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头看着从头到尾都没有阻止他的花迎寒,心中越发的恼火,出言讥讽道:“这包子还是肉馅儿的,你给他吃的挺好啊。”
花迎寒没说什么,只是又去旁边的摊儿上买了两个包子塞进小乞丐手里,让他拿稳了,赶紧回家去。
“你护着他?”
“不过是看他可怜。”
“看他可怜?”魔尊想起了当初两人相遇时,花迎寒也是这么说的,心中怒意更胜。他嘴角勾起一个残忍的笑,从地上拾起了一块石头放在手心掂量着:“不若我帮你了结了他,让他下辈子托生个好人家,省的继续受苦。”
花迎寒静静的看了他片刻,温声道:“若是你觉得这样做你心里会好受些,便作罢。”
魔尊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花迎寒的目光里虽然没有嘲讽也没有怒气,但却十分明亮锐利,就像一面能照出他心中所想的镜子。
魔尊罕见的别过头去不看花迎寒的眼睛,他并不喜欢这种心被人用眼睛盯着看的感觉。
魔尊觉得,花迎寒越是平静,就衬的他越浮躁,他心中因为小乞丐生出的那一点不悦,如星火燎原般的在心里肆虐着。他忽然就改主意了,他现在不想要任何人的性命,他只想看见花迎寒失态,跟他一样失态。
“我可以放过那小乞丐,但是你要陪我喝酒去。”这句话一出口,魔尊自己都觉得有几分矫情。正当他等着花迎寒那口吻平静的嘲笑时,花迎寒却微微点头,道了一声好。
两人没有去酒楼,买了两坛上好的花雕酒后找了棵大榕树坐上去。
在渐浓的夜色里,月影朦胧,树影婆娑,风中传来的鸟鸣曲折清冽,听起来比酒还醉人。
魔尊递了一坛酒给花迎寒,逼着他喝了好几口后,才缓缓的饮了两口,然后说要给他讲一个故事。不等花迎寒回应,他便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六百年前,在上修界有个小仙门,叫虹光门。有一年,掌门去下修界除妖归来,捡了个小乞丐。因为觉得他颇有天资,便收为徒弟,取名世泽。”
世泽进入门派后,为了不辜负师尊的期盼,也为了能融入同门之中,每日刻苦训练,短短两个月,基本功便可以跟刚入门一年的弟子不相上下,师尊连连叫好,说没有看错他这块璞玉。
可是即便如此,但世泽却因为是个被师尊捡回来无父无母的孤儿,所以被众位弟子所瞧不起。那时,白天世泽做着全门派最有出息的弟子,坐在师尊最近的地方听经,每次若是答问题答得精彩,还能得到各种灵丹妙药的价赏。可是到了晚上,世泽却被人欺负的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整日形单影只,连铺盖行李也都被人扔进了四处漏风的柴房。
当时的世泽心性单纯,他因为感念师尊的养育之恩和授业之恩,再加上确实对自己的身世自卑,不想因为这些小事让师尊烦心,所以就隐忍下来。
世泽就这样,忍气吞声的长到了十九岁结丹。修道之人一旦结丹,便有了长长久久的寿命,容颜也会停留在结丹时期的模样。十九岁的世泽长得正极好,目光如炬,黑发如瀑,身长玉立,英气勃勃。再加上他眉宇间还有几分少年的腼腆,即便是身着最朴素的黑布衣,只要一笑起来,浑身上下都像闪着光一般的好看。昔日里那些总是瞧不上他的人们目光也变了,有些也竟隐隐的生出一些亲近和爱慕的味道。
不过世泽结丹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跟师尊说。因为他想留着这个好消息,在自己生辰那天跟师尊说。身为一个孤儿,他本是不知道自己的生辰的,但是师尊疼他,就将把他从山下捡回来的那日定做了他的生辰。这些年,每到生辰,师尊都会给他煮一碗长寿面,教导他要好好修炼早日结丹,他也刻苦,如今终于在十九岁就结丹了,也算不负了师尊的一番心愿。
终于等到生辰那日,世泽提前煮好了长寿面端过去敬献给师尊,还说出了自己结丹的这个消息。师尊果然如他所想,高兴地连连拍手,连面也顾不上吃了,让他随自己去一个地方。
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师尊,这是什么地方?徒儿总觉得阴森森的。”世泽越走越觉得不对劲,他觉得这山洞里总给他一种毛骨悚然的感。
师尊安慰他别怕,很快就到了。
不久,两人便到达了山洞深处。这里设了一个祭坛,地上用不知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化成的阵法,周围还摆满了各色供品。师尊上前,将祭坛周围的蜡烛一一点亮,让世泽站到祭坛中间的阵眼上去。
世泽此时心里虽然害怕到了极点,但还是遵从了师尊的命令。他站在那里有些害怕的问道:“师尊,您这是要做什么。”
可是最先回答他的,是一条捆仙绳。
“事到如今,也该让你死的明白一些。”师尊看着他一脸的不可置信,自豪的说道,“你以为我这些年,花那么多丹药养着你,是为了什么?不过就是为了得到你的身体罢了。”
“我修炼到六十岁才结丹,虽然命长了,但这身子总归是没有年轻时的好用。看着你们这些年轻的弟子,我是真不甘心啊。凭什么我要把那些宝贵的经验传给你们,然后再让你们踩到我头上去?于是我便挑一些顺眼的有用的养着,最后选个最好的,当成自己新的身体。”
“至于你啊。世泽,要怪就怪你太优秀了。你说你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竟然是天生的混元灵体,没有固定属性,可以吸收万物灵气,这不就是注定要给人当个肉身壳子的吗?”
