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奇急忙点头,“王子放心,奴会交代下去的,尽量小心。”
……
进入魔界后队伍就无需步行,而是坐上了传说中的传送阵,连带马车和随行的护卫以及陪嫁箱子,哧溜一下就到了魔界的主城外。
书上说,魔界的主城叫魇域,王宫就在正中心,一眼就能看到。
果不其然,和亲队伍刚出传送阵,莲雾就透过马车的窗户看到了最中心十分高大的魔族王宫。
他紧紧抓着窗户,止不住的有些眼热,经过这么多波折,他总算来到了有魔魇的地方。
只要进入王宫,他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魔王先生。
也不知道当魔魇见到他时,会是什么反应?
见莲雾红眼,幻奇以为他在害怕,急忙小声安慰:“王子别怕,只要咱们足够小心,一定能活着的。”
莲雾压下情绪,拍了拍幻奇的脑袋,“我不怕,你也别怕,我们一定能活着的。”
不止能活着,还要活得很好!
……
当所有和亲队伍都被传送完,魔族使者一抬手,魇域的大门缓缓打开,队伍就按照之前的顺序缓缓前进。
莲国队伍正是第一支。
这是魔族首次和人族通婚,当然这是好听点的说法,说难听点是首次接受人族送来的人形礼物。
魇域里的原居民纷纷出来围观。
看热闹这个特性,真是不管到了哪儿都一样。
莲雾做了个深呼吸,做好了等下会看到魔族居民各种模样的心理准备。
然并卵,魔族居民的外表终归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魔魇以前就给他说过,魔族都是法力越强大的长得越美,地位也越高,越低等的就越丑。
莲雾就想着,好歹是主城原居民,王城跟前,魔王眼下,住的肯定都是比较有地位的魔族,就算没有魔魇那般绝美,也应该丑不到哪儿去。
直到一只身高三米,肚大如牛,长着三只脑袋还个个脑袋模样都不同,皮肤黑成炭,并满身长满肉瘤的魔族居民流着黏稠的口水印入眼帘。
莲雾:“……”
这特么什么玩意儿?
哥们你是不是长得太过分了点?
你真的是王城居民?真的不是偏远旮旯过来走亲戚看热闹的吗?
这位居民对第一位进城的莲雾相当好奇,三颗巨大的脑袋凑到莲雾窗户边,离得近了,莲雾还看到这位魔族头顶长着的三只角角正在冒热气。
它张开大嘴,漆黑的口腔满是尖牙,上面还挂着碎肉,发出难闻的气味。
莲雾:“……”
这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怎么能有生物丑成这样?
莲雾是搞艺术的,有自己的审美,对丑的事物也极具包容心,但眼前这只很明显超出了他的容忍范围。
太辣眼睛了。
莲雾捂住眼不想看。
莲雾只觉得丑,并不怕,走在马车旁的幻奇却被吓得不轻,尤其是当一滴黏稠的口水滴在手背,瞬间腐蚀了一块皮肉后,他吓得捂住眼睛一声尖叫:“娘呀!”
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能如此吓人?
听到幻奇的叫声,三头魔族就用他那粗大如擀面杖的两根手指头提起幻奇,打量几眼后,张开其中一颗脑袋的嘴巴就要塞进去。
王子救命——
幻奇当场吓晕,叫都没能叫一声。
幸好莲雾眼疾手快抓住了幻奇的腿,高声喊道:“这是我的人,你不能吃。”
“……”
因为这一声大喊,整个队伍都停了下来,前方的魔族使者也回头看了过来。
走在莲雾马车旁的护送将军也立马握住了腰间的配剑,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所谓和亲就是变相送人来讨好魔族,但起码明面上不是。
如若一进城他们的人就被吃掉,那今日进来的所有人族就都处于弱势,别说和亲,不到王宫就会被这些看热闹的魔族瓜分掉。
事后魔王也不会追究,顶多给人类各国一丁点好处,将此事轻轻揭过。
他们这些人就白死了。
所以,莲雾并没做错。
但在魔界王城公然和魔族叫板,后果也一定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不止莲国的护送将军,后面所有国家的护送队伍都在此刻拿出了武器,一旦魔族群起攻之,他们也绝不会任魔宰割。
哪怕最终还是会死在魔族口中,但在死前也必须带走几只魔族。
三头魔也没想莲雾竟敢阻拦他,三只丑陋的大脑袋凑到在它看来就是食物的莲雾眼前,同时裂开大嘴:“吼———”
这嘶吼声,说句震耳欲聋也不为过,同时还伴随着腐肉的腥臭,莲雾被熏得差点窒息。
“呕———”
想捂耳朵更想捂鼻子,但他更不敢放开幻奇。
三头魔嘶吼完,自认人族已经怕了,三只大鼻子对着莲雾喷了三个鼻息,当着莲雾的面,又要将幻奇塞进嘴里。
“你给我住嘴。”
莲雾有点慌,单手抓住幻奇的腰带,另一只手打开马车窗,探出半个身子对着那三张长满肉瘤的黢黑大脸就是各一巴掌。
“听不懂人话是不是?说了不能吃你还吃。”
“还有你叫什么叫?脑袋多了不起吗?嘴巴大了不起吗?牙齿多了不起吗?不知道你声音很难听吗?”
