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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的魔盒(近代现代)——蓝淋

时间:2022-04-19 09:41:43  作者:蓝淋

   《潘多拉的魔盒》作者:蓝淋

  文案:
  林竟在大学时代因车祸导致失忆和一系列后遗症,故而休学并出国接受治疗。
  数年后之后他被要求回国重拾学业,并按父亲的安排寄居在一个叫程亦辰的长辈家中接受照顾。
  在这里的生活一开始不太愉快,但从小缺乏父爱与家庭温暖的他,在这屋檐下渐渐体会到了亲情,友情,甚至憧憬起爱情。
  玩世不恭的他开始决定认真对待生活,然而这过程里他也觉察到了种种异样,
  似乎每个人都在刻意隐瞒着他一些东西。
  温暖平和之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
  真相浮出水面的那个契机,也就是潘多拉魔盒开启之时。
 
 
第一章 
  LEE下班回来的时候,我正在他的公寓客厅的窗上趴着,看着外面高楼之下车水马龙的夜景。
  我回过头瞧他,他在那玉树临风地脱着西装外套,特意带回来的装着网红甜甜圈的纸袋鲜艳地搁在桌上。我对他说:“LEE叔,我爸叫我回国了。”
  他停住了动作:“……”
  “我爸说我在这一直混日子不行,病休时间拉得太长,学籍要保不住了。”
  他看着我:“……”
  我又转头望窗外:“没办法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亲爸。”
  LEE没说什么,只静默了一会儿,而后走过来,弯下腰,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突然有点伤心的感觉:“对不起。”
  我知道LEE其实很寂寞。
  他虽然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一副青年才俊的样子,但这具欺骗性的皮囊之下毕竟是三十八岁的灵魂了。
  不老,可是也并不年轻。
  从他替我爸有一搭没一搭地照顾我开始,我们已经认识快十年了。他固然目睹我成长,我也我看着他的人生从二字头踏入三字头,看着他他从玩世不恭到逐渐迟疑,看着他的杯中物从威士忌变成泡枸杞。
  LEE叔过了那个游历花丛的轻浮年纪,开始认真地害怕孤单了,需要有人陪伴了。
  他没有亲戚家人,没有另一半,更没有孩子,所以这两年里他近乎讨好地在照顾我,教育我,加倍弥补他以前曾经亏欠过的。
  而我在他对我最好的时候,离开他了。
  就像年少时候我对他最依赖的那些年里,他也未曾用心对待我一样。
  LEE给我买了机票,送我去机场,过安检之前我只看了他一眼,就转过头去。
  在选择离开的时候如果还表现出伤感,这对他是又一种残忍。
  在漫长的飞行旅途里,我睡了几觉,在梦里断断续续地回想了一番自己这二十二年里的人生。
  其实也不是完整的回想,中间有一块不小的断片。
  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出了场车祸,失去了一部分记忆,那一段差不多是从我高二到大学的时间。以至于我都想不起来自己作为一个学渣,当年到底是怎么考上T大这样的名校。
  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我人生里有很多很多想不通的事情,所以也不差这一件。
  比如我就想不通为什么我会来到这世上。
  从小我就知道,我爸并不喜欢我,而我更没怎么见过我妈。
  我在年幼的时候,就能敏锐地感觉到父母看我的眼光里所包含的情绪了。他们对我是厌弃的,嫌恶的,回避的。
  其实我不明白,既然这样,为什么要生下我呢?
  想不通,也没人给我答案。
  大概,人都有很多的不得已吧。
  正如他们别无选择地生了我,而我也别无选择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想到这里,我就有点想抽烟。要不是在机舱里,我真想痛痛快快来上一根。
  其实我日子过得不算坏,因为我爸挺有钱,不是豪门,却也挺富足。他虽然不喜欢我,但在金钱上从没苛待过我,我没挨过饿受过冻。
  这世上,有钱的话就能活得不差。
  当然了,我是指存活,不是指生活。
  也许有点矫情,但我这样的孩子,从小无人管教,放任自流,手里又有点闲钱,不学坏是很难的。
  于是同龄人在苦读的时候,我把一个差生所能做的事都做了,我教科书一般地演绎了一回坏孩子,远近闻名。
  当然这种“坏”其实也有限,我没有违法乱纪,只是爱混爱玩,交些不太好的朋友,做一些相对自己年龄而言过于出格的事。