世泽看着平日里总是和蔼的对着他笑的师尊,忽然变了模样,多年来支撑着他善良坚强的那个形象轰然倒塌。他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为什么才来到这个世上?为什么生命要有高低贵贱?为什么偏偏是自己要承担这么多的不幸?为什么他努力了这么多年,却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怀着悲愤和对生的渴望,世泽第一次用了自己真正的力量。他曾经无意间感知到,自己可以吸收各种各样的能量,只要他愿意,修仙之人的灵力和修为也可以。于是在师尊用朱砂在他眉心写下符咒前的那一刻,世泽抓住了机会,拼命挣脱了捆仙绳,扼住了师尊的脖子,将他近两百年的修为全部吸收。
看着师尊惊恐又不敢干相信的眼神,世泽没有停手,而是继续吸收着他剩下的生命。
这便是世泽杀得第一个人。
接下来他又杀了欺负他的师兄,瞧不起他的师姐,经常带头挖苦他嘲讽他的师弟,还有嫉妒他被师尊看中的师妹·······到后来,他杀的人越来越多,有认识的,又不认识的,有他看着不顺眼的,也有看他不顺眼的。当他经历过一次被人围剿后,他站在孤月下看着满地的尸骸,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杀了这么多人。
而从那以后,再无人记得他的名字,只给他一个听起来就惹人厌的称号。
魔尊。
第六十三章
魔尊在说完故事后,心情有些忐忑的看着花迎寒。明明他已经被天下人唾弃过了,却还是有些在意花迎寒的看法。
花迎寒看着他,笑了笑,什么都没说,而是举起了手中的酒坛敬了他一个。此时半坛酒下去,花迎寒喝的微醺,眼角起了一层润透的薄红。他难得流露出几分比平时要懒散一些的姿态,斜倚在枝干上看着魔尊,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帕子包着的东西扔给他。
“桂花糕,你应该喜欢吃的。”
魔尊捏了一块放进嘴里,绵软香甜入口即化,确实是他的口味。他刚想要再跟花迎寒聊几句时,却看见他已经提着抱着半空的酒坛睡着了。
花迎寒闭着眼睛的时候,嘴角也还挂着笑,睫毛上泛着一层湿漉漉的水光。
魔尊难得没有像往常一样闹着把他叫醒,而是静静的陪他在树上坐了一夜,从明月西沉坐到红日出生。
这两人优哉游哉的度日,而无垠宗那边的两人也得了半刻闲。兆子为和章逸轩并不知道魔尊已经出世了,跟几位长老请辞后便下山了。
这一次两人只是为了帮七师姐跑腿,没有什么要着急的任务要做,兆子为就跟章逸轩提议,干脆别用传送阵了,一路上慢慢悠悠的御剑过去,路上碰见什么感兴趣的小镇就下来玩几天,要是路见不平就出手相助,顺便给无垠宗扬扬名。
章逸轩刚开始还不同意,但被兆子为拉着飞到半空中,看见一个山中小镇很是热闹后,便生出了一些放松的心思,跟着兆子为下去落脚了。
只是两人到了地面,看见镇外的界碑上写着“定化镇”时才发现,竟然是故地重游。
他们二人进了镇上,发现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镇上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昔日连大白天都见不着一个人的镇上,如今熙熙攘攘,原先凋敝的楼宇也在重新修缮,路上沿街叫卖着各种杂货,许许多多的商队在这里落脚,官差持刀在街上巡视维护治安,很是热闹。
两人边走边看,忽然听见身后有人高喊了一声“道长!”。他们回头一看,是王麻子。
不过这王麻子可大变样了,头上脸上都收拾的格外干净,脑袋上带着乌纱帽,身上穿了一身红底绲蓝边的官服。
兆子为见他现在这么得意,也挺高兴,上前拍着他的肩膀跟他叙旧:“行啊老王,几天不见,怎么混这么好了?”
