,随即立马抱着叶忍冬走向后院。“程宝儿,出来!”
狼的领地意识强,生崽崽的狼更凶狠。这要是凑近了,没准直接被咬伤。
“哦!”
程宝儿本来是去后院找几根而草出来当雪人的装饰,没想到狼窝里听见了小狼的声音。
她只听见声音还没看清楚呢。
大灰守在外面,也没让她接近。
被他大哥一吼,她立马往前院跑去。“嘿嘿,大哥。”
“相公,烧着火呢!”叶忍冬被程郎玉抱着走,又挣脱不开。只能对后边道:“韶哥儿,帮忙看着灶膛。柴别漏出来了!”
“相公!你抱我出来干嘛!”
程郎玉大手将叶忍冬的脖子按着靠近自己。“看看情况,嘘,别出声。”
他们站在猪圈旁边,最里边贴墙的位置是给大灰俩弄的窝。隔着几米的距离,也能看得清楚冒着光的狼眼睛边小狼在爬。
有三只小狼,还是湿漉漉地被大狼舔着。
“好看吗?”程郎玉回头就见自己夫郎看得津津有味。
叶忍冬拍他,一边嗔怪道:“回去了。”
“好好好,回去了。”程郎玉颠了颠覆着软肉的叶忍冬,心情极好地带着人回去。
厨房,煮了许久的玉米羹好了。叶忍冬一下地就让程韶自个儿去玩。
“贴饼子,鸡蛋饼?葱油饼?酱香饼?”程郎玉问。
“酱香饼!”叶忍冬双眼锃亮。
没想到自家大嫂做了一遍,相公就会这个饼了。
程郎玉宠溺一笑。“好,夫郎吃酱香饼。”
“不问问小孩?”
“他们不挑。”
很快,混合着浓厚酱香味道的饼子被程郎玉切成块儿。叶忍冬被喂了一口,笑得弯了眼睛。
看着自家相公询问中藏着得意,叶忍冬轻笑。
“好吃得不行。”
他对外面招呼一声:“吃饭了!”
“来啦!!!”
小家伙一哄而上,进了厨房分工明确。程韶拿碗,程宝儿拿筷子。戚九端盆弄水洗爪子。
程元卿趴伏在叶忍冬的膝盖,乖乖仰头。“爹爹。”
叶忍冬点点他赤红的眉心。“嗯,好不好玩儿。”
“玩儿!”
叶忍冬将灰覆盖在木柴上,接着抱起穿着小袄子的崽崽。“咱们洗手手,乖乖吃饭饭。”
“饭饭。”程元卿趴在叶忍冬肩头,路过程郎玉被逮住亲了口。
“阿爹,抱抱。”程元卿又伸手。
叶忍冬轻拍他的小屁屁。“爹爹抱不行?”
“爹爹,也抱。”小家伙露出整齐的小牙。
热气腾腾的饭桌上,简单的玉米糊糊,香甜的酱香饼,配上一叠小咸菜,就是叶忍冬一家的早饭。
*
吃完早饭,冬天没什么活儿。
叶忍冬也有时间站在门槛儿看着外边的飘雪,这才一会儿没注意,似乎下大了些。
程郎玉不知何时收拾完碗筷过来,单手抱住小崽崽,另一手搂住叶忍冬的腰。
叶忍冬后靠着男人,轻声道:“相公,又是一年。”
程郎玉将两个宝贝抱紧,宽厚的肩膀抵挡住风雪的冷意。他亲了亲自家夫郎的脸,在自家崽崽的咿呀声中,埋头在叶忍冬的颈边。
“夫郎,抱抱。”
叶忍冬轻拍他一下,从恍惚中回神:“这么大人了,抱什么抱。”
程宝儿、戚九、程韶:“不害臊!”
“喵嗷!”大黑道。
两人一高一矮交颈而立,怀里抱着一个,后面蹲着三个。
整整齐齐一家人,赏着雪,看着院中来时不变却又变了的枣树。
雪又厚了,枣树枝藏进了厚实的雪衣里,安安静静沉眠。等着明年开枝散叶,孕育累累硕果。
雪花纷飞,将小院笼罩进旷远、浩渺的雪景之中。瑞雪丰年,云山山脚下的小院儿也应当是如这丰年一般。
温馨如故,平淡也热烈,安稳又幸福。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到这里是正文正式结束了,叶忍冬跟程郎玉的故事是我的第一本,很多都是慢慢摸索。他们的相处方式或许我写得还不好,但是这是我想表达的一种温馨而平淡的爱。即便他们是纸片人,也希望他们在纸片的世界细水长流,缱绻温柔。
后续会写点小番外,像大嫂的事儿之类的。
最后,也谢谢大家看到这儿。感谢大家。谢谢~
鹌鹑 35瓶;
jjcat 10瓶;
56768007 1瓶;
非常感谢!