  但已经足够我在南高这样的名牌高中里臭名远扬了。
  反正我的青春期就是这样的,嚣张的,张扬的,叛逆的。
  犹如五颜六色的烟花,或者说泡沫一样。
  一直到我遭遇车祸,戛然而止。
  一度我也尝试过想恢复记忆,试图想起来那几年里发生了些什么事。
  然而每当努力思考的时候,就会头痛欲裂。
  那感觉就像是试图打开一扇门,然而那门是高温的,烙铁一般的,一旦触及便痛不可言。
  于是我很快放弃了。
  我觉得吧,我人生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记住的事情,不记得一两件也不要紧。
  所以不需要自寻烦恼。
  不是吗。
  长时间的飞行之后,终于落地了。拖着行李走在机场通道的时候,我有点茫然。
  在我爸催我回国之前,我已经在洛杉矶如鱼得水地待了两年了。
  其实我并不想回国。
  因为我在国内没有朋友,亲人也谈不上有。
  LEE只是我爸以前生意上的伙伴,但他才是陪伴我最久,感情最深的人,是我唯一的朋友,知己,导师。
  虽然关系捋起来有点复杂,但他比我爸尽职多了,所以车祸之后申请了因病休学,他想带我去看更好的医生,我也理所当然地跟他去了洛杉矶,过上类似于相依为命的生活。
  然而我爸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起我来了,并强硬地要求我回国。
  真是莫名其妙,但也理所当然。
  老爸就是这样的,他想不起你的时候,随便你过什么日子,似乎都与他无关。而他想起你的时候,你若是不回应,那就是不孝。
  我拖着行李,意兴阑珊地叹了口气。
  在国际航班抵达厅,我看见了在那里等待着的,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
  他也看见我了,立刻朝我挥挥手。
  我爸这次居然亲自来接我,我还是有点受宠若惊的。
  同行的是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人,我知道他叫程亦晨,是我爸的至交。
  我不是小孩子,我知道我家里关系一塌糊涂,父母老死不相往来是怎么回事,是因为谁。所以我不喜欢程亦晨。
  对于他们还有我妈之间的那笔糊涂账,我也不想管。但无论如何,我是没法跟这人其乐融融地相处的。
  回去的路上,我爸问我:“你真的不想住在家里,不想和我们一起?”
  我呵呵地笑了:“不想。”
  程亦晨转头看着我,露出些惆怅的意思来。
  我简直莫名其妙。我不在家里,不在眼前,对他们来说应该求之不得才对吧。
  “但我们不放心让你继续一个人住在外面了。”
  我又呵呵笑了:“有什么好不放心的,我又不是没一个人待过。”
  我爸有点尴尬:“小竟,以前我们,是没照顾好你。”
  “没事没事,我都这么大人了。”
  我爸的表情更尴尬了,他可能以为我是在夹枪带棒地反讽,其实我只是说真心话而已。
  我真的习惯了啊。
  这些年的冷遇让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感情,但其实也没有恨。因为至少他在经济上富足地养活了我。
  至于其他的,我并没什么可怨的,毕竟这世界上谁也没有义务对我好吧。
  之后他们在书房窃窃商量了很久。
  我爸又来问我:“你真的不留在家?”
  我很坚决:“不要。”
  “小竟,你是不是怪爸爸……”
  “不不,”我说,“您别多想,我只是不自在。”
  “……”
  “您知道的,那什么,”我说,“其实我跟您,我们之间,不太熟啊。”
  我爸一时无言,良久才叹了口气:“是我们亏待你了。”
  虽然我爸看起来非常的伤感,懊恼,但我依旧不觉得他爱我。
  小时候我就很清楚,他对我是没有感情的,甚至充满厌恶。如果可以的话,很可能他会希望我从来没存在过。
  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不被需要的,多余的存在。我也知道不是每个小孩子都是在被期待中来到这世界上的。
  但现在不知为何,他似乎心有愧疚。
  只不过,愧疚,正是我最不需要的一种感情啊。
  我在家里待了几天之后,他们终于郑重其事地把商量好的结果告知我。
  我爸说:“小竟,我们想让你寄住在我们一个朋友那里。那个叔叔人很好,我们对他也放心,他会好好照料你的。”
  我表示不以为意:“哦……”
  “而且你也刚好可以回T大复学。”
  “……”
  是祸躲不过。
  我真的很不喜欢读书,也完全没有读书的天赋啊。
  我垂头丧气地跟着他们搭上了去往T城的飞机。
  那个我将要被托付的对象,是程亦晨的哥哥,叫程亦辰。
  我觉得这兄弟俩的名字是用来搞笑的吧,叫一声分得清谁跟谁吗。
 