“嘿嘿,这还是要托两位道长的福。”王麻子请两人去小馆子叙旧,要了好些个酒菜,告诉他们自从他们杀了那金蛇,山间断了好多年的泉水又有了,还冲出了不少金粒子。
他顺着泉水往上走,发现金粒子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巴掌大小的狗头金。他原本还想着要独吞,后来一琢磨觉得不对劲,自己一阶小小平民突然多出了这么多金子,肯定是要被官府抓起来的。于是他便带着这些金子去告知官府,妖患已除,定化镇又有了黄金,可以恢复昔日的荣光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自从定化镇又有了黄金的消息传出,曾经在这个城市离去的人纷纷回来寻宝,官府也重新派人来管辖这里,而王麻子因为有除妖和报信的功劳,官府见他案底也算清白,就给他一个捕快当。
这王麻子当了捕快以后,不说洗心革面吧,但也跟变了个人似的,虽然说话做事还有些糙,但是不像从前那般横行霸道了,平日里走街串巷若是遇到有难处的妇孺,还会帮上一帮,最近在百姓里的口碑也好了不少。
兆子为跟章逸轩见他小日子越过越滋润,也是真心替他高兴,共同举杯庆祝他重获新生。
只是新的生活来了,新的烦恼也就来。酒过三巡,王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询问他们二位,有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发大财的办法。
“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兆子为捏起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笑道,“你可听过,无垠宗乃上修界第一穷宗的名号。”
章逸轩不跟兆子为一样喜欢胡闹,见王麻子惆怅,便问他可是遇上了什么难处需要用钱。
王麻子嘿嘿一笑,搁着乌纱帽挠了挠后脑勺:“倒不是遇上了难处,是遇上好事了。”
“两位道长还记不记得,咱们上山打妖怪之前,在一家女主人的家中歇脚。”
兆子为点点头:“当然记得。那个老板娘还挺有胆识的,丈夫和孩子都死了,她也不害怕,非要看见大仇得报才能心安。”
“是了。她姓刘,名叫慧娘,母家在四十里外的小庄子上。在我当了捕快后,她开了个小摊儿卖米糕。我问她为何不回家再嫁,她说在这定化镇住习惯了,不愿意回去了。我就想着,她人还不错,我也还单着,就找了个媒人帮着说合说合。”
兆子为一听,乐了,一条腿踩在条凳上,狠狠的拍了两下王麻子的后背:“你小子行啊。慧娘长得还挺漂亮的!那慧娘怎么说?她答应你了没?”
“这就是难处了。”王麻子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叹气道,“您也知道,之前我是个混混,没什么出息,随便一打听就知道我的事儿。虽然我现在改了很多,但慧娘还是觉得我不踏实,就没答应。我就想了,要是我多赚点钱,准备好结婚用的宅子和聘礼,到时候慧娘看见我的诚心,肯定就愿意嫁给我了。”
兆子为觉得他说的挺对,可是想法有了,钱上哪赚还真是个问题,便问他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衙门给的是五贯钱,要是平日里收得税多了,知县老爷会给我们补贴上一些,平日里还能再给点米粮。糊口不成问题,就是剩不下。”
这样一来,王麻子也存不下做生意的钱了。正当两人犯愁的时候,章逸轩忽然开口了:“王麻子,现在你在定化镇里的威望怎么样?”
“不敢说一呼百应吧,要比其他三个捕快,那威望还是要高一些的。”毕竟王麻子以前是混混,懂得恩威并施的道理,所以干起捕快来也很是得心应手。
章逸轩点点头,又继续问道:“可有熟悉的布庄?”
“之前邵平郡里还真认识一家。我帮他们赶跑过闹事儿的无赖,所以他们对着我还算不错,我去做粗布衣裳时,每尺布总比旁人便宜三文。”
兆子为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之前章逸轩说过的帮无垠宗生财的福袋计划。几人交流一下具体细节后,立刻分头行动。
王麻子去邵平郡的布庄上赊五色的绸布,而章逸轩跟兆子为则是留在定化镇上画符。为了省钱,两人连客栈都舍不得找一间,便在城外的小破庙里忙活。
两人正蹲在地上画符的时候,正巧碰上了给夫君和孩儿扫墓回来的慧娘。因为他们俩除了妖孽,慧娘对他们可是万分感激,见他们没有住处,便立刻请他们回家安顿。
章逸轩觉得慧娘一个独身的妇人,又是在这种讲求礼教的古代,招进两个成年男子回家总归是不好听的,正要拒绝时,兆子为却满口答应下来,还拉着章逸轩一起。
此时章逸轩忽然想起,兆子为先前提过慧娘生的漂亮,此时他仔细一看,发现果然五官端正大方,荆钗布裙都难掩起风姿,可不是漂亮。
“你要去你自己去,我才不去呢。”章逸轩甩开兆子为的手小声嘟囔道。
兆子为压根没往他会吃醋的方面上想,反而拉着他道一边嘱咐道:“师兄,你以为我去慧娘家住是为了什么。她肯定会针线,之后咱们装符咒的荷包总是要有人帮忙做的。再加上咱们可以在慧娘耳边吹吹风,万一能促成她跟王麻子的婚事,也算是好事一桩啊。而且我越看越觉得,慧娘是真漂亮贤惠,与其嫁给别的癞蛤蟆,还不如嫁给咱们认识的、知根知底的癞蛤蟆。”
兆子为分析的头头是道,但章逸轩听完后却只能记得那句“慧娘真是漂亮贤惠”,心中的气恼也越来越盛,画符咒的时候笔走龙蛇,兆子为看着他那架势,倒不像是在写什么祝福保平安的咒语,倒像是要封印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妖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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