“嘴巴还那么臭,你们魔族都不刷牙的吗?要是熏到魔王,脑袋给你揪下来当茅厕。”
说完一个脑袋又是一巴掌,十分的公平。
三头魔是魇域里出了名的混头魔,不止是因为他力大无穷十分能打,还因为他亲生妹妹嫁给了一位贵族少爷做夫人,平日里几乎横着走。
这也是为什么,他敢在和亲队伍刚进城就搞事,还想当场吃人的原因。
只不过倒霉遇到莲雾,人没吃成还挨了几巴掌,这也让三头魔十分气愤,张开三张大嘴对着这可恶的人族又一通嘶吼:
“吼———”
随即丢下幻奇就要将胆大包天的人族也从马车里抓出去吃掉。
……
第九十一章 你有系统VS我有魔王
在魇域向来横行霸道的三头魔被莲雾打了,魔很气,当场就想将这胆大包天的人族从马车里抓出来吃掉,只不过他的爪子刚要碰到莲雾的身体,就被一抹红光直接弹飞了出去。
‘砰———’
巨大的身体重重砸在地上,砸出多大一个坑,三只脑袋同时吐出腥臭难闻的鲜血,随即就昏死了过去。
显然受了重伤。
“……”
“……”
街道顿时一片安静。
不论是和亲的其他队伍,还是前来围观的魔族原居民,纷纷看向莲雾。
莲雾却顾不得那么多,急忙让护送的将军把幻奇抱起来,看看有没有伤着。
好在除了手背的伤并没大碍,只是吓晕了。
他这才松了口气,又看向前方一直围观却一言不发的魔族使者,语气不太好:“使者大人是要问罪吗?”
魔魇给他说过,魔族和人族不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以实力为尊,遇到凶的,只要比他更凶就行。
他也真的做到了,起码救下了幻奇。
而三头魔的攻击也正好替他验证了一点,魔魇给他的留下的契印是落在灵魂上的,并不会因为换了身体就消失,并且还会根据对方对他的敌意深浅做出不同的回应。
比如当初的黑无常,虽然是鬼但对他没什么坏心,所以只是被弹飞出去。
想吃他的月妖和三头魔却被震成了重伤。
很好,这无疑给了他在魔族活下去的保证,还有就是和魔魇相认的证据。
魔族使者:“……”
事件发生时,他并没想阻拦。
人族本就低贱,被吃几个怎么了?反正都是送来魔族的玩物。
没想这人族王子竟如此凶悍,不止掌掴三头魔,身上还有能打飞三头魔的法宝,红光闪现时,他似乎还感受到了无尽威压。
眼前又凶巴巴的对他吼———
魔族使者急忙掏出怀中的一本小册子看了看,当发现莲雾是妖、人混血,母亲在前不久还被妖族抓回去后,他收起小册子,并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
妖族很多小妖都会与人族通婚,但也只限最低等的一些小妖。
比如野花精、老鼠精、猫猫狗狗之类的。
但凡有点血脉传承的都不会允许,因为会坏了他们的传承,后代也会被其他妖族看不起,同时还会被人族厌恶,最终只能流落去兽人族苟且偷生。
而莲雾的母亲应该是后者。
三头魔虽然丑,但实力并不差,能随身携带将其击成重伤又能让他感觉到威压的法宝,定然不会是什么低等小妖。
说不定还是妖族靠近王权那几脉。
那便没必要为了三头魔将其得罪。
王上与妖族明面上不和,实则私交甚好,万一这莲雾没了,他母亲又找来,那第一个被开刀的必然就是他。
不行,他不想死。
“抱歉,让王子受惊了,”低头弯腰,魔族使者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莲雾:“……”
莲雾一愣,没想这使者竟会给他道歉,“罢了,幻奇也没事,就放过那只奇奇怪怪的大家伙吧。”
也算给彼此找个台阶下。
魔族使者也觉得甚好,转身继续启程。
经过这一闹,围观的魔族更多了,还全都挤在莲雾的队伍旁边。
大概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族,竟然在公然打伤了三头魔后还能得到使者道歉,还能平安无事的继续进王宫。
莲雾不想露怯,干脆打开窗户大大方方的让魔族众居民看,顺带他也能欣赏众魔族的真实面貌。
老实说,魔族居民长得真的很随心所欲,有些就像闹着玩似的。
他还看到一个长得像现代动画片里的土豆精,圆滚滚胖乎乎的身体,几乎看不见的小短腿,头上顶着两根香蕉一样的角角。
莫名的喜感?