 
第二章 
  到了T城,一路奔波,车子终于停下来的时候,我的心情愈发沮丧。
  这不是那种高级小区,虽然整洁规范什么都过得去,但没有游泳池,没有大草坪,没有会所,也看不到无敌海景。车库里扫一眼,停的多是二十万以下的车。
  这个即将帮忙照顾我的叔叔,看起来并不有钱,典型的工薪阶层吧,比我爸肯定是穷多了。
  我心里就有点犯嘀咕。对我愧疚,不是应该把我安置到好点的地方吗,比如LEE叔那样的。
  寄人篱下本来就是要过着委屈巴巴的生活,就这条件,以后还能让我吃上顿好的吗?
  一路我都带着这种沮丧的心情,直到程亦晨上前去按了门铃。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像是等待已久似的。
  出来迎接我们的男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身材高瘦,面容清俊,有着一双漆黑的眼睛,和一管挺秀的鼻梁。
  我和他打了个照面,不由呆了一呆。
  怎么说呢。
  要说“眼熟”,这未免有点像过于老套的搭讪台词。但他确实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非常非常的熟悉,呼之欲出的闪回,可又说不上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俩对视着,一时都没动静。
  我爸推推我:“叫辰叔。”
  于是这就该是程亦辰了。那实际上应该有四十来岁,他的样貌相对于年龄来说,是相当年轻了呢。
  我笑一笑:“你好。”
  程亦辰和我视线相对,双目圆睁,像是有道雷霆当头劈中了他一样,
  这未免略微尴尬,我只好又微笑着说:“我是林竟。”
  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我第一次生动地见到一个人脸上的血色在几秒里迅速褪尽,犹如像血液被内里瞬间抽空。
  这反应太奇怪了,说是白日见鬼也不为过。
  我莫名其妙,不由摸了一摸自己的脸。
  我长得并不坏呀,虽说最近晒得黑了点,也未到丑得吓人的地步吧。
  后面那两人也觉察出这尴尬的异样来了,程亦晨问:“哥,怎么了,不舒服吗?”
  程亦辰僵硬着,半晌才颤抖着嘴唇说:“没什么,我可能,有点头晕……”
  他看起来是真的非常苍白。
  程亦晨一下就急了,说:“是不是起来得太猛了?你身体一直不好,赶紧进去休息吧!”
  我爸也附和:“是啊,我们这次特意给你带了点补身体的,等等拿出来,晚上你就可以熬来吃了,可别再放到发霉啊。”
  我跟在他们后面进了门,本能环视了一下。
  虽然谈不上豪华,屋子里还是布置得挺温馨整洁的,颇有简约明朗的美感,看上去令人觉得心情舒缓。
  房主除了程亦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十分高大的男人。
  我和他对视了一眼,他有种鹰一样的阴鸷。
  我不由又多看了他两眼,三眼。
  “……”
  看到第五眼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了,天了喽,这人我见过!
  他是……他是,卧了个大槽!
  我一阵心惊肉跳。
  这他妈是陆风啊!
  我高中是在南高上的,但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名流们声色犬马的圈子边缘打混,对陆风此人的种种轶事如雷贯耳。
  说他是T城一霸也不为过,偏执,残暴,狠辣,偏偏还极端有权有势。关于他的八卦简直可以养活一票地摊文学。
  有美感一点说,他就像玄幻故事里的喷火巨龙一样,张开翅膀遮天蔽日,一口下来生灵涂炭。
  粗糙点说,他的变态指数和有钱指数成正比。
  然后他好像是T城首富吧?
  我不知道这只史前巨兽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破小区,还睡衣拖鞋,一副家常模样。
  但我只能说我立刻就想从这里搬走了。
  啊啊啊啊这叫什么事啊!
  想象一下,屋子里有只随时暴走的怪物!
  然而除了我灵魂深处大作蒙克的呐喊之外,其他人对于陆风的存在似乎都很平静,我爸还张罗着让我打招呼:“小竟,叫陆叔叔。”
  “……= =?”
  我???
  这居然还能攀亲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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