第109章 番外一:大哥大嫂
华夏A市, 著名的农科院研究所。
本已经是寂寂深夜,所里边儿的实验室却灯光如白昼。
“钟老师,您先回去休息吧, 剩下的我们来。”
钟灵秀一头干练的短发, 因为熬了几个通宵,此时在灯光底下看着有那么几分暗淡。
她穿着一身白大褂,有不少褶子的手捏了捏眉心。对自己的助手说:“没事儿,今晚就能成了。”
刚说完, 脑中像被人重重撞击。忽的,一阵天昏地暗。
干练英气的女人倒了下去。倒下的那一瞬间,她还记得不要碰坏了实验器材。
这东西, 忒贵!
A市农科院首席研究员因为连续的高强度工作, 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但无人知晓,她会再醒来。
钟灵秀闭眼睁眼的刹那,一辈子过去了。
现在,她成了一个历史上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大燕朝代的乡村孤女。
还有名有姓,模样都一模一样的那种。
“站住!快抓住她!”
钟灵秀此时双腿保持着倒下的姿势。她木愣愣看着自己身上完好的白大褂,有些怔然。
据脑中不知道哪儿来的记忆可知,她此时藏身于一个山洞。
刚刚那吼声是山洞外面是一群奔跑而过不知道抓什么的古代人。
她当即一头倒下睡了个痛快。
再醒来时,就是被人绑住, 换上了一身红嫁衣准备给山神结婚的人。
“山神?”
“笑话!”好歹是个搞科学研究的, 即便是穿了嘛, 即使身穿了还有别人的记忆, 那他也不相信又神仙鬼怪的存在。
只能是哪个作者写了自己同名儿的小说。
话说回来。随后,穿上嫁衣的她被送到个黑不溜秋的山洞里。
身边的人哆哆嗦嗦跟鬼追一样散去, 她保持警惕打量了一下这个阴暗的洞洞。边顺手将身上绑着的乱七八糟的绳子给解开了。
“没技术!”绳子一扔, 冷风呼呼吹。
大冬天的, 穿那么薄的一层没睡觉被冻死,也谢谢了那些把自己搬回去的人。
不过嘛,钟灵秀将山洞冬眠的大蟒蛇割了,背上肉就往记忆中的她那去世的唯一亲人,她奶奶说的那条路走去。
山村封闭,人又迷信。
在这个时代,不适合一个人呆在这里。尤其是一个女人要在这个时代立足,那只能结合时代背景,找靠山。
没办法,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论述题这么喜欢结合时代背景的原因。实事求是嘛。
她体质好,又常年锻炼。攀岩爬山是常态。
睡饱了后特别精神。
找到了路,再来个几天野外求生,那就直接到了传说中的府城。
钟灵秀掏掏衣兜,身上只有几个铜板。但好在她当了脑袋上的发饰,一根银簪子。勉强换了钱找了个地方歇脚。
她原定的计划是,赚钱顺带找靠山,买房买地继续种田。
至于若能做她原来的事儿。那最大的愿景就是培养个高产的作物,解决古代人根本性的温饱问题。这样,她岂不是自己就是自己的靠山了。
但没有田没有地,还没有钱没户口,这个假设不成立。
古代虽说跟以前差别大,但人嘛,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钟灵秀为了温饱,开始在镇上干杂活。什么洗盘子,厨娘她都能上。甚至码头扛沙包,她都行。
但谁知道这个时代这么苛刻,未婚的在外边脸都不能露。
露了招来惦记。
这不,钟灵秀用她做了小半个月又锻炼不少的飞毛脚将惦记自己的野痞子踹飞,顺带伸手勾了把因为为自己出头而被痞子推着后倒的书生。
书生?
啧,不看不知道,一看想赖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个这么和她眼缘的。一身青色长袍,跟江南烟雨朦胧中养出来的贵公子似的。特别俊!
单身二十八年的钟灵秀春心萌动了。
不过,她想想自己一没背景,二没家产。
书生还都是童生了,不一定看得起自己。何况,他家庭背景未知,人也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品行呢。
钟灵秀果断将人稳住松手,接着留恋般捻了捻手指,道谢就走。
“姑娘!”书生追来。
钟灵秀当做没听见。
她没啥钱做报酬。不过若是做对象?
自己智力还行,劳动力怎么也比那书生强。她肯定能养活他,只要给自己一个身份,换言之,户籍。那她再努力一把,搞点农产品没准能富裕。
“姑娘,你等等!”书生追不上泥鳅一样的程郎玉,最终只能作罢。
当天晚上,钟灵秀睡在租来的窝棚里,翻来覆去都觉得把人放了太可惜。
那么好看,清朗温润,还不傻。周身的气度很干净,还有皂角的香气。衣服是旧了点嘛,家里可能没什么钱。
但眼神睿智明亮,一看就是个脑瓜子跟她不相上下的。
“钟灵秀!睡觉!”
心里的小人打滚:“男人!要男人!贼帅,贼好看的!”
“妈的!”钟灵秀坐起身,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儿,一下子遇见个哪哪儿都符合眼缘的,心里边跟塞了个跳跳糖似的。
睡不着,钟研究员直挺挺坐起来,杵着脸认栽。
与此同时,一家破破烂烂的小客栈里。
程立君明早就要回去了。
他来这里是为见他的老师,今天是订的房间的最后一天。
没想到临走之前,给家人买东西时会有这么一出。他本生性冷淡,除了家人,其余的人他都不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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