也不知道王宫里的魔会不会长得稍微正常点,就算没有魔魇美,起码也应该有个人样吧?
莲雾实在无法想象俊美无双的魔魇被一群土豆精围绕的画面。
……
有了莲雾这一闹,后面的和亲队伍没再受到原居民们的骚扰,全都安全的进了王宫,被安排在一处偌大的宫殿中等待召唤。
听说七日后就是魔王/选妃的日子,所有和亲的王子公主都需要表演才艺,被魔王看上的才能留在王宫,落选的就会被其他魔族瓜分走。
选妃?
莲雾听到这个消息后,内心一沉。
他想过无数种相见的情景,唯独没想过魔魇会公然选妃,而自己只是众多备选中的其中一个。
但都已经走到这里,已经没有回头路了,而且他也并不想回头。
不论如何,也要先等见到魔魇再说。
……
魔族对人族没什么恶意,只是打心眼里看不起,就像人族对待养育的鸡鸭一样,只是比较可口的食物。
对待食物,魔族自然不会给多好的优待,十来个小国家的王子公主以及送亲队伍全都住在一起,再大的宫殿也会有些挤,但没一个人敢抱怨。
能活着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唯独莲雾。
他不止分到单独的房间,还有一名身材尤其火辣的女魔自称是魔奴,来伺候他的生活起居。
莲雾见过很多美人,现代世界明星网红也都美得各有千秋,但比起眼前这位,他可以毫无负担的说一句:除了脸,眼前这位魔奴几乎能完胜现代世界一半的女人。
怎么会有‘女人’拥有如此完美的身材?
要不是知道星月大陆是另一个世界,莲雾还以为穿到了游戏里呢。
看这笔直的大长腿,看这丰满的熊和翘臀,再看这修长的天鹅颈和犹如孔雀舞者的细长手指。
他要不是只喜欢男人,恐怕第一眼就得流鼻血。
好在还有一张脸将他拉回现实,女魔虽然身材火辣,脸却长得不在人类的审美点上。
她皮肤虽然白,但头上长着两个角角,眼睛血红,鼻子也很大,裂开嘴说话时还能看到五六排尖尖的牙齿。
这一口要是咬下去……
莲雾顿时打了个寒颤,不敢想不敢想。
“王子,”女魔行了个魔族的礼,“奴叫娜丝,使官大人让奴来伺候您的起居,您有任何需求都可以告诉奴。”
莲雾收回目光,又看了看其他前来围观的王子公主净化双眼,这才说:“你们这儿有绘画的颜料吗?还有绘画的纸和架子以及画笔,如果有,可以为我准备一套吗?”
选妃需要表演才艺,他除了画画也不会其他,得提前准备。
娜丝摇摇头,挺了挺傲人的熊脯说:“颜料与纸有,但没有王子您所说的架子和画笔。”
魔族好战嗜血,性子多为粗暴,哪有什么心思绘画?
莲雾也不放弃,“那能为我准备一些木材和刀具吗?我自己做。”
至于画笔,他手镯里很多,只不过他不想一开始就拿出来用而已,生怕这个世界没有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但魔族没有画笔,他又对做画笔不精通,就只能偷偷画了。
木材倒是不难,娜丝道:“王子稍等片刻,奴立马去准备。”
然后又行了个礼,走了。
娜丝一走,八公主以及其他王子公主立马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莲雾:“为什么就你有侍女?我们就没有?”
“难道是因为你在入城时打了那只三个脑袋的魔头?”
莲雾也不敢暴露其他,就说:“我在路上看了许多关于魔族的书,他们崇尚武力瞧不起弱小,只要比他们凶,比他们厉害,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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